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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與平埔族聚落關係之研究——以馬賽人村社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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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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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碩士論文. 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與平埔族聚落關係 政 治 大 立 之研究——以馬賽人村社為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劉益昌 研 究 生:周子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 目錄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方法. 1. 第二節. 相關研究與文獻回顧. 3. 第三節. 論文章節架構. 5. 第一章. 馬賽人的定義與研究. 第一節. 十六、十七世紀西方記錄的北海岸平埔族. 第二節. 歷史文獻中的馬賽人. 13. 第三節. 20 世紀以來語言學的討論. 17. 第四節. 從考古學看馬賽人. 第五節. 何謂馬賽人. 立. 政 治 大. ‧ 國. 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定義與遺址分布. 第二節. 馬賽人分佈區域內的遺址. 第三節. 噶瑪蘭人分佈區域內的遺址. 第四節. 小結. 23. ‧. 第一節. 21. 學. 第二章 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的聚落分析. n. al. 25 31 42 55. er. io. 文化遺物特色分析與來源探討. sit. y. Nat. 第三章. 9. i n U. v. 第一節. 出土陶器的類型比較. 第二節. 出土陶器的材質分析. 第三節. 外來遺物的探討. 75. 第四節. 從物質來源探討族群網絡關係. 79. 第四章. Ch. engchi. 59 68. 馬賽人的族群形成與變遷. 第一節. 族群變遷的形態. 83. 第二節. 單一學科探討的盲點與侷限性. 88. 第三節. 馬賽人的性格對族群關係的影響. 92. 第五章 參考書目 附錄. 結論. 97.

(3) 圖目錄 圖 1-1:鮑曉鷗繪製西班牙時期淡水原住民村社圖 .................................................................. 12 圖 1-2:馬淵東一 1956 年台灣原住民族分類與分布體系 ........................................................ 18 圖 1-3:土田滋 1985 年台灣原住民族分類與分布體系 ............................................................ 19 圖 1-4:李壬癸 1992 年台灣原住民族分類與分布體系 ............................................................ 20 圖 2-1:金屬器金石併用時代文化分布圖 800-400B.P. ............................................................ 26 圖 2-2:舊社類型各遺址位置與馬賽三社群分佈範圍圖疊圖 .................................................... 27 圖 2-3:大沙灣、社寮島遺址位置圖 ........................................................................................ 33 圖 2-4:仁里遺址位置圖 .......................................................................................................... 35 圖 2-5:舊社、十三姓遺址位置圖 ............................................................................................ 36 圖 2-6:深澳遺址位置圖 .......................................................................................................... 37. 政 治 大. 圖 2-7:番社後二鄰遺址位置圖 ............................................................................................... 39. 立. 圖 2-8:海尾、龜子山遺址位置圖 ............................................................................................ 41. ‧ 國. 學. 圖 2-9:萬里加投遺址位置圖 ................................................................................................... 42 圖 2-10:大竹圍遺址位置圖..................................................................................................... 44 圖 2-11:淇武蘭、奇立丹遺址位置圖 ...................................................................................... 47. ‧. 圖 2-12:新店、社尾、流流、利澤簡、加禮遠遺址位置圖 ..................................................... 50. sit. y. Nat. 圖 2-13:打馬煙遺址位置圖..................................................................................................... 52 圖 2-14:哆囉美遠遺址位置圖 ................................................................................................. 53. io. n. al. er. 圖 2-15:里腦、珍珠里簡、武淵遺址位置圖 ........................................................................... 55. i n U. v. 圖 3-1: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陶罐口式示意圖(A、C、J、M 口式) ..................................... 62. Ch. engchi. 圖 3-2: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陶罐口式示意圖(B、F 口式) .................................................. 63 圖 3-3: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陶罐口式示意圖(D、E、H、K 口式) ..................................... 64 圖 3-4: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陶罐口式示意圖,宜蘭 G 口式 ................................................... 65 圖 3-5:地區性物產交換示意圖 ............................................................................................... 80 圖 3-6:更新後地區性物產交換示意圖 .................................................................................... 81. 表目錄 表 2-1:各遺址出土遺物種類表 ............................................................................................... 58 表 3-1:本次進行實驗之陶片標本基本資料表.......................................................................... 69 表 3-2: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陶片切片成分鑑定分析結果 ....................................................... 71.

(4)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方法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想要研究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與平埔族聚落關係的題目,源自於筆者這兩 年來所接觸的考古發掘與研究計畫,在考古發掘與標本整理的過程中,發現標 本也可以藉由文獻的參與來解讀,同時,不同遺址的標本卻出現了相同的製作 方法、紋飾及器型,使人對這些沒有辦法自己說話的標本產生了更多的聯想, 在撰寫計畫成果報告時,所翻閱的文獻及周邊的資料,配合標本一起還原出了. 政 治 大. 可能的曾經,令筆者對史前與歷史中間的空白地帶,產生了想要探討研究的志 趣。. 立. 台灣近年來發現越來越多原住民舊社遺址,這些遺址雖然多半殘破,卻也. ‧ 國. 學. 出土不少相關遺物,配合考古學與歷史學的研究,嘗試還原幾百年前當地居民 的生活與文化是目前的研究趨勢。本篇研究就是希望能利用歷史學與考古學的. ‧. 研究方法,分析曾居住在台灣北部舊社遺址的原住民文化變遷,來印證歷史文 獻與近代研究的空白地帶與疑點。. y. Nat. sit. 選擇十三行文化的舊社類型遺址作為研究重點,主要因為十三行文化晚期. er. io. 的生活方式與活動範圍,與當時北部居民,也就是現在北部平埔族的先民凱達 格蘭族1中的馬賽人(Basai)有部分重疊,筆者的研究動機就是希望能藉著舊. n. al. Ch. i n U. v. 社遺址和遺物,配合歷史文獻甚至是平埔族的神話傳說與產業結構來比對和討. engchi. 論該時期文化的遷徙與轉變過程,進而探討為何考古學中舊社類型這個單一的 文化分類在歷史學或民族學的資料中卻包含了兩個族群。. 二、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與整理 針對研究主題作資料蒐集與文獻回顧為主,並配合中西史料,進行對研究 1. 凱達格蘭族,是馬賽人(Basai) 、雷朗人(Luilang)與龜崙人(Kulon)三群人的總稱。馬賽 人分布在北濱地區到基隆河流域一帶;雷朗人則以大漢溪、新店溪流經的臺北盆地平原為 主;龜崙人分布在林口台地南崁溪流域、大漢溪中上游到桃園地區。摘自詹素娟、張素玢 2001:5 1.

(5) 主題的深入分析,希望透過近年來因為原住民運動而興起的平埔族研究的文 獻、相關書籍以及期刊論文等資料的整理,進一步分析研究主題中的問題意識 及新發現。此外,不光是參考靜態的文獻,近代的遺址調查報告及考古學的研 究成果也是重要的參考資料,透過遺址調查與發掘的成果報告,可以將原本平 面的文獻史料,轉變成立體的空間呈現,連結文獻中的線索,分析可能的先住 民生活情況,最後配合神話、傳說與馬賽人性格的討論,希望可以連結史前與 歷史的記錄,還原一個立體的研究結果。 (二)田野調查 舊社遺址的調查研究逐年進行,為取得第一手資料,實際進行田野調查或 參與發掘是預計的目標,透過實地的探勘與訪查來增加解析文獻與遺物的經. 政 治 大. 驗,並且對遺址的周遭環境及歷史有更多的了解。當然,這是論文開始撰寫時 的設想,近年來對於北海岸各原住民舊社遺址的發掘與調查相當稀少,機會與. 立. 經費可遇不可求,最後筆者只有走「文獻田野」路線,依照文獻中曾經的調查 考。. ‧ 國. 學. 路線自行看看如今地景樣貌與遺址現況,以供想像四、五百年前先民生活的參. ‧. 但在論文寫作的進行中並無實際發掘的場域可以觀察,轉而一一翻看現存 可借閱的標本,實際整理這些標本並從中觀察,記錄需要的資訊。這個步驟本. Nat. sit. y. 來該接在出田野之後進行,但筆者只走過文獻田野,所以整個田野工作只能由. io. al. n. (三)遺物分析. er. 整理標本開始,整理標本比出田野還要瑣碎,在考古學中稱為遺跡、遺物分析。. Ch. engchi. i n U. v. 要了解一個文化的來龍去脈,光靠文獻是不夠用的,透過實際存在的文化 遺物,才能有更多的比對資料可以運用。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近年來進行 多個遺址的發掘調查,出土的遺物不少,目前收藏遺物最豐富的當屬中央研究 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館藏,而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的標本收藏,新北市立 十三行博物館也有一些標本可以觀看。自行借調觀察標本是預設的途徑,若能 直接和調查發掘的研究者進行訪談與討論是最佳的情況,再不然也需要多個遺 址的標本一起觀察,才能有足夠的資料數據。 除了肉眼的觀察,論文也將進行「科技考古」的分析。為了得到更確切的 證據,將挑選出適當的陶標本送往相關的實驗室進行「拉曼光譜分析」2及「切 片分析」3。這兩項實驗將可看到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住民自製陶器的材料來源 2 3. 實驗將拜託國立東華大學劉瑩三教授幫助操作,詳見附錄一。 同上註,詳見附錄二。 2.

(6) 及燒製狀況,由此可判斷這些在外觀上極為相似的陶器是否為兩族群各自製造 或單一族群製造。. 三、研究目的 本篇論文將從考古學的角度出發,從遺址、標本分析中重新解釋十七世紀 馬賽人的形成與變遷過程,並討論歷史文獻及民族學,與考古學對於馬賽人的 分類有所出入之處。 在歷史學的文獻分析中,已經明確知道馬賽人的存在,以及當時北臺灣各 族群的分佈狀況,比照歷年來考古學的出土資料,卻在馬賽人及噶瑪蘭人的生. 治 政 現象的原因,將是本篇論文撰寫的重點,論文中也將加入民族考古學、聚落考 大 立 古學,以及科技考古學等分析方法,由各種角度來討論筆者看到的資料中可互 活區域中看到同一種文化遺留。如何重新由分析遺址及遺物,來探討發生此一. ‧ 國. 學. 補解釋的問題,甚至從「馬賽人」的性格與生業習性等非物質文化的遺留來談 造成考古學文化分類單一化的原因。. ‧ er. io. sit. y. Nat 第二節. 相關研究與文獻回顧 a. n. iv l C n h年發表〈台灣石器時代遺物發現地名表〉 自日治時期鹿野忠雄於 1929 、移 engchi U. 川子之藏 1934 年發表〈バツ繞太平洋文化交涉年代台灣發現類似石器〉 ,在台 灣的南島語族考古研究就此興起,而幾位學者如金關丈夫、國分直一和伊能嘉 矩等都對台灣原住民的研究寫過不少的論文與書籍,尤其是伊能嘉矩的《台灣 踏查日記》,除卻文字,還使用了影像來保留台灣原住民的生活記錄,而今日本 的順益原住民博物館甚至將伊能嘉矩的資料整理,出版了《伊能嘉矩收藏台灣 原住民影像》一書。1963 年芮逸夫先生的〈「從考古學人類學看臺北盆地」座 談會記錄〉 ,開始了北台灣的考古研究,從 1981 年黃士強先生的〈臺北盆地史. 前文化〉、1980 年代末期臧振華和劉益昌先生兩次的《台灣早期漢人及平埔族 聚落的考古學研究計畫》的撰寫,還有近年來平埔族的研究興起,像是 1995 年劉益昌先生收錄在《平埔研究論文集》中的〈台灣北部沿海地區史前時代晚 期文化之探討〉 、1998 年由臺灣省文獻會主編的《平埔族群的區域研究論文集》. 3.

(7) 以及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的《平埔族群與台灣歷史文化學術研討會》 等等,都是近二十年來平埔族考古與研究的成果集結,也顯示了平埔族的研究 在考古學上的重要性。 談到與平埔族相關的舊社考古,關於台灣北部的舊社遺址調查,就是十三 行文化舊社類型的遺址。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是北海岸史前文化最晚的階段, 分布於三芝以東的北海岸地帶及蘭陽平原,主要的遺址有三芝區番社後遺址、 民主公廟遺址、基隆大沙灣遺址、貢寮區舊社遺址、金山區海尾遺址、宜蘭礁 溪大竹圍遺址上文化層、五結鄉流流遺址、社尾遺址、新店遺址和加禮遠遺址 (劉益昌 2002:128)等等,另外還有淡水河口附近少數幾處舊社遺址,根據 歷年來的調查報告,遺址中與遺物伴隨出土的青花瓷、安平壺與煙斗等比對, 以及參考碳十四定年結果,顯示這個類型的遺址年代相當晚,可能最早不過距. 治 政 大 原住民開始逐漸漢化。從 1990 年臧振華等的〈台灣北海岸新發現的萬里加投 立 ,到 2000 年十三行遺址的調查報告《第二級古 遺址—兼述鄰近的龜子山遺址〉 今四、五百年左右,這個時間漢人已經來到,也就是十六、十七世紀,遺址的. ‧ 國. 學. 蹟十三行遺址調查研究報告》正式出版,十年間這幾位學者對於台灣北部關於 十三行文化的遺址多次調查與發掘,可以了解十三行文化應該有早、中、晚不. ‧. 同階段的發展,而劉益昌先生也多次在著作中將十三行文化區分為不同時期以 及不同區域的類型,確定了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現今的分類。. y. Nat. sit. 舊社類型是廣義的十三行文化中年代最晚、分布最廣,也是最有可能與平. er. io. 埔族中的凱達格蘭、巴賽和噶瑪蘭族連接的史前文化,但在來源上,一直沒有 直接的證據可以說明這幾個族群與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到底有什麼關係,以及. n. al. Ch. i n U. v. 為什麼單一的考古文化分類中,在文獻上會出現一個以上族群的狀況。追溯祖. engchi. 先來源的傳說,我們可以拼湊出凱達格蘭族馬賽群、宜蘭的噶碼蘭族等人群, 確實有著密切的關係,近年來北台灣地區的平埔族研究,依照地域語族群關係, 正可分為宜蘭的噶瑪蘭族、臺北盆地的凱達格蘭族、桃園平埔族群及竹苗一代 的道卡斯族。從日治時期以來,日本學者如伊能嘉矩、馬淵東一等陸續記錄了 不少這些族群的傳說,以及整理相關的語言資料,尤其是對於祖先的來源,在 本篇研究裡這部分的文獻是接合史前與歷史的參考資料。除了學者記錄的本民 族神話與傳說,古文獻中的原住民傳統生活情形也是族群分類的依據,這些資 料裡記錄了當時原住民的生活形態和產業結構、社會習俗與生命禮儀,甚至是 遷徙的原因及時間、路徑,透過這些期刊論文與專書的整理,再與考古出土的 遺物相結合,相信可以進一步還原史前文化與歷史時期之間,各原住民族群的 相互關係,並探討考古學與歷史學、民族學等資料有所出入的原因。 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分類問題從新北市舊社遺址與宜蘭淇武蘭遺址在 4.

(8) 2001 年後再進行發掘工作時被提出來討論。在歷史學者中,長期專注於北部與 東部西、荷時代有關原住民文獻的康培德(2001b、2001c)發表了對十七世 紀中葉蘭陽平原族群互動的整理與看法, (2003a)之後也有針對十七世紀上半 的文獻來討論馬賽人的定義與族群性格,同時,詹素娟(2001a、2003b)也 有對於馬賽人及噶瑪蘭人的討論,以上兩位對於馬賽人與噶瑪蘭人兩族群的文 獻解釋都有精闢的見解與整理,描繪出這兩個族群在歷史中的生活軌跡;另一 方面,考古學者陳有貝(2005a)進行了發掘與整理考古資料的工作後,將舊 社與淇武蘭兩遺址的文化現象提出來討論,認為雖然在考古文化的分類中這兩 個遺址都同屬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但在歷史文獻裡遺址當時的居住族群卻是 清楚的分成馬賽人與噶瑪蘭人兩群,這樣的分歧是否代表考古文化應該重新分 類?陳有貝的學生潘瑋玲(2005)的論文中也提到,舊社遺址與淇武蘭遺址近. 政 治 大. 年來的發掘工作都有出土墓葬,雖然就其他遺物來說似乎確實是屬於同一種考 古文化分類,但是墓葬的形式卻大不相同,墓葬的形式對族群的意義在於習俗. 立. 與信仰文化的表現,既然文獻上舊社類型已有馬賽人與噶瑪蘭人的爭議,那麼. ‧ 國. 學. 不同形式的墓葬,更代表分屬兩個族群的證據,潘偉玲認為種種證據顯示舊社 類型的分類與範圍應該再討論。. ‧. 對於舊社類型的分類定義與歷史學、民族學的兩個族群問題,筆者覺得還 有其他可能的解釋,拜讀前人著作後,試著以本篇論文來討論、回答這些問題。. n. er. io. sit. y. Nat. al. 第三節. Ch. 論文章節架構. engchi. i n U. v. 本篇研究計畫有緒論、內文四章與第五章結論。 緒論的第一部份為研究動機與方法,主要說明研究題目的動機、研究計畫 的題目與問題意識,還有說明研究方法、規劃的研究範圍;第二部分則是歷年 來相關的研究與文獻回顧,簡要介紹前人的研究與相關議題,並對參考的文獻 作評論。第三部分則是簡述內文架構。由於十三行舊社類型遺址分布範圍廣泛, 本篇論文希望能定位在與馬賽人村社的相關遺址來研究討論,此點將在下列分 項討論中做較為明確的描述。 內文第一章「馬賽人的定義與研究」 ,以文獻的收集與討論作為本篇研究的 起始。本章將分為三個部分,第一節「十六、十七世紀西方記錄的北海岸平埔. 5.

(9) 族」主要就十六、十七世紀西班牙人、荷蘭人等留下的相關資料做簡單的文獻 整理與討論;第二節「歷史文獻中的馬賽人」 ,則是參考現有文獻與當代國內外 歷史學者的討論,整理出歷史文獻中所描述的馬賽人樣貌,例如馬賽人的生活 形態、可能的居住地點,以及當時的族群關係;第一、二節將使用歷史學的角 度來回顧歷史學這個領域中的馬賽人形象,並與第一章接下來兩節的整理做比 較。第三節「20 世紀以來語言學的討論」 ,則是將 20 世紀之後語言學者從「語 言」的角度來看馬賽人的討論做整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將會發現語言學領域 中對於「馬賽人」的推論與看法,又與歷史學有些不同。第四節「從考古學看 馬賽人」將闡述本研究起始的依據與考古學同一到三節的兩學科不一樣的見 解,最後以第五節「何謂馬賽人」來定義筆者在本篇論文中所希望展現的馬賽 人樣貌。整理完三個學科的資料與筆者的定義後,則由下面三個章節來討論為. 治 政 大 ,將會分為四個小節, 內文第二章「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的聚落分析」 立 前兩小節將先定義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研究過程與現今的範圍、分布的地點 什麼三個學科的研究成果會有這些出入與疑問產生。. ‧ 國. 學. 等,並舉出可能與馬賽人村社原址相關的幾個遺址來做更詳細的討論。第一節 「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定義與遺址分布」先闡述經過多位學界前輩的發現與. ‧. 研究,定義出現在大家所知的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過程與舊社類型分類的依 據,並介紹現今已發現的遺址與分布地點,再引用「聚落考古」的觀念,為接. sit. y. Nat. 下來兩個小節的分析方法作簡單的介紹;第二節「馬賽人分佈區域內的遺址」 將舉出可能曾是馬賽人居住地的遺址,以聚落考古的觀點出發,結合遺址出土. io. n. al. er. 遺物的資料做比對,討論遺址與馬賽人可能的關係所在;第三節「噶瑪蘭人分. i n U. v. 佈區域內的遺址」 ,由上面的章節可以知道,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遺址中其實. Ch. engchi. 不光只有馬賽人一個族群,宜蘭部分有些遺址其實是當時甚至現在仍是噶瑪蘭 人的居地,這個小節將以聚落位置來討論,馬賽人、噶瑪蘭人的族群性有何不 同之處。最後第四節「小結」將以上三個小節做個小結,以馬賽人為主角,討 論舊社類型遺址中兩族群的族群關係,並為接下來的章節,尤其是第四章做引 述。 第三章「文化遺物特色分析與來源探討」 ,考古出土遺物的作工除了反映當 地的原料之外,還可以從器物的造型及片段的製造過程裡看到當時製作者與使 用者的需求和藝術,從器物的類型與相對比例中可以推論出生活形態與生產方 式,交叉比對這些訊息後,不難還原這些族群間的關係與文化內涵。所以本章 將從目前舊社遺址出土的文化遺物與考古學研究方法著手,找出更多的證據與 第一章的文獻資料、第二章的遺址研究資料作對比。第一節「出土陶器的類型 比較」將從陶器的外表著手,以出土量最多、保存狀態也較良好的罐形器為例, 6.

(10) 將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出土的罐形器口式分析整理,做為本章第四節的參 考;第二節「出土陶器的材質分析」與第一節不同,本節將採取科學模式,由 陶器內容物(質地)來分析討論,這節也將借助科學儀器進行研究。第三節「外 來遺物的探討」 ,除了最容易分辨的陶器,一些外來物的使用方式、選用的形態 等等也可以看出族群的特質,在此特立一小節來討論外來遺物的同異,並從外 來遺物來看馬賽人的商業行為。第四節「從物質文化來源探討族群網絡關係」 也是做個小結,由上面三小節的討論其實可以看到馬賽人的生活樣貌了,還有 當時馬賽人與四周族群的關係也可從中推測一二,小結這些討論,在下一個章 節中將就這些特質做進一步的研究。 第四章「馬賽人的族群形成與變遷」 ,承續以上三章的整理討論,本章節將 綜合二、三章的發現,嘗試解決第一章中各學科的矛盾。第一節「族群變遷的. 治 政 大 從文獻中就隱約可以看到馬賽人與各族群的關係其實是嵌入式的,也就是相互 立 影響的成分居多,這就可以解釋舊社類型為什麼不是單一族群的遺留;第二節 形態」將就上面章節的發現,討論馬賽人在北海岸平埔族中的生存形態,其實. ‧ 國. 學. 「單一學科探討的盲點與侷限性」將就考古學、歷史學和語言學三學科研究中 的出入做討論,在上面幾章中已經發現各學科單獨討論的盲點與侷限,本節將. ‧. 一一整理羅列並闡述三學科的互補之處與單一學科在討論時需要注意的地方, 並試圖解釋宜蘭地區可能屬於噶瑪蘭人的遺址是否應該從舊社類型中分出的問. sit. y. Nat. 題;第三節「馬賽人的性格對族群關係的影響」 ,本節將敘述筆者在上幾章的研 究中看到的馬賽人族群性格,並就其性格推論單獨討論各學科資料之所以看不. io. n. al. er. 到「狹義馬賽人」的可能,以及馬賽人的性格如何造成舊社類型包含了兩個族. i n U. v. 群的原因。最後,本章的小結,也將接續下面的結論部分。. Ch. engchi. 第五章「結論」 ,將會就上述四章的討論做總結。本篇研究的主旨欲以綜合 歷史學、語言學、民族學與考古學的資料與研究方法來討論居住在台灣北部平 埔族馬賽人村社的史前文化變遷,不論是考古遺址遺物的解讀或是歷史文獻的 分析研究,希望能結合兩者的長處,從小範圍始,往大範圍發展,以利未來能 更深入研究台灣原住民的舊社文化,使文物不再只是等著考古學者來為他們說 話,也能結合族群的歷史與變遷,找到他們存在的蛛絲馬跡。. 7.

(11)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8. i n U. v.

(12) 第一章 馬賽人的定義與研究 台灣北部的平埔族群,最為人熟知的名稱是「凱達格蘭」族,但實際上, 近年來的研究已經證實了北台灣的「多群性」 ,一九四○年代提出的雷朗人、一 九五○年代的馬賽人(Basai),以及一九八○年代的龜崙人等等,顯示北台灣 的族群並非單一化(詹素娟、張素玢 2001)。結合考古學領域的資料可知,被 認為是所謂的凱達格蘭族文化遺留的十三行文化(劉益昌 2002),除了因年代 分開的早、中、晚期之外,也因遺物文化內涵的不同細分為多個類型,其中包 含了可能是馬賽人遺留的舊社類型。馬賽人是一個特殊的族群,他們的特殊就 在於「貿易」這個特質,擅長從商的馬賽人(翁佳音 1999),在台灣北部的族 群交流中佔有一個重要的地位,可以說北台灣族群內部貿易體系的狀態與範. 政 治 大 從有文字記錄的文獻出現的時間可知,馬賽人至少在十六世紀末、十七世 立 紀初時就已經居住在台灣東北海岸至宜蘭一帶,這個位置往西連接去中國的水. 圍,大部分是掌握在馬賽人的手中4。. ‧ 國. 學. 道,往東出去則接上黑潮及季風影響的國際貿易圈5,絕佳的地理位置造就了馬 賽人發揮特質的機會,或許也可以說,這樣的地理環境讓馬賽人成就如此的生. ‧. 業類型及性格。到底馬賽人是怎樣的一個族群?他們的存在帶給台灣北部族群 怎樣的影響?在這個章節中將就各方文本資料來做初步的討論及定義本論文中. y. Nat. er. 十六、十七世紀西方記錄的北海岸平埔族. io. 第一節. sit. 馬賽人這個族群的意義。. al. n. v i n Ch 台灣時留下的紀錄中發現端倪,雖然這些文獻中並沒有出現「馬賽人」這個民 engchi U 上溯文獻,馬賽人的蹤影目前最早可在十六、十七世紀西班牙、荷蘭統治. 族,但經過許多學者的研究、多方的比對及推測,當時西班牙人和荷蘭人在台 灣北部遇到的平埔族中,接觸最多的就是馬賽人6。十六、十七世紀西班牙人、 荷蘭人統治台灣北部時,留下了許多貿易及語言的資料,從這些資料來看,大 致可以看出馬賽人當時的生活範圍與生業型態,記錄裡指出,馬賽語是北台灣 通用語,由此可以合理的假設,馬賽人的生活範圍曾遍及北海岸與東北部地區, 也就是由淡水河沿岸往東一路從海岸線到立霧溪口都曾有他們的足跡(詹素 4. 5 6. 詳參見翁佳音, 〈近代初期北部臺灣的商業交易與原住民〉 ,收錄於《臺灣商業傳統論文集》, 臺北:中研院臺史所籌備處,1999;陳宗仁,《雞籠山與淡水洋:東亞海域與台灣早期史研 究(1400-1700) 》,台北:聯經,2005,頁 37-38 詳參看陳宗仁 2005,頁 21-27 這與馬賽人擅長貿易,及因跟各族群關係良好,在貿易中常擔任中介人有關。詳參見翁佳音 1999、陳宗仁 2005,及康培德, 〈荷蘭時代蘭陽平原的聚落與地區性互動〉 《臺灣文獻》52(4): 219-253,2001c;康培德, 〈十七世紀上半的馬賽人〉 《臺灣史研究》10(1):1-32 等。 9.

(13) 娟、劉益昌 1999),但是對於他們居住範圍的描述卻很模糊,不太能看出確切 的族群邊界。 西班牙人與馬賽人的相遇,應是西班牙人初次踏上艾爾摩沙島(Ysla Hermosa)7之時。當時歐洲在東方的海岸據點中,馬尼拉是西班牙首要經營的 據點之一,因為貿易的競爭與一些國家商隊間的糾紛,西班牙軍官不斷向遙遠 的國王陛下建議在地理位置更適宜的艾爾摩莎島佔據土地並建立一個屬於西班 牙的據點,為規劃貿易海路他們還繪製了地圖及標出兩條對西班牙人來說較安 全的往返航線,其中一條的終點就是雞籠港8。西班牙人認為雞籠港佔據要地, 且土地肥沃盛產米、肉,自給不餘匱乏,又因臨近中國沿海,獲取漁貨便利, 不論自用或賣出皆宜,更重要的是雞籠離中國更近,要貿易東方商品也方便、 安全得多。因此,西班牙人踏上了艾爾摩莎島,展開了在台灣的足跡。. 政 治 大 (淡水河)河地區 、Cavalan (噶瑪蘭)地區及 Turoboan(哆囉滿) 地區。 立 雞籠地區指的是西班牙初接觸的今和平島與北海岸一帶,也就是馬賽人主要的 西班牙統治北台灣時,將屬地分為四個地理區,分別為雞籠地區9、Tamchui 10. 11. 12. ‧ 國. 學. 活動區域;Cavalan 地區和 Turoboan 地區,指的就是蘭陽平原一帶,以及往 南至立霧溪口之處,這三個區域也是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主要發現的範. ‧. 圍。在這幾個區域中,西班牙人將他們認識的族(社)群做了記錄,目前已考 證出來臺北地區的族群有雞籠地區的 Quimaurri 和 Taparri;Tamchui 河地區淡. Nat. sit. er. io. 7. y. 水河口南岸的 Pantao13(八里坌) 、淡水河口北岸的 Senar(圭柔) ,沿河上溯 西班牙文譯音,也翻做福爾摩沙島。詳細記錄請見李毓中編譯,《臺灣與西班牙關係 I 史料 彙編》 ,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8,頁 327-340 8 詳參看李毓中編譯, 《臺灣與西班牙關係 I 史料彙編》 ,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8,頁 334-340 9 應該指 Quimaurri-Taparri 地區,包含 St.Jago,詳見詹素娟、劉益昌,《大臺北都會區原住民 歷史專輯》,臺北:臺北市文獻委員會,1999,頁 54。這邊「雞籠」兩字及其他三個地理區 的寫法引自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 《西班牙人的台 灣體驗(1626-1642):一項文藝復興時代的志業及其巴洛克的結局》 ,臺北:南天,2008,頁 99 10 包含 Tamchui 河區(今關渡大橋至淡水河口一帶) 、Quimazon 河(今基隆河沿岸天母、士林 和大直一帶,荷蘭人稱為「Quelang 河地區」)區,以及 Pulauan 河(今新店溪沿岸板橋、中 永和一帶)地區。參看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 頁 99 11 也有寫做 Cabaran,參看詹素娟、劉益昌,1999,頁 53 12 荷蘭文寫做 Taraboan。在詹素娟、劉益昌的《大臺北都會區原住民歷史專輯》中提到分成三 個省區,但另外出現「Quimaurri-Taparri 地區」的指稱,在這邊筆者認為不用這麼嚴肅談到 「省區」問題,而以「地理區」的文化性來取代「省區」的政治性,這樣較容易與下文的討 論銜接,相關討論詳參看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 頁 97-99 13 荷蘭文記為 Parrigon,引自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 2008,頁 102;有關八里坌人的推測參看詹素娟、張素玢, 《臺灣原住民史 平埔族篇(北) 》, 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2001,頁 128-129. n. al. Ch. engchi. 10. i n U. v.

(14) 有 Quipatao14(北投)、Touckenan15、Kimassow(毛少翁)16、Lichoco(里 族)17、Pinorouwan(武朥灣)等(詳見圖 1-1) 。宜蘭地區的則是噶瑪蘭族各 舊社,以及傳說一般、沒有多少實證的產金之地 Turoboan 地區。這些族群都 跟馬賽人有著密切的關係,尤其在貿易方面,西班牙人的紀錄中多次提到馬賽 報導人的佐證,或是由馬賽人帶領進入其他族群,由此可知西班牙人與馬賽人 的關係應該是不錯的,也可以知道馬賽人的交易手腕讓他們與這些族群相安共 處,並且帶來許多交流及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語言——馬賽語(Basay), 西班牙傳教士曾說道: 「這個原始語言很容易學,在某些地區,例如 Senar,他 們講的又是不同的語言。但是在 Senar 就跟所有地方一般,除了他們自己的語 言外,每個人都會說一種共同而普遍的語言;我們傳教士學習的就是這種語言。」 (SIT, 180)18。馬賽人的影響廣闊,在這邊就可以看出來了。.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4. i n U. v. 荷蘭文稱為 Rapan,引自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 頁 103 15 中文寫做奇獨龜崙,可能是大屯社,參看詹素娟、劉益昌,1999,頁 80 16 指今毛少翁群,包含 Kirananna(奇里岸) 、Kimassow(毛少翁) 、Porompon(大浪泵) 、Kimotsi (奇武卒)等四社 17 里族群,包含 Cattaio(塔塔悠) 、Lichoco(里族) 、Kimalitsigowan(麻里即吼) 、Kippanas (峰仔峙)等四社 18 SIT 指《Spaniards in Taiwan》 ,鮑曉鷗(Borao, José E.)著,南天出版社出版,原文為英文。 本段譯文引自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頁 128 11.

(1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1-1:鮑曉鷗繪製西班牙時期淡水原住民村社圖(摘自鮑曉鷗著,2008,頁 111). 西元 1632 年西班牙籍 Esquivel 神父曾記錄馬賽人村落分布於沿海平地與 多山山區,職業多半為工匠而非農夫,有一段話寫道:. 他們以捕魚、狩獵、曬鹽、製造弓箭、房舍、衣服,以及耕種土 地的鐵器為生。他們簡直是其他社民的手足,後者不會製造這樣的器 物。19. 19. 原文出自翁佳音譯, 〈西班牙、荷蘭文獻選錄〉,收於黃美英編《凱達格蘭族書目彙編》: 104-121,1995 12.

(16) 西班牙人覺得馬賽人是商人或工匠,或許就是這樣的性格,使得聚落的選 址多半在水路交通方便的地方,如沿海地帶或河岸,他們就可以駕著船輕易地 遊走在沿岸的部落間從事他們的生業活動,這樣的貿易往來造成了馬賽語的流 通廣泛,可能也間接促成了馬賽人親族的擴散,而西班牙和荷蘭人進入帶來的 貿易活動,則記錄了馬賽人遊走的範圍,讓我們從中窺得馬賽人存在的痕跡。 荷蘭東印度公司進入北台灣後,馬賽人因生業活動本就是商業的關係並沒 有產生結構上的變化(康培德 2003a),反而是荷蘭人的僱傭行為讓受馬賽人 影響的聚落範圍更為明顯地出現在文獻中。荷蘭人到北台灣的重點之一是礦業 開採,如基隆的煤、大屯山系的硫磺,以及尋找立霧溪的沙金等,這三項事業 剛好在馬賽人的活動範圍內20,馬賽人既在地緣上佔了一定的影響力,自然成. 政 治 大 例」下,二十世紀語料採集時大半個北台灣都說馬賽語的狀況就不難想像其成 立 因。總之,從荷西時期的文獻記錄中可得知,馬賽人在十六、十七世紀的分布 為荷蘭人合作的首要人選,加上馬賽人從商到何處馬賽語就通行到哪裡的「前. ‧ 國. 學. 範圍,大致上與同時期的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相符合,尤其是遺址較密集 的北海岸地區,明顯就是馬賽人三社群的位置,也就是今天所說的大雞籠社、. ‧. 金包里以及三貂社(見圖 2-2) ,至於蘭陽平原的哆囉滿、哆囉美遠等,就祖源 傳說來看可能確與馬賽人有親族關係(詳參看第四章的討論) ,而從文獻上記錄. y. Nat. sit. 來看也有可能因為貿易與西班牙、荷蘭人進入的影響而有了語言和血緣的關. er. io. 係,雖然他們的產業活動與較明確的馬賽三社群有所不同,但在廣義的範圍裡 他們都可以說是馬賽人的族群。馬賽人的族群邊界到底在哪邊?接下來將就歷. n. al. Ch. 史學者的整理做進一步的討論。. engchi. i n U. v. 第二節 歷史文獻中的馬賽人 十七世紀中葉的荷蘭戶口表中已經非常清楚的指出,馬賽人即為三貂(St. Jago)21方面 Quimaury 地區的 Bassajos 村落;包含 Cajpary、Quimaurri、St. 20. 21. Quimaurri 和 Taparri 居住在產煤和硫磺的地域,而傳說中提供立霧溪沙金的哆囉滿 / 哆囉 美遠社與 Quimaurri 和 St. Jago 交好,常由兩社交易黃金至其他地方。在後面章節中將會再 做進一步描述。 此為荷蘭文寫法,西班牙文獻稱 Santiago,Esquivel 的記錄中寫做 Caquiuanuan,前兩者參考 自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頁 99、134;後者 參考自荷西‧馬利亞‧阿瓦列斯(José María Alvarez)著、李毓中、吳孟真譯,《西班牙人 13.

(17) Jago 三個村落群 22 ,即今指稱的金包里社(Cajpary / Taparri)、大雞籠社 (Quimaurri)以及三貂社(St. Jago)23,近年來歷史學者不斷地嘗試從各類 文獻中找尋、比對出這些聚落曾經的位置與遷徙的途徑,然而,馬賽人村落和 今日所知的舊社甚至近年來陸續發掘的舊社考古遺址之間,該怎麼找到可能的 連繫點,至今仍是眾所爭議的問題。經過多位歷史學者如詹素娟(1998c、 2001a)、康培德(2001c、2003a、2003b)等的整理,十六、十七世紀以來 可能記錄馬賽人的文本資料在多方及研討會的討論中已初具規模,在文獻中的 記錄裡,已經可以揣摩三、四百年前馬賽人生活的樣貌。 據文獻記錄已經整理出馬賽人存在的軌跡。文獻中提到,馬賽人的聚落, 大多分布在對外交通便捷的沿海地帶或河岸、河口處,因馬賽人多半利用小船24 行走於河道上,載著貨物往來於北海岸及蘭陽地區做生意,他們有著令人驚訝. 治 政 大 動範圍,並且促使馬賽人和各族群保持著良好的關係以利貿易的進行。從十六、 立 十七世紀經歷西班牙與荷蘭的統治,馬賽人迎來漢人勢力的介入,鄭氏進入北 的語言天賦,操著各族群的語言與他們交易,使馬賽語因此通行於馬賽人的活. ‧ 國. 學. 台灣後,馬賽人才漸漸出現在漢人的歷史文獻中,但是「馬賽人」這個詞彙並 沒有被記錄,而是被「蕃」給取代,記錄在歷史文字裡為後世所知。因為有這. ‧. 些蛛絲馬跡,歷史學者才能憑藉這些文獻資料,一步一步往前追溯,找尋金包 里社、大雞籠社及三貂社的前身後世,慢慢拼湊出今天大家所知的馬賽人。. y. Nat. er. 大雞籠(Quimaurri)社. io. 一、. sit. 目前整理出來歷史文獻中的馬賽人三社群是這樣的印象:. al. n. v i n Ch 很多描寫,可以想見 Quimaurri 人是西班牙人最常接觸的馬賽人群,Quimaurri engchi U. 西班牙登陸後首先遇到的是 Quimaurri 社,Esquivel 對於 Quimaurri 人有. 人也可以操著流利的西班牙語並且與西班牙人保持不錯的關係,但之後荷蘭文. 獻中的記錄中其與荷蘭人的相處多有分合25,Quimaurri 人一度因衝突離開原居 地往東撤離,地點可能就是在今天的深澳附近26。Quimaurri 人主要活動的地. 22. 23. 24. 25 26. 在臺灣(1626-1642) 》,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6,頁 155 原文出自中村孝志〈オランダ時代の臺灣番社戶口表について〉《南方文化》20:170-203。 詳參考詹素娟、張素玢, 2001,頁 123-124;Quimaurri 也有稱 Quimory、Quemorrie、 Quemorach、 Kemora 等,這邊引用最常出現的 Quimaurri 此字,其後行文如有引用文獻,也將統一用此 字,避免混亂 Taparri 及 Quimaurri 漢譯究竟為哪一舊社目前仍有爭議,筆者考量後文書寫順暢,在此引用 此種說法,詳細討論內容參看詹素娟〈地域社群的概念與檢驗——以金包里社為例〉,收錄 於《曹永和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 ,臺北:樂學,2001,頁 63-80 《淡水廳志》 、 《諸羅縣志》中寫做蟒甲,翁佳音(1999)稱艋舺,一種自製的獨木舟拼板船, 十八世紀還發展到可以載 25 人左右的船體,詳參見翁佳音 1999,頁 69 詳見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頁 154-159 參看吳佳芸, 〈從 Basay 到金雞貂——臺灣原住民社群關係之性質與變遷〉 ,國立臺灣師範大 14.

(18) 方,在今天基隆市中正區一帶,也就是現在的和平島(舊稱社寮島)與雞籠港 灣沿岸,大概有四、五個村落左右,後來也曾朝東方沿海地區移動,不管是文 獻上或是考古遺址的發掘,這條路線上確實出現了相關的遺物及遺跡,如現在 的基隆市大沙灣遺址、社寮島遺址、瑞芳區深澳遺址等(見圖 2-2)。 Quimaurri 社目前推估的所在位置,可能的對應遺址應是社寮島遺址與大 沙灣遺址,以及後來遷徙的居地深澳遺址。其中大沙灣遺址有可能是原 Taparri 社的舊居地,因西班牙人進入毀壞房舍故 Taparri 離開該地,後來 Quimaurri 社遷入居住27。但這兩個遺址今天已不復見,最初和最後的發掘都是在日據時 代由日本學者主持,連當時出土的遺物今天都已經看不到了,只剩下文獻上刊 載的圖片可供參考。文獻上提到當時大沙灣還有數個貝塚,附近的平坦海岸地 帶及市區進行現代工程時偶有陶片和石器出現,社寮島遺址還出現石板棺及各. 治 政 大 一直有人居住,其地理位置之重要可見一般,不難想像西班牙人與荷蘭人都必 立 爭此地,使得原住民 Quimaurri 社為此多次搬遷,留下這些遺址和遺跡。. 式瓷器、硬陶等28,綜合文獻與考古遺物,社寮島自圓山文化年代至明清時期. ‧ 國. 學. 二、. 金包里(Taparri)社. ‧. Esquivel 與一些古地圖上對於 Taparri 社的位置描述不多,在文獻中出現. sit. y. Nat. 數個可能的地點,後來根據一些考古資料的比對,慢慢整理出這個延續很長的 Taparri 社範圍。簡單來說,Taparri 人在文獻上主要居住地其實有兩個,在西. io. er. 班牙人來台之前,Taparri 的居地應該是 Taparri el Viejo,意思是「舊 Taparri」. al. n. v i n Ch 與 Taparri 社及 Quimaurri 社互有攻堅,尤其是燒毀房舍和殺傷原住民,西班牙 engchi U. 和西班牙人看到的 Quimaurri 社對面,西班牙人進入台灣後,為了佔據地利, 人認為這樣的作法是懲罰 Taparri 社殺害西班牙人、其他原住民及來交易的華 人29,但是村落被毀後 Taparri 社及 Quimaurri 社還是會回來重建繼續住,Taparri 社就是在兩個主要居住地之間來來回回。Esquivel 的記錄是這樣的:. 從 Taparri 到淡水之間的海邊及山上,有二到三個 Taparri 人的居 住點。將那裡的沙包里人遷移至海灣,與現住在此的沙包里人合併成 一個聚落或者移往他處與別的原住民居住將是合宜的。……我們再次. 27 28 29. 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頁 29-30 詳見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頁 183-186 詳見金關丈夫、國分直一著,譚繼山譯,《臺灣考古誌》,臺北:武陵,1990,頁 84-103 詳參見吳佳芸,2010,頁 31;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 譯,2008,頁 183-186 15.

(19) 前往該地燒毀他們的村落,但是他們又再重建30。. 根據文獻推估的結果,與當時符合的 Taparri 社址應該是在今天萬里區萬 里加投、龜子山,金山區海尾,以及三芝區番社後二鄰一帶,這幾處都已經有 發現舊社類型的遺址,也就是今天的三芝區番社後二鄰遺址、金山區海尾遺址、 龜子山遺址、萬里區萬里加投遺址等。. 三、. 三貂(St. Jago)社. 由 Quimaurri 社往下就會來到 St. Jago 社,也就是現在的福隆一帶。 Esquivel 曾經在此傳教,卻沒有對 St. Jago 社的位置留下任何描述。1642 年. 政 治 大 因此 Borao 推測 St. Jago 社的村莊大概是福隆海岸一帶的村落,包含河流上游 立 的聚落,也就是說 St. Jago 社可能是一群小型村落的聚居現象,或稱為集村 , 西班牙一位將軍領軍前來此地,描述了 Quimaurri 社到 St. Jago 之間的情況, 31. ‧ 國. 學. 因此可能屬於 St. Jago 社馬賽人的遺址,應是今貢寮區的舊社遺址、仁里遺址、 十三姓遺址、炮台腳遺址、慈仁宮遺址等。. ‧. 宜蘭地區. sit. y. Nat. 四、. 在廣義的馬賽人中,宜蘭地區的哆囉滿(Turoboan) 32 或是哆囉美遠. io. n. al. er. (Trobiawan)33的存在亦不可忽略34。首先,在祖源傳說中這兩社都與馬賽北. i n U. v. 海岸三社有相同的故事,其次,就是馬賽語。馬賽語雖然通用於北台灣及蘭陽. Ch. engchi. 平原,但是哆囉美遠位於噶瑪蘭部落之間卻以馬賽語為主要用語,在語言學上 有討論到相關問題,這邊不多贅述35,總而言之,哆囉美遠確實可能與馬賽三 社有親緣上的關係,但與主要的三社群距離太遠分離已久,文獻上也存在模糊 不清的地帶,暫時將其放入廣義的馬賽人範疇。 30. 31 32. 33. 34. 35. 荷西‧馬利亞‧阿瓦列斯(José María Alvarez)著、李毓中、吳孟真譯, 《西班牙人在臺灣 (1626-1642) 》,南投: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06,頁 127 詳見鮑曉鷗(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頁 136 也寫做 Taroboan,見康培德,〈十七世紀上半的馬賽人〉《臺灣史研究》10(1):1-32,2003a, 頁5 拼音參考李壬癸, 〈宜蘭縣境內的各種族群及其遷移歷史〉 ,收錄於《「宜蘭硏究」第一屆學 術硏討會論文集》,宜蘭:宜蘭縣立文化中心,1995,頁 72 關於哆囉滿的消失與可能的去處,可參考詹素娟,〈族群、歷史與地域——噶瑪蘭人的歷史 變遷(從史前到 1900 年)〉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1998c,第三章 第一節中的討論,裡面有提到哆囉滿與哆囉美遠指的應該是同一群人,位置不同可能是因為 遷徙問題。 詳見李壬癸 1995 16.

(20) 對於馬賽人的研究,歷史學者的意見不只是找出了馬賽人存在的蹤跡,有 趣的是,馬賽人的性格也成了一個研究議題。翁佳音曾有專論描寫馬賽人的「商 業性格」 ,裡面提到馬賽人善用自己的語言天賦,展現了他們高超的商業手腕, 配合來去自如的駕舟本領,溝通了北臺灣與東臺灣北部的交通貿易路線36。他 們的存在,和一般同時期的原住民很不一樣,不論是生活方式、聚落類型及各 種事蹟,都與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族群大不相同,這一點就很值得繼續注意及 討論了。文獻上出現的馬賽人性格的研究,考古學該怎麼證明遺址是馬賽人曾 經居住的地方?在第二章將就這個問題進行討論。. 治 政 大 第三節 20 世紀以來語言學的討論 立 20 世紀初以來的語言學家,將臺北、基隆沿海地區(統稱北部海岸地區), ‧ 國. 學. 及蘭陽平原哆囉美遠、里腦等處的族群,視為馬賽人,也就是除了原本的北海 岸三社群外,再加入了蘭陽平原海岸一帶的哆囉美遠,以及位於立霧溪口、消. ‧. 失於十八世紀的哆囉滿兩社群。語言學家之所以有此推論,在於現存馬賽語資 料中使用範圍的討論。荷西時期的文獻上已記載,當時馬賽語的使用範圍極廣,. Nat. sit. y. 而根據二十世紀初日本學者淺井惠倫的語料採集,移川子之藏及馬淵東一先生. er. io. 以及後來的小川尚義先生,在分類北部凱達格蘭族時就已經將哆囉美遠劃入範 圍,1956 年馬淵東一先生則是將馬賽人作為一個族群分類出來,這時的馬賽除. n. al. Ch. i n U. v. 了文獻記錄的金包里等三社外,宜蘭平原的哆囉美遠、里腦和猴猴也包含在內。. engchi. 1985 年土田滋先生甚至將範圍劃到了基隆河流域的村落如北投社、毛少翁社 等。語言學領域中關於馬賽人的討論,可以說是從日本學者整理當時採集的民 族學資料時開始,一直到現在語言學家討論北部平埔族語系問題時都一直使用 著這批資料,可以說日本學者在台灣的研究保存了這些珍貴的史料及語料,也 開啟了馬賽語的研究。 一、日本學者的討論 日治時期,隸屬於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研究室的移川子之藏、馬淵東一 及宮本延人等,經過西元 1930 到 1933 年的全島大調查後,根據採集來的民族 語言、文化等資料,相繼發表一些有關台灣北部族群的分類,其中移川與馬淵 在 1936 年已從 Sanasai 的傳說中注意到哆囉美遠、里腦、猴猴和馬賽等族群 36. 翁佳音 1999,頁 45-80 17.

(21) 之間的關係,而小川尚義則是於 1944 年提出所謂的凱達格蘭族,只有在臺北、 基隆及宜蘭的哆囉美遠等地區,從臺北盆地西部到桃園一帶則歸類於一個新的 分類——雷朗(Luilang)37。在這時,馬賽人的存在才剛被注意到,而使馬賽 人被注意到的契機,是 1936 到 1937 年語言學者淺井惠倫採集的調查資料,目 前語言學家使用的馬賽語資料,都是以淺井惠倫的田調筆記為基礎的,這批資 料可能也是僅存的馬賽語資料,後來森口恆一以這批資料為基礎,出版了第一 本馬賽語字典38。 1952 到 1956 年馬淵東一引用了多種證據,除了語言學的資料,佐以中村 孝志的荷蘭戶口表、伊能嘉矩的北投社口碑等,得出 Basai╱馬賽不只是地域 名、村名,甚至可能是種族名,最後,馬淵將台灣北部的平埔族群分類為凱達 格蘭和馬賽兩群,這邊的馬賽人,包含狹義的北海岸三社群,及廣義的宜蘭哆. 政 治 大. 囉美遠、里腦及猴猴等,這個分類也是馬淵東一最後的定見(圖 1-2)39。.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1-2:馬淵東一 1956 年台灣原住民族分類與分布體系(摘自詹素娟、劉益昌 1999,頁 98) 37 38 39. 詳參考詹素娟、劉益昌, 1999,頁 95 詳見鮑曉鷗著、Nakao Eki(那瓜)譯,2008,頁 131 圖中 b1 是狹義的馬賽三社群,b2 是哆囉美遠,b3 是里腦。a 則是凱達格蘭。 18.

(22) 土田滋在 1985 年對馬淵東一的分類提出一些修正與增減。土田滋分析淺 井惠倫的語料,發現語料中的「馬賽」 ,擴及淡水河流域分支的基隆河各村落, 也就是說,基隆河流域平埔諸社所用的語言也是馬賽語。因此,土田滋將馬賽 分布界線南畫,拉到基隆河流域以南,並從凱達格蘭人中再分出龜崙人(Kulon) 40. (見圖 1-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er. io. sit. y. Nat. al. n. v i n Ch 圖 1-3:土田滋 1985 年台灣原住民族分類與分布體系(摘自詹素娟、劉益昌 1999,頁 99) engchi U 二、近年來台灣語言學者的討論 1992 年台灣語言學家李壬癸先生鑑於這些日治時期採集的資料仍有不足 或佐證不明之處,再加上凱達格蘭此一族稱在戰後的中文學術文獻中流傳已 久,遂仍以凱達格蘭最為北部平埔族群的總稱,其下分為西南的雷朗、龜崙、 北海岸的馬賽,以及宜蘭的里腦、哆囉美遠等五小支(見圖 1-4)。 李壬癸認為,宜蘭地區的里腦、哆囉美遠和北部的馬賽語差異相當大,推 測其分裂年代至少有數百年到一千年41,照年代和史料的核對,哆囉美遠就算. 40 41. 詳參考詹素娟、劉益昌,1999,頁 96 參看李壬癸,〈臺灣平埔族的種類及其相互關係〉《臺灣風物》42(1):224-227 的討論 19.

(23) 真的與北海岸的馬賽村社曾是一家,也是西班牙、荷蘭人來台之前的事了,但 是這個時間點也剛好是舊社類型遺址存在的時候,這樣只能說明舊社類型會一 路延伸到宜蘭地區是其來有自的,但哆囉美遠等地仍只能歸類為廣義的馬賽人。.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1-4:李壬癸 1992 年台灣原住民族分類與分布體系(摘自李壬癸 1992,頁 235). 語言資料固然是討論的重點,但在這邊就前輩的成果提出研究中可能產生 與需要注意的問題。前面有提到,馬賽語的使用範圍在西班牙統治時代已普及 其治地,Esquivel 神父的敘述中甚至覺得,馬賽語的普遍程度已遍及全島42; 而根據二十世紀初的語料採集,移川子之藏及馬淵東一以及後來的小川尚義, 在分類北部凱達格蘭族時就已經將哆囉美遠劃入範圍,1956 年馬淵東一則是將 馬賽人作為一個族群分類出來,這時的馬賽除了文獻記錄的金包里等三社外,. 42. 這個全島是誇示的講法,實際上應該只有指當時西班牙統治北臺灣的範圍。 20.

(24) 宜蘭平原的哆囉美遠、里腦和猴猴也包含在內,也就是在這些語料上看到的都 是廣義的馬賽範圍。1985 年土田滋先生甚至將範圍劃到了基隆河流域的村落如 北投社、毛少翁社等地區。語言學資料讀到此處,其實已經可以發現這些資料 的問題點,也就是語料採集的時間是二十世紀初期,李壬癸也認為這樣的資料 勢必不能直接拿來與十七世紀的文獻做比較,因為,誰也不敢保證在這幾百年 裡馬賽人的族群到底是怎樣在這範圍裡移動或生活的,這樣的採集資料在研究 考證上就會有時間或地域等等問題產生,例如 A 地在十八世紀以前還說著本民 族語言和些許通用的馬賽語,但在十八世紀之後可能因為該地區馬賽人的增加 或是貿易量的往來導致馬賽語變成主要語言,本民族語言漸漸式微的情況,來 採集資料的學者自然會將最廣泛的馬賽語當成該地的主要語言。二十世紀日本 學者在台灣進行研究的期間,才會發現馬賽語的流通範圍以遍及大半個北台灣. 政 治 大. 地區,像是土田滋先生以淺井惠倫所收集的語言資料來分析,發現北投、毛少 翁、大浪泵、搭搭攸、錫口、里族及峰仔峙等社都已呈現馬賽語的狀態,就是. 立. 最好的例子。總之,掌握文獻資料的時間與仔細比對是一個應用及解讀資料的. ‧. ‧ 國. 學. 考慮重點,這個問題在下文中也會進行討論。. sit. y. Nat. io. er. 第四節 從考古學看馬賽人. 在考古學的領域裡,分辨族群的方法,是從物質文化的遺留中尋找答案,. n. al. Ch. i n U. v. 尤其是史前遺址的考古工作,多半沒有文本資料可以依憑,只能解讀出土的遺. engchi. 物,試圖拼湊出曾在遺址生活的先祖樣貌。也就是說,考古學上的「文化」分 類,必須看有多少「證據」,也就是「遺物」或「遺跡」,來辨別族群文化。但 是這個方法,在馬賽人這個族群的辨別上,遇到了盲點。前面的章節已經提到, 馬賽人的居住範圍,不管是狹義的馬賽人或是廣義的馬賽人,歷年來多位學者 的討論與資料的分析中已經大致上可以看到其痕跡,但是以考古學的角度來 看,同時期在本區域生活的,卻只有一種文化,也就是說應該只有一種族群。 那麼,該怎麼解釋其他文本資料中,被清楚記錄下來的馬賽人與噶瑪蘭人? 馬賽人與噶瑪蘭人的居住範圍,在考古學上,被分類為十三行文化舊社類 型,也就是說這兩群人的物質文化遺留,是極為相像的,甚至相似到被區分為 同一文化的地步。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兩群人的物質文化遺留呈現同一樣 貌呢?首先,我們用考古學的方法來檢視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的物質文 化,也就是從出土遺物的分類談起。出土遺物的分析,最先使用也最常在遺址 21.

(25) 中遍佈的遺物,就是普遍性的日常生活用品,陶容器。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 年代,仍在使用手工製作露天燒製的陶容器,雖然有部分容器被外來的硬陶瓷 器取代,但這個時期因外來物取得不易,自製的陶容器又開始大量被製造使用 (劉益昌 1998a:21),各遺址出土的陶器遺物還是有相當的量可以來作分析 比較。問題在於,陶容器的製作,會因為族群文化,以及當地材料的關係,而 在外觀上有差異,在這個前提下,馬賽人和噶瑪蘭人既然是不同的兩族群,在 日常使用的陶容器上,應該也會不同才是,若是遺留下來的遺物外觀不同,當 然可以分辨出是不同的人群,可是,偏偏兩群人居住地的遺址,出土的陶器遺 物外表並無差別,連陶器上的紋飾都像是同一群人做出來的,所以,在陶容器 的外觀分析上無法明顯分辨出是兩群人。 物質文化遺留中,第二項會檢視的,是其他日常生活會使用的工具向是石. 治 政 大 在各遺址中,石器的量並不是很大,伴出的遺物中還有不少鐵渣銅屑,顯示舊 立 社類型的人群有使用這三種材質的生活工具。鐵器或銅器在時間的消磨下多半 器、鐵器或銅器等。馬賽人生活的年代,人們已經會製造鐵器及青銅器,因此. ‧ 國. 學. 已不成形體可供分析,而石器再怎麼風化也還是看得出質地,這點提供了一個 很好的例證。石器的來源,多半為當地製造當地使用,少有人會千里迢迢大量. ‧. 採集石材回家做工具的,尤其是北海岸和宜蘭這兩地地形阻隔,交通不方便的 古代,應該不會考慮以人力帶著大批石材跋涉來去,總而言之,石器應該都是. sit. y. Nat. 當地出產當地使用的,所以石器的外表,也反應了當地族群的文化,而石器的 材質,則是說明石器出生地的證據,兩者合在一起,也是一個分辨的方法,在. io. n. al. er. 這個項目上,確實是看得出兩邊的不同,除了石器的材質外,宜蘭有些特殊的. i n U. v. 石器型制可供辨別43,所以從檢視這些有辨別度的遺物中,可以推測遺物的製. Ch. engchi. 作與使用情況,進而推想使用這些遺物的族群之性格。 最後一項可供檢視的遺物,是外來品。外來遺物的樣貌,可以知道該族群 跟哪些外來族群交易,這些遺物的年代,大多是確定的,由此可知當地的族群 生活的是哪個時代、可能與哪些族群交易往來。這是一項重要的資訊,會交換 這些物品來使用,可以看到族群間的互動與影響,這樣也可以辨別本族群器物 上的裝飾,是不是有受到相對的影響。 問題回到舊社類型為什麼會出現兩個族群共有同樣的物質文化。物質文化 的分析,除了參考標本的微觀結構(microstructure)之外,還可以由宏觀結構 (macrostructure)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遺址出土的器物固然是了解族群 43. 宜蘭地區的石材特殊,更有一種穿孔石器,目前尚不清楚其用途,詳參看江桂珍等,《十七 世紀荷西時期北臺灣歷史考古研究成果報告(下冊) 》 ,臺北:史博館,2005b,圖版 98 右下 角及圖版 128 的石器造型 22.

(26) 文化的重要標本,但是遺址的選址及居住過程也是族群性格的代表型態,李光 周先生曾經提到,考古學不再是一門只談過去人類留下的器物本身的科學;著 重的不是資料的採集和資料的描述(data collecting and describing),而是一 門進一步試圖從這些經過人工製作的器物所呈現的一些成型(pattern)的現象 來解釋,說明史前人類行為的社會科學(李光周、尹建中 1994:194)。由宏 觀的角度來看, 「經過人工製作」的遺物應該包含遺址本身,遺址並不是死物, 而是由過去的人類行為造成的物質遺留,在聚落考古學的分析方法中,可由遺 址本身留下的線索來討論族群性格,這也是本篇論文希望達到的目標之一。馬 賽人的性格不是憑空出現,歷史文獻上的指證歷歷,語言資料裡的種種現象, 這些曾經發生過的事實都會反映在考古資料上,只是該怎麼解讀,是如何應用 方法的問題,詳細討論將在之後的章節再做描述。.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第五節 何謂馬賽人. ‧. Esquivel 說,馬賽人是一群有著吉普賽人性格的原住民生理人44;歷史學 者說,狹義的馬賽人即是三貂(St. Jago)社、Quimaurri(大雞籠)社和 Taparri. Nat. sit. y. (金包里)社三個村落群,而廣義的馬賽人還要加上口傳中有血緣關係的哆囉. er. io. 美遠和哆囉滿;語言學者說,馬賽人的分佈範圍曾遍及北部地區,甚至和東部 的哆囉美遠、里腦等有關係;考古學者說,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北海岸部分的. al. n. 遺址有馬賽人的遺留。. Ch. engchi. i n U. v. 那麼,到底什麼是馬賽人?馬賽人的族群邊界究竟在哪裡? 在第一章的最後,為了接下來討論內容的流暢,這邊不得不先對眾說紛紜 的馬賽人做一個小小的規範。這篇論文想討論的馬賽人,自然是指狹義的馬賽 人,也就是北海岸三社群,因為在這個範圍內,各領域的資料都在此重疊,可 說是最明顯的馬賽人遺留,使其成為討論的重點。可是,新的問題隨之出現, 為什麼說這些資料中描述的族群是馬賽人?語言學的資料顯示,日本學者的凱 達格蘭族,可能是北部平埔族的通稱,所謂的凱達格蘭,也是有五小支的平埔 族,那麼為什麼這邊選了馬賽人來討論呢?原因還是——各領域的資料都在馬 賽人的範圍重疊了。西班牙人說,馬賽語遍及北部,作為四處做生意的馬賽人, 不管是貿易往來或是文化上的接觸,馬賽人都做過了,溝通台灣北部與東北部 44. 可能是當時閩南語的譯音翻過來,指涉「商人」。可參看翁佳音 1999 23.

(27) 的馬賽人,對這個地區其他族群的影響是明顯的,也是最容易被發現的,到底 馬賽人曾經做了什麼、造成了怎樣的族群變遷、或是舊社類型是如何出現的…… 這些問題,都需要「馬賽人」來做解答。 所以,到底什麼是馬賽人?馬賽人真的存在嗎?綜合各領域的資料,定義 一下本篇論文的馬賽人:馬賽人主要居住範圍即是北海岸三社群,三貂(St. Jago)社、Quimaurri(大雞籠)社和 Taparri(金包里)社,所留存可能是其 舊社的遺址在考古學的分類屬於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馬賽語曾經遍及北台 灣,是因為馬賽人的性格及生業行為造成的影響,但是就口傳及可考的史料證 實,會說馬賽語不代表就是馬賽人,目前及本論文所定義的馬賽人還是只有北 海岸三社群是確定的,但是該怎麼解釋這個定義,以及如何在考古遺留中分辨 馬賽人的蹤跡,在之後的章節將舉例以證。總之,這是筆者心目中定義的馬賽. 政 治 大. 人,至於為什麼馬賽人會以這樣樣貌存在於各學科資料之中,且看接下來的章 節繼續分析、討論。.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4. i n U. v.

(28) 第二章. 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遺址的聚落分析. 聚落型態的研究是近年來考古學的研究重點之一,自張光直先生於 1958 年將聚落考古學的觀念引進臺灣後,臺灣的考古學也致力於這方面的發展。考 古遺址經常就是過去人類生活的聚落,一般而言聚落指的是一種處於「穩定狀 態」,具有一定地域並延續一段時間的史前文化單位(Chang 1967:38),因 此它可被視為一種研究單位,作為詮釋考古資料的基礎。聚落考古學的起始, 是觀察建築遺跡,由遺跡和遺構中重建當時的社會文化狀況,接著再從遺物的 外表、類型及工藝技術來看當時的環境及生業類型,進一步還可觀察可能有的 政治及宗教模式。簡單來說,透過出土遺物與遺跡的分析,可以看到當時人類 對自然及社會環境的適應方式,甚至從不同文化層位內容物的變化,我們可以. 治 政 大 狩獵等生業,而陶器的紋飾及其他瑣碎飾品則代表著該族群的審美風格甚至是 立 宗教習俗等等。. 看到族群的變遷過程。例如,石器的種類及比例可以知道當地族群是從事農業、. ‧ 國. 學. 聚落的型態,是了解一個族群基本性格的重要參考指標,透過聚落型態的 分析,可以發現無文字記載的遺址中曾經發生的活動過程,進而推想當時族群. ‧. 的生活樣貌和性格。人群之間的往來是互動性的,這點在十三行文化各類型所 呈現的多樣性中可以窺得一二,各族群發展出的文化體系,從各類型遺址出土. y. Nat. sit. 的遺物中默默地展現在眾人面前,而如何解釋這些遺物的文化內涵,就是聚落. er. io. 考古學要執行的目標。. al. v i n Ch 斷點至今未有確切的證據可以接續,本章希望透過遺址的聚落型態分析來討論 engchi U 遺址曾經存在的族群性格,進而與文獻記錄的族群比對,是否吻合近年來諸多 n. 十三行文化與臺灣北部平埔族先民關係頗深,但是歷史文獻與史前時代的. 的推測與假設。. 第一節. 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定義與遺址分布. 台灣北海岸史前文化中,分布最廣也與早期平埔族群最相關的就是最為人 所知的十三行文化,十三行文化的發現是在日治末期,金關丈夫與國分直一 1954 年的報告中,提及與關渡貝塚的表土層和 B 貝塚的形成時代約略同時的, 在臺北盆地可能為社子遺址、六張犁遺址,水源地遺址丘陵背部、水源地取水 口附近的河岸等。他們並認為見於北部海岸的近代中國瓷器、玻璃器、金屬器 等,可能在中國近世史上中國、琉球貿易盛行的時期或在其以後的時期,做為 貿易品而得入中國商人之手(宋文薰譯 1956:18) 。從這些描述中可知,當時學 者已經注意十三行文化遺址群的範圍。從 1990 年臧振華等發表的〈台灣北海 25.

(29) 岸新發現的萬里加投遺址—兼述鄰近的龜子山遺址〉 ,到 2000 年十三行遺址的 調查報告《第二級古蹟十三行遺址調查研究報告》正式出版,十年間這幾位學 者對於台灣北部關於十三行文化的遺址多次調查與發掘,可以了解十三行文化 應該有早、中、晚不同階段的發展,而劉益昌也多次在著作中將十三行文化區 分為不同時期以及不同區域的類型,確定了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現今的分類。 本篇論文所要探討的,就是十三行文化晚期,甚至可以說是最晚階段出現的舊 社類型之遺址及其人群的關係(見圖 2-1、2-2)。 十三行文化向來被視為臺灣北部平埔族原住民凱達格蘭族的祖先,在早期 也通常以凱達格蘭文化稱之(劉益昌 2002:134) ,但十三行文化有著早、中、 晚期的變化,其中包含了族群的多元性和複雜的時空類型,在沒有文字記錄能 佐證的情況下,沒有辦法確定地將這些十三行文化下的類型一一與各族群的先. 治 政 大 類型分布範圍最貼切的馬賽人及噶瑪蘭人開始研究,希望能將文獻歷史架構出 立 立體的空間概念,還原北臺灣平埔族的族群歷史,並由此向更早期延伸討論。 民歸類。目前的考古工作從最晚進的舊社類型著手,慢慢向前推移,由與舊社.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1:金屬器金石併用時代文化分布圖 800-400B.P.,含十三行文化中期埤島橋類型、 晚期舊社類型(引自劉益昌等 1996a:69) 26.

(3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2-2:舊社類型各遺址位置45與馬賽三社群分佈範圍圖46疊圖(底圖引自康培德 2003a:7). 45 46. 這邊僅畫出本章節中討論的遺址。 範圍參考自詹素娟、張素玢,2001,頁 126 27.

(31) 十三行文化舊社類型的分類體系,最早由盛清沂提出,盛先生於 1962 年 的〈臺灣省北海岸史前遺址調查報告〉中將當時調查的舊社等五個遺址分類為 「舊社系統」,文中他以陶腹片標本為例,指出舊社系統的遺址出土之陶器標 本,與臺灣北部地區其他系統相比,顯有其特殊之處47,以陶器表上的紋飾來 說,舊社系統之陶器上飾以各式方格紋及波浪狀條紋為主,雖然淡水河中游兩 岸如土地公山、狗蹄山、潭底和關渡等遺址常見正方格紋飾,但舊社系統遺址 出土的卻是整齊的斜方格紋,陶器壁亦較薄,數量也多;而大坌坑與十三行遺 址48出土的方格紋看起來與舊社系統標本的紋飾類似,陶質卻不同。另一種紋 飾波浪狀條紋,則是罕見於淡水河流域及臺北地區其他各系統遺址。舊社系統 陶器的另一個特點,就是肩部以下繞肩一周的豎行寬面條紋,這項特點在台灣. 治 政 方面,舊社系統遺址石器多為無刃器,尤其是凹石大 ,有刃器則非常少見,總 立 體數量較淡水河上游遺址比起來少了很多,似乎已不太用石器;比較起來鐵器 北部僅見於舊社系統遺址及大坌坑、十三行遺址,十三行遺址尤其多。在石器 49. ‧ 國. 學. 在舊社系統遺址的時代似乎是較普遍的器物,甚至地面採集即可見到。其他標 本如安平壺、瑪瑙珠、琉璃(玻璃)珠、青花瓷甚至是煙斗等等,都是相當晚. ‧. 近的器物,盛先生引《東番記》中所云:. y. Nat. sit. ……皆居濱海,嘉靖末,遭倭焚掠,廼避居山,倭島銃長技,東. al. er. io. 番獨恃鏢,故弗格。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盛。漳、泉之惠民、充. v. n. 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與其貿易。以瑪瑙、瓷器、布、鹽、銅簪、. Ch. 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 engchi. i n U. 「居海濱」與遺址的地理位置吻合,出土的標本中又常見文獻中記錄的瑪 瑙珠、青花瓷及銅簪等器物,故盛先生將這個現象也列為舊社系統遺址的特點 之一,隱隱有聚落型態分析的雛形。 舊社系統更名為「舊社類型」 ,則是劉益昌提出的。劉先生在 1992 年〈臺 北地區史前遺址概況〉中重新整理了舊社系統的定義,文中提到此類型的遺址 47. 48. 49. 參看盛清沂〈臺灣省北海岸史前遺址調查報告〉,收錄於《臺灣文獻》13(3):60-152,原文 出自頁 123 盛先生拿來比對的大坌坑、十三行遺址標本資料,是他本人當時所參與發掘的標本,不是近 年較為人所知的大坌坑或十三行遺址發掘計畫,該批遺物後來歸類為十三行文化埤島橋類 型。 石錘的一種。 28.

(32) 之遺物中常有漢人器物如瓷器、煙斗等伴隨出土,顯然年代相當晚近,可能是 十七世紀初葉漢人來到之時才逐漸漢化,開始使用漢人引入的奢侈品。十七世 紀在台灣考古學史上已經進入金石併用時代,所以舊社類型的遺址所使用的石 器減少,只有一些尚不可取代的無刃器如石錘、凹石、砥石和石支腳等還在使 用,其他有刃器已被鐵器或銅器取代,但這個時代製造的鐵器易氧化腐朽不易 保存或再造利用,所以出土不多,遺址中常見零星煉鐵製銅遺留的鐵渣和銅渣, 可知鐵器確實存在,並有其他如銀器甚至金飾品出現。陶質標本部分,舊社類 型陶器多為圓底鼓腹之侈口罐,質地細薄堅硬,器表及口緣外部常見拍印紋, 紋飾以各類方格紋、斜方格紋及曲折紋50最多。 十三行文化晚期舊社類型的意義,至此已經非常清晰,相關遺址也陸續經 過調查而被發現。本類型是廣義的十三行文化中年代最晚,分布最廣,也最有. 治 政 大 花瓷等近代標本,以及碳十四的定年結果可知其年代相當晚,最早不過四、五 立 百年,最晚直至漢人進入,也就是十七世紀初葉。主要分布於三芝以東的北海 可能與馬賽人、噶瑪蘭人連接的史前文化,從遺物中可判讀年代的安平壺、青. ‧ 國. 學. 岸地帶及蘭陽平原,主要的遺址有基隆市大沙灣遺址、社寮島遺址、瑞芳區深 澳遺址、貢寮區(龍門)舊社51遺址、仁里遺址、三芝區番後社遺址、金山區. ‧. 海尾遺址、龜子山遺址、萬里區萬里加投遺址、礁溪大竹圍遺址、淇武蘭遺址、 奇立丹遺址、蘇澳鎮武荖坑遺址、猴猴遺址、五結鄉流流遺址、社尾遺址、新. sit. y. Nat. 店遺址、加禮遠遺址、利澤簡遺址、頭城鎮打馬煙遺址、壯圍鄉下番社遺址、. io. 長坑舊社等少數幾處52。. n. al. er. 貓里霧罕遺址、哆羅美遠遺址等,在淡水河口附近目前發現的遺址很少,只有. Ch. i n U. v. 舊社類型遺址的命名遺址,貢寮區龍門村的舊社遺址,除了盛清沂、劉益. engchi. 昌等人的調查與發掘外,另一位對舊社類型遺址關注的學者陳有貝也發表了一 些看法。陳先生從 2000 年以來曾進行多次有關舊社類型遺址的調查與發掘, 並於 2002 年主持(龍門)舊社遺址與淇武蘭遺址的發掘,在整理過兩遺址發 掘出土的資料後,陳有貝(2005a)認為,這兩遺址雖屬同一文化類型,但在 50 51. 52. 又可稱波浪紋,與盛先生所說的波浪狀條紋同。 2005 年台灣大學人類學系潘瑋玲〈龍門舊社遺址的發掘與研究〉論文中取其村名為其命名, 稱龍門舊社遺址。本來以目前臺灣考古遺址的命名方式,應取該地最小單位之地名為遺址 名,也就是「龍門遺址」 ,但因舊社遺址之名由來已久,加上舊社類型本因舊社遺址而命名, 故仍稱舊社遺址,潘瑋玲等為了與其他地方的舊社遺址做區別,稱其為龍門舊社遺址。 原文出自劉益昌《淡水河口的史前文化與族群》 ,臺北:北縣十三行博物館,2002,頁 128, 後續資料參考自劉益昌等《臺閩地區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畫(第七期)—台北縣、基隆市、 台北市》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之研究報告,2004a;劉益昌等《臺閩地區 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畫(第七期)—宜蘭縣、花蓮縣》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 所之研究報告,2004b;劉益昌等《十三行博物館館藏後續研究——考古標本登錄暨分析計 畫》,北縣:臺北縣立十三行博物館,2009 2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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