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文獻回顧
第二節 、 咖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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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脫酒吧的場域限制,是否有消費者的需求為標準化的調製酒精飲料,而非針 對整體場域的需求呢?
本研究定義之酒吧與財政部劃分之行業別中的酒吧業並不同,財政部定義 之酒吧業為:「指提供場所,備有服務生陪侍,供應酒類或其他飲料之營利事 業。」本研究定義之酒吧行業在財政部的劃分下正式名稱為「飲酒店業」,其定 義為:「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 店等。」而由於其營業態樣繁多,除從事經營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外,尚有歌 唱、演奏、表演、跳舞等營業行為,且其營業時間也都逾正常晚間休息時段,
勢將影響居住之安寧及公共安全,應屬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第 1 項第 11 款後段:「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 用:‧‧‧十一、舞廳(場)、酒家、酒吧(廊)、特種咖啡茶室、浴室、妓女 戶或其他類似之營業場所」,故不得於住宅區設置,否則將面臨 6 至 30 萬罰 款。
第二節、咖啡文化
咖啡的起源,最早可能是從衣索匹亞卡法卡謝地區(Kefa or Kaffa)發現的 野外咖啡植株,於 15 世紀時被帶去阿拉伯南部地區種植,關於咖啡被發現的起 源有許多的傳說,其中一個傳說為,一名叫做 Kaldi 的阿拉伯牧羊人,由於對 他羊群的奇怪動作感到困惑進而發現,在大約西元前 850 年,Kladi 在嘗試了 這種羊群吃過之後都會十分興奮的果子後,將他的發現宣傳到全世界。咖啡曾 經被伊斯蘭當局所禁止,但諷刺的是許多的穆斯林仍然被其所吸引,並將之當 作酒精的替代品,所以盡管罰款驚人,咖啡還是迅速的傳播到了阿拉伯還有其 鄰近國家,並讓一個新的社會及文化場域出現──咖啡屋
(coffeehouse)(Britannica, 2019a),對比酒精飲料發現的時間比較晚,但是 由於處於貿易盛行的時代,傳播速度相當的快速。第一間咖啡屋名為 qahv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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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nehs,在 15 世紀的麥加及 16 世紀的康斯坦堡(現伊斯坦堡)出現,如同英國 酒吧一般,其成為流行的聚會場地,他們來到此地交談、下棋、唱歌、聽音 樂、討論政治或新聞等等,還有抽菸及喝咖啡。由於咖啡屋吸引前來消費的顧 客關係,咖啡屋被稱為智慧學校(School of wisdom),盡管當地的統治者害怕 他們自由的言論,但他們卻無法長期的禁止咖啡屋的存在,因為前去咖啡屋已 經融入當地人的生活,成為他們的一部份(Britannica, 2019a)。
到了 17 世紀,咖啡開始擴散到整個歐洲大陸,另外還有包含美國在內的英 國殖民地,咖啡文化開始在不同國家有了不同的發展,1645 年義大利開立了歐 洲第一家的咖啡屋,1651 年英國於牛津大學開立了英國第一間咖啡屋,1652 年 一名為 Pasqua Rosée 的亞美尼亞人在倫敦開立了倫敦第一間咖啡屋;說起咖啡 文化,義大利的濃縮咖啡(espresso)可以說是獨樹一幟,這項產品的發明緣起 於,在當時開始注重咖啡的家用(at-home)及家外(away-from-home)市場的市場 分隔,在當時由於以櫃檯式服務(over-the-counter service)所著稱,被稱做 為美式酒吧(American bars)的店面不斷成長,經營者非常熱切地想要縮短將咖 啡交至消費者手上的時間,許多咖啡機製造商,特別是 La Pavoni 及 Victoria Arduino,開始使用蒸氣在壓力下釀煮咖啡,讓萃取的速率上升,這種咖啡所釀 煮出來的咖啡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 espresso(Morris, 2013) ,而在這之後咖 啡機就進行多項的改良,簡化使用流程、維持溫度穩定、導入電子化等等,讓 製作出一杯咖啡到消費者飲用結束的時間不超過 10 分鐘,符合其當時大都會的 需求,進而帶動義大利咖啡產業的發展,並同時發展出其特別的「站著喝」文 化,無論是上班前、午休時、下班後,義大利人的咖啡館總是充滿了人潮,咖 啡成為了義大利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而到了 1983 年,星巴克
(Starbucks)的前執行董事長霍華・舒玆(Howard Schultz)-將星巴克發展到全 世界的推手-在當年前去米蘭出差時,被義大利咖啡文化所吸引,決心在美國 開立一間義大利式的濃縮咖啡吧,經歷多次的說服失敗後,才終於在當時星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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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的其中一間店(在當時仍是販賣咖啡豆及器具的店)的一個角落,能夠開始嘗 試販售濃縮咖啡,但由於當時的店鋪經營主並沒有擴大這門生意的打算,於是 Schultz 只好黯然離去,並找了兩位咖啡專家:Dave Olsen 及 Dawn Pinaud 開 立他們的第一家店──Il Giornale,第一家店的開立的時候,Schultz 的想法 為完全複製義大利的咖啡吧模式,於店內撥放歌劇音樂、店員制服打上領結、
站著喝的吧台,並只提供 espresso,他嘗試將大眾市場的消費者拉上文化資本 的階梯,用一種菁英咖啡狂熱者的方式教育他們(Holt & Cameron, 2010) ,但 這種方法事後證明義大利的風格在美國的市場相對而言為小眾市場,雖然可以 支撐起幾家店,但是無法達成全國連鎖化的目標,舒茲發現,原來顧客的需求 可以分為兩種,想要坐下來享用咖啡,但也希望咖啡可以外帶,除了小啡以 外,最好還有大杯或特大杯。因為不喜歡太苦的味道,咖啡不用太濃,若可以 加牛奶或增添多其他不同的風味更好。音樂要以能放鬆心情的為主,讓環境不 要那麼嚴肅。咖啡希望可以有手工調製的感覺,但是卻不希望服務生穿得那麼 拘謹。最後,顧客希望點餐及上菜的速度可以加快,所以精緻的義大利菜就不 符合消費者的需求,可頌麵包就可以…慢慢發展過來,就這樣形成了我們所熟 知的星巴克現在的經營模式(蕭瑞麟, 2017) 。星巴克在美國的成功,不僅僅是 在國內,也同樣的影響到了其他國家,英國在 1994 年 11 月 5 日,一位叫做 Sahar Hashemi 的年輕女子與他的哥哥兼合夥人 Bobby,認為在倫敦有一個市場 的缺口,能夠讓紐約風格的濃縮咖啡吧(New York-style espresso bar)進入倫 敦,改變倫敦早晨的咖啡體驗(Morris, 2013) 。義大利發展店內咖啡僅為了吸 引更多消費者才來店內消費咖啡豆,而美國(即星巴克)的發展,是要將咖啡飲 料推廣至全世界,相較於咖啡吧,開立的是咖啡店(Coffee shop),咖啡屋是基 於「快速服務」的咖啡飲料銷售為主要的收入來源,讓顧客可以自行點用飲 料,除了提供外帶服務,還有舒適的座位區讓消費者盡情地享用咖啡,包含店 租還有其他設施的費用,都含括在咖啡飲料的價格之中,代表價格會較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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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消費者來說價值仍然比付出的金額更高(Morris, 2013)。
台灣的咖啡市場是在 1998 年的台北天母區迎來全台灣第一間的星巴克開 幕,1998 年搭著電影順風車,星巴克在台北的天母西路開了第一間門市(翁子 媛, 2018) ,出乎預料的,超商咖啡其實比星巴克更早開始在台灣紮根,從 1985 年開始就以美國的 7-Eleven 為標竿,在 200 多家門市導入滴漏式咖啡,
失敗後 2001 年捲土重來,以「7-Eleven 街角咖啡館」再出發,半年內開了 100 加但仍然沒有成功,直到了 2004 年以「City Café」品牌名,並在 2007 年以
「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咖啡館」的品牌主張出發,才成功帶動超商咖啡商機(楊雅 民, 2016) 。如今超商的咖啡業績相較於一般的咖啡店來說是倍數成長,對一 般的咖啡店都造成不小的威脅,一切都是經由洞悉脈絡的重新出發,經由破壞 式創新,才得以成功打入中低價位市場吸引廣大消費者。以下就破壞式創新做 進一步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