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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智能障礙學生升大學情況

第二章 文獻討論

第四節 國外智能障礙學生升大學情況

壹、美國

美國在1970 年代即有對 18 歲以上的智能障礙者提供「中等後教育」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PSE),最初只在回應社區的需求,至 21 世紀初期蓬勃 發展,有多達 250 個高等教育機構提供智障類學生繼續中等後的教育,雖然有些 方案無法取得學位,但學生能藉此管道體會社團、住宿、上課等大學生活,目的 在培養學生作為積極參與的公民,增進其勞動力與收入 (Donna & Jessica, 2010)。

這些方案過去多因應地方需求而生,而後有了政府、社會機構資金的挹注,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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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張規模,帶來更深遠的影響,有的教育方案已持續數十年,並有長期追蹤研究,

紀錄方案實施後的轉變與影響。

2008 年美國高等教育機會法案(Higher Education Opportunity Act, HEOA)

的態度尤為關鍵,它重新定義智能障礙者為有能力的、獨立的且具有生產力的公 民,提出「全方位的轉銜方案」(Comprehensive Transition Program),使 PSE 的規 模更臻完善。在HEOA 的拋磚引玉下,美國總統歐巴馬 2012 年提出的智能障礙 學生轉銜和中等教育計畫 (TPSID),是第一個協助智障學生轉銜進入大學,並取 得畢業證書的全面性計畫。(Donna & Jessica, 2010; 胡曼莉,2013)。

Donna and Jessica (2010)整理相關文獻,將 PSE 方案的實施模式歸納為下列三 種:

一、混合模式(Mixed/hybrid model)

智能障礙學生與一般生一起上課,可以是旁聽或者領有學分的課程,提供學 生工作經驗。

二、隔離模式(Substantially separate model)

將有障礙的學生集中在一起上課,學生有機會參與大學的社交性活動,這種 模式著重在生活技能的訓練,能透過實習的機會獲得工作經驗。

三、個別化支持模式(Inclusive individual support model)

提供學生個別的支持,如聘請教練、家教等,可以是旁聽或者領有學分的課 程,以學生本位出發,發展學生個別的生涯目標,有專業合作團隊來協助進行學 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有機構作彈性的調整與分擔費用。

貳、歐洲國家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 2010 年發表「2010-2020 歐洲障礙 政策」(European Disability Strategy 2010-2020),在教育上將朝融合教育的方向努 力,以學生本位出發,提供學生個別化的支持,發展終身學習的系統。政策分成 幾個架構:提供融合的教育環境與個別的學習、提供特殊需求早期的介入引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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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提供合適的訓練與支持,以增進其參與與收入。從上述的發展方向來看,歐盟 將以終身教育為目標,學生的最高學歷將大為提升,且教育系統必須有其功能性,

目的要能提高學生的收入與就業力。

歐盟各國對於特殊族群(underrepresented social group)的定義是不同的,不只 針對身心障礙者,有些也將經濟與文化不利的族群納入其中(European

Commission, 2014)。

以瑞典來說,為了實踐終身教育的理念,瑞典高等教育機構不僅考量傳統定 義上的青年學子,它著眼的對象範圍是所有具備入學資格的個體,其對高等教育 的入學管道、學分學位採認及經費的投入作出改革,透過這些途徑,瑞典讓高等 教育親近社會大眾,有更多異質性的公民能成為大學的一份子。(楊潔欣,2015)

這些學生有許多是已經有工作經驗的成人,他們的目標並非就業,大學從學 生的需求出發開設相對應的課程或鬆綁學分採計方式,瑞典的大學生,可以學習 他想要的課程,組合他的學分,他們在學分的採認上賦予學生相當的彈性,學生 可以依照個人的生涯規劃決定何時要回流大學,大學教育更像是在行有餘力的狀 況下對自我的肯定。

在法國以升學導向的普通高中與科技高中,較少有認知功能障礙的學生,認 知功能障礙的學生多以在地融合教育班組安置,或就學於職業高中或職業訓練中 心,以就業為導向。但法國對身心障礙學生提供了相當全面的高中升大學輔導系 統,包括提供資訊、預註冊、提供個別化建議、入學(黃照昀,2013):

一、提供資訊(每年9-12 月):

由大學各相關學系提供資訊,家長與高三導師參與,每班成立升學輔導委員 會提早稿與輔導與建議,由大學區總長協調運作並派專員視導。

二、預註冊(每年1-3 月):

高中生先在網路上預備註冊,可選擇其大學區內一所或多所大學,學校將申 請表格寄給學生,必要時有專員協助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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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個別化建議(每年 3-6 月):

大學給予預註冊學生審查意見,包括學生是否適合選讀該學系、是否符合學 生的畢業出路等,大學身心障礙學生服務處需與高中負責該業務的機構進行合 作。

四、入學(每年 6 月):

高中生會陸續收到入學審核通知,了解自己申請是否被接受。

相較起台灣的升學輔導,多由各高中職自行規劃,大學只在接收學生入學,

就算有參與也多半停留在招生說明,學生不見得了解各系所的實際運作情況,而 在法國高中轉銜大學,大學要主動提供資訊並安排視導以確保品質,高中與大學 有銜接的管道。

美國、瑞典、法國的高等教育各有千秋,台灣的特殊教育多以美國作為典 範,制度與分類方式也最為近似,因此當美國已經能挹注資源在智能障礙者的高 等教育時,臺灣的高等教育亦可朝這方面思考,不只是開放名額供學生入學,而 是從結構著手去迎接這一批新興的學子;在瑞典的高等教育,看到的是對人性的 尊重,大學可以是菁英分子的聚集地,大學也可以是終身學習的場域,學生能選 擇去學習對自己有意義的知識;在法國,高等教育尚看不出有為智能障礙生所預 備的制度,但法國高中與大學間的管道銜接,卻是台灣教育可以效法之處,讓生 涯的轉銜不至於是斷裂的、只能依靠家長四處打聽的,而能有更為透明、制度化 的設計作為選擇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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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