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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台灣電視產業

一、 台灣電視產業發展與變動

(一) 無線電視

1962 年,台灣第一個無線電視台,台視電視公司創立,接著在 1969 年,中國電視公司成立,繼之有中華電視公司在 1971 年成立。三個無線 電視台成立以後,無線電視的頻率便不再開放,台灣電視市場遂類似三國 時期均分天下一般,維持寡佔的型態長達 25 年之久(陳炳宏、鄭麗琪,

2003;彭芸,2004)。

無線三台發展初期正值戒嚴時期,電視台處處可見政府介入的影子。

從台視成立時的股權結構來看,1962 年成立的台視主要是由台灣省政府以 及日本財團合資籌設,其中台灣省政府的股份持有佔 48.95%,略少於 51.5

%的民間股份。1969 年成立的中視,則是由中國廣播電視公司募集民間基 金組成,當中有 60.27%的股份屬於中國國民黨的黨營文化事業。至於 1971 年成立的華視主要是由國防部及教育部持有 40.15%的股份,民股僅佔 13.55%,其餘 46.3%仍為為準官股(黃新生、關尚仁、劉幼琍、吳奇為,

1988;鄭瑞城,1993,轉引自陳炳宏、鄭麗琪,2003)。從三台成立時的 持股比例看來,三台的官方色彩濃厚,使人強烈地感受到三台在戒嚴時 期,頂著商業營利組織之名,行政策宣導之實(王振寰,1993)。

(二) 去管制化

政府自 1976 年頒佈廣播電視法後,媒體組織便受到政府嚴密的監控 與管制(李金銓,1993;蘇正平,1998;王振寰,1993,轉引自陳炳宏、

鄭麗琪,2003),新聞局廣電處也根據 1983 年 5 月 1 日公佈實施的「電 視節目製作規範」,對電視台節目以「先審後播」的方式進行實質的內容 審查,各類型節目在開播前都必須送新聞局廣電處審核,核可後始可播

出,此舉可說嚴重地違反了自由、民主國家的立國精神,而如此監控的監 控模式,一直到 1987 年政府宣布解嚴後,才逐漸鬆動解放,電視節目的 相關規定如電視連續劇的播出集數、每週播出頻次、每天播出的時間量等 相關規定,也隨之取消,台灣的媒體產業也是到了 1987 年解嚴後才開始 轉為自由化經營(陳炳宏、鄭麗琪,2003)。

Brennan(1990)的研究發現若提高對傳播產業的法規管制,會增加媒 體內容的多樣性。但也有研究發現,對傳播媒體去管制化後,媒體內容的 多樣性反而增加,如 Einstein(2004)研究美國傳播通訊委員會(FCC)為 降低三大電視聯播網的市場所有權,並刺激新的節目來源提供者進入市 場,因而制訂的兩項法令:fin-syn rules(financial interest and syndication rules)與「黃金時段近用原則」(Prime Time Access Rule,簡稱為 PTAR),

其對多樣性的影響便不如預期。法令施行前即 1960 年代末期是多樣性的 高峰期,法令施行後兩年,多樣性隨即下降,而 1995 年法令解除後,多 樣性又開始回升。

有鑑於法規的管制與鬆綁都會對市場的競爭結構帶來改變,並進而影 響到媒體的表現,本文提出第一個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一:政府對電視台管制的鬆綁,是否讓無線電視台有更多樣的戲 劇節目表現?

(三) 衛星電視及有線電視

1987 年解嚴以後,政府在 1988 年 11 月 17 日又通過了衛星電視 KU 頻道接收器材(俗稱小耳朵)接收法,政府開放小耳朵後,台灣民眾便有合 法管道可全天候收視到日本 NHK 的兩個直播衛星訊號,雖然當時接收到 的衛星訊號純粹為日語發音的日本節目,因而未對台灣民眾的收視行為造 成太大的影響,然而接下來全省錄影機普及率的逐漸攀升、第四台、小耳

朵、大耳朵的日益盛行,甚至是之後有線電視的開放,已正式宣告無線電 視台的經營將面臨重大的考驗(賴燕芳,1991 年 2 月 26 日;劉現成,1999)。

1991 年衛視(Star TV)對準全亞洲開始經營 5 個衛星頻道,包含有中 文台、體育台、合家歡台、音樂台及新聞台,相較於傳統無線三台的制式 節目型態,衛視中文台甫開播就受到台灣民眾熱烈的喜愛,甚至因為開播 後大部分的廣告收入都來自於台灣市場,衛視媒體集團的經營者梅鐸還特 別針對台灣與大陸觀眾的差異性,增設鳳凰衛視台配合大陸觀眾口味,衛 視中文台則專門服務台灣民眾。衛視中文台開播時,有線電視雖然尚未合 法,然而有線電視合法化後,亞太地區的許多衛星頻道藉著有線電視進到 收視戶家中,對台灣電視產業所造成的影響,已不容小覷(李秀珠,2002)。

台灣有線電視的發展始於民國 58 年,以社區共同天線的形式,幫助 改善偏遠山區的無線電視的收視訊號(張昱麟,1998;鍾明非,1998,轉 引自李秀珠,2002),而後由於由於錄影機的發展與普及,業者利用錄影 設備播放事先錄製好的摔角節目或電影院線片,不僅使台灣民眾有三台以 外的其他選擇,也調整了民眾的收視時間。然而,由於第四台非法播放電 影院線片影響到美國影視產業的收益,因此台灣政府在美國政府不斷以 301 法案對我國施加壓力的情況下,遂於 1993 年讓非法地下經營 20 多年 的有線電視合法化(翁秀琪,1993,轉引自李秀珠,2002)。有線電視系 統合法化,對台灣電視產業最大的衝擊在於,台灣電視產業的市場結構轉 變成為多頻道競爭結構(劉幼琍,1997),無線電視面對著有線電視及衛 星電視蓬勃發展的競爭壓力,無線三台的廣告收入及開機率都開始呈現逐 年下降的趨勢,無線電視台獨佔電視收視率的時代也正式宣告終結(劉現 成,1999)。

電視市場中的頻道數目不僅關係著觀眾收視的選擇,頻道數目往往 也成為影響節目品質的原因之一,Litman(1992)和 Napoli(1997, 1999)

的研究發現媒體表現的多樣性和頻道數目或競爭的程度相關,而 Alexander

與 Cunningham(2004)研究也發現電視台的數目和有線電視的有無,都和 地方新聞的多樣性呈現有強烈的正向關係,也就是說市場上的競爭對手增 加,當地自營新聞台的內容多樣性便增加。對此,本文提出第二個以及第 三個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二:面對衛星頻道進入的競爭壓力,無線電視台是否有更多樣的 戲劇節目表現?

研究問題三:面對有線電視合法化的競爭壓力,無線電視台是否有更多樣 的戲劇節目表現?

(四) 民視加入

1994 年行政院開放第四家無線電視的電波,民視於 1995 年獲得許 可,並於 1997 年 6 月 11 日正式開播,民間全民電視台正式成為第四家無 線電視台,開播後由於主打閩南語戲劇節目,市場區隔的策略運用成功,

在黃金時段超越無線三台的高收視率(黃兆璽,2000 年 9 月 9 日),也搶 走了不少無線三台的廣告收入(聯合報,1997 年 6 月 12 日)。過去,無 線三台鼎力天下的市場結構已維持 20 幾年之久,然而,隨著政府開放第 四家無線電波執照,民視進入後幾乎搶走大部分的廣告收入,對無線三台 而言,其衝擊和有線電視合法化可說是不相上下,由於 Bae(1999)的研 究發現,CNN 在 1996 年出現競爭對手 MSNBC 與 FNC 後,三個全天候有 線電視新聞台的節目形式、節目排程、或觀眾特徵上,都刻意與其他對手 區隔,如此遂帶動了整體的垂直多樣性及水平多樣性,因此,本文提出第 四個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四:面對民視開播的競爭壓力,無線電視台整體是否有更多樣的 戲劇節目表現?

(五) 公視成立

過去,公共電視設立在新聞局之下,名為公共電視製播小組,由新聞 局向無線三台徵用時段播出公共教育性的節目,而後雖然轉設在財團法人 廣電基金會底下,公共電視製播小組的節目仍舊沒有頻道播出,只能跟三 台借用時段播出,而民眾收視的權益也因為三台經常變動廣電基金節目的 播出時段大受影響。1997 年,「公共電視法」通過立院審議,1998 年 7 月 1 日,公共電視台正式成立,除了擁有專屬的頻道可實踐其公共電視的 制度、節目政策,公視開台的宗旨還包括為彌補商業電視台之不足,期望 以多樣化電視節目表的設計,提昇民眾的文化及教育水準。Aslama、

Hellman 與 Sauri(2002、2004)分析芬蘭 1993~2002 電視台節目多樣性就 發現,在芬蘭的四個電視頻道中,多樣性貢獻最大的是芬蘭的公共電視台 YLE1 及 YLE2,且兩台各有專精,提供給芬蘭觀眾不同又多樣的節目。回 過頭來看台灣,過去,無線三台由於在節目的內容及排程上同質性頗高,

因此總令人感覺它們其實是「一台」(李秀珠,2002),公視加入後,也 許會豐富無線電視台整體多樣性,對此,本文提出第五個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五:公視加入後,無線電視台整體戲劇節目的多樣性表現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