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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留任意願的定義

Genevieve(1990)將留任意願定義為組織留任(organizational retention)

及專業留任(professional retention)。組織留任係指成員持續在同一機構工

作;專業留任係指在某一專業內留住人員繼續為專業效力。

根據韋氏字典的定義,「留任」(retain)為:保留、維持不變、避免分 開;而「意願」(intend)則是:心意的方向。林慧芝(2005)依據以上的 定義,將「留任意願」視為:工作者希望繼續維持目前工作的心意趨向。

顏錦偉(2009)依據相關文獻與個人見解認為,所謂「留任意願」係 工作者喜歡目前所服務任職的組織,而且認同組織的工作目標,希望繼續 留下來為組織奉獻一己之力,或是不曾有過離開組織的想法與行為。

林偵燕(2009)之研究則採用 Tett 與 Meyer(1993)對留任意願的 定義:留任意願是員工經過審慎思考後留在組織的意願。

高慧如(2007)綜合相關文獻將影響留任意願的因素分為個人因素、

組織內部因素或組織外部因素三大類:

1. 個人因素:

年齡、服務年資、性別、工作經歷、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個性、成 就動機與家庭責任等。

2. 組織內部因素:

工作績效、角色明確性、整體工作滿意度、薪資滿意度、工作特性、

對主管管理風格滿意度、與同事關係、升遷發展機會及組織承諾(認 同度)。

3. 組織外部因素:

失業率、就業率、公司倒閉與否及員工對新工作機會的期望。

2.4.2 留任意願之相關文獻

劉俊昌(2000)研究「企業文化契合與留職傾向研究-以中國石油公 司為例」,發現企業文化契合度愈高,其組織承諾、留職傾向、工作滿足、

工作意願等均愈高。在有關留職傾向方面,與企業文化契合度、組織承諾、

工作滿足、工作意願有顯著正相關,且受年齡、年資、職位、家庭有顯著

正相關,與文化差距程度、教育程度顯著負相關,顯示企業文化在企業管 理及如何留住員工上,有其值得參考的重要性。

林慧芝(2005)研究「激勵制度對留任意願影響之探討-以內部稽核 人員為例」,研究發現內部稽核人員對於企業實施激勵制度之整體滿意 度,對於內部稽核人員的組織留任意願有顯著之正向影響。其中,在企業 實施的各類激勵措施以提高內部稽核人員之組織留任意願上,對內在激勵 的需求(工作特性類、工作夥伴類)明顯高於對外在激勵的需求(財務性、

非財務性)。

史美華(2006)探討「領導風格與留任意願之關聯性-社會化結果之 中介效果」,研究顯示轉換型領導與留任意願間存有顯著正向影響關係,

交易型領導對留任意願無影響關係;領導風格確實影響個人與組織契合 度、角色釐清及工作滿意等社會化結果;個人與組織契合度與留任意願呈 現正向顯著關係、角色釐清會讓工作滿意度高,但不會影響留任意願、工 作滿足與留任意願為顯著正相關;領導風格經由個人與組織契合度、角色 釐清及工作滿意等社會化結果之中介效果影響留任意願。

鄭怡婷(2007)探討「人資顧客服務代表的角色壓力與工作滿意、工 作投入、留任意願之關聯-以知覺人力資源部門主管支持為調節變項」,

研究結果發現,角色模糊與工作滿意、工作投入呈現負向關聯,角色衝突 與留任意願呈現負向關聯,知覺人力資源部門主管支持對於角色衝突與工 作投入間的關係具有調節效果。

林偵燕(2009)探討「激勵因素、工作滿足與留任意願關係之研究-以台灣國際觀光旅館員工為例」,研究結果顯示「內在激勵」與「外在激 勵」之滿意度顯著影響整體工作滿足;「內在滿足」、「外在滿足」及「整 體滿足」對「留任意願」有顯著影響;「整體滿足」在激勵因素與留任意 願間具有部份中介效果;而國際觀光旅館員工之個人基本變項僅只有「服 務年資」在留任意願上有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