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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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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靈性(spirituality)

有些學者將靈性解釋為一種智能,他們認為靈性智力是人類的終極智慧,也 能使人類能夠有創造力、夢想及渴望。心理學家Maslow, A. H. 發現當某些人類 已經達到自我實現以後,還有一股力量會驅動自己再繼續成長,就是一種「內在 價值」(intrinsic values),這種價值可能是真理、善良、美麗、完美、卓越、簡約 或優雅(Maslow,1964;引自 Skelsey, H.,2014)。Miller, J. P. 認為靈性是為我 們的生命帶來意義與方向的一種深刻、且有活力的能量。

國內學者也對於靈性給予定義,陳錫琦認為靈性可視為人的本來和本性(引 自陳錫琦、劉珮瑜,2011),孫效智(2015)認為「靈性」指的是人靈明不昧的 精神特性,它使人不但能運用理性與感性去察覺及認識外在的世界,還能對自我 的理性、經驗與心理狀態進行自我察覺。張淑美、陳慧姿整理出靈性的意義,就 個人內在生命而言,靈性是統合身心的力量,且是可以成長的能量;就與外在世 界互動層面而言,靈性能使我們與他人,以及宇宙萬物緊密相連(引自張淑美,

2008)。我國教育部(2018)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為十二 年國教)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生命教育」課程綱中提及了「靈性」概念,課 綱中談到,人類原來就具有「靈性」的本質,具備渴望探索生命意義與價值,而 人生的圓滿不只來自感官的滿足,也來自心靈的滿足。而國小階段的靈性教育更 為重要,應是未來教育須努力實踐的方向。

綜上所述,靈性的定義可整理為下述:(1)靈性是與生俱來;(2)靈性是超 越一切的能力;(3)靈性能夠成長,且幫助個人更加體會生命的價值;(4)靈性 會促使我們與外在事物互動與連結。成為一個全人,除了內在生命的操練,靈性 也促使我們跟外在世界互聯,因而達到人生的圓滿、幸福或是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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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靈性教育(spiritual education)

靈性教育是全人教育(Holistic Education)的核心(林忠蔚,2018),全人教 育是指重點在於「人」、且整全、全備、完全的教育(吳清山、林天祐,2009),

意即教育應該顧及到每一個兒童完整人格的各方面的成長與發展(徐宗林,2000),

因此全人教育的範疇因著重於身、心、靈的培育。靈性教育能培養孩子正向的生 活素養、平靜的專注素養、內在的反思素養、虛心的謙和素養、愛人的靈動素養、

謙卑的感恩素養、自發的分享素養,以及捨己的助人素養。

靈性教育的實踐包含藝術教育、地球教育(自然)、正念教育等內容,藝術 教育包括音樂、戲劇、遊戲等範疇,地球教育指的是親近大自然、或是將自然帶 入課堂裡,例如:園藝治療等,正念教育則引導學生關注當下、認識呼吸。除此 之外,臺灣有許多靈性教育的課程實施皆有其正面效益,透過課程結合廣泛的領 域,包括國語、藝術、自然、綜合及地方本位課程等,並運用不同的課程媒介,

能有效幫助孩子在靈性生活上的轉變與提升,而教學者在這之中也能「教學相長」, 甚至正向反饋自己與靈性的關係。

參、泛自閉症(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由美國精神學會(American Phychiatric Association)所出版的 DSM-5 提出

「自閉症類群障礙症」之診斷標準,以下概要說明(徐翊健等人譯,2018):

(一)在多重情境中持續有社交溝通及社交互動的缺損。

(二)侷限、重複的行為、興趣或活動模式。

(三)症狀必須在早期發展階段出現。

(四)引起臨床上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等顯著功能減損。

(五)這些困擾無法因智能不足(智能發展障礙症)或整體發展遲緩作更好解釋。

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定義,自閉症屬於第一類

「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的損傷,是指「合併有認知功能、語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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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人際社會溝通等方面之特殊精神病理,以致罹患者之社會生活適應有顯著困難 之廣泛性發展障礙」,其不同等級的區分,會根據社會適應能力及語言功能程度 加以區別(引自于曉平,2017)。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提出符合自閉症之鑑定基準為:

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溝通、社會互動、行為及興趣表現上有嚴重問題,

導致在學習及生活適應上有顯著困難者。前項所定自閉症,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 款規定:顯著社會互動及溝通困難、表現出固定而有限之行為模式及興趣。

泛自閉症的定義在程度上仍有寬嚴的差異,但是無論是從醫療系統、健康功 能,或者教育層面來探討,皆可針對泛自閉症歸納出三大特徵面向,他們通常在 社會發展、語言發展及固著性行為等,通常具有明顯行為特徵及需求(許天威、

徐享良、張勝成,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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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文獻探討針對國內外文獻分析探討,共分為三個部分加以闡述,分別是 靈性與靈性教育、全人教育教師及泛自閉症,以建構本研究之理論基礎。

第一節 靈性與靈性教育

壹、靈性是存在的

靈性是存在的。聖經中寫道:神吹了一口氣,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3。 聖經中的「靈」,指的是人類的「靈性」,也就是英文中的「spirituality」,原自於 拉丁文的字根「spiritus」,意指心、靈魂、精神、活力、力氣等意思(引自張淑 美,2008)。「靈性」的概念難以用文字精確定義,靈性也必非只能與宗教信仰有 關聯(馮朝霖,2017),且靈性無所不在,每個人內在都應有「靈性的本質」(教 育部,2018)。無論古今中外,都有許多學者在學說中提到靈性,且持續不斷探 討靈性的本質。

一、國外學者的詮釋

有些學者將靈性解釋為一種智能,稱為靈性智能(Spiritual Iintelligence),

Zohar 與 Marshall (2000)提出靈性智力(Spiritual Quotient,簡稱 SQ),他們 認為靈性智力是智力(Intelligence Quotient,簡稱 IQ)和情緒智力(Emotion Quotient,簡稱 EQ)的基礎,他們認為靈性智力是人類的終極智慧,也能使人類 能夠有創造力、夢想及渴望。Emmons, R. A.(2000)則認為靈性是一種解決問 題且能達到目標的智能,包含五種組成因素:超越的能力(the capacity for transcendence)、進入靈性層次意識的能力(the ability to enter into heightened spiritual states of consciousness)、賦予每天的活動、事件及關係神聖感的能力(the ability to invest everyday activities, events, and relationships with a sense of the sacred)、利用靈性資源來解決生活中問題的能力(the ability to utilize spiritual

3 中文聖經和合本創世紀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

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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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urces to solve problems in living)以及讓自己有正直行為的能力(the capacity to engage in virtuous behavior),例如:原諒、感謝、謙虛及同情心等。提出多元智 能理論的學者 Gardener 曾針對 Emmons 所提出的靈性智能有些不同看法,他認 為「靈性」有一些現象學的經驗,或是和期望值、行為有關,因此最好撇除於智 能的領域,因為靈性智能較困難於科學領域中被量化、被評估(Gardener, H.,

2000)。

心理學家 Maslow, A. H.根據自己曾提出的需求階段論,其五需求包括:生理 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他發現當某些人類已經達到 自我實現以後,還有一股力量會驅動自己再繼續成長,就是一種「內在價值」

(intrinsic values),這種價值可能是真理、善良、美麗、完美、卓越、簡約或優 雅(Maslow,1964;引自 Skelsey, H.,2014)。因此,人類除了基本生理需求以 外,其實還有一種最高的需求,也是一種內在力量,就是「靈性超越」(引自曾 加縈,2016)。

Miller, J. P. 認為靈性是為我們的生命帶來意義與方向的一種深刻、且有活力 的能量。Banks、Poehler 與 Russell 也提出對於靈性的看法,他們認為靈性是與 生俱來的,也是一種生命的意義,且這種力量能夠幫助個人獲得成就感(引自張 淑美,2008)。靈性很抽象,是一種無形的力量,靈性雖然難以界定,但是可以 透過生活中的經驗加以體察和描述,Hyde 認為靈性的表達有些特徵,例如:連 結感、超越感、驚奇感、對終極價值的體會、整合感、認同感、與更大事物的連 結,以及對當下的覺察(引自蔡怡佳,2019)。

二、國內學者的看法

《大學》中的第一句話寫道:「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人的目的在於成為一位「大人」,賈馥茗(2000)根據《易經》及《荀子》解釋

「大人」意指:「才德宏偉的人,能為天下人的表率,」成為一位「大人」,就是 竭力達到「至善」的層次,也就是擁有「幸福」(endaimonia),而這就是靈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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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孫效智,2015;2019)。

國內學者也對於靈性給予定義,陳錫琦認為靈性可視為人的本來和本性(引 自陳錫琦、劉珮瑜,2011),孫效智(2015)認為「靈性」指的是人靈明不昧的 精神特性,它使人不但能運用理性與感性去察覺及認識外在的世界,還能對自我 的理性、經驗與心理狀態進行自我察覺。靈性能探索或體察時空內的世界與自我,

還渴望領悟超越時空的真理、美善、意義、神聖、無限與永恆。張淑美、陳慧姿 整理出靈性的意義,就個人內在生命而言,靈性是統合身心的力量,且是可以成 長的能量;就與外在世界互動層面而言,靈性能使我們與他人,以及宇宙萬物緊 密相連,當我們從內在生命,延伸至外在世界時,方能更可以體會出生命的深刻 與意義(引自張淑美,2008)。承上述,方永泉(2015)則認為靈性除了是一種 看不見的力量,以及具有連結作用以外,更是身為一個「生命」重要的特徵。

我國教育部(2018)在十二年國教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生命教育」課程 綱中提及了「靈性」概念,課綱中談到,人類原來就具有「靈性」的本質,具備 渴望探索生命意義與價值,而人生的圓滿不只來自感官的滿足,也來自心靈的滿 足。人若無法跳出感官的侷限去體察內在深刻的生命力與向上,則會造成人格不 統整,無法實踐生命的理想。除了高中階段以外,國小階段對於在靈行教育層面 更為重要,馮朝霖(2011)在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系統圖像之研究》計畫中,提

我國教育部(2018)在十二年國教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生命教育」課程 綱中提及了「靈性」概念,課綱中談到,人類原來就具有「靈性」的本質,具備 渴望探索生命意義與價值,而人生的圓滿不只來自感官的滿足,也來自心靈的滿 足。人若無法跳出感官的侷限去體察內在深刻的生命力與向上,則會造成人格不 統整,無法實踐生命的理想。除了高中階段以外,國小階段對於在靈行教育層面 更為重要,馮朝霖(2011)在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系統圖像之研究》計畫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