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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6 國內外相關研究

2.6.1 性別平等教育法

政府為了能夠將「性別平等」的觀念,變為徹底的實踐,遂於民國93 年6 月 23 日以華總一義字第 09300117611 號令公布施行了「性別平等教育 法」,內文中第一條即開宗明義的指出:「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 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 本法。」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草案」【19】第二條規定:「性別地 位實質平等,係指任何人不分其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

應受到相同的對待;若有受到不平等對待者,應積極提供資源及機會等協助,

以確保其地位之平等並維護其人格尊嚴。」

「性別平等教育法」對各項名詞的解釋亦清晰明確:在第二條中有云: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 等。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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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之程度者: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 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以性 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 益之條件者。五、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指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 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18】。

促進性別平等,教育應積極扮演橋樑的角色,藉由教育以促進兩性平等 的策略與階段:如圖2.2。經由教育以推動「兩性平等」的策略,是能以教育 的特性,在潛移默化之中促成兩性的平等,在落實這種觀念與作為,最主要 的工作是教育者必須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與認同,從重視此類議題開始,進 而達成共識,整合資源、擬定計劃全力完成。教育工作者必須具有宏觀的「兩 性平等」意念,教育指導者亦應確保重視性別公允的學校資源分配的合理化,

這些都應由雙方密切配合,避免不必要的反彈與抗拒,從而能建立共識,通 力合作,促成「兩性平等」的重要指標。謝臥龍曾主張在學校與行政單位的 體制內設置性別平等委員會,旨在防治校園性別歧視、性別偏見與性別隔離,

進而評估教育資源、環境、教材、課程與教學策略是否性別平等,而研發出 性別平等的教育措施【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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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確認 與實施的 制度化

策略確認與 實施的補強

評估

策略的實施

解決的策略

確定資源

確定推展 的障礙

制訂性別 平等的目標

確定性別 平等的議題

制度化階段實施階段初期階段

策略上的抉擇策略上的抉擇

圖2.2 經由教育來促進兩性平等的策略與階段 資料來源:【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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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聯合國──「消弭對女性歧視之公約」

聯合國公約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規定亦列於「消弭對女性歧視之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的第三篇第十條(Part Ⅲ,Article 10)中,條文內容規定如下:

各國應當採取適當的方法,基於男女平等的原則,消弭對女性的歧視並 確保他們與男性在教育上享有同等的權力──

一、無論在鄉村或城市地區的學前教育、一般教育、技術專業教育、高 等技術教育以及所有的職業訓練中,確保男女的生涯和職業輔導、學習途徑 及各類文憑取得擁有相同條件。

二、男女生有參與相同課程、相同考試、相同水準資格之教職員以及學 校場所和設備的平等權力。

三、在所有層次、所有形式的教育中,並藉由鼓勵男女合校和其他能幫 助達成目標的教育方式,消弭任何形式的男女刻板概念,特別是重新修訂教 科書、學校計畫及教學方式。

四、男女生有相同的機會獲得獎學金及其他研究獎勵。

五、男女生有相同的機會進入繼續教育的計劃,包含成人和識字計劃,

特別是那些致力於儘早減少男女之間的任何教育鴻溝之計劃。

六、減少女性學生的輟學率,並為提早離校的未成年女性組織計劃。

七、男女有相同的機會參與運動及體育課。

八、男女有相同的機會獲得特定教育之計劃的資訊,以協助確保健康和 家庭的福利,包含家庭計劃的訊息和諮詢。

2.6.3 澳洲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 1984)

澳洲的性別歧視法是關於「以性別、婚姻狀態、懷孕、懷孕的潛在性

(potential pregnancy)或家庭責任為基礎的歧視,亦包含性騷擾之歧視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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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亦即是「要儘可能的認知到在工作、貸款、教育、物品設備和服務的 提供、土地的分配、社團活動和聯邦法律及計劃的管理上,禁止以性別、婚 姻狀態、懷孕、懷孕的潛在性或家庭責任為基礎對人們的歧視。確保每一位 個體在法律之前與之下都是平等的,並有權力獲得法律平等的保護及利益,

免於以性別、婚姻狀態、懷孕、懷孕的潛在性為基礎的歧視。」

2.6.4 英國性別歧視法(Sex Discrimination Act 1975)

英國的性別歧視法最大的特點,就是點出對於性別歧視的兩大定義:分 別為「直接的歧視」和「非直接的歧視」二項。

直接的性別歧視:就是指當某人基於性別、相較於男性,在對待女性時,

給予較不利的待遇,則屬於直接的歧視。而非直接的性別歧視,是指對兩性 在形式上的待遇可能是平等的,但實質上對於某一性別是歧視的。所謂非直 接的歧視是指某人設下一些條件或要求,而女性必須要達成這些條件或要 求,以符合資格,獲得一些利益或避免一些損失。這些條件和要求必須要符 合:一、對男性和女性有相同的規定或要求。二、女性要符合或達成這些規 定或要求的機會,與男性相較之下,要小很多。三、如果女性無法符合這些 要求或規定時,會造成損失。四、設下這些規定或要求的人,無法提出具體 的理由解釋,這些要求與符合者的性別是沒有關係的。

2.6.5 美國的性別歧視法規

一、「美國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Ⅸ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

其目的主要在消極的禁止教育中各項的歧視行為,包含招生與招募、計劃活 動的參與、獎學金的提供、住宅設備的供給、課程的參與、輔導及測驗材料 的提供、就業輔導等。

二、美國的女性教育平等法則規定以積極的意圖透過系統性的獎勵與補 助,協助各項促進兩性平等的課程與活動的實施,包含確保女性有進入高品 質教育計劃的途徑;研究和發展促進兩性平等的課程與教學策略,與地方層 級合作促進兩性性別平等,使女性與女孩都能達成教育上的卓越、高教育成 就並且能夠完全的參與。

三、禁止性別歧視:在美國,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其性別,而受到排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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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參與聯邦補助的教育計劃或活動,或者被拒絕從中獲利與遭受歧視。【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