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國外對人體骨骼肌肉調理服務之運用
壹、另類療法
「另類療法」(Alternative Medicine)即現行所稱之「輔助替 代療法」(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簡稱 CAM)。
美國國家輔助與替代醫療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NCCAM),將輔助與替 代療法分為五大類:(ㄧ)替代醫療體系統(Alternative Medicine sysytem):包括傳統中國醫學、世界各國傳統療法、同類療法
(Homeopathic medicine)及自然療法(Naturopathic medicine)。
(二)身心介入療法(mind-body interventions):例如靜坐、冥 想、催眠、放鬆療法、祈禱、芳香療法、音樂治療、想像療法等。
(三)生物基礎療法(Biological-based therapy):利用天然的物 質來作疾病之治療與健康促進,例如特殊飲食、天然或健康食品 等。(四)徒手操作及以身體為基礎的療法(Manipulative and body-based methods):運用各種方式的徒手按摩或推拿,藉由操 作移動身體特定的一處或多處部位的方法來作為治療,例如整骨 療法(osteopathic therapy)、整脊療法(chiropractic therapy)或 按摩等。(五)能量療法(energy therapy):運用能量場(energy fields)
來診斷或治療疾病。強調藉由強化體內的能量場,進而與外界的 能量場互相感應,提早偵測身體的疾病,並促進疾病的恢復,進 而影響生物體的身體、心理及靈性,例如中國的經絡學(蔡兆勳,
2008)。惟國外所歸類在另類醫學的項目,有很多在台灣是屬於 醫事人員業務範疇,例如針灸、開立中藥處方屬於中醫師之醫療
業務範疇,至於徒手操作及以身體為基礎的療法之整脊、整骨等 行為,係對人體脊椎病理狀態之矯治,係屬醫療行為,已納入醫 師法管理。
貳、凱羅術
(chiropractic)近年由歐美國家盛行之脊骨神經醫學(chiropractic),起源於
美國,於 1895 年在愛荷華州(Davenport,Iowa)的一位技術人員 Daniel David Palmer 所發明,因為他也曾經以賣金魚維生,有些 歷史學家稱他為「fish monger」,並在 1897 年在美國愛荷華州 達文波特創辦了第一所脊骨神經醫師培訓學校,合格的脊骨神經 醫師(DCs)須接受四年的大學先修教育,再經五年半的脊醫教 育,始具備「完整之醫學人員專業教育」。Palmer 認為世界上 95%的患者都是因為脊椎脫臼造成,其他則是身體不知何處發生 脫臼所引起。因此發明了整脊(chiropractic)這個字,最獨特之處 不在於按摩,中心思想及整脊學之依據在於「神經之規則」,特 別以調整脊柱為治療中心,給予「神經流動」好的影響,是密切 相關的,且此關聯會影響健康,即整脊作用是正常化「構造」和「功能」之間的關聯,並協助身體的自癒能力。目前在美國「整 脊」可被視為最接近主流的另類療法,估計約有 24,000 名執業人 員,單以美國為例,每年就有超過 3000 萬人次造訪整脊師診所;
整脊師在以手按摩的治療上,比其他民俗調理治療師更具技巧,
並將許多治療方式結合運用如:熱療和水療、電刺激、休息、復 健運動,對飲食、減重和其他生活方式因素介入及飲食補充等,
在美國各州以及國外幾個國家是要求有專門執照的(謝瀛華,
2008)。
近年來,整脊師在政策上以及公共關係上,表顯出強烈之意 願,找尋能擴展其領域,以有別於傳統醫療行為之各種方法。建 議以「祖父條款」(即不溯及既往原則),讓領有證照的專業人員 得在台執業。待台灣擁有自己的(脊骨神經醫學)教育與執照系 統時,整個新(專業)系統將可自然引入,並建議本國積極支持
「脊醫師法」之立法,讓脊骨神經醫師能合法執業;立法前之過 渡期間可參考香港經驗,允許在國外取得證照之合格脊醫師以登 記註冊之方式合法執業等語。(經建會:美國商會 2007-2011 年 台灣白皮書產業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