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所得稅制探討與兩稅合一文獻回顧
第四節 國內文獻
兩稅合一或兩稅獨立最主要的差異就是在於公司所分配的盈餘,或是 股東收到的股利所得在租稅處理上是否承擔兩次稅負,所以改制兩稅合一 會對政府的財政收入有明顯的影響;另一方面,它也關係到公司的資本與 負 債 結 構 、 股 票 價 值 、 投 資 行 為 等 ; 甚 至 更 與 股 東 的 稅 負 息 息 相 關
(Litzenberg and Ramaswamy, 1979;Gordon and Bradford, 1980;Chen et al., 1990;Dhaliwal et al., 1999;林世銘,2002)。因此,本節將回顧國內相關 兩稅合一的既有文獻,分別從公司資本結構與融資決策、股利政策、未分 配盈餘加徵效果、總體經濟、其他層面等多面向之影響分析,去瞭解並歸 納國內各文獻的研究與實證結果。
一、兩稅合一與公司資本結構、融資決策之文獻
黃瑞靜等人(2001)以臺灣兩稅合一實施前的 1995 年至 1997 年為一 組,而實施後 1998 年至 1999 年為另一組,以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 各產業(排除金融保險業)為實證樣本,並採用動態資本結構模型來探討 兩稅合一對公司價值、股利政策與資本結構的影響。模擬結果發現兩稅合 一之後,有效稅率和股利發放率愈高的公司,其所得稅利益愈大,而公司 的股利發放率會在兩稅合一後增加;另外,因公司發行新股的資金成本降 低,所以負債比率應該會下降,但是不同產業的反映有所不同,高科技(電 子業)和一般產業的負債比率之改變並未符合預期的推論,反而是傳統產 業的負債比率增加。
廖子瑩(2003)以兩稅合一實施前之 1995 年、1996 年,及實施後之 1999 年、2000 年,共選取出分屬 8 大產業的 444 家上市公司,並將融資 政策分成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分析兩稅合一前後公司融資政策之變化情
形。研究結論顯示:1.兩稅合一後,我國上市公司選擇債務融資的機率降 低,顯示兩稅合一已達改善舉債與募股間之扭曲;2.上市公司有效稅率愈 高,選擇債務融資的機率愈低,原因乃有效稅率與債務融資並非單向影響,
而是相互影響,非負債稅盾使舉債誘因減少及有效稅率高隱含公司獲利高,
此時公司會偏向權益融資;3.上市公司規模愈大,選擇債務融資的機率愈 高;4.上市公司資產報酬率愈高,選擇債務融資的機率愈低;5.上市公司 資產結構、研究發展費用、產業類型與融資決策無顯著相關性;6.上市公 司前一年發放股利者,其選擇債務融資的機率較未發放者低,但是此現象 在兩稅合一後有減緩趨勢;7.我國上市公司於制定融資決策時,不會因產 業特性不同,而偏好舉債融資或權益融資;8.上市公司偏好以權益融資方 式籌措資金,即偏好以發行新股或使用內部資金。
吳建偉(2004)以 1994 年至 2002 年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上櫃公開發 行之公司為研究樣本(排除金融性質之公司,以及研究期間發生倒閉、破 產、下市或是變更交易方式的公司),將其相關的財務指標,使用時間序 列及橫斷面的模型,分析兩稅合一對公司融資政策的影響。實證結果發現,
除了外國股東持股比率高之群組外,其餘群組則多會因為兩稅合一而減少 租稅對負債融資的影響;因此,驗證了兩稅合一會降低稅負所造成企業募 股與借貸籌募資金之扭曲的論點。但在有關兩稅合一會減少公司負債水準 的論點上,實證結果卻無法得到支持,這是因為兩稅合一效果可能仍會摻 雜其他時間效果或經濟因素所致,或是雖然兩稅合一對負債水準的影響顯 著地減少,但因原先稅負對負債比率的影響比重就很輕微,因而在無稅或 有稅影響下的負債水準,並無明顯差異。此外,在高科技公司方面,由於 適用較低的有效稅率且有較高保留盈餘率,致使其可能受到個人股利稅與 公司稅合併的正向利益較少,同時受到 10%未分配盈餘稅的負面影響較大,
所以造成兩稅合一對其負債水準具有顯著的改變,但效果卻是相反方向,
亦即兩稅合一的實施使高科技產業的負債水準呈現顯著的上升。
劉明衢(2004)根據 1993 年至 2002 年間所選取的 247 家樣本公司,
探討在兩稅合一實施前後之負債比率的變化,以及有效稅率、現金股利率 和獲利率和負債比率間的交叉影響情形。研究結果顯示在兩稅合一後,公 司的負債比率將會下降;同時,兩稅合一前後有效稅率與負債比率均呈正 向關係,而現金股利給付率、獲利率與負債比率則均呈反向關係。此外,
兩稅合一後,有效稅率與現金股利給付率對負債比率的影響下降,但獲利 率對負債比率之影響上升。最後,他也指出在兩稅合一實施後,原本規模 較大或有效稅率較低公司的負債比率下降程度較少,而原本規模較小或有 效稅率較高之公司負債比率下降程度較多。該研究並根據以往相關資本結 構之文獻,歸納出影響資本之因素共計有公司規模、獲利率、成長性、資 產結構、有效稅率、非負債稅盾、股利給付率、資金成本、事業風險、獨 特性、產業別等。
蕭雯華(2004)以兩稅合一實施前後各四年(1994 年至 1997 年與 1999 年至 2002 年)的 23 家高科技產業及 95 家傳統產業為樣本,進行不同產 業之融資決策變動的假說分析。假說一為高科技產業較傳統產業符合融資 順位理論,即有融資需要時,會優先使用內部資金,其次為負債,最後為 外部權益;假說二為兩稅合一後,公司在進行外部融資時,高科技產業公 司偏好使用負債,而傳統產業不會偏好使用負債。實證結果顯示,高科技 產業與傳統產業在對外融資的方式有不同之偏好,即高科技產業偏愛發行 新股融資,而傳統產業偏愛以負債融資,且稅負並未如預期會影響融資順 位之行為。另外,在直接金融及間接金融的實證方面,該實證結果也發現 當公司有較大的資金需求時,高科技產業有偏向採用直接金融的方式,而 傳統產業較偏向以間接金融(銀行借款)的方式取得資金。
洪榮華、郭怡萍、蕭雯華(2006)以兩稅合一實施前後各四年(1994 年至 2002 年),分為兩稅合一實施前及實施後,針對兩稅合一在企業融資 行為上的影響進行探討,以驗證兩稅合一對融資政策的影響。他們的實證 結果指出,兩稅合一後將使公司減少內部融資,增加使用外部融資。以外 部融資占總資產的比率來看,高科技產業的股東權益成長大於傳統產業,
而傳統產業長期負債的成長則大於高科技產業。
陳明進(2007)以1991年至2004年之348家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排 除金融保險業、非歷年制公司),分析兩稅合一實施對公司籌措資金的影 響。實證結果顯示,兩稅合一有助於降低非上市上櫃公開發行公司偏好以 舉債方式籌措資金的租稅誘因,使平均負債比率降低,故有助矯正非上市 櫃公司在兩稅合一實施前偏好過度舉債之租稅誘因。
從上述實證文獻的主要結果綜合顯示,兩稅合一使公司內部資金成本 提高,且在公司未分配保留盈餘減少下,外部融資需求可能增加,但因產 業特性不同,負債占總資產比率的變動情形並無一致性的結論。若兩稅合 一後,公司權益融資占資產的百分比增加,則此可視為兩稅合一已達到改 善企業融資於新股與舉債間扭曲之目的;但負債占資產的百分比也可能增 加,此可能是與景氣變動,市場利率改變,甚至可轉換公司債免徵交易稅 等規定有關。若進一步區分產業融資行為的變化,高科技產業在權益融資 類別的增加幅度較大,傳統產業則在負債融資方面增加較多,顯示政策對 不同產業的影響亦不相同。因此,未來政策的制定更應深入考量其在不同 產業上的效果差異,以期達到政策之預期成效。
二、兩稅合一與公司股利政策之文獻
馬孝璿(1999)以臺灣兩稅合一實施前、後各一年(1997 年與 1998 年)
有宣告發放股利的上市與上櫃公司為研究對象,進行平均股利支付率與股利 金額的成對比較(t 檢定)。結果發現,兩稅合一實施後股利支付率及股利 額度確實較實施前顯著增加,這與黃瑞靜等人(2001)的研究結果相同,
顯示兩稅合一實施後,股利支付率會提高,且股利支付率愈高,公司價值 愈高。
盧育仕(2000)以上市公司(排除金融、保險業)的資料為分析對象,
採兩稅合一實施前的 1996 年與 1997 年兩年為一組,而實施後的 1998 年 與 1999 年為另一組,對其年度的平均股利支付率作成對的樣本 t 檢定,來 測試兩稅合一實施後的股利支付率變動情形,並分別對現金股利支付率、
盈餘配股率做成對樣本檢定。研究結果顯示在兩稅合一實施之後,公司增 加發放現金股利,而盈餘配股率則呈現減少的趨勢。另外,多變量迴歸模 式的實證結果顯示,稅額可扣抵比率對現金股利或盈餘配股之發放有顯著 的正相關,當可扣抵比率愈高時,股東可獲得更多扣抵個人綜所稅的權利,
股利發放率因而會愈高。除此之外,在電子產業公司的實證方面,他的研 究結果則指出,兩稅合一會使電子產業公司增加現金股利及減少股票股利 的發放,現金股利的增加,符合兩稅合一減少重複課稅之目的,因而會增 加股利之預期,但股票股利不因有可扣抵稅額而增加。而在非電子產業公 司方面,實施兩稅合一對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影響都不大,雖無法符 合減少重複課稅會增加股利之預期,但符合徐守德、王宗翔及陳妙玲(2003)
股利發放率因而會愈高。除此之外,在電子產業公司的實證方面,他的研 究結果則指出,兩稅合一會使電子產業公司增加現金股利及減少股票股利 的發放,現金股利的增加,符合兩稅合一減少重複課稅之目的,因而會增 加股利之預期,但股票股利不因有可扣抵稅額而增加。而在非電子產業公 司方面,實施兩稅合一對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的影響都不大,雖無法符 合減少重複課稅會增加股利之預期,但符合徐守德、王宗翔及陳妙玲(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