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 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智能障礙學生
依據特殊教育法(2014)第二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以招 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
教育部(2013)修正發布「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本 法第三條第一款所稱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同年齡者明顯遲緩,
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顯著困難者。前項所定智能障礙,其 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 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二、學生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能力、語 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行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學習之表現 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情形。
本研究所指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智能障礙學生為領有智能障礙相關 身心障礙手冊,或經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 稱鑑輔會)鑑定為中度、重度或極重度智能障礙且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國 中部一年級之學生。
貳、 跑步機(Treadmill)訓練
跑步機訓練是指使用跑步機相關功能,擬定合適的速度、坡度 與時間,進行步行或跑步等訓練活動。本研究跑步機訓練,相較於 Vashdi、Hutzler 與 Roth(2008)指出為避免生理疲勞現象的影響,
以五分鐘為一次訓練課程;本研究預試時發現臺灣學生五分鐘內很 少出現「嘗試終止行走行為」,加上考量受試者能有足夠的暖身及緩 和活動,跑步機運動訓練活動以十分鐘為單位時間;十分鐘跑步機 運動訓練,前四分鐘進行逐漸加速的暖身運動,中間五分鐘為主要 活動,最後一分鐘逐漸減速為緩和運動。逐漸加速的四分鐘進行肌 肉與關節的暖身活動,最後一分鐘逐漸減速至停止,為避免因為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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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機急停而造成運動相關傷害。跑步機訓練期間監控受試者運動強 度不超過 60%-70%最大心跳率為目標,十分鐘時間到即停止。
參、 體感式電玩遊戲機
本研究所使用之體感式電玩遊戲機所指的是任天堂公司 Wii,使用 之遊戲軟體為 Wii Fit Plus。
Wii Fit Plus 是由任天堂公司於 2010 年 1 月 30 日所發售之 Wii 遊戲 軟體,此軟體除了 Wii Fit 收錄的「平衡遊戲」、「有氧運動」、「瑜珈」及
「肌肉鍛鍊」等 48 種鍛錬之外,新增了 21 種鍛錬活動,包括 15 種「鍛 鍊+」新類型身體活動遊戲、3 種「瑜伽」新鍛鍊、3 種「肌肉鍛鍊」。
進行 Wii Fit Plus 遊戲需透過 Wii 主機依遊戲種類搭配 Wii 遙控器 Plus
(Wii Remote Plus)或 Wii 平衡器,Wii 遙控器 Plus 經由藍芽無線傳輸 達到指向定位及動作感應的功能,Wii 平衡器能夠測量個體體重亦具有 指向定位及動作感應的功能。
本研究實驗設計使用跑步機訓練結合 Wii Fit Plus「有氧運動」中的
「輕鬆慢跑」遊戲,進行此遊戲時,遊戲軟體建議將 Wii 遙控器 Plus (Wii Remote Plus)置於腰間,研究進行時,協助學生選取並開始遊戲後,將 Wii 遙控器 Plus 放入腰包配戴於學生腰間,配合跑步機的傳動進行跑步 機訓練(臺灣任天堂,2014)。
肆、 合規行為(Compliance)
Compliance 有服從、聽從或遵守之意。相關研究將 Compliance 定義 為以受試者之意願來啟動與維持規定的指示或治療行為(Vashdi, Hutzler
& Roth, 2008; Hagopian & Thompson, 1999)。本研究將 Compliance 稱為
「合規行為」,係指受試者遵守與維持跑步機訓練活動要求的行為,包含 進行本研究兩種情境跑步機運動訓練時,受試者能在研究設定的速度與 時間下,完成跑步機上跑走運動。研究設計以觀察受試者參與兩種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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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機運動訓練時,出現「嘗試終止跑步機上行走」行為的次數,推估
「合規行為」的符合程度,受試者出現「嘗試終止跑步機上行走」行為 的次數愈少,「合規行為」的符合程度愈高。本研究設定九種嘗試終止 行走類型如下:一、口頭請求停止行走。二、伸手按跑步機停止鈕。三、
站立在跑步機的堅固處。四、使用非口語的手勢表達。五、手扶跑步機 側護欄撐起身體且雙腳離開跑步帶。六、往前趴在控制面板上。七、往 下坐在跑步帶上。八、拉下安全磁鐵。九、其他欲終止行走之行為類型
(需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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