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為使本研究之變項意義明確,茲將本研究之重要變項「大專校院專任心理師」、
「情緒勞務」、「諮商自我效能」與「工作倦怠」之操作定義闡述如下:
一、大專校院專任心理師
本研究之大專校院專任心理師係指 104 學年度在各公私立大專校院諮商中 心、學生輔導中心、健康中心等處從事諮商輔導工作,且具有諮商心理師執照之 專任諮商師、諮商心理師、諮商老師、輔導老師等專業心理工作者。為行文之便,
本研究交替使用「輔導老師」、「輔導人員」、「諮商心理師」、「諮商師」等名詞。
二、情緒勞務
情緒勞務(Emotional labor)一詞最早由 Hochschild 提出,用以表示除體力 勞務、智力勞務外,員工為了更好地提供服務,還需要按照組織要求,對自己的 情緒進行有效管理的過程(Hochschild, 1983)。而後,她進一步界定員工致力於了 解、評估及管理自己及他人的情緒都屬於情緒勞務的範疇(Hochschild, 1993)。其 他研究者亦提出自己的見解,如 Morris 與 Feldman(1996)認為情緒勞務是在與 他人互動的過程中,個體為表現符合組織期望的情緒所付出的心力、計劃與控制。
Brotheridge 與 Grandey(2002)則將情緒勞務視為個體為表現組織所期望的情緒,
積極調節內在感受和外在表達的過程。綜上所述,研究者整理情緒勞務之相關研 究,定義情緒勞務為「一種在與人頻繁接觸的場域中,個體遵守情緒表達規則或 職業道德,通過不同策略調節控制和表達情緒的心力付出過程」。本研究以受試者 在「輔導老師情緒勞務量表」上的得分為情緒勞務之操作型定義,量表包括「情 緒表達要求」、「情緒多樣性」、「表層行動」、「深層行動」四個面向,受試者在各 面向的得分愈高表示其在輔導工作中的情緒勞務愈強烈。
三、諮商自我效能
諮商自我效能是指大專校院專任心理師在從事輔導工作時,對自己所具備助 人專業知能、對當事人產生影響程度的信念及能力判斷。本研究以受試者在「諮 商自我效能量表」上的得分為諮商自我效能之操作型定義,量表包括「諮商工作 價值效能」、「個別諮商效能」、「自我價值覺察效能」、「諮商工作推行效能」
及「團體諮商效能」五個面向,受試者在各面向的得分愈高表示其諮商自我效能 愈高。
四、工作倦怠
工作倦怠是指大專校院專任心理師在工作中為了達到工作目標而不斷付出 資源,當其不能有效應對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壓力時,會形成個人情感、態度、行 為長期的衰竭狀態,如感到情緒耗損、身體疲勞、工作熱忱減低、對服務對象漠 不關心及工作成就感降低(Maslach & Jackson, 1981)。工作倦怠包括「情緒耗竭」、
「去人性化」及「成就感低落」三個面向,本研究以受試者在「工作倦怠量表」
上的得分為工作倦怠之操作型定義,得分愈高,表示其工作倦怠程度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