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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馬賽人的族群形成與變遷

第二節 單一學科探討的盲點與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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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攻佔雞籠沒多久,Taparri、Quimaurri 與 St. Jago 即於九月二十二日同來表 示歸順152;同年,Taparri 和 Quimaurri 與荷蘭人交惡而棄社他去,卻因缺糧危 機向 St. Jago 社求救;隔年,Quimaurri 社因為窩藏公司的逃奴而害怕荷蘭人 報復,潛往 St. Jago 社尋求藏匿,荷蘭人知道後透過自己人 Domingo Aguilar 的 St. Jago 社妻子前往規勸,並一邊威嚇要對兩社用兵,使得兩社住民不敢前 來要塞153。這幾件事說明了三社間緊密的聯繫及互助的社會網絡,才能迅速度 互通消息,達成三社共生的利益與救助機制。

馬賽人三社群間雖然有一些集體特性與內部網絡互通,但彼此間的貧富差 距還是造成了社經地位的高低之分。前面提到,Taparri 與 Quimaurri 社雖然在 西班牙、荷蘭人手下擔任外職的人數看似較多、關係較密切,但實際上可能因 為生活條件較不穩定的因素導致 Taparri 與 Quimaurri 社累積的財富較 St. Jago 社為少。

第二節 單一學科探討的盲點與侷限性

不管哪門學科,都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才是嚴謹的作法,但是問題就在 於「幾分證據」,在單一學科中,永遠都會有那麼幾個漏洞需要其他的資料來補 齊的,好比如果不是西班牙人記錄的馬賽人的存在,語言學家可能會一直以為 凱達格蘭族是單一族群,考古學家可能也不會想到舊社類型的範圍居住了兩群 人。這個章節主要探討的,是筆者在撰寫這篇論文前後,陸續發現的一些問題,

以及後來上面幾個章節的小問題可以解決與議題連貫的方法。

自從馬賽人這個詞彙出現以來,本來各自尋找自己答案的考古學家和歷史 學家之間,出現了共同的討論空間。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馬賽人和噶瑪蘭人,

這三個詞彙分別屬於兩個學科,在地理上卻是出現於同一時間同一範疇,這個 結果出現的時候,引發了多方學者的質疑。是不是考古學家分類錯了?還是歷 史學家的文獻資料分析結論錯了?最後出現的語言學家的結論,讓些疑問越滾 越大。

靠著「物質」還原的文化,是被建構的;而憑藉「文本」還原的文化,則 是被「想像」的;至於以「語言」來分類的文化,在此時的運用則是一種輔助,

152 康培德 2003a,頁 12

153 參見康培德 2003a,頁 12;吳佳芸 2010,頁 48

南 1991:67-69),而宜蘭地區以淇武蘭遺址的墓葬來看,墓葬區與居住區也

是分開的(陳有貝 2005c:41)。以上這四點配合其他遺物來看,確實很難分 辨出有兩個族群存在,這也是為什麼「舊社類型」會以單一文化分類存在的原 空上無法對話的問題。可惜的是,Esquivel 的記錄手稿中關於淡水原住民語言 的部分已經遺失157,不然以馬賽語當時號稱連傳教士都要學來用以傳教的語 言,這些手稿中多少會留下相當於新港文書的語料價值。語言學的盲點,就是 時間與空間的關連性。Esquivel 的馬賽語文字手稿遺失對語言學家來說是一件 堪稱大憾之事,如果不是馬賽人正興盛時所記錄的語言文字,那就不是當代的

157 參看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 2008,頁 129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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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檢驗後,仍然可以將北海岸到蘭陽平原使用同一類型陶器的遺址劃歸為同一 文化類型(劉益昌 2001)。以族群與族群認同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屬於噶瑪 蘭人遺留的淇武蘭遺址,也可能是因為聚落周邊族群的文化與信仰而改變其墓 葬形式,舉例來說,接受西方傳教士影響而改信基督教、天主教的原住民,也 可能採用基督教、天主教的墓葬形式與禮儀;遷徙進入阿美族居住範圍的噶瑪 蘭人,也有可能因為長期的居住改變了族群文化認同,埋葬於其地時採取阿美 族的葬禮儀式。所以,淇武蘭遺址的墓葬形式不能代表所有宜蘭地區的舊社類 型遺址都有這樣的差異,雖然在歷史學、民族學的資料來說舊社類型的範圍居 住兩個族群,但在考古學的學科裡,能夠再分類的證據還不夠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