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因版本不同而可能有爭議的「一」

第二章 《老子》中的「一」與版本差異

第三節 因版本不同而可能有爭議的「一」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25

致性、融貫性」來整合應然與實然之間的問題,但劉笑敢認為應然與實然之劃分以 及袁保新的解決方式,是以西方哲學為理論架構的一種歸約法。他強調古人並沒有 認識到要區分應然與實然,並也沒有認識到形上與形下之間有一條不可逾越的界 線,故對袁保新的意見較為保留,希望不要因西方概念的「反向格義」而限縮對

《老子》的解讀。袁保新則擔心強調《老子》在思想上的異質衝突與矛盾時,會退 讓到「知識論上無政府主義」(epistemological anarchism)狀態,使得任何人的老 子詮釋在遭受批評時,均可宣稱「老子思想本來就是混亂矛盾如此」59

從第42 章來看,這個應然與實然的接榫問題也反映在老子的「一」上。「一」

的雙重性格,在此是以「道生」架構中實然層面的生成過程與應然層面的謙下之德 來呈現給讀者。故而筆者認為,不管是要批判老子混淆了應然與實然、還是要找尋 詮釋上的中介以說明應然與實然如何接榫,都是在詮釋老子「一」時所不能忽略的 問題。

第三節 因版本不同而可能有爭議的「一」

因版本不同而有哲學意涵爭議的「一」,在第14 章與第 25 章這兩章之中。

(1) 《老子》第 14 章

同前書,頁 262~266;以及劉笑敢:〈關於老子之道的新解釋與新詮釋〉,刊載於《中 國文哲研究通訊》第 7 卷第 2 期,1997 年,頁 10~11、13~14;以及劉笑敢:《老子古今》

上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2006 年,頁 81~83。

北京:中華,2001 年,頁 285~286;以及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北京大學藏西漢竹 書(貳)》,上海:上海古籍,2012 年,頁 150。

《帛書老子校注》,北京:中華,2001 年,頁 285~287;以及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

《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貳)》,上海:上海古籍,2012 年,頁 15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27

本章郭店本、嚴遵本缺,帛書甲本略有殘缺。各版本在此章的用字上差異較 多。本章在傳統理解上,認為是對道論的描述,全章闡述道具有微、希、夷等三個 不可致詰的性質,並且道的上半部分「不皦」,意為不明、不清楚,但下半部分卻 又是「不昧」,是不暗、是清楚的。於是道便被表述作這種視之不見、聽之不聞、

搏之不得,卻又是無狀之狀、無物之象的忽恍狀態。

此章之「一」字,出現在「故混而爲一」與「一者」兩處。僅帛書本、傅奕 本有「一者」,而北大本作「參也」,疑是涉前文「參也不可致計」而誤,故可懷疑 此處原應作「一也」或「一者」,至於其餘傳世本均無此二字。原先無「一者」二 字時,注者往往將「混而為一」之「一」,作為一般用語中「部分連結成整體」的 表示。由於帛書本出土,肯認傅奕本所多增之「一者」,於是有學者認為此章的主 旨應是談「一」,而非道。

最先注意到此點的是古棣與周英,他們認為有了「一者」以後,表示「微」、

「希」、「夷」這三個名字所指的是一個對象、一個東西。他們認為這是指「道生」

架構中的「一」而非道。他們藉「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來說明「一」是位 於形而上抽象的道與具體萬物之間的東西,所以在「一」之上的道不明、不清楚,

在「一」之下開始成形為萬物的東西,則是明確的、清楚的。他們以「其上不皦,

其下不昧」去互證「道生」架構中的「一」,並認為從上世紀五○年代到他們寫成

《老子通》的九○年代之時,學界長期未將「一」與道區隔開來67

在古棣與周英之後,陳錫勇也注意到相同的問題,他除了與古棣、周英在此 章有相同觀點之外,由於第 21 章也出現「忽恍」,他便另以第 21 章來互證。第 21 章王弼本作:「道之為物,惟恍惟惚。」帛書本則作「道之物」,他認為王弼本衍一

「為」字。依王弼本詮釋,會將道作為一種「物」來理解,並將其後的「忽恍」視 作是此物的性質。然而若是帛書本的「道之物」,則是指「道到物」這一生成造物 的過程,其言「忽恍」,反而是「道生」架構中「一」的開端,正好與第 14 章中

古棣、周英:《老子通》上冊,高雄:麗文,1995 年,頁 32~3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28

「一者」的「忽恍」相吻合68

張厚齊進一步以第21 章中的「象」、「物」、「精」的三種成分去對比第 14 章中 的「夷」、「希」、「微」。他引第 21 章:「道之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 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說明其中的「象」、「物」、

「精」也是「惟恍惟惚」的狀態,若意圖對此三者認識,正如視之不見而存、聽之 不聞而存、搏之不得而存的「微」、「希」、「夷」,這三字是形容詞,描述該章中

「一者」的「忽恍」狀態。第 21 章「道之物」的生成造物過程,其「惟恍惟惚」

他認為也是「一」的生化萬物的證明,其成份對象便是「象」、「物」、「精」。另 外,他認為第 14 章結尾的「道紀」一詞,並非指道,而是指「一」。《說文解字‧

糸部》說:「紀,別絲也。」段玉裁注:「別絲者,一絲必有其首,別之是為紀。」

紀是絲的開端,「道紀」顯言道在化生萬物時,猶如一絲的開端,而這開端便是道 所生之「一」69

學界反對將第14 章解釋作對「一」的描述者,如劉笑敢就直接斷言:「這裡的

『一者』,是上文『混而為一』之『一』,是性質無別、渾淪不分之義,並非『道生 一』之『一』(第 42 章),或『天得一以清』的『一』(第 39 章)。70」又如馬耘雖注 意到第 14 章在不同版本上出現「一者」會產生的解讀差異,但他卻認為「一」與 道之間差異不大,可不需理會。他的理由是,此章最末有「執古之道」以及「能知 古始,是謂道紀」,可見此章容許「執道」與「一」並舉,所以此兩者差異不大。

借用陳錫勇、張厚齊的觀點來說,我們不難反對馬耘在章句上的理解。首 先,「道紀」並不是道,而是「一」。紀訓為別絲,是絲的開端,「道紀」猶言道所 始生的「一」如一絲幽微的開端71。再者,老子所言的道,是「恆道」、「常道」,

陳錫勇:《老子校正》,台北:里仁,1998 年,頁 204~205、227~228。

張厚齊:〈《老子》「一」之辨析〉,刊載於《新亞論叢》第 13 期,台北:萬卷樓,

2012 年,頁 7~9。

劉笑敢:《老子古今》上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2006 年,頁 185。

張厚齊:〈《老子》「一」之辨析〉,刊載於《新亞論叢》第 13 期,台北:萬卷樓,

2012 年,頁 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29

是不限於時空的,故不應有古道與今道之別。若有特定的時間,則與道已有所分 異。陳錫勇便認為帛書本所作「執今之道,以御今之有」是在說「一」,他說:「執 今之道,以治今之域。因知『昔之得一者』之所始為,是謂道紀。」他並說第 39 章的「得一」,是「即得其道紀也」。筆者認為每個不同時空,有不同的場域發生現 實,當「一」作為發生之始,其自身開始成為形下的存在,也便佔有一定的時空位 置,猶如萬物必佔據時空間。聖人在不同處境需考察當前之「一」所始為,才能

「得一」而為天下正,這與掌握歷時跨域而恆常不變的道有所不同。陳錫勇引高明 的意見,認為「執今之道,以御今之有」較符合歷史記載上的道家宗旨,高明說:

「〈太史公自序〉言及道家則云:『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而合。故曰:

聖人不朽,時變是守。』從而足證經文當從帛書甲、乙本作『執今之道,以御今之 有』為是。」從上述可見,偏重於道與偏重於一是截然不同的,道歷時跨域而恆常 不變,「一」則已為形下的存在,居於特定時空位置,而分殊為不同場域之中的

「一」。

不過,古棣與周英、以及陳錫勇、張厚齊,雖力圖說明第 14 章是描述「一」

的,卻未能為老子所有「一」樹立新解。古棣與周英雖將第 14 章視作是描述

「一」,但也強調不同章句脈絡中的「一」可做不同理解,有的「一」他們視作是 道,如第39 章的「得一」。有的「一」他們認為不是道,而是「有」,如第 42 章的

「道生一」72。故其詮釋屬於本書分類上的「隨文解釋」類,這類詮釋強調視不同 章句脈絡做不同理解即可。

陳錫勇從第 14 章文句上注意到道與「一」應有分別,但他在理解上卻採取整 合性解釋,認為「一」言「道之動」,僅是道的生化作用。然後他又認為將道、一 等同雖可通卻又不精當,於是另行強調「一」是生成階段初始的「有」73。他的理 解相當混雜,我們難以為其歸類。

張厚齊亦如古棣與周英,即便注意到第 14 章是描述「一」的,仍在不同章句

古棣、周英:《老子通》上冊,高雄:麗文,1995 年,頁 14~16。

陳錫勇:《老子校正》,台北:里仁,1998 年,頁 24、20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32

一」之「居一」若僅解作是居四大其中之一,則旨趣淺薄。他認為這裡的「一」,

便是《老子》其他章裡具有哲學性質的「一」,並視「一」即為道,並且「王」正 是因為居「一」之後,才能抱道而躋身於道、天、地之列成為四大之一83

如果將「王居一」之「一」視作哲學性的「一」,於文本上會有許多不合。以 第39 章來說,天、地、神、谷、侯王皆需「得一」,否則將遭致毀滅。所以,第 25 章所言的四大之中的天、地,它們也需「得一」,那為何到這裡僅言王要居一,而 天、地卻不用呢?這顯然有所矛盾。更遑論譚寶剛所推論的王需居一才能躋身四大 之列的說法。當天、地未得一之後,「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天、

地是否還可稱大,都很值得商榷了。再者,倘若譚寶剛的說法為是,那「王居一」

一語便顯得是天外飛來一筆,該章前半段言道之所以為大,後半段言「四大」之間 的效法,突然插入老子之「一」的哲學性解釋,實在難以在上下文脈中找尋與

「一」相關的連貫之處,使得「而王居一焉」一語反而變為贅句。

至於想爾本作「生亦大」以及「域中有四大,而生處一」則較為特殊,一般 認為想爾本常改字以求新解,此處即為一例84。這裡將兩個「王」字改為「生」,

《老子想爾注》並且說:「四大之中,所以令生處一者。生,道之別體也 。」筆者 認為若生為道之別體,則「生大」與「道大」有重複並列之嫌。又想爾本其後仍 作:「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生大」會成為「四大」之中唯一與 此句對應不上者。縱使想爾本此處亦非竄改,若將「生處一」之「一」作哲學性解 釋,也與文本上多有不合。同樣第39 章中的天、地也需「得一」,為何到想爾本第

《老子想爾注》並且說:「四大之中,所以令生處一者。生,道之別體也 。」筆者 認為若生為道之別體,則「生大」與「道大」有重複並列之嫌。又想爾本其後仍 作:「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生大」會成為「四大」之中唯一與 此句對應不上者。縱使想爾本此處亦非竄改,若將「生處一」之「一」作哲學性解 釋,也與文本上多有不合。同樣第39 章中的天、地也需「得一」,為何到想爾本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