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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公民科之學科性質與課程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中公民科之學科性質與課程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節期望透過探尋我國公民教育之意義與沿革,以釐清在現今社會脈絡下,

國中公民科的學科內涵以及公民科教師能運用之教學方法與策略,並探討初任教 師之教學專業成長歷程及其容易遇到的教學問題,用以研究個案教師將這些學科 教學知識經由教學推理過程所展現的動態建構歷程。

本章希望透過相關文獻之探討,作為本研究之理論基礎。本章共分作為三節 來討論:第一節將探討國中公民科之學科性質與課程內涵;第二節則研究國中公 民科學科教學知識之內涵與培育;最後,第三節則對初任教師之教學發展歷程與 困境進行探究。

第一節 國中公民科之學科性質與課程內涵

由於本節欲探討國中公民科之學科性質與內涵,而所有學科的性質與內涵都 是長時間演變所形成,非一夕之間所產生,如同 Goodlad(1979)提出之課程層次 概念,現在施行的「正式課程」往往受到上方「理想課程」層次所影響,因此,

在探討我國教育部現行規定之國中公民科相關性質與內涵之前,研究者欲先簡要 說明公民科的理想課程層次,意即公民教育的意義與沿革。

壹、 公民教育之意義與沿革 一、 公民教育之意義

若欲探討公民科的學科內涵,可從公民教育之意義談起。所謂公民教育,在 用詞上有若干相近的詞彙,如公民學習(Civic learning)、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

公民資格理解(Citizenship education)、公民資格教育(Citizenship education)等,

其中美國以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及公民資格教育(Citizenship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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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為常用,而我國多半使用公民教育(張秀雄,1996)。學者對於公民教育一詞各 有詮釋,茲整理如下:

林清江(1980)率先將公民教育分為廣義、狹義及折衷涵義三種。廣義的公 民教育中分為最廣義及次廣義兩種,分別指個人社會化(Socialization)的過程與 一切教育過程中的課程。狹義的公民教育,指正式的公民道德科課程。折衷涵義 則是採次廣義與狹義公民教育之折衝,認為在原則及精神方面,一切課程或多或 少與公民教育有關;但在實施上,確認當時國小、國中、高中之「生活與倫理」、

「公民與道德」、「公民」科為公民教育之本科內涵。

陳光輝(1986)則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認為廣義的公民教育,係指一個國 家採取多元的途徑,培養國民具有效忠國家的意識,獲得有效參與公民生活必備 的知識、態度和技能,進而發揮其責任感和榮譽心,成為良好的公民;狹義的公 民教育,則指各級學校中強化與公民教育相關課程,以及訓育活動等,藉以培養 兒童和青少年的愛國意識、民主觀念和法治精神,以求養成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具有做個未來的良好公民的準備。

楊國賜(2004)的觀點較為特別,雖然也將公民教育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來 探討,但其劃分點係以年齡為主,認為所謂狹義的公民教育僅限於法定年齡以上 的成人教育;廣義的公民教育則以全體國民為施教對象。這樣的分類方式,和其 他學者以課程觀點出發有所不同。

另有學者未將公民教育分類,而是以其目的來詮釋公民教育之意義,如曾榮 光(1994)指出公民社會是一個社會培養新加入者成為在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 中有效能成員的教育過程;洪祖顯(1996)認為公民教育係以培養理想的公民為 目的;黃惟饒(1996)認為公民教育一貫目標在於培養具知識、能自制、有能力、

肯主動的公民,使其能對公共事務進行具有知識基礎的判斷與行動,也就是能主 動而有效的行使公民資格。

張秀雄(1998)的說明則更為完整,其認為公民教育是指國家透過正式及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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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教育途徑,有目的、有計畫的持續性對青少年及成人所實施的政治性教育,

以培養能在民主社會中做一個見識廣博、能承擔責任、具有公民意識及社會參與 能力的全方位公民。以教育內容看來,可以分為廣義、狹義及折衷的公民教育;

以教育對象來看,可以區分為青少年公民教育(準備教育)及成人教育(在職教 育);以教育方式來看,可以分成學校公民教育(正式教育)和社會公民教育(非 正式及非正規教育)。

由於本研究聚焦於國中公民科課程之研究,因此本研究所稱之國中公民科,

其教育對象為青少年、教育方式為正式教育,屬於狹義的公民教育。整體而言,

公民教育係指透過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徑,培養學生成為具公民知識、具公民素養、

具社會參與能力的全方位公民,而根據公民教育內涵而發展出的公民科課程,其 性質與內涵亦與此息息相關。

然而,到底公民知識、公民素養的內涵為何?社會參與之目的何在?這些問 題皆與一國之社會脈絡、文化背景密不可分,因為從政治的觀點來看,公民教育 是國家的一種功能,公民則是國家珍貴的資產,公民在人口、政治、文化、符號 等型態結構的歷史變化皆有可能影響公民教育之內涵(Torres,1998)。有鑑於此,

研究者欲藉由探討我國政治、歷史之轉變來觀看我國公民教育之沿革,藉此對於 我國現今之國中公民科學科性質與內涵有更深入的瞭解。

二、 公民教育之沿革

一國的政治歷程轉變,對於國內之公民教育內涵會產生影響。例如,從清末 到西元 1949 年戒嚴時期前,公民科教材內容聚焦於倫理、道德的重要性;隨著世 界民主化、全球化浪潮席捲,以及西元 1987 年蔣經國先生宣布解嚴、開放黨禁後,

我國公民教育目標轉變成培養具民主素養的公民,並涵養現代公民所應具備的價 值觀。如瞭解自身的權利義務、強調法治觀念,並培養解讀外界訊息的能力,使 具有批判思考和獨立判斷的能力等素養(王錦雀,1998)。其中批判思考及獨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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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之能力,即是當時新興之教育關注。

在此之後,討論二十一世紀公民教育新興價值與內涵的文章如雨後春筍,紛 紛從各種角度來談論公民教育之意涵與前景。有些學者(章玉琴,1998;陳素秋,

2011;彭如婉,1998;廖添富、董秀蘭、劉美慧,1999;劉阿榮、林麗菊,2000;

劉姝言,1997)從不同派典之教育觀出發,討論影響公民教育的哲學思維;有些 學者(張秀雄、李琪明,2000;廖添富等人,1999)針對公民資質進行研究,並 進一步對於公民教育內容提出建議;有學者從課程綱要中分析課程特色(鄧毓浩,

1995);亦有學者(劉秀嫚,2004;劉美慧、陳幸苡,2008)著重在公民科教學研 究,提供現場教師更多元的教學方法作為參考與提示。

另外,隨著我國之課程發展研究及課程改革,西元 2002 年開始實施的九年一 貫課程,便依循「開放」、「一貫」、「統整」等三個面向進行調整:「開放」即指制 定「課程綱要」取代過去全國統一的「課程標準」;「一貫」代表由同一小組針對 一年級到九年級的課程進行富涵銜接性的整體設計,以避免課程中不必要的重覆 與斷層;「統整」即是跳脫學科本位的考量,重整課程目標與內容結構,其中公民、

歷史、地理三科即整併為社會學習領域(教育部,2003)。因此,研究者將從現今 國中社會學習領域之課程內涵與實施現況,來探討目前國中公民科課程之學科內 涵。

貳、 國中公民科之課程內涵與實施現況

由於現今國中公民科已被納入「九年一貫課程」中之「社會學習領域」,因此,

若欲探討國中公民科之課程內涵,可從了解「九年一貫課程總綱」與「社會學習 領域課程綱要」之內涵著手。

檢視我國《92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後能夠發現,國民教育之課 程目標、課程形式不再只是教師對學生、上對下的知識傳授,而是轉以學生為主 體、以生活經驗為重心的課程設計理念。學生基本能力的培養受到重視,教育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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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養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鄉土與國際意識,以及能進行終身 學習之健全國民(教育部,2003)。

《97 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又進一步將媒體素養、海洋教育、性 別教育等議題納入,實反映在資訊發達、環境壓力漸增、人際關係漸複雜的時代 裡,作為現代世界公民所應具備之基本能力(羅美娥 總編,2009),以上種種關 於課綱內涵的轉變,均會影響國中公民科的課程目標與內容,因此接下來,研究 者進一步從課程綱要中,分析目前我國國中公民科之課程目標與內容。

一、 國中社會學習領域之課程目標與內容 (一)國中社會學習領域之課程目標

社會學習領域的基本目標在於培養未來有用的公民,因此其教學活動應依此為 原則,達成以下之課程目標(教育部,2003):

1. 培養了解自我與自我實現之能力。

2. 了解本土及其他社會、文化與生態特徵以及人與社會、文化與生態之多元關 係。

3. 具備社會科學之基本知識。

4. 培養對本土與國家的認同與關懷以及世界觀。

5. 培養民主素質、法治觀念以及負責的態度。

6. 發展積極、自信與開放的態度。

7. 發展批判思考、價值判斷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8. 培養社會參與、做理性決定以及實踐的能力。

9. 培養表達、溝通以及合作的能力。

10. 培養探究之興趣以及研究、創造和處理資訊之能力。

在十項課程目標之下設有九大主題軸,包含人與空間;人與時間;演化與不 變;意義與價值;自我、人際與群己;權力、規則與人權;生產、分配與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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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與社會;全球關聯(教育部,2003)。各主題軸底下尚有分段能力指標,

這些細部且具體的內容,目的在於供教學者參考與轉化、設計課程,並使教學者 自行檢視其教學是否達到課程核心價值,作為教學準備與操作的衡量依據。

這些細部且具體的內容,目的在於供教學者參考與轉化、設計課程,並使教學者 自行檢視其教學是否達到課程核心價值,作為教學準備與操作的衡量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