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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活科技科教師甄試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國中生活科技科教師甄試

若欲取得國中正式教師資格,並獲得在學校任教的機會,需經過許 多程序;本節針對如何取得教師證、生活科技教師資格的認定、教師甄 試的流程、與教師甄試簡章內容等四個部份做討論與整理;藉由此節的 討論,進一步暸解成為國中生活科技科正式教師的過程。

一、合格教師證認定流程

根據民國 92 年 8 月 11 日頒布修正後的《師資培育法實行細則》,在 其中規定,要取得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將因修畢中等教育學程之學分 時間點不同,而有舊制與新制兩種認定方法:若在民國 94 年 11 月 16 日前完成中等教育學程之學分者,得選以舊制之教師資格認定方法;若

在民國 94 年 11 月 16 日後完成中等教育學程之學分者,得以新制之教師 資格認定方法。下圖 2-4 將以流程圖之方式呈現兩種制度中,取得教師 證的過程。

圖 2-4 教師資格認證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生活科技教師資格認定

因《師資培育法》修訂的原因,培育師資的教育機構不再只是由師 範體系的院校來實施,但是目前國內專門培養生活科技師資的學校仍是 以臺灣師大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以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工業 科技教育系兩個系為主。其中國中生活科技合格師資除了需要修畢教育 學程的學分之外,還要修習任教專門學分,國高中生活科技科專門學分 認定內容如下表 2-6 所示;另說明,在本研究中所提到的「臺灣師大科

修畢中等教育與 專門學程學程學分

取得實習教師證書 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參加一年教育實習 參加半年教育實習

實習合格者 轉報教育部登記

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

取得中等學校教師證 新制 舊制

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於民國 83 時系名為「臺灣師大工業科技 教育學系」,並於民國 98 年改名為「臺灣師大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 學系」;為求閱讀方便,在以下文章內皆用「師大科技系」稱之:

表 2-6 國中生活科技合格師資認定比較表

要項 師大科技系 高雄師大科技系

任教科目 高中生活科技科 高中生活科技科 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生活科技專長

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生活科技專長

專門學分 核心領域課程:

自然科學概論 3 學分 專門領域課程:

必修 25 學分 選修至少 12 學分

核心領域課程:

自然科學概論 3 學分 專門領域課程:

必修 22 學分 選修至少 12 學分

註:專門領域課程中,必修及選修學分皆不含核心領域課程之自然科學概論 3 學分 資料來源:出自蔡炳修(2003,53)

三、教師甄試流程

我國目前國中教師甄試,是針對有教師缺額需求的學校,委託教育 局或者各校舉行公平、公正、公開的甄選活動,甄選的對象為領有合格 教師證之教師。目的希望能夠透過甄選活動,錄取到有能力且適合擔任 正式教師之人員。由台北市現行法規中之《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教師甄選作業要點》可知目前現行之教師甄選重點之工作流程圖,如下 頁圖 2-5;而本研究中所討論的筆試試題即為圖 2-5 中的「8.進行初選」

中所使用的考試內容。另說明在各縣市所舉辦的教師甄試中,除桃園縣 之第一階段考試名稱為筆試,第二階段考試名稱為複試,其餘各縣市之 第一階段名稱皆為初試,第二階段考試名稱為複試。另檢視其測驗內容,

在第一階段之考試內容皆為筆試之形式,故在本研究中,將桃園縣之筆 試,以及其他縣市之初試,皆統一使用筆試試題一詞作為代表。

圖 2-5 教師甄試甄選作業流程圖

資料來源:整理自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2011)

1.教務處會同相關單位核計類科及名額

3.公告甄選簡章,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五日(含例假日)

4.受理報名

6.經教評會決議得視情形成立甄選委員會 2.訂定教師甄選簡章(含名額)提教評會審查辦理

方式

12.召開教評會審查錄取人員 8.舉行初選

7.召開委員工作說明會,建立評分向度、基準與高低

13.公告錄取名單並寄發成績單 5.召開教評會辦理教師甄選

14.辦理錄取人員報到事宜 9.公告初選合格名單

10.舉行複選

11.統計成績

四、教師甄試簡章內容

表 2-7 教師甄試簡章內容整理表(續)

簡章別 臺北市 100 年簡章 新北市 100 年簡章 桃園縣 100 年簡章 複試考試

內容

試教佔複試總分 50%

口試佔複試總分 50%

試教佔複試總分 50%

口試佔複試總分 50%

試教佔複試總分 50%

口試佔複試總分 50%

分數比例 分配

初試為錄取門檻,不佔 錄取總分,唯初試錄取 者始可參加複試

初試佔錄取總分 40%

複試佔錄取總分 60%

筆試佔錄取總分 60%

複試佔錄取總分 4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以上資料可知,欲報名國中生活科技科教師甄試之人員,須具備 合格之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教師證書,並且年齡在 60 歲以下。另外全部的教師甄試,皆須經過筆試之階段,若沒有到達筆試 錄取之標準,無論在何縣市,皆無法參加第二階段之口試與試教,更遑 論獲得錄取的機會了。因此,若欲順利考取教甄,則必須對筆試的試題 內容有詳盡的了解及準備。

從此節的文獻探討可了解,對於參與國中生活科技科教師甄試之人 員資格與限制;另由討論結果作為依據,界定出在選取試答人員作為研 究對象時之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