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本研究所適用的變項及名詞意義更加明確,茲將重要的變項與名詞加以界定如 下:
一、高(中)職幼兒保育科學生
根據謝寶琳(2003)研究指出,在後期中等學校除了普通高中附設幼兒保育學程外,
共有家商、工家與家護(家事、工家、商海、護家、農校)等類型學校設有幼保職業類 科。本研究所指的高(中)職幼兒保育科學生,是指全國各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日夜間部 設有幼兒保育科與綜合高中附設幼兒保育學程的學生。
二、家庭背景
許多研究顯示青少年的學業成就,會隨著家庭環境、社經地位、家庭關係氣氛、父 母教養知覺等有顯著差異。本研究所指的家庭背景因素包含:父母教育程度、父母職業、
家庭型態、家庭氣氛與父母期望等因素,茲說明如下:
(一)父母教育程度:本研究是指父母親接受教育的最高學歷,依序有不識字、小學 以下、國中、高中或高職、專科或大學、研究所以上等。
(二)父母職業:依據黃毅志(2008)所提出的「改良版台灣地區新職業聲望與社經地 位量表」,將父母親的職業與其對應的社經地位分為五個等級,級數從一到五,級數愈 高所代表的社經地位愈高:依序為 1.農林漁牧工作人員、非技術工及體力工;2.技術工 相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組裝工、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3.事務工作人員;4.技術 員及助理專業人員;5.民意代表、行政主管、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雇主、校長、總經 理與專業人員。詳細分類可參考附錄一。
(三)家庭型態: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6)指出,家庭型態可區分為核心家庭、單 親家庭、祖孫二代家庭、與三代家庭等。本研究將家庭形態分為五大類,茲說明如下:
1.核心家庭:指該戶由父母親,以及至少有一位未婚子女所組成,但可能有同住之 已婚子女或其他非直系親屬。
2.單親家庭:指該戶成員為父或母其中一人,以及至少有一位未婚子女所組成,但 可能有同住已婚子女,或其他非直系親屬,如兄弟姊妹。
3.祖孫二代家庭:指該戶成員為祖父(母)輩及至少一位未婚孫子(女)輩,且第二代直 系親屬(父母輩)不為戶內人口,但可能含有同住之第二代非直系親屬。
4.折衷家庭:一對夫妻及未婚子女與其父母或其他直系長輩(曾祖父母)同住為折衷 家庭。
5.大家庭:指該戶成員為祖父(母)輩、父(母)輩及至少一位未婚孫子(女)輩,但還含 有其他非直系親屬同住。
(四)家庭氣氛:是指個體認知父母的管教態度(包含權威、民主、放任與溺愛)及家 人間的相處情形。在本研究中學生的「家庭氣氛」,以問卷得分高低示之,分數愈高者 表示家庭氣氛愈佳。
(五)父母期望:是指父母對子女學習成就的期許與態度。在本研究中學生的「父母 期望」,以問卷得分高低示之,分數愈高者表示父母對子女表現出較高的期望。
三、時間管理
根據謝伯榮(2005)研究指出,時間管理(time management),是指學生的時間管理 的態度、時間管理的行為與時間運用的情形。本研究的時間管理包含三個層面:
(一)時間管理態度:部分研究顯示「時間管理態度愈好的學生在學業成就上的表現 愈佳」,本研究將「時間管理態度」定義為對時間觀念的認知與想法,時間管理態度愈 積極正向,表示具有良好的時間管理。
(二)時間管理行為:是指個人對時間執行的作法與結果,不當的時間管理行為,往 往導致事件失敗與不良的結果。
(三)時間管理運用情形:本研究以受試者在各項時間的實際運用情形,以一週內所 花費的時間為分析依據,所包含的項目如下:
1.複習課業的時間:每天下課到就寢之前,花在複習功課與作業的時間(包含例假 日)。
2.睡眠時間:不包含例假日的每天平均睡眠時間。
3.運動時間:每週除了學校體育課之外的運動時間。
4.娛樂時間:每週了運動以外的休閒娛樂時間,例如:看電視、上網、逛街等。
5.補習時間:利用課餘參加補習課程的時間。
學生的「時間管理態度」與「時間管理行為」傾向,以問卷得分高低示之,分數愈 高者,表示愈具正向時間管理的態度與行為。
四、學習態度
張春興(1991)認為學習態度是學習者在進行學習時,所持有的一種具持久與一致性 的傾向。根據許定邦(2002)的學習態度分類為依據,本研究將學習態度分為:
(一)對自我的態度:是指個人對自我學習行為的認知與實際做法。
(二)對學校教師的態度:是指個人對學校教師教學方面的評價與互動情形。
(三)對同儕的態度:是指個人與同儕相處、互動的情形。
(四)對學校課程的態度:是指個人對學校課程規劃的認知情形。
(五)對學校的態度:是指個人對學校環境、設備、規範、政策推動等的認知情形。
學生的「學習態度」傾向,以問卷得分高低示之,分數愈高者,表示愈具正向學習 之態度。
五、學業成就
本研究所指之學業成就,乃指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幼兒保育科高三的學生,在畢業 之後參加 98 年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分數作為學習成就之客觀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