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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機構裡的「家」認同—家的婚姻、血緣關係要件

第六章 家變:由社區到安養中心的轉銜

第三節 戀戀我「家」

三、 回家:機構裡的「家」認同—家的婚姻、血緣關係要件

「自理生活」規定讓住民心理無法歸屬於現居的,那麼究竟他們現階段對家 的認同為何?對安養中心產生地方依附讓他們能「住下來」,但是缺乏地方歸屬 感讓他們無法奢求「住到往生」,這之間的落差凸顯出心理的「居無定所」。終究,

無法對安養中心產生「家」的認同,顯示華人社會裡「家」的血緣關係是無可取 代、無可在它處複製的關鍵特質,研究參與者頂多能把安養中心視為有安全感的

「居所」無法把它是當作「家」。

再進一步深問研究參與者現在對「家」的定義與認同時,可發現過去生命史 裡家的經驗認同持續發揮影響力。男性老人既從家走過來,在他們生命歷程裡的 搬遷不斷影響他們下一次的居住經驗,可以說「家」是不斷定義的過程。

進郎無法把安養中心當作「居所」或「家」,除了缺乏社會依附感與歸屬感 之故,必須進一步追溯他對家的認同過程,藉由他對家的詮釋可以知道「居所」、

「房子」到「家」的差異,也能進一步理解為何安養中心無法被當作「家」?以 及要期待它可不可以是「家」嗎?雖然他提到生命早期家的「不幸經驗」,讓他 對家「又愛又怕」,交雜著想要「離家」獨立生存的心理,待成家後追求成功讓 他投注於家和職場的時間比例嚴重失衡,似乎早年「家」就已經是「休息站」, 直到妻子離癌才決定退休「回家」。即便他自認對家的觀念淡薄,但從他提及的 關鍵字可知「家人(血/姻親關係)」是他最在乎的「家」的構成要件,例如「從 小時的時候,一個家對我來說算什麼?沒有『父母』疼愛」、「成家後就四處在跑 了,我的『小孩』也跟著我跑」。他也提到大半輩子忙於工作,家全權交由太太 管理,但是來不及及早退休與太太一起享福,讓他充滿愧疚:「我是事業狂在忙,

不能說跟她兩個人可以有空閒玩就玩。現在想去哪就去哪,那時候比較不可能嘛!

那時候有錢沒時間可以花費這樣。對她虧疚就是說,辛苦有她的份,啊可是享福 的……享福的沒她的份。享福反而變成新的[女]朋友在享福了(哽咽流淚)。」他 喪偶後交了穩定交往的女友,並購置新屋同居了十年,但他不認為此同居處是

「家」。他心目中上一個家是與配偶同住的「老家」,下一個家是與太太一起同住 的靈骨塔位,顯示他現在「失去家/離家」(homelessness)的家認同狀態:

(問:你心目中有沒有一個,你最後的一個家?)最後喔!其實,反正主 要是說,現在是說有一天老去的時候會怎麼辦?可是我已經安排好了,反 正那個我內人的逝世的時候,它的納骨塔位就買了。有一天如果我死了,

就電話一打,就去那裡了,也不用負擔什麼啊!(進郎)

姻婚關係的家元素對天助也很重要。他提到地方依附是暫時的,因為住到什 麼地方能產生依附感都是階段過程,亦即地方依附是可以不斷再培養的:「暫時 的家〔指居所〕,因為這由不得我。我現在要住對不對?可以住。但是話說回來,

要是我身體有變化什麼 。但是話說回來,要是說太太先走,那又不一定。我變 成單身了,對不對?那我要是先走,當然就沒話講。」(天助)而如果太太先過 世,他會考慮搬遷,對他來說「夫妻在哪裡,哪裡就是家」:「我住的地方就是家。

可是如果……是階段性,那太太不在身邊,那當然不一定覺得這裡是家,可能不 會這樣想,我說不定會換環境。」(天助)

茂榮把老家賣掉,搬到北部與兒子同住再搬到安養中心,他們同樣把安養中 心視為居所。他們現階段的家認同耐人尋味,茂榮原本不想回答「現在的家在哪 裡?」,他說:「沒有人會這樣問。」但是經過追問,他認為兒子的家就是自己的 家:「我兒子那裡啊!不然怎麼講?簡單說,兒子跟我們都一樣的意思啦!(太 太:對啦!)同一體的!就對,同一體!不要說我們家要怎麼,沒有分到那裡去。」

是此,安養中心本質上缺乏血姻親關係的家元素,尚能說或期待安養中心是「家」

嗎?

第四節 小結

男性晚年又進入公領域後(安養中心),在群體生活進行「男性」和「老人」

的雙重身份展演。從言談上抵制老人的社會刻板印象,可知傳統的老人形象不利 於他們的男性身份認同,並藉由極力否認自己有「老人特質」、在不同年齡和性 別間的詮釋性互動鼓吹男性崇尚的特質以維持身份認同,可見安養中心裡的「公 領域」空間性質可能激發男性住民的認同焦慮。此安養中心台籍屬於少數群體的 特質,也促發他們的族群身份認同,而認同過程與個人生命史的際遇有關。是此,

此安養中心的空間既是牽涉「性別(權力)的」、也是「年齡的」和「族群的」

多重身份認同交織(the interplay of multiple identities)的場域。

安養中心「單身」或「配偶」的入住資格及「只開放家屬過夜」的規定,是 承襲「同居者應具備血姻親關係」的社會文化期待。然而此般文化再製不僅凸顯 出老人的單身或與配偶同住身份,也帶來孤單和社會依附感的「婚姻狀況」差異。

單身的研究參與者不像與配偶同住者有現成的社會依附,他們因族群身份認同或 語言之故無法在群體中建立我群感也影響他們的地方依附,但也有單身者或已婚 者因為過去對社會依附的需求不高,住進安養中心後這項特質反倒成為孤單的保 護因子。除了婚姻狀況的社會依附差異,再參照他們生命史中的外出頻率、生活 習慣和活動範圍,可了解他們現在獲取地方依附的情形(見表 6-2):

表 6-2 研究參與者獲取地方依附情形(單位:有無)

範圍 住民 武雄 進郎 永順 天助 聰鳴 茂榮

過去的生活圈 — + + + — +

安養中心 + — +/— +/— + +/—

新開發之地 — + — — — —

單身住民雖然沒有現成的社會依附,但仍可透過個人能動性藉由自傳內在性 把自己的房間「初級領域化」和「地方化」,形成內在性的地方依附類型。而雖 然如進郎者因無可抗拒的身份認同障礙,使他無法依附於中心,仍到過往的或心 的它處以社會內在性維持地方依附感。已婚者雖然都因現成的社會依附而在中心 獲得地方依附感,但不約而同表示若配偶過世後不排除搬遷,亦即現在的地方依 附是既穩定又有不確定性,所以表格中以「+/—」表示之。而已婚者看似因離 過去生活範圍近而維持過去的地方依附,實則是離「兒子近」而減緩了「離家感」

與「失家感」,此般因婚姻關係和代間物理距離近而成為獲得地方依附,我將它 命名為婚姻為基礎的地方依附。

中心「生活自理」的規定凸顯「住在『機構』裡不得依賴『子女』照顧」的 晚年居住安排景象,不僅直接戳破「子女奉養」的文化理想泡泡,也使住民在無 法預期健康狀況下不能有地方歸屬感,而這也讓他們產生「居無『定所』」的不

安全感。除此,也引發他們更肯定血姻親是家不可或缺的元素。無法歸屬也不認 同安養中心是家的住民,無地方依附者視它為「休息站」,有地方依附者認為是

「(暫時的)居所」(residence)。

第七章 結論及意涵

第一節 「異男」專屬的生活軌跡:不斷再製父權的「家」

家是華人社會的重要文化單位,因此當老人晚年離開家且搬到安養中心這個 看似「不像家」的環境空間時,挑動了親屬的敏感神經,也讓我好奇老人本身的 主體經驗。挑選男性作為研究對象,起初是以補充現有文獻之不足。女性身份總 被家聯想在一起,也因此過去已有研究探討她們搬遷後(例如安養中心)、脫離 家(例如街友、離家出走)或家內情境變遷後(例如喪偶)的家意義。不過,性 別是人類日常生活擺脫不了的社會類屬,性別的影響無所不在。傳統華人社會家 的父權、父系與父居的特性,使家有鮮明的男性色彩,因此本研究了解安養中心 的男性住民生命歷程家的經驗意義、搬遷後的地方依附與家的認同,即是直接透 過男性(尤其累積一生性別經驗的男性老人)了解他們如何詮釋家的性別文化。

而研究也發現家的經驗意義、地方依附與家的認同,都可直指異性戀的父權制的 家(族)文化的性別認同與展演。

進入婚姻的男性開始實作「家」,不僅把自小承襲的家族文化帶進自己成立 的家,也更自此受社會所規範的「常態生命史」(家庭生命週期:婚姻、生育、

成年子女成家、空巢期)影響。對研究參與者來說,「(結婚成)家」是性取向認 同的產物和法律保障的特權,也意謂已婚異性戀者的常態生活軌跡,亦即家是他 們實踐異性戀男性認同的場域,是此深化傳統上家的父權體質(陳昭如,2010)。 從研究參與者家的生命歷程經驗可看出男性特質如何滲透「家」,使其成為 與該特質一體兩面的文化實作。雖然「進郎、聰鳴、茂榮」和「武雄、永順、天 助」因家庭資源的差異,而形成提早進入職場或繼續求學的生活軌跡(life trajectory)

差異,但實則他們已實踐男性角色認同。前者是提早離家實踐能夠工作自立的男 性特質,而後者持續累積人力資本也是以提升未來能養家活口的男性特質為目標,

這兩者都指向「成功」和「工作」的男性特質。然而此般男性特質再受「男主外,

女主內」不利於「父職」實作的強化時,男人與家產生距離界線、女性更被推往 家務/親職責任。他們過去在父親也「缺席」的性別/父職社會化之下,無法在 原生家庭學習更投入家庭的父職實作,致使往後僅能追尋主流的社會性別認同,

例如他們受「男尊女卑」觀念影響以物質支持下一代男性也走向「獨立」與「成

例如他們受「男尊女卑」觀念影響以物質支持下一代男性也走向「獨立」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