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類型
第三節 投資影響分析
我國在1998年開始實施兩稅合一的所得稅制,在兩稅合一之前,企業 盈餘先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後之盈餘分配給股東時,股東必須將投 資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課稅,因此有重複課稅之現象。兩稅合一就是 要消除重複課稅,達到減輕企業經營負擔、活絡總體經濟的目標。不過,
Feldstein and Frisch(1977)的研究卻指出,兩稅合一的實施對達成資本累 積的效果仍是存有疑慮。國內相關的文獻之中,許嘉棟(1989)利用動態 一般均衡模型作分析、蘇建榮和駱聖芬(1997)則利用產業投資函數的模 型進行實證研究、許正寬(1997)修正Boadway and Bruce(1992)的模型,
以及林韋妤(1999)修正Benge(1997)之模型,皆發現兩稅合一在鼓勵 投資方面,所能顯現的效果極為有限。而蘇建榮和曾巨威(1997)並進一 步指出,廠商的投資行為主要決定於現金流量效果與產出所產生的加速效 果,而租稅因素對投資的影響並不顯著。
許嘉棟(1989)認為兩稅合一對我國投資沒有明顯影響的主要原因乃 是公司儲蓄減少與政府預算赤字增加,所導致利率大幅上升,抵銷減稅的 激勵作用。又因我國營所稅逃漏普遍,又有多種減免或優惠規定,有效營 所稅稅率偏低所造成。然而,林安樂(2000)利用一般均衡的租稅模型對 我國的情形進行分析,卻發現在實施兩稅合一以後,可以增加民間固定投 資,有促進投資的效果。雖然許嘉棟(1989)與林安樂(2000)皆用一般 均衡模型分析臺灣實施兩稅合一的效果,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兩人的模型 在設定上還是有相當大的差異。除觀察期間的不同外,其所模擬的稅制也 不相同。許嘉棟採用一般均衡動態的模擬分析,其所模擬的稅制是股利所 得完全扣抵制、部分扣抵制與已分配盈餘部分扣抵制三種稅制;而林安樂
利用可計算一般均衡分析,只針對已確定採用的完全設算扣抵制下,設定 不同股利分配率做分析。67 Sinn(1991)則提出核心觀點(nucleus theory)
的看法。他依照公司的成長過程,認為在不同的融資方式面對不同的資金 成本與租稅的影響,兩稅合一效果自然也就不同。在公司處於成長期時,
兩稅合一此時具有刺激投資的效果;在公司處於成熟期,兩稅合一對投資 不具影響。因此,雖然一般文獻大致同意兩稅合一制度可以矯正在傳統兩 稅獨立所得稅制下偏好非公司組織型態、舉債多於募股的融資決策與公司 的股利分配政策之扭曲,然而兩稅合一之後,對整體經濟與企業投資活動 的影響,文獻上仍是見解不一。正如同Pereira(1993)所言,若要觀察兩 稅合一的投資效果,必須觀察其長期所展現的經濟效益才可。
再者,在獎勵投資條例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尚未落日之前,享受此項 租稅優惠的企業,由於已不必繳交公司所得稅,因此當股利所得分配至個 人股東時則無扣抵之問題;換言之,也可說兩稅合一的存在與否對其個人 股東並無影響。相反地,當獎勵投資條例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均已落日後,
原本享有租稅優惠之企業,其股東則會因為兩稅合一的有無與合一的方式 而有所影響,而其是否會對投資誘因再進一步造成影響,也是未來必須加 以考量的問題。
除了對國內投資的影響外,兩稅合一是否會對外資造成影響或限制也 是個關鍵問題。Weichenrieder(2005)指出,芬蘭在原本的設算扣抵制度 下,由於只適用芬蘭的本國股東,排除外國的股東,因此歐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CJ)認為此一制度增加了外人投資的成本,有礙歐盟國 家之間的資本流動,因此宣告違反租稅協定;同時,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 下,各國均積極地吸引外人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
67 其方程式包含維持原股利分配率、股利分配率提高 50%與 100%,以及資本函數上移 5%。
以期帶動自己國家的經濟發展。
我國實施兩稅合一其中的一個理由就是為了建立低稅負的投資環境 以提升國家競爭力。簡單來說,兩稅合一基本上即是一項減稅方案,受惠 者即是有籌措資金需求的企業,以及提供資金投資的投資人。兩稅合一制 的核心價值,基本原則就是只對股利所得課徵一次性租稅,因此,投資獲 利在公司與個人階段重複課稅的現象,都會因為兩稅合一的制度局部或完 全消除。換言之,實施兩稅合一,投資稅負必然會下降,對於長期投資者 相對有利。一般而言,兩稅合一可分為股利支付型與股利收受型兩種不同 的合一方法,我國目前採用股利收受型的合一,亦即個人股東在收到股利 所得時併入綜合所得課稅,但在企業階段所繳的營所稅則可用以扣抵,此 又稱為「完全設算扣抵制」。在此制度設計之下,我國的營所稅只是綜所 稅的「扣繳稅」,並非企業的實質稅負,股利所得稅負的多寡仍是以個人 股東所面對的綜所稅邊際稅率為依據,使其在吸引投資之際亦能保有累進 課稅之效果。
但如此的想法與作法,在近些年來卻有不同的看法與意見,造成世界 主要國家對股利所得的課稅漸漸出現一些改革趨勢。原先採行兩稅合一最 多的歐盟國家,紛紛從上述的設算扣抵制轉而改採股利免稅法,亦即不再 強調股利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的累進效果,而是採用股利所得的分離課 稅。這種趨勢的發生主要是考量在資金移動無國界的情況下,一個開放的 經濟體,企業的資金需求乃係以全球資本市場為主。採用設算扣抵制的兩 稅合一,雖然可以降低本國投資資金的成本,但外國資金卻無法同等享受,
從而乃對外資的流入誘因造成嚴重的打擊。歐洲國家大多遭遇到此一共同 問題,為避免影響對外資的吸引力,因此乃紛紛決定改弦易轍,轉而實施 將內外資一視同仁的股利免稅法。雖然採用股利免稅法會有惡化所得分配
的潛在問題,但我國亦屬小型的開放經濟體,企業籌資更應放眼全球的資 金市場,因此兩稅合一對我國外人投資的影響亦是一個不得不加以考慮的 重要因素。
根據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UNCTAD)發布的「2013年世界投資年報」
指出,2012年全球外人直接投資(FDI)的金額比2011年減少了18%,跌至 1.35兆美元的規模水準。報告分析後認為,由於全球經濟的脆弱和政策的 不確定性,全球的FDI要回升到以往的水準,所需要的時間將比預期地更 為長久。報告也預估2013年FDI金額將與2012年大致相同,約為1.45兆美元,
變化不大,但隨着全球經濟狀況的改善以及預期投資者將在中長期恢復信 心,因此全球FDI的金額可能會在2014年攀升至1.6兆美元,而在2015年達 到1.8兆美元之規模。
值得一提的是,報告雖然指出在2012年發展中國家所吸引的FDI比上 年度略微減少了4%,但卻是首次超過已開發國家,占全球FDI金額的52%;
其中,亞洲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發展中的經濟體系所吸引的FDI仍 保持在歷史高位,但增長趨勢有所減緩。非洲國家的FDI流入量有所增加,
同時包括最不發達國家、內陸發展中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在內的結構 薄弱的經濟體,其所吸收的FDI金額也在明顯上升,但是已開發國家的FDI 流入量卻是大幅下降了32%,僅有5,610億美元,幾乎是十年前的水準;同 時,其FDI流出量也下降到了接近2009年低位水準。UNCTAD的報告最後 指出,歐元區危機延燒帶來的不確定性、一些主要國家的政權移轉前景不 定,以及商品榮景的失色,都是造成2012年全球FDI金額下滑的主要原因。
而根據UNCTAD的報告資料,臺灣FDI的流入金額從2007年的77.69億 美元、2008年的54.32億美元、2009年的28.05億美元、2010年的24.92億美 元、持續下滑到2011年的-19.57億美元,直到2012年時,才又明顯回升至
32.05億美元的水準;而臺灣FDI的流出金額,則由2011年的127.66億美元 略增為2012年的130.31億美元。此外,2012年東亞地區FDI流入金額約為 2,150億美元,較2011年減少8%,其中,中國大陸2012年的FDI流入金額較 2011年下滑了2%,達1,210億美元,中國大陸依舊是東亞地區FDI流入金額 最高的國家。2012年,吸引FDI流入的前三名的經濟體分別為美國、中國 大陸和香港;其中,美國和中國大陸的與去年的名次相同,但香港則上升 了一名。
鍾佳蓉(2011)指出我國自1950年代初期,政府透過租稅優惠政策及 設立加工出口區等措施,積極鼓勵外人來台投資。1980年代,我國產業發 展逐漸由勞力密集轉變為資本密集,尤其在新竹科學園區成立後,帶動高 科技公司投資,平均每年外人投資成長率達27.5%。1990年代,實施「促 進產業升級條例」,對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及設置自動化設備給予租稅優 惠,在代工產業群聚效應下,平均每年外來投資金額26億美元。
圖4.3.1為我國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之歷年資料。1990年代初期,外 人來台投資金額均在20億美元以下,均未及GDP的1%。2000年,由於國內 固網市場開放,我國外人投資金額高達76.1億美元,占GDP比率2.33%,創 史上新高。惟2001年後,受網路泡沫化、SARS及美國911等事件影響,國 際間投資趨於保守,同時,中國大陸崛起,產生磁吸效應,2001至2005年 間,平均外人投資占GDP比率僅1.26%。2006年,全球興起私募股權基金 及跨國併購風潮,外人來台投資達到另一波高峰,主要集中在金融及保險 業的併購案件,2006及2007年外人投資金額創新高,分別為139.7及153.6 億美元,占GDP比率高達3.71%及3.91%。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世界經濟
圖4.3.1為我國核准華僑及外國人投資之歷年資料。1990年代初期,外 人來台投資金額均在20億美元以下,均未及GDP的1%。2000年,由於國內 固網市場開放,我國外人投資金額高達76.1億美元,占GDP比率2.33%,創 史上新高。惟2001年後,受網路泡沫化、SARS及美國911等事件影響,國 際間投資趨於保守,同時,中國大陸崛起,產生磁吸效應,2001至2005年 間,平均外人投資占GDP比率僅1.26%。2006年,全球興起私募股權基金 及跨國併購風潮,外人來台投資達到另一波高峰,主要集中在金融及保險 業的併購案件,2006及2007年外人投資金額創新高,分別為139.7及153.6 億美元,占GDP比率高達3.71%及3.91%。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