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解釋
教育部(2013)《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三條第一款 訂定智能障礙在生心理、動作、語言、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行為等面 向,與同齡者出現顯著困難,影響其學習與生活的適應能力,其標準有 二:
(一) 個別智力測驗或心智功能明顯低下,其結果未達負二個標準差。
(二) 學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 行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學習較同齡者有顯著困難。
本研究所指「智能障礙」為領有新制身心障礙類別第一類之證明,
或由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鑑定通過者。
二、 平衡能力(Balance)
平衡是人類動作發展的基礎能力,指的是能夠控制身體姿勢以維持 與實際生活中的各項活動有密切關係(朱若緁、林威秀,2016),牽涉於 基本的站立、行走、跑步、跳躍、球類運動或溜冰等運動。平衡可分為 四種(體育運動大辭典,2017):
(一) 姿勢平衡:身體保持平衡的穩定能力,若站不穩則易跌倒。
(二) 靜態平衡:在身體靜止不動時,身體可以長時間維持同一種姿勢。
(三) 動態平衡:在移動時身體可以隨著重心改變,維持控制身體姿勢。
(四) 技巧平衡:能使用各種複雜的動作來維持身體姿勢,如:體操員。
本研究所指之「平衡能力」採用上述四種平衡能力中的其中兩項,
為靜態與動態平衡能力。而於研究中,將兩種平衡能力分別使用不同的 測量方式,靜態平衡採用「閉眼單腳站」,而動態平衡能力則採用「睜眼 走平衡木」進行平衡能力之檢測。
三、 健康體適能(Health-related fitness)
可依照功能將體適能分成「與健康有關的體適能」(Sport-related fitness)及「與運動競技有關的體適能」(Health-related fitness) (衛福部
國民健康署,2018)。健康體適能(Health-related fitness)定義為在日常生 活中,身體能順應生活與環境之能力表現。要有好的體適能,能有足夠 的體能應付每天日常生活中的活動,且有效率的運作心臟、血管、肺臟 及肌肉的能力(林正常,1997)。
本研究所指的體適能為健康體適能,其內容包含以下要素:
(一) 身體組成
指身體內脂肪與非脂肪的相對比例,以身體質量指數(BMI)為測量方 式,並搭配體脂計所分析之相關數據,如:體脂肪率和基礎代謝。
(二) 柔軟度
指人體關節可以活動之最大範圍,本研究將採用坐姿體前彎進行檢 測。
(三) 肌肉適能
可將其分為肌耐力與肌力,肌耐力為肌肉群在使用肌力時,能持續 用力或反覆收縮;而肌力係指肌群一次收縮所產生的最大力量。本研究 以較常使用之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的次數為主要測量方法。
(四) 心肺適能
指心肺血管等循環系統有效的輸送氧氣及進行新陳代謝所產生的能 量,心肺適能可以提升我們的工作時間與效率,為體適能主要評量向度。
本研究將以 PACER20 公尺漸進性有氧心肺耐力跑測驗為主要測量方 法。
四、 增強式訓練(plyometric training)
增強式訓練(plyometric training)先透過拉長肌肉(離心收縮),再促進 肌群進行反射性的向心收縮,產生較大強度和爆發力訓練之方式(廖晏崧,
2010)。增強式訓練是阻力訓練型態之一,是依靠自身的體重來作為運動 時所負荷的重量(王宇涵、彭賢德,2014)。
本研究訓練課程內容,參考戴窯種(2017)與 Chu, Faigenbaum, &
Falkel(2006)為兒童及青少年所設計的漸進增強式動作,在動作設計上為
本研究對象做個別化強度調整,將其強度調整為低強度,訓練部位含上 肢及下肢。因此本研究之「個別化增強式動作訓練方案」其中的「個別 化」內涵為「個別化低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