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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共有心理契約、組織承諾及留任意願等三個原始變數,為簡化 變數並使新因素可代表原始變數而進行因素分析。分析前先以KMO

(Kaiser-Meyer-Olkin)指標法及巴氏球形檢定(Bartlett test of sphericity)

來確定研究資料是否適合進行因素分析。當KMO值愈大時,表示變數間的

量表整體 Cronbach's Alpha 值 0.957

共同因素很多,愈適合進行因素分析。根據Kaiser的觀點,如果KMO>0.9

(很棒,marvelous)、KMO>0.8(很好,meritorious)、KMO>0.7(中等,

middling)、KMO>0.6(普通,mediocre)、KMO>0.5(粗劣,miserable)、

KMO<0.5(不能接受,unacceptable)時,較不宜進行因素分析(林震岩,

2010)。

4.3.1 心理契約因素分析

本研究將20個心理契約的構面題項進行因素分析,原始資料經過 KMO及Bartlett’s檢驗後發現,KMO值為0.875,P值為.000,達顯著水準,

表示適合進行因素分析。

本研究以主成份分析法進行因素萃取,並以 Varimax 法進行因素轉 軸,共萃取三個特徵值大於 1 的因素,所有因素負荷量均大於 0.5,所以 不須刪除任何題項,解釋變異量分別為 33.082%、11.384%和 8.070%,累 積的解釋變異量達 52.537%,表示因素分析的結果能良好的代表原始變 數。

轉軸後的三個因素,其中兩個因素名稱依原始定義之「關係型契約」

及「交易型契約」,多萃取出的新因素,則依題項內容重新命名為「平衡 型契約」。由於沒有刪除任何題項,所以整體信度仍大於 0.80,具有良好 信度值,分析結果如表 4-4 所示。

因素分析結果與鄭芷琳(2010)所採用之心理契約類型相同,其心理 契約構面係採用 Rousseau(2004)的概念, Rousseau 將心理契約區分為 關係型契約、交易型契約及平衡型契約等三構面,平衡型契約同時具備交 易型和關係型兩種特性,亦即兩種型態間轉換之過渡型態,較注重未來職 業發展的可能性,對於組織是動態的、義務性的關係。

表 4-4 心理契約問項因素分析

33.082 33.082

因素二、平衡型契約

A4 我覺得正式員工比較有工作保障。 0.758 A5 我覺得辛苦工作應該得到適當的回饋。 0.722 A1 我會依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時數,按時上下班。 0.697

11.384 44.466

因素三、交易型契約

A7 我只做屬於我職務本份的工作。 0.780 A8 公司給我的薪資福利決定了我對公司的付出。 0.753 A6 除非有合理的加班費,否則我不會加班。 0.727

8.070 52.53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異量分別為 55.439% 和 6.969%,累積的解釋變異量達 62.407%,表示因

留任意願題項共有10題,原始資料經過 KMO及Bartlett’s 檢驗後發 現,KMO值為0.847,P值為.000,達顯著水準,表示適合因素分析。以主

55.439 55.439

因素二、情感性承諾

6.969 62.40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成份分析法進行因素萃取,並以Varimax法進行因素轉軸,共萃取二個特徵

52.024 52.024

因素二、積極性意願

C6 同事間彼此相處融洽,是我考慮留任的原因。 0.803 C5 直屬主管的領導風格,是我考慮留任的原因。 0.779 C7 公司有升遷的機會,是我考慮留任的原因。 0.756

12.719 64.74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