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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綜合討論

研究結果顯示「應用體感式電玩遊戲機提升特殊教育學校國中智能 障礙學生跑步機訓練之合規行為」的假設獲得支持,本節分別就研究設 計與研究結果進行進一步綜合討論。

壹、研究設計

一、受試者 A1 參與四次跑步機運動訓練時,最高心跳不超過 120 下。

本研究設計以監控受試者運動強度不超過 60%-70%最大心跳率為 原則,A1 年齡為 14 歲,(220-年齡)的 60%-70%,監控心跳率範 圍應為 124 至 144 下之間;分析 A1 參與跑步機運動訓練時,雖 監控最大心跳率不超過研究設計的範圍,然而,關於智能障礙者 體適能運動處方的擬定,潘正宸與林珊如(2012)建議身心障礙 者運動強度應可逐步達到最大心跳數的 60%-80%,A1 參與本研 究跑步機運動訓練時,最大心跳率未達 60%,推測受試者參與跑 步機運動訓練的身體負荷可能較為輕鬆。Vashdi 等人(2008)相 關研究,運動訓練強度設定,則是須達到 65%-75%最大心跳率;

因此,擬定研究設計時,應留意活動設計必須讓受試者達到設定 的活動強度,以避免發生類似的情形。

二、受試者 B2 參與跑步機運動訓練的意願低,觀察 B2 參與體感式電 玩遊戲機結合跑步機運動訓練時,會看電視螢幕,且終止跑步機 運動後,再回去跑步機上的意願較高。B2 此行為反應,符合本研 究設計為了增加智能障礙者的注意力,參考鈕文英(2003)提出 智能障礙者易受環境聲、光或事物等刺激吸引,而選用體感式電 玩遊戲機,電視螢幕顯示的聲光刺激,以引起其注意力。

三、受試者 B3 第一次參與跑步機運動訓練,跑步機 2.5 公里/小時速 度時,心跳已到達 144 下;本研究設計以監控受試者運動強度不 超過 60%-70%最大心跳率為原則,B3 年齡為 13 歲,(220-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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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60%-70%,監控心跳率範圍應為 124 至 145 下之間,因此 B3 參與本研究跑步機活動,速度分配之最高速度變更為 2.5 公里/小 時。此變更符合障礙者執行心肺適能相關運動處方時,應隨時監 督協助,以利留意個案參與運動時的生理反應及安全需求(潘正 宸與林珊如,2012)。

四、受試者 B4 參與體感式電玩遊戲機結合跑步機運動訓練時,看到螢 幕畫面裡其他跑者動作時,出現口語反應如:「有人跌倒了!」或

「快要到了!」等表達。顯示受試者 B4 參與體感式電玩遊戲機 結合跑步機運動訓練時,體驗與電玩遊戲內容,立即直接互動的 感官回饋經驗(林旻逸等人,2010;張哲千,2008)。

貳、研究結果

一、研究結果顯示,應用體感式電玩遊戲機提升特殊教育學校國中智 能障礙學生跑步機訓練之合規行為的假設獲得支持。此結果符合 以「體感式電玩遊戲機」作為媒介,應用於體適能相關活動,能 引起動機,提高活動參與者的參與意願的推論(林旻逸等人,2010;

高藝真,2010;張哲千,2008;郭暐頎,2011;陳淑華,2013;

Pessoa et al., 2014)。且 Vashdi 等人(2008)研究結果建議為中重 度智能障礙者擬定跑步機訓練方案時,參考「模仿對象配對」及

「給予正增強」兩種情境設定,應能提高其跑步機運動之合規行 為;本研究應用之體感式電玩遊戲機 Wii,遊戲畫面設定其他陪 跑者一起進行跑步活動,類似「模仿對象配對」情境,提高智能 障礙學生跑步機運動之合規行為。

二、關於受試者出現之終止行為類型出現比例,最高比例是「其他欲 終止行走之行為」類型,最低比例是「口頭請求停止行走」;進一 步分析發現本研究受試者大多無口語表達能力,因此「口語請求 停止行走」的受試者比例最少,這使得受試者們運用各種行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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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勢來表達,甚至發展出其他有效終止行走跑步機的作法。Vashdi 等人(2008)的研究結果發現,出現比例最高的類型是向前傾斜

(leaning far forward),與本研究受試者終止行為類型出現比例最 高的類型雖不相同,但最低出現比例與本研究相同,都是「口語 請求停止行走」;該研究結論亦發現,受試者大多無語言,因而他 們不得不運用各種行為或手勢來表達終止的意願。

三、從本研究受試者的表現,發現障礙程度愈重,出現的跑步機上終 止行為次數愈高,合規行為符合程度愈低的趨勢。相關文獻指出 智能障礙者在知動發展、動作技能或溝通能力等方面,智能障礙 程度愈重,相關能力缺陷愈嚴重(何華國,2009;洪榮照,2000;

陳榮華,1995),至於不同障礙程度,在參與跑步機步行活動甚至 體適能活動時,參與動機及遵守要求的相關表現是否具有差異,

本研究目前尚未發現相關支持研究,有待再進一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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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旨在探討兩種不同教學情境「跑步機運動訓練」及「體感式 電玩遊戲結合跑步機運動訓練」,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學生在跑步機上合 規行為表現的差異情形。實驗設計觀察受試者在跑步機上出現「嘗試終 止行走行為」次數,推估「合規行為」的符合程度,依據結果與討論,

提出本研究結論與建議。本章包含三節,分別說明結論、研究限制及研 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