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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地震災害之都市智慧防災策略藍圖

第五章 地震災害之都市智慧防災策略藍圖探討

第三節 因應地震災害之都市智慧防災策略藍圖

本小節探討「地震災害」的都市智慧防災策略藍圖,將從「震災

(含土壤液化)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瞭解中央及地方政府因應地震災 害之相關防救作為。在地方政府的智慧防災執行方面,主要參考「臺 北市災害防救業務執行計畫(地震災害篇)」,茲蒐集臺北市政府相 關防災科技(含資通訊系統)整理說明如下:

(一) 臺北市政府防災資訊網防救災資源資料管理系統:包含組織

部消防署防救災專用衛星微波緊急通報系統、一呼百應系統、

行動電話、衛星電話、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彗星傳真系統、

視訊系統及臺北市行動勘災 App、地圖化資訊展示系統、

LINE 暴雨簡訊平台及 EMIC 訊息發送服務平台等。

(三)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EOC 災情查(蒐)報通報系統:

・ 防救災作業支援系統

・ 慧星傳真系統

・ 防救災專用電子信箱傳遞系統

・ 無線電系統

・ 有線電話系統

・ 簡訊廣播系統

・ 一呼百應系統

・ 行動勘災 APP

・ 災害現場影像傳輸系統

(四) 消防局通訊系統:衛星通信系統、微波系統、衛星行動電話 系統、無線電整合系統、交換機系統、備援系統、錄音系統 等。

(五)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防災通報管理系統(專供區公所、里長、里 幹事使用)

(六) 衛生局無線電通報系統:完成本市 16 家急救責任醫院緊急醫 療救護通訊系統之建置:包括(1)專業無線電通訊設備:

含固定臺、車裝臺、手提臺;(2)業餘無線電:含固定臺、

手提臺、本局三頻基地臺。至有線通訊系統:(1)消防局救災救 護指揮中心專線電話(2)傳真機(3)防救災警用專線(4)衛星電 話。

以下將從「震災(含土壤液化)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之災害預防

(減災、整備)、災害緊急應變(災情蒐報、災害搶救、緊急應變後 續處置)、災後復原重建、海嘯災害防救對策等四個階段,解析國內 外政府及民眾的智慧防災(含資訊平台)應用方式。

表 5- 5 各災害處置階段智慧防災項目之對應彙整表格

表 5- 7 整備階段之智慧防災(含資訊系統)項目彙整 DiMAPS)

2020 東京奧運防

(DiMAPS)」

(DiMAPS)」

日本災害風險地

(DiMAPS)」

LINE 「防災聊

(DiMAPS)」

對於避難所、收容所、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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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 區 遠 距 醫 療 保 健 諮

應整備各種資料的整理與 內 政 部 、 經 濟 臺北市政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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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臺 北 市 政 府 Twitter

國土交通省「綜 合災害情報系統

(DiMAPS)」

緊急災害速報

表 5- 8 災害緊急應變階段災情蒐報之智慧防災(含資訊系統)項目

(NCC、NCDR)

緊急災害速報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 臺北市 日本 民眾

告迅速通報內政部(消防署)、中央相關部 會及地方政府參考。

災情蒐集通報

(一)行政院「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主 動蒐集、通報相關災情至內政部或中 央災害應變中心。

(二)要動用飛機、直升機蒐集災情,並運用 影像資訊等方式掌握災害境況。

(三)內政部應蒐集建築物、公共設施、交 通硬體設施之受損與人員受困、傷亡 等災情,並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四)科技部應督導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立即利用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系統等相 關災害評估及監測系統,快速分析評 估災害規模,並彙整分析研判災情及 災害應變建議事項。

中央各部會及 事業單位

地震災害損 失評估系統

應變管理資 訊系統

(EMIC)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 臺北市 日本 民眾

(八)經濟部及地方政府應督導公用氣體、

自來水、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等公共 事業機關(構),蒐集相關維生管線 設施受損情形,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並彙整災情、緊急應變措施、請求支 援及建議等通報事項。

(九)經濟部應蒐集水庫、攔河堰、海堤等 水利建造物災情,並採取緊急應變措 施。

(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蒐集漁港、海 岸、養殖業及坡地等災情,並採取緊 急應變措施。

(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蒐集毒性化學 物質外洩情形,並採取緊急應變措 施。

(十二)衛生福利部應蒐集災區醫院受損、

災民傷亡等災情,並採取緊急應變 措施。

(十三)教育部應蒐集災區學校受損、學生 受困情形,並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十四)科技部應蒐集災區所在之科學園區 災情,並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十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蒐集核能電 廠運作狀況,分析、研判可能受損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 臺北市 日本 民眾

情形,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通報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十六)地方政府應在災害發生初期,即時 依內政部訂定之「內政部執行災情 查報通報措施」,運用應變管理資 訊系統(EMIC)進行災情蒐集及損 失查報工作,並通報上級機關。

(十七)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國防部、

科技部、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 保護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

地方政府及相關公共事業機關(構)

應規定通報流程、通報時機、災害 通報表等,俾將緊急應變辦理情形 與災害應變中心(緊急應變小組)

設置運作狀況,分別通報中央災害

表 5- 9 地震災害緊急應變災害搶救階段之智慧防災(含資訊系統)項目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智慧防災 日本智慧防災 民眾防災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智慧防災 日本智慧防災 民眾防災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智慧防災 日本智慧防災 民眾防災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智慧防災 日本智慧防災 民眾防災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智慧防災 日本智慧防災 民眾防災

表 5- 10 緊急應變後續處置之智慧防災(含資訊系統)項目

( DiMAPS

)」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 日本 民間防災 地圖網站

NCDR 地震衝擊資 訊平台(TERIA)

地震防災智慧城 市 模 擬 平 台 ( 國 震中心)

應派遣或徵調各類專門職 業及技術人員,對可能因地 震等引起的土壤液化、地層 下陷、土石崩塌、核能電廠 輻射外洩、水庫震損、道 路、鐵路、捷運、隧道、橋 梁斷裂倒塌及公共設施、建 築物龜裂、傾斜等危險場所 進行檢測或鑑定,並視結構 受損情況,依權責施行緊急

內政部、

經濟部、

交通部、

國防部、

行政院農 業 委 員 會、行政 院原子能 委員會、

科技部及

・ ・ 行 動 勘 災 APP

・ ・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 日本 民間防災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 日本 民間防災 防 疫

及 罹 難 者 遺 體 處理

為避免避難場所或臨時收 容所之受災者因生活驟變 而影響身心健康,應經常保 持避難場所良好的衛生狀 態、充分掌握受災者之健康 狀況與醫療需求,必要時並 考量醫療救護站之設置。

地方政府 ・ ・ ・ 廣 域 災 害 救 急 醫 療 情 報 系統

醫 療 病 歷 雲 端共用

災 害 時 精 神 保 健 醫 療 情 報支援系統

災 區 遠 距 醫 療保健諮詢

應 規 劃 調 派 所 屬 衛 生 所地方政府 「緊急醫療管理 廣 域 災 害 救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 日本 民間防災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 日本 民間防災

http://www.cwb.gov.tw 得。地方政府為提供民眾有

YAHOO!JAPAN

「 防 災 速 報 APP」

Google Person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智慧防災 臺北市 日本 民間防災

表 5- 11 海嘯災害防救對策之智慧防災(含資訊系統)項目

(DiMAPS)」

災害時SNS 人工智慧情報 分析

YAHOO!JAPAN

「 防 災 速 報 APP」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 臺北市 日本 民眾

YAHOO!JAPAN

「 防 災 速 報

YAHOO!JAPAN

「 防 災 速 報 APP」

應加強海嘯監測技術,並 交通部、科技部 ・ ・ 陸海統合地震YAHOO!JAPAN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 臺北市 日本 民眾

YAHOO!JAPAN

「 防 災 速 報 APP」

大項 計畫工作內容 權責單位 中央 臺北市 日本 民眾 避 難時,應 立即關閉水

門,實施緊急避難措施,

進 行避難指 示、避難勸 告、避難引導,必要時強 制 緊急疏散 撤離海嘯危 險地區民眾。

人工智慧情報 分析

日 本 LINE

「防災聊天機 器人」

APP」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初步提出因應地震災害之都市智慧防災策略藍圖如表

YAHOO!JAPAN「防災速報 APP」

Google Person Finder [111]

Yahoo!日本避難所人員查詢

行人自主移動 ICT 支援技術(高 齡、行動不便者)

日 本 富 士 通 災 害 信 息 管 理 系 統

圖 5- 7 都市智慧防災策略藍圖架構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