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探討使用直接教學法教導智能障礙學生識字後,受試學生、其原 班導師和家長對教學的滿意度。
依據以上的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以下的研究假設:
一、直接教學法對智能障礙學生識字教學有顯著立即成效。
二、直接教學法對智能障礙學生識字教學有顯著保留成效。
三、使用直接教學法教導智能障礙學生識字後,受試學生、其原班導 師和家長對本次實驗教學有高的滿意度。
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 直接教學法
直接教學法起源於 1960 年代末期,由一位美國幼稚園老師 Zig Engelmann 所發展出來。其主要根據行為分析理論,運用工作分析來決 定教學內容、課程、活動的進行順序,並透過示範、小組教學、齊聲 反應、提供反應訊號、快速教學節拍等教學技巧,在教學過程中給學 生多次練習、評量、再教學、再評量,使學生精熟教學目標,由老師 主導教學的一種高度結構化的教學法(蔡文標,民90)。
本研究所指的「直接教學法」,是教學者根據受試者的學習特質,
將要教導的字和語詞透過明確化、組織化的教學流程,並在教學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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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用上述的教學技巧,給受試者充分練習的機會,時時評估其學習 成效,即時糾正學生錯誤,輔以增強制度的一種教學方法。
二、智能障礙學生
根據民國95年教育部修訂發佈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標準」所稱的智能障礙者,是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 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嚴重困難者」,其鑑定標準為:
(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 差。
(二)學生在自我照顧、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學科學習等表現上 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在魏氏兒童智力測驗中,全量表分數落在70到50之間屬於輕度智 能障礙,全量表分數落在50到35之間屬於中度智能障礙(陸莉、黃玉 枝、林秀錦、朱慧娟,民89)。本研究所指的智能障礙學生,係指領 有身心障礙手冊,經高雄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一位為輕度智能障礙,
另一位為中度智能障礙(兼併肢體障礙),安置在高雄市某國小不分 類資源班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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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識字教學
識 字 包 含 字 形 辨 認 (letter recognition )、 字 音 辨 識 ( phonetic activation)、字義搜尋(sematic encoding)(鍾聖校,民84)。國內學者 曾利用電腦輔助教學(鄧秀芸,民91;盧家宜,民 94)、圖片褪除(汪 郁婷,民95)、刺激延宕(林尚慧,民 92)、字族文識字策略(吳建德,
民96)、基本字帶字加部首(許嘉芳,民 89)、直接教學法(許巧宜,
民95)、部件識字(廖彩萍,民 96)、綜合高效識字教學(王思婷,民 95)等方式進行識字教學,評量學生在認讀國字、聽音選字、造詞、
聽寫的表現。
本研究所指的識字教學,是研究者考量 2 名研究對象平時在學校 和住家社區會接觸到的實用語彙,依照食、衣、住、行、育、樂分類,
與家長和原班導師討論後挑選出 18 個語詞,並確認這 18 個語詞在學 生原班所使用的國語課本裡面沒有出現,以避免學生離開教學地點後 有重複練習的機會,造成研究結果偏差。確認受試學生對這些語詞的 正確認讀率低於 25%後,採用直接教學法施予識字教學,並在教學後 評量學生對目標語詞正確認讀率的一種識字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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