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3.2 問卷設計
本研究專家問卷設計分為 6 個步驟,如下圖 3-2。並於 3.2.2 節說明各 步驟的用意及實際產出的各步驟結果。
圖 3-2 專家問卷設計流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2 問卷設計說明
(一)、研擬農超對接採購工作項目架構
大陸超市/賣場對一般商品,從商品引進到完成交易的週期內,大致上 可分為 5 個階段或 4 個階段,分別為 1.商品及供應商引入階段;2.合約階 段,有些超市/賣場將這兩個階段合併為一個階段;3.訂單階段;4.收貨階
段;5.帳款階段。由於目前資訊系統的利用程度大幅提昇,因此部份陸資 大型連鎖超市/賣場也可以依據歷史同期銷售、前期銷售成長趨勢資訊做簡 易的需求計畫工作,滙集銷售及庫存資訊做簡易的內部績效評估工作。
而國際型較先進連鎖超市/賣場由於資訊系統較先進,資料的分類及控 管更為細緻以及經營經驗長久累積,因此對於需求計畫及績效評估工作,
幾乎已成為例行工作。
依據國際上比較先進的超市/賣場一般商品採購流程,將商品採購流程 劃分為七個階段做為第二階層,分別為 1.商品及供應商引入階段;2.合約 階段;3.需求計畫階段;4.訂單階段;5.收貨階段;6.帳款階段及 7.評估階 段做為第二階層。
由於大陸目前超市/賣場的鮮活農產品採購工作幾乎都以補足門店貨 架為目的,沒有管理及規範採購過程,有的到產地批發市場或銷地批發市 場以現金採購再委託現場貨運公司配送;有的將蔬果公司當成一般商品供 應商,透過蔬果公司進貨;有的乾脆用聯營或場地租賃的方式經營鮮活農 產品。鮮活農產品採購流程極為簡略,甚至說沒有流程也不為過。
因此本研究依據國際上比較先進的超市/賣場一般商品採購流程的七 個階段為基礎,並套用鮮活農產品特性,來假設農超對接採購工作在每個 階段可能產生的工作,以做為預設的農產品採購工作第三階層,如下圖 3-3 農超對接預想採購工作項目架構。
圖 3-3 農超對接預想採購工作項目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農超對接探購工作項目第二階層與第三階層說明
1. 品種查詢
目前大陸中央、省、市、縣均有當地農業網,除了各項農產品的市場 價格、各項農產品的裁種技術、政府法規、農業新聞外;在商務的部份只 提供一個留言版,留言內容例如“現有櫻桃 20 噸,請電洽陳先生,電話 133XXXXXXXX”,效果極差,一方面沒有任何品質數據,另一方面留言
者身份亦不明確,超市/賣場不可能透過這種方式去尋找品種,甚至蔬果批 發商亦不可能使用,因為成交機率小所以留言頻率越來越少,加上各項法 規、農業新聞、裁種技術更新工作怠惰,最後農業網幾乎被荒廢不用。
超市/賣場目前面對農超對接最常用的方式是到各產地召開農超對接 說明會,讓當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及農戶攜帶自有農產品參加。此種方式費 時費力且效果有限,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若在某一農產基地小規模舉行,
當地只產一種或有限數種農產品,必須至全國各地頻繁舉辦,若想擴大舉 辦增加參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品種數,則因農產基地對外界各項訊息不 暢通,如何通知各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亦是一件難事;二是不同場次農超 對接說明可能會有重覆品種,如何衡量取捨。
第三方服務公司可派員到各生產基地實際考察,並記錄各地農民專業 合作社規模、經營情況、服務能力、生產基地品種、可供應數量、質量程 度等相關訊息供超市/賣場查詢利用。一方面可使超市/賣場直接聯絡中意 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合作洽談,另一方面超市/賣場可以計畫所需要的品 種邀請提供相關品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參加,例如『柑橘、蘋果農超對接 說明會』,不但可以當場比較質量、也可減少因某一農民專業合作社供應 量不足,而必須再其它地區尋找額外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情況,省去賣場 取捨的困擾。
2. 農民專業合作社查詢 已於品種查詢中說明。
3. 主合約
因鮮活農產品與一般商品因本質不同,一般商品供應商由於生產類似 的商品,以一份合約即可規範與超市/賣場間的權利義務,同一供應商若有
新的商品要供應給超市,仍可遵循原合約;而鮮活農產品卻不同,同一合 作社可能供應數種完全不同的鮮活農產品給超市/賣場,而不同鮮活農產品 之間的種植、採收、品質衡量、產季等要求與規範皆有很大差異,因此本 研究將合約分為主合約與副合約兩種。
主約的主體物件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與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即有 一份主約,主合約條件包括超市/賣場付款條件、違約罰則、儲運責任歸屬、
檢驗包裝責任歸屬等一般性的權利義務。
4. 副合約
副合約依附於主約之下,主體物件為與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對接品 種,若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兩個品種則有兩份副合約,副合約中應包 含需求量(採購數量)、品質標準、檢驗標準、供貨期間、前置期等資訊。
5. 品種需求計畫
農產品的特性中包含了季節性和週期性,所謂季節性是指某些農產品 只有在一年之中某些特定時間才會有收成及供應,而週期性是指農產品一 年一收、半年一收、一季一收等,而且極易受非人為因素影響其產量及質 量。
現階段的情況是農民聽說哪個品種利潤高,就一窩蜂的種植,收成時 反而造成嚴重供過於求、農產品滯銷、市場價格暴跌。而超市/賣場面臨的 則是熱銷農產品常被產地的小販用高價搶先收購、屯積,造成缺貨而錯失 銷售機會、減少銷售收入。
品種需求計畫工作的落實可以有效平衡需求與供給雙方,提供超市/
賣場穩定的供貨來源。
品種需求計畫必須由超市/賣場依據歷史同期銷售、前期銷售成長趨勢
等資訊,事先擬定並與農民專業合作社達成共識。第三方服務公司可以依 據需求計畫及該品種的種植、採收、供應的季節或週期特性,不定期派員 到農產基地監督,以確定種植情況能夠符合需求計畫。
避免超市要 A 品種,農民轉而種利潤較高的 B 品種,專業合作社到 外地收購 A 品種來供應給超市/賣場賺取差價的情況發生。
超市/賣場針對一般商品供應商的合約絶大部份是一年一簽,因此延用 原來的作業模式,農超對接合約也假設是一年一簽,下圖 3-4 是主合約、
副合約、品種需求計畫與訂單的關聯結構圖。
圖 3-4 主合約、副合約、品種需求計畫與訂單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6. 生產追蹤
生產追踪要是提醒及追踪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農民育苗、種植、用 藥、採收等工作,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副合約中的規範進行種植。第 三方服務公司可協助超市/賣場不定期派員至農產基地監督,以確定種植情 況,提醒及要求改善農民專業合作社修正各項不符合規範的行為。且因為
過程追踪,可以有效減少農民專業合作社從其它農地收購轉售超市/賣場的 情況。
7. 市場價格查詢
傳統超市/賣場直接派採購人員到產地或銷地批發市場直接進行採購 時,由於批發市場的交易環境存在眾多賣家,採購人員很容易可以比價,
但改為農超對接的模式後,貨比三家的交易環境也不復存在,加上大陸幅 員廣闊,同一品種的農產品在各地區的批發價格都不一樣,有的差異甚 大,因此對採購人員而言,市場價格的詢問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
第三方服務公司可派在派員到各農產基地監督時順便搜集、記錄、回 報當地各品種農作物的批發價格等相關訊息供超市/賣場查詢利用。
8. 詢、報、議價
由超市/賣場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於當時批發市場價格進行詢價、報價 工作。
9. 補貨訂單
超市/賣場在議價完成後,會以品種需求計畫為基礎,依議定價格下補 貨訂單給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接獲訂單後會組織農戶依據 訂單數量進行採收。
10. 品質檢驗
目前品質檢驗工作的進行方式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農民採收後,運 送至超市/賣場,再由超市/賣場進行品質檢驗,依照各家超市/賣場的收貨 標準合格者則辦理收貨程序,不合格者則退貨,以家樂福為例,家樂福全 國生鮮總監賽伯在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訪問時明確表示(CNTV,2011,網 址:http://bugu.cntv.cn/news/farming/meirinongjing/classpage/video/20110316
/101128.shtml),『抽樣不合格率 5%以內可以接收;不合格率 5%~10%者,
選擇性接收;不合格率超過 10%以上則家樂福可以不收』。農產品與一般 商品不同,一旦被退貨則表示農民專業合作社必須在當地馬上找到這批農 產品的買家,而且是賤價出售,若找不到買家則整批報廢,損失巨大。
品質檢驗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基本安全類,主要是檢測農藥、重金屬、
細菌病毒等危害食用安全的項目;第二類則是外觀、大小、重量等有助於 銷售的項目。
由於各項檢驗設備嚴重不足,雖名為品質檢驗,但大多是上述第二類 的檢驗,導致消費者食品安全事件仍層出不窮。例如海南島豇豆使用禁藥 並殘留的事件延燒至全中國,一般而言農藥殘留是最基本的檢驗項目,卻 因為整個海南島竟然只有一套檢驗設備,來不及檢驗多項農產品。
第三方服務公司可引進檢驗設備及流程,根據副合約的品質檢驗條 件,協助超市/賣場或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品質檢驗。
第三方服務公司可引進檢驗設備及流程,根據副合約的品質檢驗條 件,協助超市/賣場或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品質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