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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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教學品質
教師在教學歷程中所展現的教學行為,表現出的專業知能、熱忱態度、班級 管理能力之程度,並透過正向師生互動來符合學生心理需求,使學生需求和期望 獲得滿足,從中學習與成長,達到教育的目標。
本研究對教學品質之操作性定義是指,研究者翻譯自Pianta、La Paro和Hamre (2008)「Classroom Assessment Scoring System」所編製的「教室教學品質評量表」
之觀測記錄內容,共分為1. 情緒支持 2. 教室經營 3. 教學支持,三個分量表獨 立的得分情形。
二、幼兒學習成就
學習成就是指學生經由一定的課程、教材,透過學習後所得到的知識和技 能,學生在學校學習成果的評定,通常由學業測驗上所獲得的分數代表,或透過 教師評定。
本研究所指的幼兒學習成就是由熟悉幼兒之教師,依據幼兒學習表現情形加 以評定鄭雅方(2009)所編製的「五歲幼兒就學準備度評量表(短題本)」語言與溝 通、數理邏輯與科學、情緒與社會三大領域的得分情形。
三、合班類型
根據王慧娟(2009)之研究發現,團隊式、主從式、輪流式為幼教現場中較常 見之類型,因此本研究針對此三類合班教學類型進行探討,分述如下:
(一)團隊式:兩位教師地位相等之主教教師,共同計畫教學活動,一天當中一 半以上的時間共同主導。
(二)主從式:兩位教師地位相等之教師,其中一位老師擔任主要教學,另一位 協助學生或觀察學生的學習。
(三)輪流式:教室中有兩位教師,兩人地位相等。教學採用輪流的方式進行,
一人負責一段時間主教,如一週、兩週、或負責整個主題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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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或是輪流負責上下午的教學等。
四、幼兒學習環境評量表(Early Childhood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 Revised Edition, ECERS-R)
郭李宗文與陳淑芳(譯)(2006)翻譯 Hrams、Clifford 與 Cryer (1998)「Early Childhood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 Revised Edition, ECERS-R」之「幼兒學習環境 評量表-修訂版」。將環境定義為直接影響到兒童和成人的廣泛定義,包括空間、
規劃和人際關係的特點,來評量以兒童為中心的幼兒園品質。
本研究將由研究者觀測勾選「互動」、「語言-推理」子量表和 ECERS-R「教 學與互動」因子的得分情形。
五、幼兒
依我國民國一百零一年所頒佈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定義,幼兒所指 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本研究對象係指現今就讀於臺北市公立幼兒園的 五歲兒童。
六、幼兒園教師
根據教育部於2003年6月25日修定的「幼稚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幼 稚園園長、教師以由幼稚師資培育機構畢業者擔任為原則。」本研究所稱「幼兒 園教師」,係指目前任教於臺北市公立幼兒園現職幼教師,不包括代課教師、實 習教師、專職園長、學前特殊班教師、才藝教師及課後班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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