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1

料,一手資料未能具全。其次在空間限制上,身處台灣限制了赴事件當地訪談的 可能。研究範圍方面,本研究涵括的國際成員範圍為六方會談成員,即日本、北 韓、南韓、美國、中國、俄羅斯,當然六者比重不盡相同,整體研究乃以日本與 北韓為核心進行。

時間範圍上,北韓核武及飛彈研發已有數十年的歷史,雖研究中必然會對整 體歷史流變進行說明,但為求聚焦,本研究將有關日本的回應行為分析限縮在 2006 年 9 月之後至 2017 年 10 月底。以 2006 年秋季為時間上的分水嶺,有以下 幾點考量,首先,在日本方面,2006 年 9 月 26 日安倍晉三第一次政權成立。其 於次年卸任,之後日本以一年一首相的速度歷經福田康夫、麻生太郎、民主黨的 鳩山由紀夫、菅直人、野田佳彥執政,最後於 2012 年自民黨奪回政權,安倍展 開第二次執政, 2017 年 10 月 22 日選舉中自民黨再度獲勝,安倍繼續連任首相。

其次,北韓於 2006 年 10 月 9 日進行了第一次的核子試爆,構成日本與北韓 關係惡化的重要因素。此外,2006 年亦是美國政策轉變的一年,2001 年共和黨 的小布希就任美國總統後,美國對北韓採取強硬立場,2006 年 11 月美國期中選 舉民主黨在參、眾兩院均取得過半,對北韓強硬派失勢。小布希於 2009 年卸任 後,民主黨的巴拉克•歐巴馬於 2009 年至 2017 年執政,共和黨的唐納•川普於 2016 年年底的選舉中獲勝,於 2017 年 1 月出任美國總統。同時期北韓領導人只歷經 了 2012 年由金正日至金正恩的交替,中國領導人亦在 2012 年由胡錦滔交棒給習 近平。南韓方面歷經盧武鉉、李明博、朴槿惠執政,因朴槿惠遭到彈劾南韓提前 進行大選,2017 年 3 月文在寅成為南韓新任總統。俄國方面則歷經普丁 2000 年 至 2008 年的第一次執政、梅德維傑夫執政以及 2012 年起普丁的第二次執政。

第六節 章節設計

本研究以六章呈現。扣除第一章緒論及第六章結論,第二章首先鋪陳整體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2

際環境背景,敘述國家的成立以及國家間彼此無法相互信賴的原因,以此構成了 安全困境與同盟困境。除上述研究途徑的內容,在「同盟外的選擇」小節介紹巴 基斯坦的擁核以及瑞士的武裝中立,試圖探討除同盟外,國際上實際經驗中其他 非強權國家的安全選項。

第三章爬梳了日本與北韓在近代歷史上的雙方關係,試圖呈現兩國在東亞國 際觀上的思維差異及逐漸惡化的相互印象,首先以日本的征韓論、脫亞論;李氏 朝鮮的衛正斥邪論及金日成的武裝抗日神話描述日本與北韓關係破裂的起始,並 以日本二戰末期的核武開發映對今日北韓核武危機。其次講述二戰後日本與北韓 的關係,包括戰後日產接受、冷戰對立格局形成、在日朝鮮人歸國以及日本與北 韓的經濟關係,最後介紹日本在與北韓關係正常化方面曾作出的兩大努力:金丸 信與小泉出訪北韓。

第四章最初以南、北韓在韓戰後分別面對的同盟困境鋪陳歷史背景,歸結北 韓發展核子武器的動機與目的,之後分別介紹金日成、金正日、金正恩領導北韓 時期的核武與飛彈發展,最後分析國際間包括聯合國制裁、美國、中國、俄羅斯、

南韓對北韓核武危機的回應。

第五章以日本的因應為核心,首先分析日本民間對北韓觀感的惡化以及對日 本人遭北韓綁架的高度關切,引發出政府政策的僵化。其次講述在北韓的冒險主 義行為衝擊下日本安全政策的變化,最後以不對稱同盟下的必然選項解釋日本軍 事擴張的必然性。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3

第二章 安全困境與同盟困境

本章介紹本論文採用的研究途徑,藉由人與人為何、及如何建立國家,強調 國際間無政府狀態的環境與國內社會存在著差異,凸顯國際社會弱肉強食的本質。

此外,藉由簡單的賽局理論及過往歷史解釋無政府狀態下國家難以相互合作的原 因。在如此環境下,國家可能選擇互結同盟以增進安全,然而同盟困境的介紹暴 露出身為同盟國家可能面臨的不安。最後,本章以案例介紹同盟以外的選項,期 以巴基斯坦和瑞士的例子呈現軍事力量在無政府狀態下的重要性。

第一節 安全困境

安全困境理論並非騰空出世,在發展出國家的安全困境理論之前,西方思想 家對人類如何求得安全的生活進行了各式論述。以下藉由湯瑪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利維坦》(Leviathan,或譯「巨靈」)對國家形成的歸因、尚-雅克.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獵鹿賽局(Stag Hunt)對不信任(mistrust)的探討,以 及修昔底德(Thucydides)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 勾勒發展出安全困境理論的思想源流。

人類之生,是處於怎麼樣的世界中,而人們為何會組成社會群體,將保護自 身安全的責任交託給國家?英國政治哲學家霍布斯在 1651 年出版的著作《利維 坦》中闡述,人類普遍共有的傾向是擁有無止息的權勢欲望,所謂人生在世的幸 福即是一個接著一個欲望的追尋與達成」。然而,這樣的行為傾向並不是因為 人們的貪婪,而是為求保有現存美好生活與權勢不得不的手段。對於富足、榮耀 以及統治權等等的競爭使人們相互敵視甚至引發戰火,在這樣的世界中,欲求安 逸與逸樂以及畏死懼傷之人將傾向服從一個共同的權力,但是貧困與熱衷兵權者 則傾向挑起事端、引發戰爭以獲得其所欲之權。於是,人們為求保全性命與自由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4

若不採取先下手為強先行攻訐他人之法,就只能結群以互助。1

縱使最弱小的人,運用計謀或是結合他人,同樣可以殺死最強者;人類本性 自負,幾乎所有人都不認為自己智不如人,於是在此種「能力平等」的認知上,

便產生了「目的達成」上亦應平等的想法。若兩人追尋相同的目的,卻不能同時 有所獲,便心有怨懟相互敵視。人性中的「利益競爭」、猜疑下的「安全追尋」, 以及「以榮譽之名進行的侵略」是構成爭鬥的主因,若不存有一能攝服眾人的共 同上位權力,人人皆處於「戰爭狀態」之下。此處的戰爭是萬民與萬民的爭戰(the war of all against all),其性質並不止於實際戰鬥存在之時,尚包含在不存有和平 保障下,人們心知肚明相互戰鬥的意圖。於是,人們的天性使人類活在暴力死亡 的恐懼陰影中,是非公理不存,私產亦難獲得保障。對死亡的恐懼使人們渴望和 平,企求舒適生活的物欲、以及對自身勤勉能有所獲的期望在理性選擇下締造了 和平的條件。此種和平條件即為「自然律」。2

人類的「自然權力」(nature right)是依據其理性判斷,以其意志運用一切可 能保全自身性命的自由。「自然律」則是約束人類採取最有利於保全其性命的行 動的一種定律,在如前所述萬民與萬民相互為敵的世界中發展出的理性誡律為:

每一個人只要有獲得和平的希望時,就應當力求和平;在不能得到和平時,

他就可以尋求並利用戰爭的一切有利條件和助力。3

這條法則包含了「尋求和平、信守和平」的自然律以及利用一切手段保護自身生 命安全的自然權力,我們可稱此為「第一自然律」。在第一自然律的基礎上產生 了第二自然律:在其他人也願意遵循「尋求和平、信守和平」的第一自然律時,

在彼此平等相待的條件之下,人們會願意放棄利用一切手段保護自身生命安全的 自然權力,以求取和平。此種人與人權力的相互讓與構成了「契約」。4 然而空

1 黎思復,黎延弼譯 Thomas Hobbes 原著,《利維坦》(Leviathan) (北京:商務印書館,漢譯世 界學術名著叢書珍藏本,2009),頁 72-74。

2 黎思復,黎延弼譯,前揭書,頁 92-97。

3 黎思復,黎延弼譯,前揭書,頁 98。

4 黎思復,黎延弼譯,前揭書,頁 98-10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5

口無憑的契約難以成立,為使人們順利地執行契約,放棄可能危害和平的自然權 力,衍伸出了「契約必須履行」的第三自然律。契約的不履行被視為不義,然而 若不存在具強制力的共同權力,以武力為後盾使違反契約者恐懼失約後所面臨的 後果,根本沒有討論正義與不義的餘地。5 因此,為持續抵禦外來侵略並攝服眾 人避免彼此侵害,人們將其權力與力量委託給一個人或一個群體,以此人或此群 體代表眾人的意志,此便為利維坦(巨靈)—亦即國家的誕生。6

藉由國家的建立,人們在國家領域內互結信約獲得了和平生活的保障,但國 家與國家之上並不存在具強制力的共同權力,國際間仍處於自然狀態,亦即戰爭 狀態。

人類在自然律之下結成群體建立國家,然而為何國家間難以相互合作取得雙 贏?瑞士裔法國思想家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中,以合作獵鹿作 為隱喻探討相互的「不信任」如何構成國家間難以合作的困局。憑一人之力僅能 獵得兔子,若兩人合作採前後包夾之法可一起獵得收獲較豐厚的雄鹿。然而,若 兩人相約獵鹿,其中一方食言逕自跑去獵兔,則被背叛的一方將會虛耗一日毫無 所獲。以獵人甲、乙為例,可得兩人選擇對照之獲利狀態如下圖 2-1:

獵 人 乙 獵鹿 獵兔 獵

人 甲

獵鹿 9, 9 0, 3

獵兔 3, 0 3, 3

圖 2 - 1 獵鹿賽局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繪製

5 黎思復,黎延弼譯,前揭書,頁 109-110。

6 黎思復,黎延弼譯,前揭書,頁 131-13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6

若將兩人的利益優先順序對照國際關係上的選項可得:

1. 合作追捕雄鹿→合作並解除武裝;

2. 讓對方空等,自己失約前往獵兔→在對方解除武裝時保持己方高度武力;

3. 兩人各自獵兔→武力競賽及高度戰爭危險;

4. 等待對方一同獵鹿,然對方已失約逕自去獵兔→己方解除武裝但對方仍保有

4. 等待對方一同獵鹿,然對方已失約逕自去獵兔→己方解除武裝但對方仍保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