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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棲地等。由於森林農業具有多功能的效益。複合式農林業能生產多樣化的商 品產出外,也能提供生態服務、環境保育、原住民福祉、水資源保護等非商品產 出,與農業多功能性的理念一致,並且適合位於上游山坡地區的原住民部落推行。
在生態面向原住民的複合式農林業生態特性與自然雨林相同,可達到水土保 持、改善降雨逕流、提高碳吸存,並維護原始森林生物多樣性保育。在經濟面向 雖無法單一大面積種植,複合式農林業少量多樣化可分散風險,當一項作物市場 價值不佳,樹種的多樣能降低可能的收益損失。複合式農林業經營方式也對保育 野生物種的基因保育有極大的貢獻,特別是保存果樹、香料與堅果等類經濟作物 的不同基因型,且能提供生態、經濟等面向的多方面效益。
四、複合式農林業經驗
複合式農林業雖自古以來即有的方式,然而自 1970 年後期才有複合式農林業 的論述,各國農業也受此浪潮逐漸開始對這古老的農業開始了初步研究,並且施 行,我國近年來也開始逐漸重視此古老的土地利用方式,逐漸有相關研究理論出 現,以下臚列國外及國內相關研究經驗來作為本研究分析基礎:
(一)國外複合式農林業經驗
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國外經驗隨著人口增加造成的糧食不足,為達成高生 產目的需求下,逐漸以化學肥料及農藥來使農地連續種植,以求極大產出,傳統 土地利用方式逐漸喪失及被遺忘,直至 1970 年代許多因素和發展方再促成了複合 式 農 林 業 普 遍 被 接 受 作 為 同 時 適 用 於 農 業 和 林 業 的 土 地 管 理 的 系 統
(Nair,1992:5-10),主要論述包括:
1. 世界銀行發展政策的重新評估:世界銀行的林業政策,於 1991 年修訂時,更 強調了農林業與「森林外樹木(trees outside the forest)」(World Bank, 1991)。
2. 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FAO)對林業政策重新審查:聯合國糧農組織(FAO),
定位其援助農村貧困人口方向,除了強調林業在農村發展的重要性,也重視農、
林業農民及國家效益的累積,並建議在熱帶地區的土地管理者,應將農業和林 業納入他們的農作系統,並且「避免農業和林業之間錯誤的二分法(eschew the false dichotomy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King, 1979)。
3. 在農林兩者間作和農業系統科學興趣的覺醒:自 1960 年代大量產品種之綠色 革命以來,其技術就化肥和其他投入成本增加使用的沈重需求,已超越了發展 中國家大量資源貧乏農民的能力所及。且上述技術多著眼於單一作物的生產系 統,與這些貧困農民,其栽培之作物屬多個作物或莊稼與樹木的混交林並不同,
致無法適用於開發的生產技術。此結果造就了更新和提高間作與綜合耕作系統 概念的興趣(Nair,1992:7)。而經研究的證實,間作具有的優點多於單作,從 世界不同地區研究初步結果顯示,間作系統更有效的利用了陽光,土地,水和 自然資源,並可能對解決害蟲和疾病問題亦有所助益。是以農業科學家開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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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和畜牧業生產體系的重要性(Nair,1992:8)。4. 熱帶森林砍伐和生態退化日益蔓延:熱帶林業和農業土地利用的環境問題變得 十分突出,而其中與環境有關的「熱門話題」即是森林砍伐的狀態。森林砍伐 造成土壤生產能力的下降,加速侵蝕,水壩和水庫淤積,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和植物遺傳多樣性的損失(World Bank, 1991;Nair,1992:9)。而根據糧農組織 在 1982 年的估算,為農業刀耕火種之需,在熱帶非洲森林砍伐近 70%,因刀 耕火種造成森林休耕所佔的面積,相當於剩餘在非洲封山育林的 26.5%,拉丁 美洲 16%,和亞洲熱帶地區 22.7%(FAO,1982)。面對這些挑戰和森林砍伐 的弊病,一些研究努力朝向如何減少森林砍伐的程度,並提出替代性的土地管 理策略。人類學家、科學家和社會科學家對農民的態度進行研究,並以改善土 地利用系統顯示混合系統在傳統文化中的重要性,並強調有必要建立這些實踐 發展的新方法(Nair,1992:9)。
5. 加拿大國際發展研究中心(IDRC),許多研究與影響針對有關農作物、樹和動 國際與雙邊機構的支持,國際理事會農林業研究(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Research in Agroforestry)於 1977 年成立,並在收集訊息、開展研究、傳播研 究成果、開拓新的方法和系統上發揮主導作用,使複合式農林業此種古老做法,
進入制度化。複合式農林業不再僅做為林業的陪襯,在許多農業系統已廣泛使 用,尤其是小規模的農民。其土壤改良和保護的潛力已被普遍接受,並正迅速 成為公認的土地利用系統,在生產木材和食物的同時,也能夠保護和恢復生態 系統(Nair,1992:10-11)。
6. 國際複合式農林業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Research in Agroforestry, ICRAF)乃於多國地區推廣實施,如西尼泊爾山區、坦尚尼亞吉力馬札羅山、
哥斯大黎加、菲律賓宿霧省、盧安達恩延扎市、秘魯普蘭爾帕市等地(Young, 1986: 111-117);其中以喜瑪拉雅山脈東部上游地區為例,其將複合式農林業 系統視為一種永續的土地生產系統,不但促進了環境保育管理與經濟永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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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提供服務予下游的受益人,適當管理複合式農林業,能為山地原住民社 區的生計與福祉,提供最大化的利益,也能為上、下游社區,提供生態系統的 永續運作,促進持續的利益(Sharma, Xu and Sharma, 2007: 1)。
7. 中國複合式農林業法展亦有「松樹戴帽、杉木圍腰,下種茶麥稻」諺語,正是 以林下農業為主之複合式農林業栽種方式,而以農業為主合適農林業栽種則在 東南沿海,林木主要功用在於保土及防風,可解決西北風早成乾燥農作減少情 形(黃裕星,1998:13)。
8. 日本的複合式農林業以里山倡議最為知名,其「里山」一詞源自日文,發音為 satoyama。傳統上指的是如定期輪伐的橡樹林、松樹林、竹林等次生林,以及 可作為覆蓋屋頂、牲畜的飼料與堆肥等用途的草地。日本傳統的農村地景包含 多樣的農村環境,例如︰耕地和果園、稻田、灌溉用的池塘和溝渠、村落與農 場本身,里山地景正是由里山和這些環境所 組成複合式的農村生態系。在里 山地景內,許多不同種類的樹林、草地與濕地混合在一起,形成錯綜複雜的鑲 嵌圖案,因此成為眾多野生動物的棲地,其中有許多是瀕危物種,另外也有助 於防災、集水區保護及其他重要的生態系統服務。里山倡議以世界上類似日本 里山地景的複合式農村生態系為對象,它是因人類的生活方式與大自然長時間 的交互作用所形成。倡議的願景是謀求兼顧生物多樣性維護與資源永續利用之 間的平衡。(李光中,2011a:59-64)。
綜上,在我國因受限於地形,可耕土地有限,與其他包含許多鄰近亞洲國家 一樣面臨土地如何有效利用壓力,在國外為維持平地或高山居民生活所需,而發 展出複合式農林業方式,此土地利用方式不僅減少土壤流失,更可以應用保護當 地地景及農村基本生活所需,但此土地利用方式仍須限制並管制,以避免環境過 度開墾與破壞,因此在國外政府立法及配套對於複合式農林業的發展係屬關鍵。
(二)我國複合式農林業
我國,最早於日治時代文獻(如蕃族慣習調查報告),對原住民的複合式農 林業經營方式,即有簡要描述,其中屢見泰雅族人在休耕農地栽植赤楊木的記載。
惟其中並未詳載其作業方式,更欠缺此一作業方式在傳統生態知識的詮釋,可知 當前對原住民複合式農林業的實證研究極為缺乏(王培蓉,2011:30),何偉真
(1998:3)對於我國山坡上林業用地上做複合式農林業經營行為不僅違反相關法 令規定,也易造成土地超限利用,造成地表逕流加速,更嚴重會影響下游居民生 命財產安全。國內也有許多林業從業人員亦認同從事複合式農林業,係經濟上誘 因所致,擔心複合式農林業僅係藉口,目的藉其名逐步以高經濟作物取代林木,
使超限利用面積不斷擴張,故制定政策與法令即屬重要(羅紹麟,1999:37),另 主張複合式農林業原是ㄧ種兼顧生態與經濟原則之土地利用系統,也是降低經營 風險與滿足地方居民需求的方法(羅紹麟,1995:146-147)。複合式農林業是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