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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喚(calling)的歷史脈絡

第三節 靈性經驗生涯決定理論與研究

1. 召喚(calling)的歷史脈絡

召喚(calling)的觀念的根源是來自在聖經文學:亞伯拉罕被決定離開了全 部他熟悉之地,去到未知的地方(聖經創世紀第十二章 1-20 節)。摩西被決定 帶領他的民族出埃及(聖經出埃及記第三章 1-15 節)。因為這些早期的資料,

召喚的概念大都認為起源於猶太教和早期的基督教派。(聖經創世紀第七章 20 節; Hardy,1990; Placher, 2005)。

在這些資料中,召喚還不是指關於事業追求或者一個工作的類型,比較 是對和上帝的關係,讓行為符合上帝的意志。當在尼西亞的第一個議會召開 後,基督教的迫害減少,又更多人熱情回應這樣的召喚 (Hardy,1990;

Placher,2005),所以也開始有人放棄世俗的生活,作為代價,專心追求這樣決 定,修道院因運而生。而在中世紀時代,得到決定的人意謂著要在修道院過 著虔敬的生活,認為俗世工作認為是會妨礙靈性(Hardy,1990)。

到了文藝復興時代,人們開始看重工作及現世的價值。馬丁路德提倡人 們透過在生命中的工作來服事上帝,回應上帝的召喚。Placher 和馬丁路德的 想法,最後導致產生職業的觀念。

接續喀爾文對召喚的想法,當時清教徒的生活方式,隨著社會結構、資 本化的改變,也對工作的態度進行反思。決定開始有兩個特別的涵義:一個 是對上帝靈性上召喚的回應,另外,就是對特定職業或是個人天賦召喚的回 應。而這樣的召喚與回應,開始與原生家庭及家族的工作是有所不同的 (Stevens,1999)。

從馬丁路德開始,清教徒的對召喚的觀念應用於 21 世紀的生涯選擇。因 此決定有了延展性的想法,除了符合上帝的旨意、也符合社會的需求及個人 的能力、特質及需要。隨著現代資本主義的興起,這樣的觀念應用於工作的 選擇上,就更普及(Dik & Duffy, 2009; Weber, 1905/1930)。

進一步的發展,召喚的意義慢慢轉變成從上帝那領受召喚,能在經濟社會 中實踐有熱情、有意義的工作。個人認同會連結到職業認同,開始詢問自己

「我的工作是有意義的嗎?」召喚已經從它原始性的宗教意涵而轉變成為,

不一定要有宗教力量的支持,而成為利他行為的動機,例如:世界和平、環保 運動等(Elangovan et al., 2010; Hall & Chandler, 2005; Steger, Pickering, Shin, &

Dik, 2010)。

因此,綜上所述,從「召喚」的歷史脈絡發展,了解在本研究中所關注

「靈性」、「召喚」與「生涯決定」之關聯。「召喚」原是從宗教、靈性而來,

原指對宗教靈性的召喚,後引申在宗教靈性中,領受特定的職業與方向,能 發揮個人天賦,並實現個人熱情,成為「生涯決定」方式之一。

而在現代社會,「生涯召喚」更擴展為是否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類型,

並發揮意義性及利他的追求,但在本研究中,研究者仍回歸「召喚」原始與 宗教、靈性的關聯,探討靈性經驗與生涯召喚之關係。

2.生涯召喚的定義

生涯召喚(career calling)為「生涯決定」的一種方式。意旨一種冥冥中的 聲音,指引人走上一生使命的方向或職業。在西方,依以上所述職業「vocation」

一詞字源起於拉丁文,原意為召喚(calling)。因此,職業的本意指的就是一種

「冥冥之中的呼喚」,是來自心靈所發出的聲音,引領人走上職業之路。因此,

可說生涯召喚(career calling)也回應「vocation」的原意,也就是生涯發展或工 作的決定,是來自於心靈所發出的聲音。

關於生涯召喚的定義有各種說法,Gregory (2003)整理出主要三種的說法,

第一種為 Duffy 與 Dik (2009)則將生涯召喚定義為:經驗到某種超越性的決定;

以發展出目的感與意義感之方式來追求特定的生活角色;並以他人導向的 (other-oriented)的價值與目標作為主要的動機來源。

其他兩種定義較強調於接近自我實現的概念。兩種的差異,在於一種更 強調於行動本身,它不見得是與宗教、靈性及特定職業,而比較是透過類型 學(typologically)。在這樣的定義下,強調自我興趣和熱情的實現,有時會和 利他價值衝突。例如:個人對煙、酒的熱情和喜好,會造成世界長遠及廣泛 的影響。因此,從這觀點,積極的實踐決定行動,不全然能帶來積極正面的 結果(Elangovan et al., 2010)。Elangovan 等人(2010),透過 Higgins’(1987)自我 差異理論,去理解自己應該、理想及實際面的作為,去思考自己的生涯方向,

導引出正確的行動。

而另外一種定義,則強調召喚是與獨特的天賦與意義感相連。而召喚是 不容易找到的,必須要透過很多的自我覺知、自我反思,才能深入感受它的 存在。

研究者參酌各家學者對生涯召喚之定義,彙整出以下兩大方向:

(1)生涯召喚(career calling)是發揮個人獨特天賦

有學者認為生涯決定的重點在於能夠發揮個人獨特的天賦與特質。回應到 與靈性經驗的關聯為恢復神在創造每個人的目的,並實踐神的旨意。

Bloch 等人(1998)提到生涯召喚真正的意思是「聽到你自己的歌聲,且用 大聲且清楚的方式唱出來」、「了解你所具有的禮物,並且在任何有生產性 的工作中運用它們…當你認知到你的禮物並且運用它們,你就回應了決定。」

這個概念比較接近於內在興趣、天賦或者個人的優勢特質等。不過有別於 適配論者所強調的興趣、能力與價值觀等這些比較穩定的特質,靈性觀點 的生涯諮商師認為靈性意義是比較內隱的,同時也是可以創造、發現與建 立的,諮商師應幫助當事人找到或創造心中的召喚。

金樹人(2003)所指的職業是「一個人安身之處(making of a living),也是

一個人立命之所(making of a life)」,是相同的道理,他認為如我所是的工作 樣貌,能在工作中悠然自在,靠近自我實現,當個人能以自己原有的樣貌 呈現於生活和工作中,也就能產生深沉的樂趣與幸福。

陳盈君(2003)對戲劇人之生涯抉擇所作的訪談與研究中驗證,她發現戲 劇人會以一種「不是選擇、而是需要」的「我天生就是戲劇人」的態度詮 釋自己的生涯選擇,認為自己一直都是走在自己生命的道路上。

因此,就以上學者,生涯召喚其中的一部分涵義,就是把內在的天賦 與自我的本質發揮出來。

(2)生涯召喚(career calling)指工作有意義感、目的感及利他

Hall 和 Chandler(2005)認為生涯召喚是指工作有目的感和意義感,是相當 個人、主觀的經驗,能發生在任何生涯領域,各行各業,接近於志業的概念。

而同樣地回應到靈性經驗的關聯,靈性唯一超越性的存在,因此,靈性經驗 中的生涯召喚也附加靈性的屬性:意義感及利他等特性。

Damon 等人(2001)更進一步說明所謂意義感的本質是「是」(being)和存在 (existence)的狀態,而所謂「目的感」則是指用以建立對個人是有意義,且產 生超越自我、對世界有所影響之穩定且一般性的意向。綜言之,就是工作是 能夠感受自己生命存在的價值感,且有利他之貢獻。

Elangovan、Pinder 與 McLean (2010)也整合了前人有關生涯召喚的文獻,

提出了「生涯召喚」三個重要的内涵:行動導向、對個人使命的清晰感及利 社會的意圖。他基於上述三項内涵形成對生涯召喚的定義:「追求利社會意圖 的行動方針,體現在個體自己想要做、認為應該做、實際去做的意識之聚合。」

(高民凱,2011)。

Duffy 與 Dik(2009)認為召喚所指稱的範圍是不只是一個工作,更可能是 與生活的角色有關。也許一個人,在工作上沒有體驗到決定,卻在其他多元 的生活角色與活動中經驗它。不論是在工作環境的內外,實現這決定,都可 以提供給個人生命的安定感(Dik & Duffy,2009)。

綜言以上關於「生涯決定」定義之討論。研究者認為可整合為「生涯召喚」

是一種「冥冥中的聲音」,在生涯發展的過程中,引領人走向一個方向、職業 或生活其他重要角色,除了能夠發揮個人天賦,達到自我實現,更進一步「超 越自我」,發揮利他精神,找尋出生命的意義或安定感。布赫納(Frederick

Buechner)曾說:神決定你去的地方,就在你最深的歡愉與世界最深的飢渴交 會之處,這句話將「生涯召喚」用另外一種方式精準詮釋。

3.靈性經驗生涯召喚(career calling)

高民凱(2011)從神學的觀點來探討生涯召喚的意涵,他引用 Rayburn 的說 法,指出生涯召喚的決定往往和服務他人有關,每個真實的召喚都是要服從 神。於是,當我們透過服務別人或服侍神的這些利他舉動時,核心精神就是 透過召喚的實踐與其他人產生連結感,這個連結感包括貢獻自己和相互隸屬。

因此,廣義來說,生涯召喚賦予每個個體的看似以服務他人為目的,實則也 滿足了個體深層的靈性需求。

而從 Jung 的觀點來看,對自身靈魂的追尋也就是回應生涯的召喚。他認 為,生涯召喚是一個非理性的觀念,是一種「個人内在的上帝形像」。 Rayburn (1997)承接了這種說法,進一步提出了每個人在人生中都有一個特定位置,

這是由神所注定,而人們要做的就是回應該決定以達到神性的目的,也就是

「天」對個人的決定(高民凱,2011 )。呂旭亞(2011)觀察到有些人對自己的人 生有種無意義感和空虛感,但是,有些人卻正好相反,對生命有一種熱衷感

(sense of absorbedness)。他認為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經驗是源於個體對靈魂追 尋(in search of a soul)的差別,對生命有熱衷感的人正是貼近自身的靈性來 開展生命,而對生命充滿無意義感的人卻遠離了自己的靈魂。

在高民凱(2011)的研究中,曾整理國内外學者的說法,從靈性觀點生涯規 晝探討關於「生涯召喚」的議題,他指出,許多學者專家認為在個體的生涯 開展中,内在靈性的追求是很重要的,而這種靈性經驗的生涯模式不僅是尋 求自我的追尋與實踐,同時也擴大到對其他生命體的關連。

(1)靈性經驗生涯召喚的進入—自我的裂解

何時人能發現靈魂的需求與生涯召喚?榮格曾提出在個體化的過程中,

當人格遭受到傷害,及隨之而來的痛苦時,身心靈狀態遭受裂解,往往影響 個體產生新的世界觀或生活規範。這個啟蒙的衝撃相當於一種「召喚」(call),

當人格遭受到傷害,及隨之而來的痛苦時,身心靈狀態遭受裂解,往往影響 個體產生新的世界觀或生活規範。這個啟蒙的衝撃相當於一種「召喚」(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