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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與遊戲是兒童成長的糧食,對於培養和鍛鍊兒童社會能力、

運動能力佔有相當大的影響力(邱金松,1988)。施慧玲(2004)表示,

根據1989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具有遊戲權。換言之,兒童具 有參加運動、選擇運動和享受運動樂趣的權利。而運動參與及運動社 會化一直是運動學領域研究的主要議題之一,許多研究指出,兒童時 代的參與經驗十分重要,兒童期的運動經驗將影響其日後參與運動的 發展與方向(王宗吉,1996;張文禎,2002)。

兒童在第一次接觸運動時,會受到許多社會和心理因素的影響,

如:參與運動機會的多寡、他人的鼓勵或阻止、可以作為仿效對象或 團體中角色模範的直接或間接接觸、對於運動員角色的嚮往等(Coakley, 1990;Synder & Spreitzer, 1989)。當個體從開始加入某項運動開始,

到維持其興趣,除了個人的動機因素外,另一個重要的因素為社會化 因素。在運動社會化過程中,主要是受社會化代理人的影響,如父母、

兄弟姊妹、同儕、老師、教練、學校、社區、大眾傳播媒體等。兒童 時期,其社會化與認知發展持續進行。因此,對運動有良好且積極的 習慣和態度的孩童,在長大成人後仍然會持續參與運動(許明彰,

2005)。

學校運動社團是推動校內活動與校內外競賽的最佳推手,在學校 體育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學生可透過運動社團的參與,建立成就 感和團隊合作精神,並可藉由體能活動來激發對身體活動的興趣,更 進而促進學生的全面性發展。洪嘉文(2003)認為,藉由運動社團的 組成,可廣泛提供全體學生加入運動團隊,參與團體性體育活動機會。

教育部體育司(2003a)頒布之「增加學生運動時間方案」,將輔導成 立運動社團納為執行重點,其目標為達成每位學生每天至少累積30-60 分鐘的身體活動時間,以享受終生運動樂趣。因此,學校應提供活潑、

多元的運動機會、競賽和社團,讓學童依其興趣、能力,尋找適合自 己的休閒或競技運動,滿足對體育活動的期待(高士國,2003)。換言 之,學校運動社團是學校發展體育的重要策略之一,充足、活潑而多 元的身體活動,及透過社團的活動培養孩子團隊概念、人際互動、溝 通與領導,是兒童成長與學習非常重要的元素。

運動參與的研究重點包括兩項,一是參與運動的狀況,依個人社 會化條件而異;二是個人的運動經驗,將影響他日後參與運動旳方向

(王宗吉,1996)。過去有關運動參與及運動社會化的研究文獻,大多 以學校運動代表隊或大專以上的成年人為研究對象,以運動社團及國 小學童為研究範疇者則較少。而兒童時期是行為發展的重要基礎過 程,在此時期,促使兒童多從事運動,可以幫助其在生理及心理各方 面獲得健全的發展(陳鵬仁,2005)。Cordes 與 Ibrahim 的研究顯示,

成人時期運動技巧的養成,大多源自於兒童後期(6-12 歲)

國小階段運動習慣的養成及運動技巧的發展,將是其往後運動習慣與 技能的基礎(李晶,2001)。此外,Fry 與 Duda(1997)的研究發現,

10-13 歲的學童具有能力分化的概念,對孩童在學校或運動的適應性動 機氣候模式非常具有預測力。而根據許多的研究發現,隨著年齡的增 長,學童自 10 至 13 歲以後,其退出或放棄運動的情況便逐漸增加

(Gould & Petlichkoff, 1988)。由此可見,10 至 13 歲是一個非常重要 的關鍵期,而此時期主要涵蓋國小四至六年級階段。學校是兒童最重 要的學習場域,該如何吸引學童參與運動,並減少其退出或放棄運動,

身為國小體育行政人員及運動社團指導老師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應瞭解此階段的學童參與學校運動社團的動機為何,以引發並維持其 興趣。因此,提高並延續學童的運動參與,科學化地分析國小學童學 校運動社團參與動機及影響學童運動社會化的因素,益顯重要。

總而言之,規律的運動不僅可以促進兒童發展,增進兒童健康及 身體適能,而且會影響未來長大持續從事運動行為的參與,有助於成 人及老年時期的健康。換句話說,兒童時期是奠定往後人生階段發展 的基礎,而兒童時期的運動行為發展更是一個重要的關鍵。所以,本 研究擬以國小四至六年級參與學校運動社團的學童為研究對象,期能 藉由瞭解學童學校運動社團參與動機與運動社會化的情況,提供政府 主管機構、學校行政單位及運動社團指導老師作為規劃及推展學校運 動社團的參考依據,以提升學童對運動的熱愛,並進而培養其終身規 律運動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