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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解釋

壹、社會創業青年

「創業」這個詞本身可以有兩重解讀,它意味著一種特殊的、天生的特質,

意即能識別並抓住機會、能「跳出盒子思考」、具有決斷力、同時也確實能為世 界創造一些新的產物;從另一視角來看,「創業」是一個「後置性的」術語,需 要經過時間的檢驗、產生了真正的影響,那些體現創業特質的行動才會被認可。

Dees(1998)首先將社會創業做定義,他指出社會創業家是在社會部門中所 扮演啟動變遷的角色,本研究不使用「社會創業家」是因為研究者認為「創業家」

代表專業性,這樣會排除第一次或是一次性的社會創業青年,除非在創業家第一 次創業成功後,之前的那些失敗的經歷才被解讀成是一個「連續創業者」所做的 工作。你當然可以自稱是創業家,但如果沒有至少一個成功的案例,你就很難說 服投資人(Roger L. Martin、Skoll Sally Osberg,2007)。創業過程中所除了勞力、

土地、資本等創業資源和創業機會外,創業精神是驅動個體追求事業成功的主要 因素,其主要功能乃是推動個人追求事業之成功之動機,進而成就個人事業的成 功,亦或者是成為從無到有的創業家。

管理學家 Peter Drucker 稱社會創業者為主動尋求變化、對變化作出反應並將 變化視為機會的人,本研究中的青年社會創業者,著重於創業者在進行創業時是 否有社會性目的的意圖,青年採用臺灣「青年創業專案」廣義青年定義,年齡介 於 20 歲至 45 歲就稱青年。

貳、社會創業精神

劉常勇(2002)認為創業精神指的是一種追求機會的行為,然而這些機會還不 存在於目前資源可運用的範圍,未來卻可能成為創造資源的新價值,

Timmons,(1999)認為創業精神是多種因素的配適及平衡;而 Kodithuwakku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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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2002)認為,創業精神使創業者或是創業團隊有機會展現不同於傳統的管理 方式,使其對於資源能更有效率的應用,在資源受限的環境中對於資源更有彈性 的運用能使組織持續成長。

Dees(1998)強調的社會創業乃是帶著社會使命的一種改革或革命,這些社 會創業家者試圖找出引發社會問題的原因,並且嘗試解決這個問題。因此,社會 創業所帶來社會部門的變遷,這樣的變遷並非為了個人目的,而是為了創造並維 持社會價值。社會創業也是一個建構的過程,其創業的過程是鑲嵌在獨特時空背 景下的社會脈絡中,一群人親身遭逢社會問題,結合平常未曾擁有的資源,藉著 社會創業來改變其結構的位置(Mair & Martí, 2006;Mair & Martí, 2009)。

然而其創業的本體可能是企業、非營利組織亦或社會企業,但是其進行社會 創業的精神絕對是以利他主義取向的。社會創業家者如同一般創業家,並不會被 有限的資源所困而卻步,但是由於社會創業者立基於社會價值的使命,因此他們 有更廣義的行動光譜,也就是在達成社會使命的前提下,社會創業家的行動可以 是純粹的公益行動,也可能是採用商業手段來達成其使命(蔡依倫,2009)。

參、利他主義與利他精神

透過學術名詞辭典查詢,利他主義是倫理學和心理學的一項主張。倫理學中 認為完全無私的關懷別人、為別人的利益著想,是道德判斷及道德行為的必要條 件;換言之,利他主義認為不能以利己心做為解釋道德判斷及道德行動的出發點。

利他是直接以別人的利益為目標,與利他主義相對的是自我主義(egoism);而利 他主義是用來彌補自我主義之不足。

(一)西方界定

Pervin(1978)強調「利他主義是一系列行為的集合,提供他人的幫助越沒有 外部報償的期望,所提供的幫助對助人者來說代價越高,則越被認為是利他主義。」

但是施予恩惠的行徑又分為助人行為與利他行為,助人行為是廣義的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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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助人行為不會去探討助人者的意圖是否自身利益大於受助者,因此助人行為 會牽涉到自私或利己的動機;利他行為則是以無所求的報償與期望,進行利他活 動,定義較為嚴謹。

(二)華人文化

在華人社會下儒家、佛家為華人文化中影響社會思想極深的教派或稱學說,

儒家是務實、以人為本,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更是利他的東方經典代表人物,

孔子認為自己所傳授的並非他的創見,「自己只是一個一個承先啟後的人,所傳 授的是歷經好幾個世紀的發展而傳下來的古訓。」 Thomas Cleary ( 2014,P:265 ),

儒學是適用於日常生活的哲思,認為事人優於事鬼,知生重於知死。在佛家納入 靈性內在世界觀,當代中國人遵奉儒學,主因是為了不受世界所造成的煙霧所迷 失,遂轉向古印度傳入的佛教,尋求人生的指南與來世的指引。

肆、八正道的利他精神

以中臺山普得精舍初級禪修教本解釋八正道之意涵,所謂「正道」者,可令 眾生苦集永盡,達於涅槃寂靜的聖賢境界,故八正道亦稱八聖道。遠離偏邪,故 稱「正」;修之能轉凡愚、成聖智,故稱「聖」;通乎涅槃,故稱「道」。依據八 正道修習,可以淨化心靈,遠離偏邪不正,轉邪念成正念,轉凡愚成聖智,進而 達到寂滅、涅槃的境界。

八正道的意義,即是指引大眾藉由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 進、正念、正定等八種正道,通往菩提涅槃,達到寂照一如,證悟無住真心,就 是真正的出世,真正的淨土:

(一)正見:正確的見解與思想觀念

正確的知見、正確的思想觀念。 古德云:「人身難得,佛法難聞,正見難生。」

能夠具足正見,實為難能可貴。修行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正見,以正見為前導,其 餘的正道即能現前,是故正見列於八正道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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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思惟:正確的思維

凡有所思,不離佛法,皆無邪曲,稱為正思惟。一般人的思惟,妄想紛飛,

由妄想發動身、語、意,而造作種種業行;若聽聞四聖諦、無常、苦、空、無我 及中道實相等道理,即將過去不正確的思想觀念轉為淨法,今後所思所念,皆離 一切惡法、邪執。若能正思惟,如此意業自然清淨。

(三)正語:正直、清淨的言語

正直、清淨的言語,遠離口四過(妄語、兩舌、惡口、綺語)、大妄語(言不 誠實,欺騙他人)、戲論(玩笑戲鬧、不合實際之言論)及誹謗正法等口業之過失,

即稱正語。具足正語,則口業自淨;口業清淨,凡所言語,無諸過失,必能獲得 大眾的信賴與肯定。

(四)正業:正當的行為

日常生活中,所作所為皆是正當、清淨,乃至梵行清淨,不染三毒;身不造 殺生、偷盜、邪淫,口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意不起貪、瞋、癡,

一切行止,皆是清淨無邪、自利利他,即謂之正業。具足正業,則身業清淨。

(五)正命:從事正當的職業

「命」指賴以活命的生計,「正命」即是從事正當的職業;就一般而言,凡 是不違背法律、道德標準的生計,就是正當的職業。就佛法而言,除正當的職業,

還要從事清淨、不違因果的職業。譬如:從事漁業,是正當的職業,可是從因果 上來講,捕魚殺生害命,所以不屬於清淨的職業;又如酒廊、舞廳,即使為合法 之營利事業,卻會令人墮落,亦屬於不清淨的職業。

(六)正精進:正確的修行心態

勤修戒、定、慧、六波羅蜜,志趨菩提、涅槃,稱為正精進。修行不但要精 進,還要知見正確,假使精進而知見卻不正,就會落入無益的苦行,甚至偏執於 世俗迷信或是外道不究竟之法;本來想成佛,結果不但成不了佛,反而成魔;本 來想升天,不但升不了天,反而落入地獄。所以,修行學佛,要有「正精進」, 才能證得無上正等正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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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正念:心不散亂、意不顛倒

心不散亂,意不顛倒,即為正念。正念有事有理;於事上,只起善念不起惡 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等,念一切善法,是正念;於理 上,修一切善,不執一切善,由有念歸於無念,無念即是究竟正念。

(八)正定:心達到寂滅境界

寂就是不動,滅就是漏盡煩惱。不僅心寂靜不動,還要了了分明、清清楚楚,

就是正定。所以,正定即是寂照之意;寂就是定,照就是慧,寂照一如、定慧等 持,當下這念心就是正定,就是菩提、涅槃。

八正道的意義,即是指引大眾藉由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 進、正念、正定等八種正道,通往菩提涅槃,達到寂照一如,證悟無住真心,就 是真正的出世,真正的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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