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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五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針對「救國團育樂營」、「規劃人員」及「專業能力」重要 相關名詞加以定義,其界定說明如下:

一、救國團育樂營

救國團育樂營的歷史由來悠久,內容也包羅萬象,為適應時代 與青年的需求而設立,依各個階段性任務,團務工作取向曾數度更 迭,其名稱在1971年將「青年育樂活動」更名為「青年自強活動」。

2000年隨著休閒時代的來臨,救國團將「青年自強活動」更名為「青 年休閒活動」。本研究所指救國團育樂營是依救國團宗旨所言,針 對青年需要,規劃辦理各項教育性、公益性暨其他的青年服務與活 動(救國團,2007)。

二、規劃人員

魏惠娟(2001)指出方案規劃是指「教育工作者為滿足學習者 及社會需求,經由審慎的選擇目標,運用和安排現有的社會、文化 資源,行有意義的學習經驗,並評鑑其成效的歷程。」陳雪珠(2004)

也指出「方案規劃」相關概念的名詞有策略規劃、活動設計、方案 發展、課程發展、課程規劃等。而黃金柱(1997)又進一步指出規 劃可分為三大類型,即策略性規劃、戰術性規劃和專案性規劃,本 研究所謂的規劃即指「專案性規劃」。

因此,本研究所提到的「規劃人員」即為滿足參與育樂營者達 到寓教於樂的需求,經由審慎的選擇目標,運用和安排現有的社 會、文化資源,透過育樂營專案規劃方式行有意義的學習經驗,並 評鑑其成效的歷程之人員。

三、專業能力

「專業能力」(Professional Competency),係指方案規劃人 員對於方案規劃所需要的能力。也就是說專業能力係指升任某項工 作,所應具備的知識、技能和態度,通常包含的能力有:分析、設 計、發展、實施、評鑑、管理及行銷等能力(鄭志宏,1995)。而 魏惠娟(2001)認為專業能力,是指從事專業工作的特定族群必須 擁有的知識與技能,前者指的是理論知識,後者意指實務技能,兩 者難以截然劃分。

本研究所指的專業能力,是指規劃人員從事規劃活動時所必須 擁有的知識、技能與態度,使其能成功扮演案規劃人員的角色,並 在規劃工作上有效發揮功能。

第六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旨在探討救國團育樂營規劃人員專業能力現況,以下針對 研究範圍與限制上加以詳細說明。

一、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依救國團內部組織分工,主要分為救國團所屬單位、義工組 織、關係單位與政府OT 案單位四大部分。本研究對象為救國團 內參與規劃育樂營隊的人員,包括:

1.總幹事 2.各組組長 3.各組組員 4.管理員 5.輔導員

(二)研究時間

本研究時間期程為自 2007 年 8 月著手進行資料蒐集與整 理,預定於2008 年 3 月進行問卷預試,同年 4~5 月進行正式施 測,並於同年12 月完成資料整理並提出結論與建議。

(三)活動類型

鄭志富等(1999)所研究的「中小學課後及假期體育育樂 營課程規劃研究」中指出目前國內育樂營,可分為許多種類,依 育樂營主題來分可分為:藝文類(詩詞欣賞、刊物編輯)、服務 類(老人義工、孤兒照顧)、旅遊類(登山、戲水)以及體育運 動類(打球、遊戲)等多種項目。而型態上大致可分為兩大類:

靜態(如藝文類)、動態(如旅遊、運動類)。

(四)研究地區

本研究依照台灣行政區域劃分為北、中、南、東四區,北部 區域包括台北縣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等七縣 市;中部區域包括苗栗縣、台中縣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等六縣市;南部區域包括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 縣等七縣市;東部區域包括花蓮縣、台東縣等二縣市。本研究地 區範圍不包含台灣離島部分。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以探討「救國團育樂營規劃人員的專業能力認知與具備 情形」為主題,兼採文獻探討及問卷調查等方法,在研究架構與方 法上,雖能予以控制,唯因受限於主客觀因素,以致於在問卷編製、

樣本選取及研究結果等方面有所限制,茲分述如下:

(一)問卷編製方面

本研究的目的之一,是希望釐清救國團規劃育樂營人員的 專業能力認知程度,及所具備的情形。故此,在編製調查問卷時,

以規劃營隊活動時應具備的專業能力作為問卷的架構,由於研究 樣本分散全國各地,研究者無法到現場一一解說問卷內容,填答 者主觀意見判斷及社會價值觀的不同,可能導致誤差存在,以致 影響研究結果。

(二)研究結果方面

本研究針對救國團所舉辦的假期育樂營為調查標的,但是由 於救國團營隊有其發展淵遠,組織的歷史背景更有別於其他非營 利組織,組織運作與組織氣氛有其獨特性,因此,本研究結果恐 無法推論至其他非營利組織或其他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