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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老人與家

四、 晚年遷居、在機構裡「做『家』」

退休後,男性中老年人的公私領域界線調節,可以看出回到家的男人如何進 行性別實作以及家的經驗意義之維繫或重整,而晚年搬到安養中心的男性老人,

又歷經另外一次的階段轉換。老人已經透過地方(place)發展及維持自我認同,

遷居到安養護機構代表離家、改變生活圈,甚至是城鄉的轉變經驗。過去即有研 究指出老人認為家是「老有所終」的地方(Young, 1998),因此盡可能獨立自主、

不搬家,因為他們自認沒多餘時間在新環境結交朋友、重新適應新生活。也有研 究指出老人若有搬到安養機構的需求,會希望搬到離過去生活圈近的或交通便捷 的地方,這樣才可以維持熟悉的社會網絡和生活習慣(Reed, Roskell & Bond, 1998)。畢恆達(2002)研究發現,老人搬到地景劇變的居住地或生活圈,會轉 變他們的地方感和家意義;他研究台北市康樂里(現14、15 號公園)居民的非 自願搬遷,其前後有何空間經驗與生活影響。他在居民搬遷的前一個月參與觀察,

三個月後深入訪談搬到各處(國宅、親友家、勞工育樂中心、養老院、榮民之家

自行租屋等)的50 位居民(30 到 80 歲,老人為主)。他發現「住宅不僅僅只是 居住的地方而已,生活中許多重要的面向都在這個空間中緊密交織在一起,包括 居住、工作、家務勞動、社會互動與休閒。」(畢恆達,2002:1)老人的社會支 持網絡瓦解、生活範圍受到空間限制(從水平式的緊密鄰里到垂直的電梯公寓)

或無法「看字」認路、非正式的經濟活動停滯等,讓老人遷居後,形容其日常生 活變得:「『無聊』、『不看電視就睡嘛,還能做甚麼』、『以前的日子過得很快』。」

(畢恆達,2002: 5)

從畢恆達(2002)對非自願搬遷的老人家意義研究,可以發現地景和生活圈 的改變,除了直接改變老人熟悉的物理內在性,減低老人的環境能力,也因為社 會網絡的變動影響其生活品質。Percival(2002)的研究也證實,從老人日常生 活的蹊徑(route),可以發現家的重要性在於他們可以維持熟悉感、安全感、社 會角色和生命史的認同。他以半結構式訪談 60 位來自不同地區(農村、小鎮、

郊區和都會區)和住屋類型(公寓31 位、養護中心 2 位、傳統小屋 13 位、主流 平房14 位)的英國老人(女性 40 位,男性 20 位;73%的受訪者年齡超過 75 歲;

以「僅與配偶同住」或「獨居」居多),發現老人的空間使用情形是彈性但又追 求穩定的。彈性的因素來自老化生理限制的變動,產生集中活動範圍的情形,例 如改變空間使用行為或改造空間(例如加裝扶手)、極大化空間使用,不過更重 要的是這反映老人的控制感、維持生活習慣和獨立的心理需求。在社會或家庭關 係維繫的日常活動裡,讓他們有自我價值感與家的依附感;同時老人也藉由空間 個別化,回味過去的生活史,一些重要的物品讓老人投射情感、依附與安全感。

他總結:老人需要且用得上手的(accessible)個別化空間,是用以維持生活習慣

(routines)、角色義務(responsibilities)和生活史認同的照映(reflection)。

平均餘命不斷攀升的老化社會,老人生活其中無可避免社會變遷。老人面對 的是老年歧視、地景變化、地方感調適、社會文化轉型、居住安排改變等經驗。

但是,占全部老人0.15%(內政部,2010)的安養機構老人,基於自願或非自願 地從社區遷居到機構,面臨環境和社會關係的顛覆,屬於人生歷程中的人為轉銜。

他們如何因應經驗的「住屋」(機構)和想像的家(過去住家的記憶)之間的差 距?機構內的居住環環境特質,例如規定的限制、居民為陌生人,使機構成為缺 乏自由感、控制感的環境(Caouette, 2005)。而且,老人還需面對居民的年齡異 質性降低、個人失落(例如居住空間變小、角色失落、行動限縮)、社會網絡失 落(特別是老友和舊鄰居)、生活作息組織化等(Young, 1998)。擁有住家和搬 到機構的差別在於所有權,家的意義對前者而言是築家(home-building)的經驗,

後者則是努力落地生根(putting root down)。

Young(1998)對 21 位安養機構新住民(女性 15 名、男性 6 名;全白種人、

平均年齡81.7 歲、43%有大學學歷、平均居住時間 6.6 個月;24%認為自己健康 情形普通或不好)、Leith(2006)也對 20 位自願搬到安養中心的女性老人(平 均年齡77.95、白種人 17 位、19 人有婚姻經驗、20 人自述健康情形良好)進行 家意義的研究。他們的共同發現在於:機構老人是否有家的感覺,需要住民在有

限的權限下主動投入營造家的感覺。在策略上可以分為物理、社會和個人三個層 面。首先,在物理層面上,因為老人沒有機構的所有權,所以公私領域的劃分權 力,是機構與家最大的差異,房間往往成為住民唯一可以控制的私領域,透過決 定誰能拜訪自己的房間,劃定「家」的領域與獲得控制感。房間成為區隔「前台」、

「後台」的分水嶺。住民不會冀望「機構」像家,轉而在房間內極大化地營造舒 適的物理環境、家的感覺,例如個別化的房間、家具、重要物品。其次,在社會 層面的策略是努力成為「在地人」和發展地方感,如積極拓展機構內的社會網絡,

以建立和維持歸屬感。且要不斷調適過去和現在對自我、地方的認識,以尋獲新 的自我認同。最後,在個人層面則是維持過去熟悉生活習慣、擺設心愛之物來維 持個人認同。

即便安養機構的老人可以透過上述的行為或環境改變營造家的感覺,但是 Young(1998: 155)的研究發現,老人如果可以與家屬和朋友維繫強烈的關係

(affiliative ties),則越更容易有家的感覺。這凸顯出社會內在性和家人關係,是 老人遷居後是否能有「家的感覺」之重要因素,也有安養機構老人對於家的感覺 未必能在機構內完成的意涵。另有研究(Tassé, 1992; 引自 Caoutte, 2005)就支 持,老人與子女等親屬的關係維繫,決定遷居後家的經驗延續或斷裂。家庭連結

(family bond)程度越高的話,有助於維繫家的感覺。她以「居所的象徵移轉」

(symbolic transmission of dwelling)、「地方只剩(照顧)功能」(function creating place)、「遭遺棄的家」(the abandoned home)描述遷居後的「家」(機構)。居所 的象徵移轉意指如果老人之前的家與機構有連續感,且與下一代維持良好的互惠 關係、相互拜訪,老人住到機構後比較容易有在家的感覺;而地方只剩照顧功能,

指機構僅有老人照顧的作用,住民既無法與先前的家有連續感,也可能只剩親人 單方面來機構拜訪;遭遺棄的家則是老人與下一代的關係中斷,且對新「家」無 法投入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