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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還是「離家」?安養中心台籍男性老人的家意義與地方依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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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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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工作學系 碩士論文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Master Thesis

「搬家」還是「離家」?安養中心台籍男性老人的家 意義與地方依附

Settled or Uprooted? The Meaning of “Home” and Attachment to Place for Elderly Male Retirees within An

Independent Living Community

林鴻鵬 Hung-Peng Lin

指導教授:余漢儀 博士 Advisor: Hon-Yei Yu, Ph.D.

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June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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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誌

首先感謝安養中心的社工主任允許我進入田野,以及社工鼎力相助推薦適合人選、

幫忙解惑和提供相關資料。能完成這本論文最是感謝六位爺爺不吝分享自己的生命故事。

從未意料到研究論文會以老人為研究對象,要謝謝楊培珊老師在老人研究專題課堂的啓 發及連結紐約市Bronx 的 JHL、王麗容老師創設海外實習計畫、古允文老師與姿婷助 教協助申請獎學金,讓我有機會毫無壓力到大蘋果完成如夢似幻的實習。如果沒去過 JHL,我不會知道自己對老人在獨立公寓裡認同的交織作用力(intersectionality) 議題感到興趣,更不會有這本論文。此論文修改成會議報告在美國明尼蘇達的男性研究 年會發表,感謝國科會社會工作組匿名審查委員予以通過補助、台大社科院補助出席國 際會議、鄭麗珍主任協助背書。

將近兩年漫長的論文書寫過程,謝謝余漢儀指導教授悉心指教,逐字逐句修改我每 況愈下的中文從未離棄,並無數次及時幫我寫推薦信、關心我的生活。致謝畢恆達口委 老師在 proposal hearing 時建議以台籍男性老人為研究對象,讓我研究更順利,

在 final defense 給予關鍵意見且仔細斧正格式錯誤。感謝翁開誠老師真誠分享自 身經驗,提醒研究、實務和自我的一致讓我想到榮格的完整合一(the wholeness)。

論文寫作初期,謝謝鄭盛元每日來回天母公館、無條件的不辭辛勞。一路以來張博 淵學長的支持鼓勵,讓我在艱辛困頓時恢復信心,彼時所有的忽略都化為抱歉。最終關 鍵階段李瑞清學長、施逸優學長、林偉博和林美綺(Maggie)及時 proofread 我的 文句,讓我能準時誕生論文、化險為夷。以及最終心理壓力就要爆炸的階段,沈瓊桃老 師充滿愛與關心的待人之道、與劉淑瓊老師轉角奇蹟巧遇時給予的祝福與良言都緩衝了 我的挫折,阿光「把拔」永無止盡的樂觀和關心是我不可或缺的依賴。最後口試能安穩 神經要謝謝神明菩薩、中壇元帥和文昌帝君。還有謝謝寫作過程的低潮、自尊和自信心 一次次探底時,真理堂蔡哲明牧師的宣道讓我真切感受到宗教的「愛」,得以持續前進。

感謝專業路上最 impressive 的恩師:講究邏輯與 EBP 又敢言的張紉老師、真功 夫的楊蓓老師、用心理劇深厚訓練我同理心和心理動力分析的細緻又剛強的林佩瑾姐姐,

和聰明認真又謙虛親切的 Dr. Yee-San Teoh。Deepest gratitude goes to Professor Susan Ann Cole for having set an example as a practitioner-like educator, a caring friend, a critical researcher, and a devoted spouse, parent and daughter. A special thanks is given to very recognized Dr. Phyllis Erlbaum-Zur, my ex-supervisor at JHL, for gearing up all the exciting possibilities for me in NYC.

謝謝 R98 真正水(性情與美貌)、兼具正負面能量的水水們,所有直言不諱、靈敏 惡搞和溫柔善心讓我的研究所生活充滿回憶。特別是Bamboo、如君、完美人妻 Tan, Bee-Lan 和妙娟及時引薦我工作機會,讓我減輕經濟壓力。★~溫星小家庭♪的正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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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樺和一號帥哥,所有的攜手相伴和同船共度是讓我能持續前進的動力,尤其感激正瑋 永遠available 的心理支持和鼓勵。當然還有一生的親友 Maggie,形影不離的相伴 是我重要的部份存在,愈走愈深到精神分析的相知只有我們可以輕易知道,感謝不足 道!

最大的致謝獻給最敬愛的父母親。堅強、溫柔、貼心、包容又善良的媽媽是我永遠 的驕傲,從無到有辛苦提供我物質所需的父親是我的榜樣。謝謝大姐在臺北時分身乏術 的陪伴照顧。還有永遠最可愛的一雙外甥女,妳們無價的擁抱是我的明鏡~終於畢業了,

想當初12 年前二姐對我說:「你怎麼知道你自己考不上台大?」...

08/06/2012 At R208, 台大社會社工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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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還是「離家」?安養中心台籍男性老人的家意義與地 方依附

摘要

台灣傳統「父權」、「父系」和「父居」的家系文化,形塑家的意義建構、支 配性別分工、自我認同發展、生活福祉等,使家的意義有性別差異,然而現有家 意義認同的文獻卻鮮以男性為研究對象。當社區男性老人搬到安養中心後,這般 遷移到底是「搬家」還是「離家」,無疑是對安養中心算不算「家」的質問。本 研究以 Elder(1994)的生命歷程觀點和 Watkins 及 Hosier(2005)的家意義發展 脈絡分析架構,了解男性老人搬到安養護機構後,如何看待過去家的經驗?過去 家的經驗意義,是否會影響他們現在的居住情形?以及與安養中心的地方依附情 形為何?以台北市某安養中心作為田野,因台籍男性住民屬中心裡少數群體

(9/116)經驗較為特殊、且於相對穩定的日治時代成長,故以台籍男性住民為 對象並深度訪談 6 位研究參與者(平均年齡 77 歲;2 位鰥夫住單人房、4 位與配 偶住夫妻房;平均居住時間 28 個月)。

訪談逐字稿和田野筆記經過類屬分析與情境分析後,分別在「老家?居住生 活軌跡」、「男性的居住流動:生命歷程觀點」和「家變:由社區到安養中心的轉 銜」三章回答研究提問。最後,歸結出「『異男』專屬的生活軌跡是不斷再製父 權的『家』」,研究參與者公私領域的界線拿捏,受到親職/男性角色社會化、性 別分工區隔、養育資源挹注的性別不均、和「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等影響,

深化家事和父(親)職參與的退位,並在男性世代內/間的自立與自利循環,不 斷再製男性價值認同與「家」經驗意義的一體兩面。

而晚年又進入安養中心「公領域」,其生活適應與地方依附情形受男性特質、

年齡、婚姻狀況和族群認同交織的作用,凸顯晚年的人地關係適切性在於社會因 素與關係性空間的調適,保護因子包括婚姻狀況、生命史、內在性和過去地方依 附的可近性。本研究發現安養中心內的地方依附立基於社會依附,因而建議提供 住民「維持身份角色認同」方案,及採持續照顧和社會融入的管理觀點以強化住 民發展地方歸屬感。

關鍵詞:家、地方依附、男性老人、生命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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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tled  or  Uprooted?  The  Meaning  of  “Home”  and  Attachment  to  Place  for  Elderly   Male  Retirees  within  an  Independent  Living  Community  (In  Taiwan)  

  Abstract  

 

The  meaning  of  “home”  varies  in  regard  to  one's  gender.  This  concept's  gender-­‐oriented  nature  has   long  received  considerable  attention  from  researchers  as  it  relates  to  women.  However,  in  so  far  as   this   concept   is   perceived   and   experienced   by   men   is   little   studied.   While   the   cultural   practices   of   patriarchy,  patrilineality,  and  patrilocality  characterize  the  kinship  system  of  Chinese  society,  shaping   myriad   aspects   of   life   including   gender   disparity   regarding   division   of   labor   within   the   household,   quality  of  life,  self-­‐identity,  and  the  conceptualization  of  “home,”  it  is  the  relocation  in  latter  life  stages   of  elderly  men  to  retiree  housing  and  the  consequential  changes  that  pose  challenges  in  regard  to  the   aforementioned  and  other  aspects  relating  to  what  is  “home”  for  these  men.  Especially,  when  looking   at  the  case  of  the  retired  veterans  of  the  Kuomintang  Army  that  sought  refugee  in  Taiwan  after  the   Chinese  Civil  War  was  lost  in  1949,  whom  came  to  reside  in  public  housing  exclusively  established  for   these   retired   soldiers,   civil   servants   and   their   families,   the   adaptations   to   those   challenges   have   become  interwoven  with  ethnic  /  regionally  oriented  identity.  This  study,  for  some  reason,  examines   the  concept  of  home  and  attachment  to  place  of  recent  entries  into  these  communities  by  locally  born   elderly  retirees.  

Using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the   home-­‐conceptualization   process   as   utilized   by   Watkins   and   Hosier   (2005)   and   that   of   life-­‐course   perspective   (Elder,   1994),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life-­‐long   experiences  of  men  regarding  their  concept  of  “home”  and  their  attachment  to  place,  thus  posing  an   overall  question  regarding  if  they  feel  settled  or  still  uprooted  from  their  original  home,  who  reside  in   urban  housing  for  the  elderly.  The  participants  in  this  study  comprise  a  group  of  seven  men,  all  born   during  the  Japanese  colonial  era  (1895-­‐1945),  two  of  whom  are  widowers  living  in  a  single  room  and   five  of  whom  are  married  living  with  their  spouse  in  two-­‐room  housing.  Their  mean  age  is  77  while   their   average   length   of   stay   in   their   current   housing   is   2.3   years.   Data   was   collected   using   semi-­‐

structured  in-­‐depth  interviews,  by  the  researcher,  recorded  and  transcribed  verbatim  in  Chinese,  and   then   analyzed   discursively.   The   findings   are   presented   in   three   sections   of   this   thesis:   Hometown?  

Older  Men’s  Living  Trajectories;  Residential  Mobility  of  Men:  A  Life  Course  Perspective;  and  Simply  a   Residence:  Transitioning  from  Community  Living  to  Elderly  Independent  Living.    

The   research   findings   suggest   that   these   men’s   life   trajectories   are   a   reproduction   of   the   norms   of   patriarchy,  showing  a  dichotomy  between  the  private  and  public  spheres  as  mediated  by  gender  role   and  parenting  socializations,  division  of  labor  in  their  households,  gender  disparity  in  their  distribution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an  affirmation  of  traditional  preference  toward  male  offspring.  As  such   they   offer   an   explanation   of   non-­‐committed   (absentee)   parenting   focused   rather   on   male   self-­‐

interests,   intra-­‐   and   inter-­‐generationally,   reflecting   a   uniquely   male   perspective   of   “home.”   While   moving  into  retiree  housing,  seen  by  them  as  more  of  a  semi-­‐public  sphere,  their  living  adjustments   and  attachment  to  place  are  the  intersectionality  of  multiple  identifications  of  masculinity,  generation,   and  “ethnicity”  or  regional  background,  featuring  a  personal-­‐environment  fit  in  latter  life  as  affected   by   insulating,   intrinsic   social   factors   inclusive   of   marital   status,   life   history,   in-­‐group/out-­‐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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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itioning   and   accessibility   to   past   attachment   to   place,   of   which   social   attachment   is   a   key   influencing   factor.   This   study's   recommendations   include   provision   of   an   identity   maintenance   programme  and  an  extended  care  continuum,  as  well  as  implementation  of  social  inclusion  measures   to  enhance  a  sense  of  belonging  to  place  of  current  residence.    

 

Keywords:  home,  place  attachment,  older  men,  life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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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緣起:由擔心外公開始……….. 1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台灣老人安養機構的背景………. 4

一、 住民人口特質………... 4

二、 歷史發展脈絡:家與機構的對照……… 7

第二節 理論架構:家的意義是一種生命進程和地方情感……….. 8

一、 生命歷程觀點……… 9

二、 地方依附………. 13

第三節 老人與家……….. 15

一、 家的意義………. 16

二、 「老人」在公、私領域間遊走……… 17

三、 「回家」後的男性老人………. 18

四、 晚年遷居、在機構裡「做『家』」……….... 20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提問……….... 23

第二節 田野介紹……….. 25

第三節 選取研究參與者………... 28

第四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 31

第四章 老家?居住生活軌跡 第一節 安養中心男性老人群像……….... 33

一、 依戀日本、逐漸適應安養中心的武雄……….... 33

二、 寄人籬下到漂泊、到還在找「家」的進郎………... 35

三、 處處是家的永順………... 37

四、 隨緣(錢)愈住愈好、晚年「失依」的天助……… 38

五、 自得其樂學到老、遺「世」而居的聰鳴………... 40

六、 65 歲北遷、生活適應良好的茂榮………... 41

第二節 遷入安養中心的過程……….. 43

一、 搬遷動機………... 43

(一) 誰來做家事?………... 43

(二) 拉力:尋求友伴、緊急醫療………. 46

二、 權衡:損益評估、交通便利性……… 48

三、 初步決定後的意外:子女親屬想維護「家」的完整性... 50

四、 活得夠久:取得住民身份………. 51

(9)

第三節 小結………. 52

第五章 男性的居住流動:生命歷程觀點 第一節 早期:「依賴」?還是「早期『宿命』 vs. 個人能動性」?………... 54

一、 歷史背景:日治時期~國民政府來台……… 54

二、 缺席的父、母………... 55

三、 手足眾多……….... 56

四、 輟學工作……… 57

五、 鹹魚翻身:個人能動性……….. 58

第二節 成年前期:獨立、互依……….. 59

一、 工作價值:男主外,女主內………. 59

二、 照顧下一代的階段性任務………. 61

三、 空巢期:與成年子女分離………. 63

第三節 成年晚期:依賴?還是代間對「家」的再製?……….. 64

一、 搖身成為第一代………... 66

二、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之後:晚年期的分離個體化………... 67

三、 生硬的代間關係維繫………... 69

(一) 獨厚「內」孫女的三代同堂………... 70

(二) 等食=沒生產力、依賴的老人?……….. 71

第四節 小結……… 71

第六章 家變:由社區到安養中心的轉銜 第一節 老人群體生活………... 73

一、 「年輕」老人 vs.「較老」老人………... 73

二、 群體中(落單)的個人………... 74

(一) 族群身份認同:本省人 vs. 外省人……….... 75

(二) 「單人房」vs.「夫妻房」………... 77

第二節 住得習慣:生活適應的元素………. 77

一、 複製女性服務慣性……….. 77

二、 室內活動選擇多、又兼具自由/隱私……….... 79

第三節 戀戀我「家」……….... 80

一、 地方依附……… 80

(一) 對抗孤單:建立友伴以產生社會/地方依附感………... 80

(二) 內在性型的地方依附………... 83

(三) 婚姻為基礎的地方依附……….. 83

二、 地方歸屬?定位安養中心………... 85

三、 回家:機構裡的「家」認同—家的婚姻、血緣關係要件……….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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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小結………... 88 第七章 結論及意涵

第一節 「異男」專屬的生活軌跡:不斷再製父權的「家」……… 90 第二節 晚年的人地關係………... 93

附錄一 安養中心空照圖 附錄二 住房平面圖 附錄三 訪談大綱 附錄四 訪談同意書 附錄五 研究參與邀請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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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表 2-1 機構老年人口概況... 5

表 2-2 安養機構中「照顧類型」比例(單位:%)... 6

表 2-3 近五年全臺老人安養護機構工作人員統計... 6

表 2-4 機構與家的基本差異... 7

表 3-1 自費安養中心進住情形(2011/05)... 25

表 3-2 男性住民的社會人口特質(2011/05)... 27

表 3-3 研究參與者基本人口特質... 30

表 4-1 研究參與者遷入安養中心的主因與因應... 43

表 4-2 老人日常生活活動之重要度(單位:%)... 47

表 4-3 研究參與者等候入住時間... 52

表 5-1 研究參與者晚年的居住安排... 64

表 6-1 研究參與者在不同居住安排的家務分工次序... 78

表 6-2 研究參與者獲取地方依附情形(單位:有無)... 88

表 7-1 老人近一個月「工具性日常活動能力」失能項目計算(單位:%)... 92

圖目錄

圖 2-1 家發展過程(home-development process)的影響範圍與脈絡... 11

圖 3-1 「男性老人的家經驗意義與地方依附」理論架構... 24

圖 4-1 武雄家系圖... 33

圖 4-2 進郎家系圖... 35

圖 4-3 永順家系圖... 37

圖 4-4 天助家系圖... 38

圖 4-5 聰鳴家系圖... 40

圖 4-6 茂榮家系圖... 41

圖 7-1 晚年人地互動關係...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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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研究緣起:由擔心外公開始

六年前曾祖母過世的幾個月後,外婆開始感到身體莫名的不適。此時,外公 早年當乩童代言的三太子託夢告知:「你們家門口竹林的土堆裡,埋有下蠱用的 法器。」翌日發現確是如此,而丟棄法器後,外婆的身體隨即好轉。父親為找出 始作俑者,在外公家的屋簷裝監視器,後來發現是舅公怨懟外公繼承較多家產而 報復。因為當初多半由舅舅協同外公與親友商討財產分配,於是他決定面質舅公,

但在勸說後,舅公依然故我。外公與外婆不堪其擾,舅舅因此決定讓他們從彰化 鄉下的鐵皮屋,搬到台中郊區半山腰的透天厝。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和街坊鄰居 後,外公再也無法一早就騎機車去公園和其他老人泡茶、唱卡拉OK;外婆則無 法幫忙隔壁婆婆去田裡收菜,或是騎腳踏車到我家串門子、逛菜市場。他們在八 十多歲重新適應與過去迥異的生活環境,例如購物型態、社區關係與居住空間等。

「家」所立基的生命經驗是無法剝奪的記憶,如今成為他們生活參考的基準,試 圖在嶄新的環境尋找熟悉感。還記得外公有次在冷冽寒冬中,遠從台中冒著狂風 騎兩小時機車到彰化看牙;其實舅舅可帶他就近看診,但他寧可暗自回去找熟識 的牙醫,夜幕低垂騎回台中時才「東窗事發」。

外公不畏路途遙遠回老「家」(home),因為那裡才是他熟悉的生活環境。

與此同時,有一群機構老人儘管經歷災害慘劇,也要回他們最後的「家屋」

(house)—2010 年 9 月 19 日,凡那比颱風使高雄一夕間成為水鄉澤國,位處低 漥位置的普德安養中心一樓成為泡水的地下室,當夜孤立留守的三名外籍看護工 情急地「搬移」29 位行動不便的老人,來不及脫困的老人則任全身在惡水中載 浮載沉。事後高雄社會處將這群老人安置到其它醫院或地方照護機構(曾韋禎、

蔡清華,2010)。事件發生後,社會憤慨地議論機構負責人的責任歸屬、環境品 質、專業照護人力是否符合《老人福利法》要求、過去機構評鑑表現和勒令停辦 時,媒體描述遷置老人的景況如下:

普德安養中心多數老人卻都希望回去居住,聽到安養中心將遭停業都大吃一 驚,還幫林光杰[機構負責人]求情。差點滅頂的 76 歲阿公陳首治說:「沒 那麼嚴重吧!我要去跟縣長說情,請他不要關。」61 歲的王榮傑表示,發 生這種事不能全怪林光杰,「老闆也很努力想要救人,自己還差點滅頂。」

(丁治綱、王家俊,2010)

場景再拉到美國紐約,筆者曾於 2010 年在上東區參訪 Linkeage House,那 是一棟給低收入、62 歲以上市民居住的公立老人公寓。因為美國自由主義的意 識形態,福利供給往往是當個人與家庭無力承擔照顧責任時,政府才會以最後一 道防線(the last resort)介入。不過,這卻意外成為華人社會的逆向操作(adverse selection)。當時帶領我參觀 Linkage House 的是一位波多黎各裔的社工,初抵公

(13)

寓時,她身旁意外現身一位操道地華語的老年女性,她是晚年和先生搬到紐約與 兒子相聚的台灣人。他們當初得知紐約市這項老人福利時,馬上依照華人傳統將 所有財產過戶給兒子,以成為名副其實的「窮人」。他們通過社工家訪、委員會 的資格審查後,也因此順利申請入住。她與先生是公寓八十多個住戶中少數的華 人(共有四位);先生在入住兩年後逝世,她開始獨居於這個位處中南美洲移民 社區的公共住宅。參訪過程中,我感受到她抓緊機會跟我講中文、詢問我台灣的 社會現況、分享她過去從政大中文系畢業等自身生活經驗。參觀她房間時,看到 許多台灣特色的物品(例如日曆、大同電鍋、桌布、碗盤),她也協助社工舉辦 華人節慶活動—即便整棟公寓裡只住了三位華裔老人。當時,我內心頗受衝擊,

心想:她移居紐約已近十年,這真的是她最後「落地生根」的地方嗎?她在異國 異文化的生活中,私人房間裡卻處處保留「祖國」的文化線索,對她而言意義為 何?

老人特別會由住的地方追尋意義和安全感,維持人對地方的歸屬感或依附感

(place attachment)有助於適應晚年生活、認同、心理福祉(Wiles, Allen, Palmer, Hayman, Keeling & Kerse, 2008),以及生活品質、獨立與自主(Phillips, Ajrouch &

Hillcoat-Nallétamby, 2010)。老人遷移到另一個社區環境或機構,或近或遠、自 願或被迫,都已經離開原本的家。有些老人或許有機會(搬)回去,有些則是要 在新的環境直到人生最後一刻。老人與原本的家分離,致使他們需要重整「家」

的意義(Seo, 2011),但是搬到「不像家」的機構會面臨更多挑戰。而老人遷住 到安養機構的現象則是一個牽動華人「孝道」神經、世代內/間經濟移轉(胡幼 慧,1995)、國家老人福利政策、機構環境品質、照顧專業度、親屬關係維繫、

生活滿意度(陳淑美,2006)等的複雜動態過程,這亦是老人與其親屬的重大生 活事件。老人搬到安養機構,到底是「搬家」或「離家」?這無異是,安養機構 對居住者來說,算不算是「家」的質問。

傳統台灣以「父」為中心的祖先祭拜、權威地位、居住安排、財產分配、情 感連結特質(胡幼慧,1996),形塑老人世代的家意義建構、支配性別分工、自 我認同發展、生活福祉等,在父權(patriarchal)、父系(patrilineal)、父居(patilocal)

的家庭系統下,或許會使男性老人的家意義和女性老人有異。然而,目前有關家 的意義之研究多半針對女性,包括離家少女(Peled & Muzicant, 2008)、已婚婦 女(畢恆達,1996)、大陸女性配偶(張佩芬,2005)、寡婦(Swenson, 1998; Shenk, Kuwahara, & Zablotsky, 2004)、女性街友(吳瑾嫣,2000;Thomas & Dittmar, 1995)、

女性老人(Darke, 1994)、鄉村女性老人(Gattuso, 1998)、自費安養中心的女性 老人(Leith, 2006)和女性街友老人(Hill, 1991)等,少有文獻探討男性的主體 經驗。

搬到安養護機構的男性老人,他們如何看待過去家的經驗?而搬到安養中心 後,他們是否能住得安適?過去家的經驗意義,是否會影響他們現在的居住情 形?

(14)

第二章 文獻回顧

前一章從己身經驗說明為何想了解男性老人搬家後的家意義,以及能不能產 生正向的地方依附。透過文獻耙梳,發現目前家的意義研究缺乏男性(老人)的 主體聲音。而後,再把討論場域聚焦到安養中心,因為他們顯然在經歷另一段不 曉得能不能說是「家」的經驗。男性安養老人的「家」的議題會有什麼樣的質變?

如何延續或斷裂,以及在變遷(transition)過程的地方依附有何變化?這些都尚 待解答。本章先瀏覽台灣安養機構的住民特質、發展脈絡、機構與家的差異,再 了解老人與家(或居住環境)關係的重要性。最後,整合家的意義、地方依附的 當代理論與經驗研究文獻,提供本研究的論述架構。

第一節 台灣老人安養機構的背景 一、住民人口特質

因為台灣「孝道」文化、家庭主義(familism)、老人世代的高住宅擁有率

(88.1%)(行政院主計處,2010a)等因素,使得台灣老人住在家裡的比例仍高;

老人可能與成年子女同住(63.5%)、僅與配偶同住(18.8%)(內政部統計處,

2010a),或輪伙頭(meal rotation)等。但是,不可否認有老人因為安養照顧需 求、安養觀念轉變、家人相處有摩擦(吳佳芳,2009),或是退伍榮民因無親屬 依靠(曾思瑜,2008)等因素,必須從住家搬到安養機構。《老人生活狀況調查》

顯示,老人被問到居住在「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及「安養機構」(老人公 寓、老人住宅或安養堂)的意願時,願意的比例從42.4%降到 19.5%(內政部統 計處,2010b);且老人受訪時,在「長期照顧機構或護理之家」該題,有預設「生 活無法自理時……」之情境。此項統計顯示老人在預期健康狀況不理想時,「家 外安置」才可能變成不得不的「妥協」。

台灣老人居住安排中「與子女同住1」的比例從 1986 年的 70.2%降到 2009 年的66.47%,「僅與配偶同住」從 14.01%升到 18.76%;「獨居」的比例較無明 顯變動;「親朋同住」、「共同事業戶(安養、長期照顧機構)」及「其他」三者比 例總共不超過4%(內政部統計處,2010b)。三代同堂仍為老人居住安排的主要 家庭結構,佔37.86%,其次為兩代家庭的 29.83%,顯示台灣老人仍以不同的家 庭人口結構或居住形態住在家裡。

內政部統計處(2012)調查台灣(合法立案)機構老人占總老人的比例,在

1含兩代家庭的「與配偶(同居人)及子女同住」、「僅與子女同住」和「與(外)孫子女同住」,

與三代家庭的「與子女及(外)孫子女同住」、「與父母及子女同住」和「與父母及(外)孫子女 同住」。

(15)

過去十年有上升趨勢,但現已趨緩,約佔1.7%(見表 2-1),此與內政部統計的 2.8%有些落差。其中安養機構老人所佔比例亦不斷下降且已趨緩,僅佔所有機 構(含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社區安養堂、老人公寓)老人的一 成五左右;而十年來安養機構的使用率(「實際進住人數」佔「可供進住人數」

的比例)不高,維持在七成左右。另外,這十年來,安養機構內部住民,實際為 安養需求者約佔六成、養護需求者佔三成七;長期照顧雖仍無穩定趨勢,但自有 統計以來,佔不到一成。在全台灣合法的老人安養護機構裡,實際的安養老人數 約占總數六成(見表2-2);其次,安養護機構裡工作人員的(護理人員、服務人 員、行政人員、社工)性別比例顯示(見表2-3),女員工的比例居高不下,約高 於男員工的六倍。雖然現有官方的住民人口統計尚未有性別分析,但是依照女性 比男性老人長壽的長期人口現象觀之,老人的安養護機構可說是「女性員工照顧 女性住民」的場域。

2-1 機構老年人口概況

年代 安養機構 老人數

所有機構 老人數

全國老人 人口數

安養機構 老人占所 有機構老 人比例

安養機構 使用率

所有機構 老人占總 老人比例 2002 7,480 25,311 2,031,300 29.6% 68.6% 1.3%

2003 7,563 27,973 2,087,734 27.0% 72.7% 1.3%

2004 7,609 30,752 2,150,475 24.7% 65.3% 1.4%

2005 7,529 32,874 2,216,804 22.9% 66.6% 1.5%

2006 6,704 34,993 2,287,029 19.2% 66.7% 1.5%

2007 6,622 37,128 2,343,092 17.8% 69.7% 1.6%

2008 6,501 38,735 2,402,220 16.8% 68.8% 1.6%

2009 6,379 40,617 2,457,648 15.7% 68.4% 1.7%

2010 6,363 41,933 2,487,893 15.1% 68.2% 1.7%

2011 6,279 43,266 2,528,249 14.5% 70.9% 1.7%

說明:資料修改自《100 年底我國老人長期照顧及安養機構概況》(內政部,2012: 1-5)、《人口年 齡分配》(內政部,2012: 2-3)。

(1)所有機構包含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社區安養堂、老人公寓。

(2)2004 年起,「安養機構」的統計,底下再細分為養護、安養、其他;2008 年起,除 了原有的養護、安養、其他外,再新增長期照護一項。顯示原安養機構老人的健康程 度下降後,在原機構就地老化。而機構新增長期照護,因為住民實際上可能非屬「安 養」老人,這對於安養機構住民人數的統計會產生影響。

(16)

2-2 安養機構中「照顧類型」比例(單位:百分比)

年代 安養 養護 長期照護 其他 小計 2001 100% 100%

(N=4,261)

2002 100% 100%

(N=4,136)

2003 100% 100%

(N=4,112)

2004 67.8% 32.2% - 100%

(N=7,609)

2005 65.9% 34.1% 0.0% 100%

(N=7,529)

2006 66.5% 31.9% 1.6% 100%

(N=6,704)

2007 65.3% 32.7% 2.0% 100%

(N=6,622)

2008 62.5% 35.5% 2.0% - 100%

(N=6,501)

2009 60.8% 36.4% 2.7% 0.1% 100%

(N=6,379)

2010 60.3% 36.8% 2.4% 0.4% 100%

(N=6,363)

說明:資料修改自《100 年底我國老人長期照顧及安養機構概況》(內政部,2012)。

表2-3 近五年全臺老人安養護機構工作人員統計

年 份 總計 護 理

人 員

行 政 人 員

服 務

人 員 社 工

合 計 男 女 女/男

2007 16,909 2,819 14,090 5.0 3,036 2,024 8,958 536

2008 17,633 2,486 15,147 6.1 3,205 2,010 9,903 550

2009 18,904 2,667 16,237 6.1 3,535 2,098 10,707 662

2010 19,664 2,832 16,832 6.0 3,771 2,094 11,041 755

2011 20,860 3,112 17,748 5.7 3,977 2,127 12,149 857

說明:資料修改自《100 年底我國老人長期照顧及安養機構概況》(內政部,2012)。

(17)

二、 歷史發展脈絡:家與機構的對照

老人照顧機構在台灣的歷史遺緒中,分別以不同物理樣貌、住民人口和管理 型態發展(王怡芳,2006;林萬億,2006)。空間上,從救濟院、仁愛之家、習 藝所、養老院(或敬老所)到《老人社會福利法》規範冠以私立或行政區的公設 民營機構,是從大規模集體收容救濟機構到講究小型化、社區化、常態化

(normalization)的轉變。居民人口從混雜遺孤、兒少保育或矯治、受虐婦女、

街友、精神病患和(無依)老人,到以老人為單一組成;亦從貧弱者被動收容、

1980 年代以外省籍為主的單身公教人員,到 1990 年代後一般中上階級自費安養 的轉變。在管理上,則從省政府的科層體制到混合式福利(mixed welfare)的公 辦民營或自由市場上的競逐。即便老人安養護機構的發展已逾半世紀,但是內政 部(2010)調查,仍約有 71%的受訪老人不了解其服務。失能老人需要入住照 顧機構時,又因健康程度降低、資訊掌握不足被剝奪其自主權,而家屬擅自決定 老人遷居的結果,往往使老人適應不佳(楊培珊,2005)。

良好的安養護品質之機構應是像家(homelike)的環境(呂寶靜,2002),

若老人入住機構感覺像是住在熟悉的家中,會與此環境有良好的適切(goodness of fit)(Young, 1998)。不過「像家」是物理特質?還是心理認同?抑或兩者皆 是?Higgins(1989)分析,機構與家的差異不僅是物質空間特質,還包括空間 內的居民組成、生活型態和心理感受等:

表2-4 機構與家的基本差異

面向 機構 家

1. 空間屬性 公共空間,較無隱私權 私人空間,有條件的隱私 2. 空間大小 較大,視物理環境、居民數而定 通常較小 權

3. 同住者 陌生人 親戚或朋友

4. 工作人員 專業人員或志工 無,但可能有到宅服務

5. 居民關係 正式 非正式

6. 性生活 不鼓勵 存在於特定家人

7. 所有權 機構購入或承租 同居者購買或承租 8. 選擇權、自由

有限 彈性

9. 人地關係 陌生 熟悉

10. 生活作息 集體 個人安排

說明:內容修改自Higgins, 1989, “Defining Community Care: Realities and Myths,” pp. 14-15.

老人從家搬到機構後,不僅要調適物理空間的差異,也必須處理其過去家的

(18)

經驗與機構之間的落差,例如機構老人逐漸喪失家所賦予的自由和主控感,這也 是機構裡老人最渴求的家的特質(Watkins & Hosier, 2005)。機構可以被視為「家」

嗎?從領域權(territoriality)來看,家是有助於增進隱私權和控制權的初級領域,

個人可以從中感受高度的個人化(personalization)(Bell, Greene, Fisher, & Baum, 2005)。但是機構的所有權在於管理者,機構老人使用空間的合法性來自承租;

住民與空間的關係時效,取決於健康狀況(例如出現專業照護需求的老人,須從 安養機構搬遷至養護單位或居家照顧)和平均餘命。

機構與家雖同樣是「空間」裡有「空間」,機構做為生活領域,裡頭的空間 劃分被區隔出公、私領域。機構老人基於「暫時」的所有權,最能掌管的領域通 常退居於個人或共用的「房間」,於合法的居住期間暫時擁有空間的個別化。此 外,領域權不等同於所有權(ownership),領域權通常屬於少數的經濟與性別優 勢者。機構老人在交誼廳或餐廳等公領域,幾乎仍習慣有固定的座位,表示領域 權未必不比所有權重要。除了領域權之外,在領域的其他內涵中,例如界線劃分、

角色互動期待、個人與團體互動、個人認同等,皆是社區老人在進住機構後,創 造空間意義之處,也可能是機構是否能成為「家」的著力點之所在。

第二節 理論架構:家的意義是一種生命進程和地方情感

老人與家的關係,必須從基本的老化過程與環境的關係談起。Seo(2010: 7-8)

歸納學術界採取的兩種觀點:環境的功能觀點(functionalist view)、老人的情感 觀點(affect-oriented view),去研究老化與環境的關係。前者探討環境的物理條 件是否能支持老人在老化過程中降低的生理功能;後者則關注老人對家的情感連 結、家的意義、家對自我與認同的關係和地方依附。在老人與家的關係上,環境 的功能觀點強調家可以彌補人因老化引起的功能耗損,因為人比較能夠在熟悉的 環境中調適因應;老人的情感觀點取向則強調人與家的象徵意義,意指人與家、

居住環境的多重經驗和意義對老人的情感很重要。Oswald 和 Wahl(2004:7)則 嘗試融合上述兩種觀點,認為老人與環境的關係發展過程,同時具有「能動性」

(agency)和主觀經驗的「歸屬」(belonging)。發揮能動性,指老人因生理功能 逐漸減弱,會主動或被動地參與環境、補償(compensate)或調適自己的行為,

是一種讓自己的行動能力能適應環境(限制)的過程;而追求歸屬則指老人會評 價環境、詮釋地方、賦予意義、產生認知與情緒,和發展地方依附,是一種追求 與地方產生歸屬的過程。

以下以「生命歷程」和「地方依附」的理論觀點,說明為何探問老人的家 意義須從一生的時間軌跡談起,以及地方依附是老人以家為基點的地方經驗、累 積家的經驗意義,並且產生不可磨滅的依附認同,使家的意義和地方依附相生相 習。

(19)

一、 生命歷程觀點

Watkins 和 Hosier(2005)指出一般人被問到「家是什麼?」時,都很能回 答心中對家的定義,而且通常是符合社會主流的看法。再進一步追問什麼時候開 始覺得有家的感覺(the sense of home)的時候,他們陷入長考,甚至不知其所 以然。而後,他們透過個案研究發現人們如何對家下定義,是深植於個別生命史

(personal history)。亦即,人們對家的定義不是驟然出現的,而是在人的一生中 不斷地對家開始有記憶、持續累積經驗,到浮現成為明意識的觀念。Leith(2006:

318)也提出家的意義是一個永不止歇的追尋過程,而且必須在動態的脈絡下來 理解,一旦人的居住環境出現變動,他們的經驗和對家的概念化也會隨之改變。

安養機構老人不僅經驗當下這個「家(居所)」(dwelling)的機構,也把過去數 十載累積家的經驗帶進來。Rowles(1983;引自 Després, 1991)提出自傳內在性

(autobiographical insideness)的重要概念,他提醒不能以袪除歷史性(ahistorical)2

的時間盲妄想了解老人。因為老人過去在家累積的生命經驗,是提供其認同感、

家的意義轉化的基底。本研究採納生命歷程的觀點,了解老人對於過去家的經驗、

意義,以及晚年到安養機構之後的轉化。

生命歷程觀點(Life Course Perspective)由 Elder(1994)提出,其以時間性

(temporality)、過程脈絡與個人能動性等多面向角度探討人的生活軌跡(life trajectory)和行為結果。強調社會機制、社會組織的結構路徑(structural pathway)

透過文化情境與生態的調節,模塑個人的發展軌跡。施世駿(2002)則把生命歷 程劃分為鉅觀層面(歷史情境與社會結構)、中介層面(人際關係網絡與社會資 源)與微觀層面(行動者的選擇),且此三個層面相互關聯。社會工作強調的「人 在環境中」(person in the environment, PIE)的概念,加上社工實務早年受心理動 力學派的影響,慣以社會生活史3了解個案的問題結構與資源,因此和生命歷程 觀點高度重疊。

社會結構與個人生命史的動力是此觀點的重頭戲,「史」意謂時間性是此觀 點的重要色彩,而社會結構在時間下即化身為社會變遷。社會制度規範人的性別 角色、角色期待、社會經濟地位取得與回應社會變遷的模式,對同一出生世代

(birth cohort)的人產生相似的社會作用力,Riley(1972; 引自 Elder, 1994)稱 之為「年齡階層化」(age stratification)。社會制度則組織人的發展,人在社會中

2 內在性(insideness)是由 Relph(1976)提出的概念。王應棠(2009:38)詮釋 Relph 的德文原典,

解釋內在性是一種人對地方產生精神心理的依附、認同,形構部份的個人存有(being)。人因此 根著於該地方,在世界萬物中定位自己的位置,成為瞭解世界的基點。地方就是一種日常生活 地理經驗,人屬於某地並對它產生認同,即為存在的內在性(existential insideness)。而後,Rowles 把內在性的概念,做為老人對於家意義的延伸:物理內在性(physical insideness)、社會內在性(social insideness)和自傳內在性(autobiographical insidesness),這在稍後章節會討論。

3 Elder, Johnson 和 Crosnoe(2004: 2)認為生命史(life history)是生命歷程底下的內涵。生命史 通常是指貫穿生命歷程的活動或事件的紀序,像是出生到目前階段的居住史、家戶組成或家庭重 大事件等。生命史也涉及某個年齡階段的社經脈絡,或某年某月發生何種重大轉折的回顧式生命 日曆(retrospective life calendar)。

(20)

內化社會時間感(social timing)4與行動,產生標準化的「常態生命史」(normal biography)(施世駿,2002),此概念又稱為社會時鐘(social clocks)或規範時 間表(normative timetables),指社會期待個人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年 齡完成階段轉銜(Elder, Johnson & Crosnoe , 2004)。

雖然主流社會界定人的生命階段轉換(transition),例如入學、進入職場、

結婚、生育、退休的時間等,但是人也可依個人偏好有其他生命選擇。只是選擇 往往受資源、文化、機會等條件影響,選擇結果又會關聯到往後的經驗事件和階 段轉銜。故而,此觀點也關注時間點(timing)的議題,假設人在該社會中未進 入到該階段,或太晚進入的話,前期的選擇對往後生活結果的正向或負向的發展 關係於焉而生。生命歷程觀點的精神在於我們必須從人在社會脈絡中的環境和社 會位置適應情形,理解其年齡相關的角色扮演和角色轉換(Shenk, Kuwahara &

Zablotsky, 2004);而且不能僅僅瞭解「單一」生命階段,必須同時兼顧先後階段,

了解前因後果。大體上,Elder(1994: 3-5)把生命歷程觀點的核心概念整理如下 四點:

(一)歷史背景(lives and historical times):出生的年代意味時代背景,個人的 生命歷程或多或少可以反映出時代變遷,同時也對下個世代有影響,產生世代效 應(cohort effect)。

(二)「社會時間」(the timing of lives):社會時間指的是角色順序、與年齡相關 的信念與期待、生活事件和時間長短,它規範了以年齡區分(age-graded)的角 色和生活事件。社會時間也隱含多重生命軌跡的同步或非同步的安排(schedule), 例如工作與婚姻選擇。但是生命歷程事件(event)也會共同影響社會角色的適 應性(goodness of fit),例如台灣在日治時代的二戰爆發後,青少年被派遣至南 洋作戰或上學途中的青少女被誘騙到前線當「慰安婦」,以致失去農忙、就學等 角色扮演。

(三)生命歷程相互關聯(linked lives):人類生活鑲嵌於親屬與朋友等的社會 關係中,人在此關係網絡透過社會化、行為交換和世代延續,對人產生限制或支 持。終其一生裡緊密扣連的人類互動,暗示人也在這種過程,經驗歷史變遷、機 會與限制的傳遞。

(四)個人能動性(human agency):儘管生活世界會有限制,但人身為行動者 可以選擇他們的生命歷程。因此,同樣是處於不斷變遷的社會文化脈絡,每個主 體與環境互動會產生不同行為後果、建構出不同的生命歷程,顯示人回應社會、

世界運轉與看法的彈性。

Watkins 和 Hosier ( 2005: 205-206 ) 另 以 發 展 的 觀 點 (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論述家意義的生命歷程意涵。他們將人的發展階段分為早期依賴

(early dependence)、互依(co-dependence)、獨立(independence)和晚期依賴

(late dependence)。當人在描述家的定義時,不見得是其實際經驗,而是主流社 會對家的意義建構。Watkins 和 Hosier(2005)認為必須區辨「想像的家」(imagined

(21)

home)和「經驗的家」(experienced home)兩個層次。想像的家代表個人理想的 家(ideal home),從「想像的家」和「經驗的家」兩者之差距,可以知道個人在

「感覺在家」(being-at-home)和「失去家」(homelessness)光譜兩端之間的位 置。而人在各階段建立或修正家意義,會受到家的實際經驗,以及內部因素(例 如人格特質、對家的想像和期待等)與外部因素(社會文化脈絡、生活機會與障 礙等)的影響(見圖2-1)。

圖2-1 家發展過程(home-development process)的影響範圍與脈絡

資料來源:Watkins & Hosier, 2005, “Conceptualizing Home and Homelessness: A Life Course Perspective.” p.203.

家的意義會隨著生命階段發展而變動。從兒童到老年,人與家的關係經歷複 雜的變化。人對家的關注重點,是從外在成就到深層內在的轉移過程(Marcus, 1995)。在早期依賴階段,嬰兒和兒童的活動範圍有限,其家意義的認知和感受,

通常由重要他人(例如父母、監護人或兄弟姊妹)強化。當兒童進入學齡階段,

才開始借助外界的人(例如朋友)或間接透過書本、雜誌、電視或電影等,擴充 環境經驗。

到成年前期,人可能會離開原生家庭,進入獨立或互依階段。獨立的成人 對居家環境有主控權,規劃公共空間(例如客廳、廚房或其他訪客可以使用的空 間)和私人領域(例如特定個人才能使用的房間或主臥室)。在此階段的自由度 也增加,因為個人可依喜好使用空間、決定擁有哪些物品及其擺放位置。成人移 動家裡的物件、投射自我,加諸於物體或環境的控制力愈強,自我與其關係也愈 緊密,而當自我形象改變時,也會拋除不再能反映自我的物件(Marcus, 1995)。

成年前期也可能是互依狀態,例如搬到集體居住空間(例如宿舍)、公寓,與友 人同住或進入婚姻共享的家。人在互依時無可避免(性別的)權力政治,例如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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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物質空間的設計、使用、家務分工等。共居的人分享同一個屋簷,且伴隨從不 中斷的個體化歷程,各自在過往家的經驗的借鏡下,與其同居者繼續發展家的意 義;與此同時,控制、隱私、領域(權)、自我表達等議題亦隨之而來。待分居 的轉銜(例如離婚)發生時,修正過的物品和家的意義,也會隨人離去。

人可能因為生理或心理能力退化而轉化到晚年依賴階段,例如搬到安養護機 構或某個成年兒女的家;與早期依賴不同之處在於老人對家的感受是奠基在其一 輩子的經驗,因此老人會維持對家的想像,但是實際上對家的經驗可能需要跟他 人妥協或選擇喪失。

Watkins 和 Hosier(2005)以人的發展階段和居住安排的變化界定生命階段

(life stage),探討一生家的經驗意義變化。但是每個人擁有的機會、資源和限 制不一,所以同齡的人其發展情形未必一致、居住安排也未必能與生命階段發展 配合,這是自生命歷程取經結構功能論所產生的論述限制。生命歷程觀點探討不 一樣的生命軌跡時(沒有在適當的時間進行生命階段、角色轉換),把焦點置於 個人的資源和限制。而且評價這種錯位(dislocation)的「良窳」:「它是否能因 應目前或下一個社會時間的位置或期待?」並不質疑這般社會平衡(social equilibrium)假設的正當性,也較不關注衡量尺度的合法性。

從建構主義(constructionist)的觀點來看,「社會現實是建構出來的。所謂 的知識,並非透過人的推論或實驗,是人類論述的詮釋。」(Payne, 2005: 164)。

社會角色、社會期待、社會時鐘並不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社會建構主義思考這些

「現實」(reality)從何而來?生命歷程觀點接納人類生活的社會性,不同年代的 社會性會變遷,造就出不同世代類似的生命進程。然而,其實類似底下還有「干 擾」因素(例如性別、種族、社經地位或社會文化等等)所造成的差異。而社會 建構主義認為,差異不是這樣「衍生」的,是在起源、從無到有、不斷被複製繁 衍的遺緒或「集體秩序」中形成的。人類是造「事」主,中間機制稱為社會化和 代間傳遞(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社會化發生在人類的溝通中產生論述,

因此個人或社會軌跡的轉彎,是要探求人如何在社會情境中建立和經營關係?如 何發展出污名、集體(社會)行為、環境效果(the effects of environment)和領 域權這些認同議題?

Robinson 和 Hockey(2011: 17-36)即否定男人的生命歷程有約定成俗的生 命階段劃分。相對地,他們認為文化上的男性特質(masculinities),才是影響男 人的家意義之關鍵。同時,男人的生命歷程無法跟女人的分開談,必須從社會文 化對不同年齡、社會階級和族群認同的男女兩性,界定其各自的公領域(工作)

/私領域(家)界線談起。強調「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文化,可能讓男人認 為「事業成功才是『真男人』」,「離家」因此變得理所當然,並影響男人公私領 域的切分方式、時間和情感投注。男人一生關鍵的轉銜階段是第一次就業、職涯 拔升和退休,和親密關係上的單身(離婚)、找到伴侶與組成家庭。但是,在生 命歷程不同階段的轉銜,也必須時時留意男人的能動性:「他們主體上如何調節 職場與家庭生活界線」(頁 18),同時也應該注意男人從事的工作類型和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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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強化了性別認同(例如異性戀的父權);此外,也須以時空變化的觀點,留 意男人在不同生命(年齡)階段的家庭/工作界線調配、角色轉換(例如員工、

朋友、父親與先生)。

Robinson 和 Hockey(2011)以異性戀的生命歷程受到男/女性文化影響,

使兩性在公私領域的角色劃分和性別實踐模塑了家的經驗意義,並提醒職業類型

/位階、社會階級、族群認同等扮演調節作用。也不忘告誡要隨一生的階段變化,

究其男人如何因應公私領域的時間角色調配,所引起的家的經驗變化。黃靖雯

(2011)則在〈年過半百做自己:三位中老年女同志的婚姻經驗與情慾實踐〉中,

以性向認同做為取徑,說明其引起的生命歷程變化。文中鮮明地指證性別文化、

時代背景、代間生命階段變化和個人能動性對生命歷程的影響。她探討成長於戒 嚴時代的三位老年已婚女同志受到異性戀婚姻制度影響,不得不過了大半輩子妻 子、媳婦和媽媽角色的家庭生活,並受限於家務責任犧牲原有的工作成就,以支 持先生「無後顧之憂」的職場生活;等到老化階段,反而因家庭責任卸除,加上 九〇年代以來的性別平權運動改革、女同志酒吧的興起,使她們開始自由追求自 己的伴侶關係,顛覆了異性戀生命歷程的晚期階段發展。

二、地方依附

我們會依照重要的個人生命經驗、長期累積的社會互動,對地理空間賦予意 義。因此,我們在建構家的意義時,會因為生命歷程中累積的經驗或人與空間互 動的記憶,產生強烈的依附感。Rubinstein 和 Parmelee(1992)是早期研究老人 地方依附的重要學者,他們從生命回顧(life review)的角度探討此主題。他們 認為地方依附對老人很重要,因為老人在地方上經歷過重要的生命事件,地方的 情境脈絡能幫助老人回顧、編織生命史。所以,Rubinstein 和 Parmelee(1992: 139)

定義的地方依附是:「人對於地理位置的情感。而且,人在這個地方擁有過的經 驗,使其情緒與地方牽綁在一起。」(“Place attachment is a set of feelings about a geographic location that emotionally binds a person to that place as a function of its role as a setting for experience”)。他們認為人無法抓住時間,所以通常會靠某時 期住在某個地方的記憶來排序自己的生命史,因為「對特定地點的依附,也是一 種對該時期生活的迷戀」Brown 和 Perkins(1992: 284; 轉引自 Smith, 2009)再 把地方依附的內容,細說為一種在地方上,人與個人、社會群體和社會物理環境 間的「行為—情感—認知」連帶關係,有時候是一種無意識的正向經驗連結(bond)。

地方依附對老人特別重要,因為它可讓老人保留過去生活的鮮明記憶、在人生變 遷和晚期不斷的失落中有延續感、維持內控感和自我認同感(Peace, Holland &

Kellaher, 2006)。

不過,地方依附的「地方」範圍有多大?男性老人除了把家的經驗與意義的 記憶帶到機構,也帶了家奠基在地方的依附情感。Moore(2000)指出人在特定 地域(locality)與地理空間有情感涉入的經驗,與之形成依附及聯結(bond)的

(24)

現象,據此與這些地方發展出別具意義的關係,接著形成部分的個人自我認同。

而地方感(sense of place)則是地方與其他地方的相對關係,討論如何被連結的 建構的現象。依據Massey(1991: 28-9)的說法,「地方」(place)有四項特性。

首先,地方不是靜態的,它是維繫人類社會互動的動態過程;其次,地方不是界 限分明的,要視它與其他地方的相對關係為何,例如家戶間、社區間、鄉鎮間、

國家間等的關係,所以地方感是一種有意識地與外在的(extroverted)社會脈絡 的關係連結;第三,地方認同不會只有一種,地方內有不同社會群體,各屬不同 的政治與性別權力位階;最後,地方的獨特性是不斷再製的,是地方的社會關係、

和它與各個廣大脈絡關係的獨特混合體,歷史層層堆疊與不斷演繹的過程。因此,

老人對家的記憶,有部分是過去他在該生活脈絡建立的地方認同或衝突,這影響 他到機構後如何觀看他的記憶以及如何在新的地方轉化、在新的地方建立地方感。

家過去立基於某地方,老人依附於該地發展的生命經驗,是其情感聯結、自我認 同的來源。

地方依附不只是一種過去的生活記憶,也是一種當下的心理狀態,影響所及 會改變老人的行為能力和環境勝任力。Smith(2009: 18-21)就進一步指出,如 果老人的地方依附斷裂(disruption)或無法維持時,會損及老人的自我認同、生 活穩定度與安全感。而造成地方依附感斷裂的有「物理結構變遷因素」和「社會 文化因素」。前者的例子有:居住環境的頹敗、地景劇變(例如都市更新),後者 例如鄰居組成的變動,像是族群分佈大洗牌。醫療人類學家Becker(2003)花十 年深入訪談221 位 50 歲以上,住在北加州都市貧民區的拉丁美洲裔、菲律賓裔 和柬埔寨裔移民,了解他們的地方感和流離失所(displacement)。她以內容分析 發現過去住過的地方,會持續影響他們當下的地方依附情形,而他們用以緩解流 離失所帶來的心理困擾,是熟悉的社會支持網絡、居住(生活)記憶的比較(包 括祖國的居家經驗)、社會/政治/經濟的認同整合。地方依附感中斷的老人,

可能會以行為改變(活動範圍、認知或想像力)或環境改變,創造新的、或強化 過去既有的地方依附,而老人以環境的勝任力維持地方依附感,也有助於維持生 活品質。

哪些又是可能影響老人搬家後,有沒有辦法發展出正向地方依附的因素?以 色列學者Mesch 和 Manor(1998)指陳中老年人的社會關係和對居住環境的主觀 評價,是影響他們是否發展出正向地方依附的關鍵。他們隨機系統抽樣,預測決 定529 位中老年都市居民(男性占 40%、平均教育年數 13 年、67%已婚)發展 地方依附的因素。他們從兩個解釋地方依附情形的理論觀點5,設定受試者「是 否 有 正 面 地 方 依 附 」 的 依 變 項 : 住 在 該 地 與 有 榮 焉 (taking pride in the neighborhood)、捨不得搬走(feel sorry to move out of the neighborhood),和影響

5第一個理論觀點是「有限責任的社區」(the community of limited liability),此觀點認為人在當地 鄰里建立社會關係和社會依附,才能發展地方依附。而社會依附取決於經濟資源的投注,例如有 自己的房子、住了多久、生命階段、和當地的社會關係。另外一個觀點是「自由(解放)社區」

(liberated community),它認為在現代人會到處移動(居),未必在家的附近建立社會關係,當地 的社會關係只是一小部份,所以人未必會有(當地的)地方依附。

(25)

是否能發展出地方依附的控制變項:「社會人口特質」(年紀、性別、已婚、教育 年數、有未滿18 歲的小孩、有自己的房子)及自變項一:「社會連帶」(鄰里間 的朋友數、父母是否住在附近、能來參加家庭聚會的朋友數、知道幾個鄰居的名 字)、自變項二:「環境評價」(滿意社會物理環境、滿意公共空間、治安狀況)。 而後以多變量邏輯斯迴歸分析,發現能顯著預測「住在該地與有榮焉」的因素有:

教育年數、能參加家庭聚會的朋友數、滿意社會物理環境、滿意公共空間,其中 又以友伴關係最重要。控制變項裡的「有自己的房子」有間接預測效果,它搭配 模型二(社會連帶變項)裡的友誼(朋友數、能參加家庭聚會的朋友數)才達到 顯著。而能顯著預測「捨不得搬走」的因素有:教育年數、性別(女性)、朋友 數、能參加家庭聚會的朋友數、滿意環境、滿意公共空間。他們證實同時有「在 地的友伴關係」和「對當地居住環境有正面評價」,是發展正向地方依附的不二 法門。

地方依附是過去的生活記憶,對老人的心理福祉和生活品質影響甚鉅,亦為 現在老人與居住地有沒有情感認同、未來「住不住得穩」(會不會想搬走)的指 標。影響老人能不能發展出正向地方依附,最重要的是社會關係(連帶),如同 Leith(2006: 317)所說:社會因素和內在(intrinsic)因素決定晚年成功的搬遷 經驗,而非具體的物理外部因素。

上述說明了解老人的家的經驗意義,宜用生命歷程的視角、與之相生相習的

地方依附,做為本研究的理論架構。下一節依據此節提供的重要概念,把老人(特 別是男性老人)與家的關係,分成「家的意義」、「『老人』在公、私領域間遊走」、

「『回家』後的男性老人」和「晚年遷居:在機構裡學『做家』」討論。

第三節 老人與家

家(home)是一個社會空間單位(social-spatial unit),由家屋(house 或 residence)的物理性和家戶(household)的社會性互動共構而成(Sauders &

Williams, 1988)。「『居所』(dwelling)是客觀的物理環境、住宅、物理結構,但 是要理解人擁有的『家』(home)概念,最好從人與家的關係著手。」(Hayward, 1977; 轉引自 Horwitz & Tognoli, 1982: 339)。社會關係和社會機制透過家人

(family)在物理空間下的互動,得以建構和再製。家戶的組成有結構和關係(例 如婚姻、血緣、收養或非正式關係)的差異,性別、年齡和權力是區辨個別家意 義的關鍵面向。畢恆達(2000:55)曾對住宅和家戶的互動如何形成「家」有生 動的描述:

住屋是一個物理空間,我們可以談論它的坪數、通風採光、格局配置等特質,

但是它必須要經由持續個人化、經營和情感的投入才有可能成為家。家包含 了我們賦予空間的心理、社會和文化意義。所以金錢可以買到住屋,卻無法 買到一個家。(頁 55)

(26)

Gurney 和 Means(1993)認為家對老人的重要性在於過去的生活經驗,而 非住宅的物理特質或金錢價值。對老人來說,家的定義絕對是超越住宅,家比較 是其居住的生活圈(locality)。換言之,家的範圍可大可小,除了人和住宅(house)

的關係外,還包含更大範圍的環境,像鄰里、某特定地理區域或甚至國家(Deprés, 1991),老人會對住宅、社區和生活圈有認同感,透過地方不同層次的特質(例 如家的裝潢、家戶在社區裡所屬的社會團體、家屋是位處都市或鄉下等)定義自 我、發展歸屬感,也形成人在各個範圍的地方依附(Reed, Payton & Bond, 1998)。

家除了是立基於地方(place-based)之外,Chaudhury 和 Rowles(2005)更提出

「屬靈的家」(spiritual home)的概念。指老人在生命回顧的反思過程,本我或 自我會超越家在實體(embodiment)或實地(emplacement)的經驗層次。但這 不代表自我與地方關係的終止,而是朝向自我實現或自我整合。

一、 家的意義

許多學者(e.g. Deprés, 1991; Gurney & Means, 1993; Gustafson, 2001; Lawton, 1989; Relph, 1976; Rubinstein, 1989)都圍繞在家的物理、社會和個人層面表述家 的意義。家的意義在物理層面呈現出其物理空間特質、日常習慣(routine)賦予 居住者的熟悉感、維持與支持居住者的日常活動、界定公/私領域獲得掌控感和 隱私感、安全感、自由感、所有權、居住者可以改變空間設置;而社會層面的意 義包括:家所隱含的社經地位或文化概念、種族/性別/媒體等對「家」建構的 用語和理解、熟悉的社會(鄰里)關係、創造與維持社會互動角色、社會融入、

居住者彼此休戚與共(togetherness)、建築物(例如老人照顧機構)承載的社會 觀感等。最後,家在個人層面的意義,則指人把自我(價值觀)投射在一般物品 或心愛之物(treasured/cherished/valued object or possession)、空間個別化、家是 自我認同的來源、存有的根(root)/社會鑲嵌(embeddedness)、地方依附、記 載居住者生命歷程的永恆與延續等。

家的意義三個層面並不全然互斥,顯示人與家的交流互惠(transaction)在 這三者的交互影響下呈現多重意義,因此家的完整意義是這三面的交集。Caouette

(2005: 253-4)以安養機構舉例,指出機構的物理、社會環境特質與住民個人經 驗的交互作用,會影響住民的家經驗意義。物理和社會層面的交互影響是建築表 現風格(architectural expression)、機構的社會形象、機構周圍環境的再現;物理 和個人層面的交互影響是生活方式、生活自主能能力、居住路徑史(residential itinerary)、搬遷的原因、機構的選擇偏好、居住滿意度;社會和個人層面的交互 影響則是自我認同、自尊心(特別指個人如何回應社會對機構老人的觀感)。

Rowles(1983; 引自 Oswald & Wahl, 2005: 29)進一步以物理、社會和自傳 內在性的概念,闡述老人在上述三個層次的家意義。物理內在性(physical insideness)或與空間的親密感(intimacy),指在家庭設施裡的熟悉感、日常規 律習慣,使老人有如魚得水的感受,例如可以在黑暗的房間摸得到開關。Wahl、

(27)

Schilling 和 Oswald(1999)也指出老人若有行動障礙,熟悉是其最重要的環境需 求,熟悉的重要性呈現在家可以讓老人連結到過去的生活、活躍的自我,維持在 地老化。而社會內在性(social insidenss)或社會融入(immersion),指過去以來 在 鄰 里 生 活 中 , 日 常 的 社 會 交 換 、 社 會 角 色 的 創 造 與 維 持 ; 自 傳 內 在 性

(autobiographical insideness)是在環境下累積的生命經驗,家變成提供認同感的 記憶載體。不過,自傳內在性較難移植到新的環境(Smith, 2009: 23-4),但是仍 然可以透過三種媒介進行生命回顧,強化過去的豐厚記憶(grand fiction),例如 照片、持續在熟悉的地方走動、與老鄰居分享共同經驗。這也是老人特有以想像 維持居家經驗的「空間再現」6(spaces of representation)。Smith(2009: 19)認 為Rowles 指涉的內在性概念,意指在講老人與居家環境有物理上和心理上的依 附,所以也可以是老人與家形成地方依附的三種形式。

二、 「老人」在公、私領域間遊走

Rubinstein(1989)指出老人會集中活動範圍(environmental centralization),

把生活重心放在個人主要領域(central zone),避開不必要的活動的能量消耗。「順 服於環境的假設」(the environmental docility hypothesis)的說法,指環境勝任力 與視力受損、行動力下降和客觀居住安排有關,當老人的環境勝任力下降,受環 境物理條件的影響程度就會變大。Oswald 和 Wahl(2005)研究不同健康狀況的 德國社區老人是否側重於不同層面的家意義?他們對126 位 61 到 92 歲(1/3 健 康、1/3 有行動障礙、1/3 失明)的老人進行深度訪談,並以多變量變異數分析了 解三個次團體的家的意義,在物理、行為、認知、情感和社會面向有何顯著差異?

他們發現健康的老人最著重於家的物理面向(地點、可近性和舒適)。不良於行 的老人比健康老人更著重於認知面向(指自傳內在性),但該群體最在乎行為面 向(指家裡操持家務等行為活動);而失明老人最在乎認知面向,比不良於行的 老人不在乎行為面向,較在乎社會面向(指與同居者、鄰居或訪客的行為互動)。 他們的研究顯示健康老人掌握家意義的所有面向程度最高,在行動能力限縮或視 力受損後會調適家的意義。

老人伴隨不同能力的失落,會使她/他選擇特定的家意義層面,並且維繫避 免流失。這即成功老化(successful ageing)所指的「選擇性極大化補償」(selective optimization with compensation, SOC):假設人到老年無法透過社會支持補償喪失 的個人資源時,有效的因應方式是維持與修復既有的(能力)資源(Baltes & Baltes, 1993)。雖然老人的部分功能降低,但是這不代表老人會喪失家的意義,他們可 觸 及 的 (accessible ) 的 家 意 義 層 面 可 以 順 應 能 力 的 失 落 、 達 到 互 補

(complementary),讓他們獲得環境適切性,也能控制生理或行動限制可能帶來

6 Lefebvre(1991;引自 Harvey, 2006: 130)將空間分成三類,分別為物質空間(material space):

能夠通過生理觸碰或感知的空間經驗和知覺,例如建築;再現的空間(representation of space):

被構想和再現出來的空間,例如地圖;空間的再現(spaces of representation):由感知、想像、

情感和交織於我們如何過日子的意義所體現的空間,例如對某地方生活經驗的生命回顧。

數據

表 2-2    安養機構中「照顧類型」比例(單位:百分比)  年代    安養  養護  長期照護  其他  小計  2001  100%                        100%                      (N=4,261)  2002  100%                        100%  (N=4,136)  2003  100%                        100%                      (N=4,112)  200
圖  3-1    「男性老人的家經驗意義與地方依附」理論架構          男性老人搬到安養中心後,領域權、生活圈、社會網絡、家庭/住民人口組 成、社會角色等變化,直接衝擊他們的物理/社會/自傳內在性,並且可能威脅 他們的安全感、自我認同(價值)感和生活品質。雖然家的經驗意義在搬遷的轉 銜階段會有變化,甚至影響與之相生相習的地方依附,但是相關研究(Leith, 2006;  Young,  1998)指出家的感覺可以再造,並且產生「在地人」的依附感。其他學 者(Leith, 2006; Mesch &
表 3-2      男性住民的社會人口特質(2011/5)(續)  人 數   百 分 比   工 作 經 歷   說明:資料修改自安養中心內部個案基本資料檔案  第三節      選取研究參與者                      我於 2010 年 3 月獲取同意進入田野後,先嘗試以不同途徑接觸未來可能成 為研究參與者的男性老人,例如協助/參與中心活動、主動接觸在公共場所的閒 暇老人(例如閱報、看電視、或單純坐在走廊)、逐一拜訪社工推薦名單。我透 過非正式談話了解老人的生活現況跟社會生活史,以培
表 4-2      老人日常生活活動之重要度(%)                          項目    性別  與朋友聚會聊天  從事養生保健 活動  從事休閒娛樂 活動  照顧 (外)孫子女  從事宗教修行 活動  從事志工或志願工 作  參加老人研習或再進修 活動  其他  無  不知道/  拒答  男  25.58  25.69  22.44  4.55  4.01  3.86  3.74  3.31  23.94  0.12  女  20.11  19.12  17.23  7.83
+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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