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SCP 模式

二、 市場結構、市場行為、經濟績效定義

(一) 市場結構

產業經濟學分析市場結構時,主要是探討市場的組織型態為何,因此 會討論到「廠商間相對規模的大小」即「賣方集中度」,其他的分析要素,

如競爭者「進入/退出障礙」、「產品差異性」、「買方集中度」、「市場 成長率」及「垂直整合的程度」也同樣被視為會影響廠商市場行為的結構 性因素(Caves, 1982/周添城譯,1990;陳正倉等人,2003;Shepherd &

Shepherd, 2004)。

在作市場結構分析時,或許很難將這些分析要素按照其重要性排名,

但 Caves(1982 /周添城譯,1990)認為每個人的名單中應該都會包含:「賣 方集中度」、「進入/退出障礙」、「產品差異化程度」,且幾乎所有的產 業組織研究都將重點放在「賣方集中度」,主要是因為經濟學家相信「賣 方集中度」對於「經濟績效」的影響是重要的,賣方集中度高的產業(獨 佔),將比賣方集中度低的產業(寡佔),更有可能定價更高,進而賺取 更高的利潤。

大部分 SCP 的研究也多集中在研究「賣方集中度」的部分(Kranenburg

& Hogenbirk, 2006),主要是依據廠商數目的多寡及產品的差異性,分為

「完全競爭」、「獨佔」、「寡佔」及「寡佔競爭」。「完全競爭」市場 是指市場中廠商的數目多,每個廠商的規模小,其所生產的產品品質差異 性不大,因此,競爭程度較為激烈。理論上,廠商對彼此之間的一舉一動 甚為清楚,具有完整的資訊。在眾多競爭者的情況之下,各家廠商對於彼 此的價格較無影響力,只要有某一間廠商拉抬過高、超過同行標準的價 格,這個廠商便很有可能會流失原有的消費市場,畢竟,這種市場競爭型 態中的產品彼此差異性不大,消費者因此可以選擇其他價格較為低廉,品 質卻相差不大的其他產品(陳正倉等人,2003)。

「獨佔」是指市場中只有一個廠商,形成一家獨佔整個市場的局面,

生產不可替代性高的產品(陳正倉等人,2003),很難在市場中找到其他 可替代的產品,這種市場型態,和上述「完全競爭」的市場型態截然不同,

「獨佔」市場的廠商握有價格的絕對決定權,因為消費者很難在市場中找 到替代性產品,因此,即使廠商拉抬價格過高,消費者通常也得被迫接受。

「寡佔」和「寡佔競爭」則是介於「完全競爭」和「完全獨佔」兩極 端之間的市場型態,「寡佔」是指市場中存在一些少數的大廠商,其市場 佔有率超過 50%,完全沒有可與之相匹敵的對手,此種市場結構的進入障 礙高,而這些大廠商在價格及生產量上的輸出,由於深知彼此的行為決策

會牽動著對方,因此為了避免彼此競爭,廠商多採取合作行為,共同制訂 統一價格或限制彼此的產量,以追求最大化之共同利潤(Pearce, 1992,轉 引自 Dimmick and McDonald, 2001;蕭峯雄、黃金樹,1997,頁 278),

然而,若某一家公司削價或提高價格,其他家公司也會跟進,長期而言,

大多數在此種結構中的廠商最後仍會為了保持市場利益而相互勾結、沆瀣 一氣(Picard, 1989/馮建三譯,民 83)。「寡佔競爭」與「完全競爭」相 似,市場中存在有許多的小廠商,進入與退出障礙低,但處於「寡佔競爭」

結構中的廠商所生產的產品具有差異性,且產品的價格與產量雖然受制於 市場機能,但廠商仍有部分價格的掌控能力(Hoskins, McFadyen & Finn, 2004)。

至於媒體產業的競爭結構,Picard(2002)認為可從媒體內的競爭

(intramedia competition)與媒體間的競爭(intermedia competition)兩方 面再作更進一步的討論,媒體間的競爭主要是各種媒體一起去搶奪閱聽眾 有限的注意力、時間以及廣告商有限的廣告經費,競爭的強度也會隨著媒 體間存在有更多的相同度而升高,譬如電視和衛星電視的競爭強度,便高 於雜誌和廣播的競爭關係。一般來說,電視與有線電視在爭取廣告收入方 面的競爭態勢最為激烈(Picard, 1989/馮建三譯,民 83)。然而,作者認 為媒體間的競爭強度有限,畢竟廣告商大多不只購買一種媒體作廣告,通 常都會選擇數種媒體搭配播送廣告,因此,媒體間的競爭強度增減,只會 造成廣告收入的增減,並不會促使某個媒體完全獲得,或完全失去廣告收 入。只是,隨著電子化時代的來臨,平面媒體逐漸將其內容電子化,因此 原本依據媒體本質所劃分的競爭結構也因此有所改變,競爭的對手也增加 了許多。至於媒體內的競爭,即在同一個媒體產業中出現了競爭對手,此 種競爭情形是媒體競爭結構中最為激烈的一種,特別是新的競爭對手若是 在同一個地區服務同一群人時。市場中的經營者數目是決定競爭強度大小 的主要因素,其他如人口、競爭對手數目、廣告商數目,以及市場領導者

所擁有的市場力量都是相當關鍵的影響因素。

「進入或退出障礙」,指的是進入此一產業的難易程度,進入的難易 程度通常和結束營業的難易程度相當,例如,決定結束營業的廠商可能需 要考慮,當初進入時所投注的設備成本是否容易轉手賣出?進入障礙的概 念,一般還包含有原市場佔有者所擁有的規模經濟優勢(楊雲明,2002,

頁 603),以美國電視台為例,規模經濟一直是競爭者無法進入市場的阻 擋因素,倘若原市場佔有者各自的生產量已足可供應全市場的需求,新進 入者勢必得從既存廠商擁有的市場搶走一塊,如美國福斯(FOX)電視台 進入既有市場時所採取的策略,是設法去搶奪老三台在各地方的附屬台合 約(Einstein, 2004c)。

「產品差異化程度」是指,消費者主觀認同兩種產品是不同的,儘管 兩種產品在實質的功能或用途上可能沒有任何差異,但消費者偏好其中一 種產品,此即所謂的產品差異性(Wirth & Bloch, 1995)。傳播產業中的 產品差異是指,媒體業者提供的產品區隔為何,彼此區隔性越大,整體呈 現的多樣性則越大(李秀珠,2002)。

(二) 市場行為

市場行為是廠商因應市場變化採取的反應與策略(Caves, 1982/周添城 譯,1990),包含有「定價行為」、「研究與創新」、「產品開發策略與 廣告」(Ferguson & Ferguson, 1994)。也有其他學者提出「設廠投資」與

「法律行為」兩項(Scherer & Ross, 1990;陳正倉等人,2003)。

基本上,市場行為大致可歸類為三種(Caves, 1982/周添城譯,1990;

Picard, 1989/馮建三譯,民 83):「價格策略」、「產品策略」及「壓迫 和阻止進入策略」。一般來說,完全競爭環境中的廠商,與領導式寡佔環 境中的廠商,其定價行為自然會有所不同。Greer(1992)指出,在完全競 爭的情況下,廠商不可能打價格戰,以免讓任何一間廠商有機可乘進而左

右市場價格,反之,在寡佔競爭的環境中,因為廠商彼此各據一方,廠商 間存在有一種微妙的競合關係,無論是定價、開發新產品、或強打廣告,

都是為了在既有市場中,創造新的績效。

至於媒體產業中的市場行為,Wurff 與 Cuilenburg(2001)指出,從 Porter 定義的三種競爭策略來看,媒體可能會使用的競爭策略有(1)成本 領導策略(cost leadership strategy):極大化觀眾量,以達到規模經濟。電 視台業者可能以極低的成本製作出節目內容提供給觀眾,並將觀眾收視率 賣給廣告商,這當中「成本」是最主要的考量,並不保證節目內容的品質,

為了要持續降低成本,業者可能需要不斷地在技術層面或人為層面上找尋 創新的作法。由於電視台的製作成本雖高,但再製成本低,因此為了要能 夠達到規模經濟以降低成本最好的方式就是以「大眾」為訴求對象,唯有 吸引最大多數的觀眾,才有可能達成規模經濟的優勢。以 Dertouzos 與 Trautman(1990)的研究為例,他們發現地方日報,無論是在廣告、發行 量上,都因為地方上唯一的一家報社而享有規模經濟的優勢(轉引自 Wirth

& Bloch, 1995);(2)差異化策略(differentiation strategy):以創新內 容的方式作出區隔,唯有透過「差異化」節目內容,找到市場利基,才有 可能以特殊的廣告手法或產品吸引消費者,如 Bae(1999)的研究發現,

美國全天候的有線電視新聞台 CNN、MSNBC、FNC 為了要和彼此競爭,

除了在節目型態上故意和對手區隔,即使在節目排程、和觀眾定位上,也 都刻意地實行「差異化」策略;(3)價格競爭策略(price competitive strategy):當電視台業者無法使用上述兩項策略賺取額外利潤時,最後便 會陷入價格競爭戰,為了要降低製作成本,他們可能會重播過去的節目,

或是播出那些在其他市場已經成功過的節目,藉著以量制價的優勢,賺取 剩餘利潤。

事實上,電視台業者多採取「差異化」策略,提供不同類型的內容,

以避免直接在價格上競爭(Bae, 1999),畢竟電視台主要是以觀眾的數量

吸引廣告商購買廣告時段,而非全然倚靠觀眾賺取收視費用。當然,如果 從觀眾的角度出發,希望業者良性競爭,市場上就必須有人使用低價策 略,而其他人則使用差異化策略(Wurff & Cuilenburg, 2001)。

節目編排時段對電視台業者而言,也是相當重要的策略。Lin(1995)、

Tiedge 與 Ksobiech(1987,轉引自 Lin, 1995)的研究指出,當市場上只有 三家電視台彼此競爭時,電視台可採用以下四種策略:(1)Pure

Counterprogramming(簡稱 PC):在其他兩台節目不同的情況下,推出與 其他兩台各不相同的節目;(2)Blunting a Counter(簡稱 BC):推出與 其他兩台當中的一台相同的節目,但其他兩台的節目彼此不同;(3)

Countering a Blunt(簡稱 CB):在其他兩台節目相同的情況下,推出與其 他兩台各不相同的節目;(4)Pure Blunting(簡稱 PB):推出與其他兩 台相同的節目。究竟哪一種策略可以使觀眾有最多的選擇呢?Lin(1995)

研究 80 年代美國電視市場競爭加劇時,美國三大聯播網的節目策略,發 現 Pure Counterprogramming 的策略造成的整體多樣性最高,但對電視台的 風險也最大,因為電視台必須製作與其他兩台截然不同的新節目型態,較

研究 80 年代美國電視市場競爭加劇時,美國三大聯播網的節目策略,發 現 Pure Counterprogramming 的策略造成的整體多樣性最高,但對電視台的 風險也最大,因為電視台必須製作與其他兩台截然不同的新節目型態,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