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現行法律制度與管理修正方向之探討
第二節 管理機制探討
壹、從民眾需求觀點來看:
從相關研究報告資料及結果顯示,國人使用民俗調理之可能 原因,不外乎以下理由:(1)主流醫學對於慢性病、癌症迄無解 藥。(2)對主流醫療體系信任度的下降。(3)主流醫療惡劣的醫 病關係。(4)治療、藥物之副作用之緩解。(5)使用侵入性檢查 或開刀的方式之疑慮。(6)與傳統文化及生活習慣息息相關。(7)
預防重於治療-養生之道。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 2002 年發布「傳統醫學發展策略」
(WHO Traditinal Medicine Strategy 2002-2005)中明確提出要求 會員國將傳統醫學納入各國衛生服務保障體系。美國哈佛大學 Eisenberg 教授的研究團隊,在 1992 年調查研究,民眾尋求傳統醫 學的態度,有 36%接受過另類醫療服務,將結果登載在新英格蘭 醫學雜誌(New Eng J Med,1993,328(4)246-252),引起醫學界及 民眾注意;1997 年 Eisenberg 教授研究團隊持續追蹤調查,結果顯 示,民眾追求傳統另類醫療行為不降,反而增加到 46.3%,自付於 傳統另類醫療的費用高達 212 億美金,較 1990 年增長 45.2%,並 將結果發表於美國醫師學會雜誌(JAMA,1998,280(18):
1569-1575),在 2004 年民眾自付在傳統另類醫療費用每年高達 400 億美金。(J.Altern Ther Health Med ,2005,11(3):10-15)可見另類 傳統醫學之需求,與日俱增。
綜上,民眾對民俗調理需求是不可抹滅的;至於從事人體骨 骼肌肉調理服務(例如傳統整復推拿、按摩等),即使非以治療疾 病為目的,惟因涉及人體身體服務,甚至關乎人命安全問題,仍 存在一定之風險;是以,不論各種人體骨骼肌肉調理服務方式之 風險高低,均應有符合該執業所需之知能,以在職訓練或證照考 覈制度管制,或從業人員身分立法方式,確保提供之服務屬性及 品質,建立民眾就醫正確觀念及民眾休閒養生之消費選擇,避免 延誤正確就醫時效,或因提供者不當之服務,導致更大之傷害,
使原本養生訴求變成往生結果。
貳、從醫療發展趨勢來看:
生物科技產業造成現代醫療突飛猛進最重要因素之一,基因 科技對於醫療更有巨大的影響。基因科技將導致醫療體系從「疾 病之治療(Cure)」轉變為「疾病之預防(prevention)」,醫療服務 體系的發展潮流,亦將從「細分化」走向「整合化」,藉由健保制 度之改革,整合性醫療服務體系將會逐漸形成。原本不被醫院、
醫學教育重視的「另類醫療」、「整合醫療」,因這些年來,更多的 研究發表及證實對人體健康有助益,已自歐美到台灣重新獲得重 視。
醫療法第 56 條規定:「醫療機構應依其提供服務之性質,
具備適當之醫療場所及安全措施。」意即:醫療機構之場所及設 施,必須符合各該機構所提供服務之性質。另查醫療法第 58 條規 定:「醫療機構不得置臨床助理執行醫療業務。」是以,醫療機
構提供之醫療服務,均需由相關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律規定 之業務項目依醫囑或依師指示為之。故醫療機構如容留未具醫事 人員資格之傳統整復推拿人員於其場所,執行應由醫師執行之推 拿業務時,亦即違反上開規定;惟,如聘用該類人員從事非屬醫 療目的之人體骨骼肌肉調理服務,則亦造成民眾認知之混淆,進 而以健保給付享用調理消費服務,造成醫療資源之浪費,並壓縮 其他重症醫療健保費用之支付。
第六章 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證照制度層面;第二節為業務管理層 面;第三節為研究限制及未來研究建議。各節次內容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