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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一、網路使用行為

本研究所指的網路使用行為,是指各種網路連結方式來進行網路各種功 能之行為。主要是以網路年資、每週上網時數、上網地點、網路使用活動等 變項,來瞭解國中生網路使用行為。

「網路年資」是指受測者自開始使用網路算起至今總共的年數,「每週上 網時數」是指國中生在一個星期中,平均大約上網幾小時。「上網地點」指的 是受測者最常的上網地點。「網路使用活動」則是分為生活休閒、教育學習、

遊戲與聊天交友等類別。

二、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是指利用cyber-space此類平台(如即時通、手機、e-mail、BBS、

部落格、聊天室、留言板等),傳送或張貼令人難堪、嘲諷、辱罵他人或不堪 入目的言論和圖像,利用網路虛實難辨的特質,使這些訊息廣泛流傳於同儕 或不相識之一般大眾,企圖利用E化制裁之公審與發訊來源的難覓,促使被害 者心生懼怕、羞憤,以達中傷他人之目的(朱美瑰,2008),另外,美國學者 Patchin 和 Hinduja (2006) 則提出更簡單明確的定義:「透過電子媒介的文 字故意且重覆的造成傷害。」

此外,美國停止霸凌網站上(Stop Cyberbullying,2008)也對網路霸凌 的定義:「運用網路、互動數位科技或行動電話,對被害者進行糾纏、騷擾、

羞辱等行為,讓被害者受到困擾。」還有外國的學者Willard(2007)認為:網 路霸凌是利用網路或數位設備傳遞或張貼有害或殘忍的文字或影像。

參考上述資料,研究者將網路霸凌定義為:透過網路各種媒介,故意且 重覆的對其它人進行恐嚇、羞辱或騷擾而造成傷害的行為過程,稱之為網路 霸凌。

三、受網路霸凌經驗覺察

所謂「受網路霸凌經驗覺察」,指的是當個體在網路上遭受霸凌時,因接 觸、互動、瞭解而所獲得理解、感覺、情感等元素的過程。本研究所探討的 受網路霸凌經驗覺察,是能察覺遭受他人網路霸凌的感受程度,並將受網路 霸凌的經驗覺察分為:運用語言傷害或嘲笑別人的言語霸凌經驗覺察、透過 說服同儕排擠特定對象的關係霸凌經驗覺察,還有類似性騷擾的性霸凌經驗 覺察。本研究擬以自編之「受網路霸凌的經驗覺察量表」,依受試者在該量表 上得分情形,了解臺東縣國中學生遭受霸凌的經驗覺察,得分越高者,代表 其受網路霸凌的經驗覺察越深刻,得分愈低代表其受網路霸凌的經驗覺察越 不深刻。

四、受網路霸凌反應

反應是由個體因為行為刺激,透過知覺而產生各項反射與回饋(包括:

行為、語言、思想…等)(吳紋如,2005)。而受網路霸凌的反應,則是當遭

受他人網路霸凌時所呈現於內在、外在的種種行為表現。本研究將受網路霸 凌的反應分為:內在情緒的心理反應、外在表現的行為反應,以及遭遇霸凌 時會產生的反擊反應。研究者擬以自編之「受網路霸凌的反應量表」,依受試 者在該量表上得分情形,了解臺東縣國中學生遭受霸凌的反應,得分越高者,

代表其受網路霸凌的反應越強烈,得分愈低則代表其受網路霸凌的反應越不 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