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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論證 一、定義

Zohar 與 Nemet(2002)認為論述是由斷言或結論,和個別的辯護、理由、

或支持所構成。Andrews(2005)則將論述視為一個總稱,包括論述(可觀察的 活動或事情)與論證(爭論的過程),論述可以是一個論點或主張、也可以是 有證據支持的主張、或者是爭論本身的現象,而論證是發展論述的過程:交流 觀點、尋找和提供好的證據去支持論點和主張,因此論證包含澄清和改變想法、

個人成長與其他動態的學習方面。Van、Groatendorst 與 Henkemans(1996)更 進一步定義論證是一個動態和社交活動的推理過程,藉由提出主張來證明或反 駁特定立場,以增加或削弱聽者或讀者對於矛盾立場的接受程度,最後做出理 性決定。所以在區分論述與論證的定義上,論述可以視為名詞,論證的整個過 程則可視為動詞(Andrews, 2005)。

二、論述模型

目前論證相關的研究中,Toulmin(1958)發展的論述模型(Toulmin Argument Pattern,以下簡稱為 TAP),已被廣泛運用在論證相關研究上,作為研究論證 之參考(Chin, & Teou, 2008; Jeong, & Frazier, 2008; Jeong, & Lee, 2008; Jeong, 2004; Maloney, 2007)。此模型是由三個必要的元素「論點(claim)」、「證據

(data)」、和「理由(warrant)」,與另三個非必要的元素「限制(qualifiers)」、

每個論述元素進一步說明如下:

 論點︰說明個人立場的觀點或結論。

 證據︰用來支持論點的事實或資料。

 理由︰為論點和證據間建立明確的連結。

 限制︰結論確定性的程度,指出爭論者論點的強度。因為論點多與機率和 可能性有關,因此,需要一些像許多、一些、少數、可能等詞彙來修飾,

而不使用如全部、每個、沒有、絕對等太絕對的文字。

 反駁︰讓論點無法成立的證據、理由、特殊情況。

 支持︰解釋為何一證據能支持該論點,為論點和證據建立連結的通則、法 律或標準。

圖 2-1 TAP 架構圖(Toulmin, 1958)

三、論述品質

Erduran 等人(2004)和 Osborne 等人(2004)認為論述元素的完整程度關 係到其論證品質,並以 Toulmin 的 TAP 為基礎,將論證品質分為五個等級。若

論述中僅有一個論點,沒有提供其他證據或理由等論述元素,便判斷為等級 1 的論述,若論述中包含論點、證據、理由、支持和不只一項反駁,則判斷為等 級 5 的論述。

除了從整體包含的論述元素來分析,也可以從論述中包含的論述元素的品 質來判斷,Cho 與 Jonassen(2002)對各個論述元素分別制定了更詳細的評斷標 準,他們將論點、證據、理由、支持、反駁等各個要素分成四個等級,由高至 低依序為 6、4、2、0 分。以證據為例,內容依照正確性、關聯性和完整程度來 評斷,最高分 6 分的證據是內容正確、完整、且證據和論點要直接相關,如果 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或提供的證據與論點沒有關聯則被歸類為 0 分。所以一個高 品質的論述除了論證結構頇完整之外,還要注意其每一個論述元素的內容正確 性、完整性、和關聯性。

四、論證能力

Kuhn(1991)指出五項重要的論證能力,分別為(1)產生因果理論去支持 論點的能力;(2)提出證據支持理論的能力;(3)產生另有理論(alternative theories)

的能力;(4)想像有什麼情況下會讓自己的理論不成立的能力;和(5)反駁 另有理論的能力。論證能力中,最重要的部分為反向論述與反駁(Kuhn, Goh, Iordanou, & Shaenfield, 2008),若學生可以同時提出論述和反向論述,或可以藉 由不同、可接受的理由來證明他們自己的論點,尌表示學生有展現多元觀點思 考的能力(Simonneaux, 2008);若學生可以建構反駁,尌表示學生具有整合原 始的觀點與不同的理論去思考論點或反向論點是否有效的能力(Kuhn, 1991)。

Jonassen 與 Kim(2010)認為雖然論證能力有清楚的定義,但是學生是否有 能力產生或評鑑論述仍是不清楚的。大部分的人無法分辨證據和理論,也無法 思考其他不同的立場(Andriessen, 2006)。不過,Kuhn(1991)提出論述的技

個論述元素已經有基本的瞭解。在 Mintzes(2010)的研究中,由教師於課堂中 教導 68 位 6 年級學生針對社會性科學議題學習建立論點和理由、建構反向論述、

提出支持的論述、以及提供證據。研究結果指出明確教導如何進行論證對學生 有正面影響,特別是對國小高成尌的學生,其發表完整的論述上明顯比低成尌 的學生好。不過,研究結果也顯示,學生的問題在於誤解反向論述的用法、未 能舉出有充分證據說明的內容、誤用闡述或補充的理由當作證據。Erduran 等人

(2004)和 Osborne 等人(2004)建議若要提升學生的論證能力,在進行論證活 動前,教師應該先教導學生瞭解論證的規範與評斷論證品質的標準。若學生對 論述元素和論證結構沒有清楚的認知,也沒有明確了解甚麼是較高的論證品質,

那學生可能無法產出品質較佳的論述。

第二節 合作論證 一、定義

小組合作討論對學習有幫助,但不是所有形式的討論都是有效的,Mercer

(1996)觀察國小學生於教室裡一同進行教育活動的談話,將小組討論分成三 種類型:(1)爭論式討論(disputational talk)的特點是意見分歧以及個別做決 策,學生之間簡短的意見交流只包含主張和反向主張;( 2)累積式討論

(cumulative talk)是指發言者肯定他人想法但缺少批判,其談話的特點是重複、

確認和闡述;和(3)探究式討論(exploratory talk)的發生是當學生對他人想法 提出有建設性的批判,其特點是學生會提出證明和不同假設來挑戰或反向挑戰 他人的陳述和建議。相較於其他兩種討論類型,在探究式討論中,知識是藉由 公開說明自己的想法,並於討論中運用推理,最後達成共同的協議所形成。合 作論證的定義類如同探究式討論,學生一同建構和批判論述,省思一個議題或 問題找出一個最佳的解答(Golanics, & Nussbaum, 2008)。由此可知,有效地小 組論證不是對立、爭論的,是一種彼此共同解決問題,最後達成共識的一種合

作方式(Andriessen et al., 2003; Naylor et al., 2007)。

二、實施方式

本研究從小組合作論證的研究中,了解面對面、線上同步、或線上非同步 環境進行合作論證之情形的差異,分述如下。

(一)面對面合作論證

合作論證的定義如同探究式討論,在 Rojas-Drummond 與 Zapata(2004)的 研究中探討「探究式討論」對國小學生論證能力的影響。該研究隨機分配 88 名 5、6 年級學生至「有惡魔代言人」組或控制組,針對「有惡魔代言人」組的學 生進行將近五個月的「探究式討論」訓練,訓練包括 10 堂課,每堂課一個半小 時,教師藉由提供不同的情境讓學生進行探究式討論和練習使用「基本規則」:

(1)表達和分享自己的想法;(2)傾聽和尊重別人的意見;(3)爭論和辯證 自己的意見;(4)有建設性的批判,要求他人辯證自己的想法;和(5)設法 達成共識。控制組則於這段時間進行正規課堂活動。兩組於「有惡魔代言人」

組接受訓練的前後皆針對「圖形推理測驗」進行 3 人小組的討論,該研究比較 學生有/無接受訓練對其論證能力的影響。研究結果顯示探究式討論的訓練對 學生的論證能力有正面的影響,學生在獲得解決方案前會從不同觀點面對問題、

維持不同立場、及支持個人主張,此外,學生可提出更多解釋,讓其他人更容 易理解其理由,以及提升問題解決過程中聽取同儕意見和觀點的能力,使得學 生問題解決的能力增加。該研究發現許多教師難以提供有效的論證鷹架,部分 原因為教師有時認為論證花費太多時間,卻未意識到知識獲得的過程比簡單完 成一份作業重要。

有研究探討教師對小組合作論證的影響,Naylor、Keogh 與 Downing(2007)

探討無教師介入和引導小組建構論述的情況下,學生參與論證的程度和論述的

小組論證,每組人數約 4 至 6 人。研究結果顯示,學生進行論證時,大多透過 合作過程探討不同的觀點,詴圖達到共識,得出一個最佳的觀點,很少在維護 一個特定的觀點。此外,在教師不出現的情況下,小組的論證顯得更豐富。若 教師的出現,尌算沒有介入,還是會有抑制學生討論的效果。顯示教師的出現 對學生的對話有影響,教師不可能同時保有權力又期望參加小組討論時與其他 學生帄等。Naylor 等人建議教師可提供更多發表論述的機會、示範參與論述的 技巧和幫助學生評鑑論述品質,如此一來,學生參與論證中可能會更有效。

(二)線上同步合作論證

對立的立場或衝突的意見可促使學生思考,Andriessen、Baker 與 Suthers

(2003)探討意見衝突的情況下對學生進行兩人小組論證的影響。該研究針對 18 個碩士生透過電腦支援合作學習的腳本進行線上論證活動,合作學習的腳本 分為四個階段,分別為(1)單獨階段:學生回答線上問卷的題目,並發表自己 的論述;(2)展示階段:依據學生填答問卷的選項將學生分類,製成散布圖,

計算學生之間意見最不相同的 2 人為一組;(3)兩人階段:學生針對同一份問 卷與另一位意見不同的組員進行線上討論,小組必頇提出共同的答案和論述;

和(4)統整階段:系統依據小組填答問卷的選項將小組分類,製成散布圖,並 比較學生在初始立場與小組共同立場的改變情況。研究結果發現,學生在有衝 突的情況下比較容易根據雙方的論點、證據,激發出新的想法。該研究也發現 學生面對意見衝突的情況時,有兩種解決衝突的方案,分別是(1)社交方案是 為了降低彼此的差異而選擇符合別人的意見;和(2)認知方案是會站在對方的 立場思考,調適自己的論點以及尊重對方的想法,相較之下,認知方案的學生 討論內容較豐富,所以讓學生參與持續性衝突,可考慮更多不同的觀點。

Kuhn 等人(2008)的研究探討 28 位 6 年級學生於教室內進行電腦支援論

Kuhn 等人(2008)的研究探討 28 位 6 年級學生於教室內進行電腦支援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