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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國大陸中小企業融資法制—間接金融

第二節 小額貸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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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小額貸款公司

中國大陸中小企業除了可透過銀行業金融機構融通資金外,還可 利用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典當公司、信託公司、創業投資 機構等融資管道獲取企業發展所需之資金。有鑒於我國金管會目前已 開放我國銀行業赴陸投資小額貸款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因此本章第 二節、第三節著重在小額貸款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之制度介紹與發展 問題,可作為我國銀行業赴陸投資之參考。

第一項 何謂小額貸款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之制度目的,是為解決民間融資之資金供給與資金 需求市場互相割裂的問題。中國大陸自改革開放以來,由於金融業的 壟斷性與封閉性使得民間資本被排除在外,同時資本市場又欠缺良好 的投資管道吸納民間資本,因此大量的民間資本淪為投機與炒作的遊 資,投入炒房、炒股以及發放高利貸等行為,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因此,小額貸款公司之存在,主要是就是提供民間資本一個合法 的投資管道,利用民間資金成立小額貸款公司來拓寬小微企業的融資 管道,達到將民間資金引入實體經濟的目的。

一、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歷程

小額貸款公司,取自孟加拉經濟學家尤努斯教授(Professor Muhammad Yunus)「鄉村銀行」的概念,為貼近農民、農村的融資需 求,由自然人或企業發起設立的小額信貸組織。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

民間累積大量的資本,一方面資本市場欠缺良好的投資管道吸納民間 資本;另一方面,融資困難的問題長期制約廣大中小企業與農村的經 濟發展,因此民間的資金供給與資金需求市場互相割裂的問題,始終 未獲解決394

394 姜智強、漆鑫、鍾帥,小額貸款公司能否解決民間融資難題?,銀行家,2012 年第 5 期,

http://www.nafmii.org.cn/scyjfx/gkwz/201205/t20120524_15151.html,最後瀏覽日:20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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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財政部、銀監會與國家開發銀行聯合起草《關於開展 組建農村小額貸款組織試點工作的意見》。人民銀行決定在民間借貸 較活躍的山西、陝西、內蒙古、四川、貴州五地試點,設立由民營資 本經營、只貸不存的商業化小額信貸公司395,目的是在現有框架下引 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市場,尤其是流向農村金融市場,解決農村經濟 發展的難題。2008 年 5 月,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小額 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396(下稱:《指導意見》),第 1 點明訂小 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 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第 4 點明訂小額貸款公司應在堅持為「三農」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 選擇貸款對象,在發放貸款上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同一借 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淨額的 5%,鼓勵小額貸 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

2009 年 6 月,銀監會發布《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 行規定》397,允許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以鼓勵 小額貸款公司積極面向農村金融服務398。小額貸款公司為大量的民間 資本提供合法的投資管道,自 2008 年開放全國試點以來,每年均呈 現高度成長。截至 2013 年第一季末,中國大陸小額貸款公司全國共 有 6555 家,實收資本達人民幣 5671.84 億元,貸款餘額總計人民幣 6357.27 億元399

395 羅歡平,從小貸公司的法律屬性看其監管主體的確立,金融理論與實踐,2012 年第 9 期,頁 63。

396 銀監發〔2008〕23 號。

397 銀監發〔2009〕48 號。

398 劉沫茹、羅猛,我國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性發展的路徑選擇,學術交流,2012 年第 10 期,

頁 75。

399 人民銀行,2013 年一季度小額貸款公司數據統計報告,

http://big5.gov.cn/gate/big5/www.gov.cn/gzdt/2013-04/24/content_2388753.htm,最後瀏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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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額貸款公司營運方式

(一)設立出資

根據《指導意見》第 2 點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若為有限責任公 司,應由 50 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 2 至 200 名發 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小額貸款公司 的註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 人一次足額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 500 萬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 1000 萬元。單一自然人、

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 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 10%。

然而各省市自行制訂之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中,多對 註冊資本設有更高的要求,並放寬持股比例上限。例如深圳市《關於 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准入和審核工作指引》中規定,

小額貸款公司為有限公司者,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 3 億元;為股 份有限公司者,註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 4 億元;主發起人出資比例 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總額的 30%。深圳市放寬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持 股比例上限的目的,在於鼓勵資力雄厚的大型企業集團、上市公司、

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提高對三農與 小微企業的服務效能。

(二)設立程序

根據《指導意見》第 2 點規定,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向省 級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正式申請,經批准後,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申請辦理註冊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此外,還應在五個工作日內 向當地公安機關、銀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相關資料。

雖然小額貸款公司在從事貸款業務上與正規金融機構相同,然而法律 屬性卻被歸類為一般工商企業,這樣的法律界定造成小額貸款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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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性發展上面臨許多問題(詳下述)。

(三)資金來源

依據《指導意見》第 3 點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 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 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 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 的融入資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 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 50%。融入資金的 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 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小額貸款公司為龐大的民間資本提供新的投資管道,然而為避免 小額貸款公司步上地下錢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發放高利貸的後塵,

《指導意見》中嚴格限制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禁止小額貸款公 司吸收公眾存款,造就小額貸款公司「只貸不存」的經營特點。在資 金管道有限的情況下,能否獲得持續性的資金來源,將是小額貸款公 司發展成敗的關鍵400

(四)資金運用

由於小額貸款公司的制度目的在於引導資金流向農村與小微企 業,因此《指導意見》第 4 點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之資金運用必須 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小額貸款公司可自主選擇貸款對象,惟 小額貸款公司在發放貸款時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 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 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 5%。

在此標準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 GDP 水

400 王志華,民間資本的運投困境解讀—小額貸款公司與錢莊的比較及未來展望,人民論壇,2012 年 11 月中,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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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五)貸款利率上下限

《指導意見》第 4 點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經營,

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401,下限為人民 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 0.9 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 確定402。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 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六)監督管理

根據《指導意見》第 5 點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之監管機構由省 政府自行確立主管部門(可以是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而就小額貸款 公司之內部管理結構,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

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係,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 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此外,為強化小額貸款公司之風險控管,《指導意見》第 5 點規 定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的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 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 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範的資産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準確進 行資産分類,充分計提呆帳準備金,確保資産損失準備充足率始終保 持在 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為防範小額貸款公司變相非法集資發放高利貸,《指導意見》第 5 點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 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

401 關於司法部門所規定的民間貸款利率上限,參見最高人民法院 1991 年 7 月印發《關於人民法 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該意見第 6 點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高於銀行利率,但最 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過者就超出部分之利息不予保護。

402 由於小額貸款公司非屬金融機構,因此小額貸款公司之貸款利率不受人民銀行 2013 年 7 月

402 由於小額貸款公司非屬金融機構,因此小額貸款公司之貸款利率不受人民銀行 2013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