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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特教班的現況及學生的學習需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小特教班的現況及學生的學習需求

本節針對目前國內國小特教班之安置情形與特教班學生之學習需求進行探

討。

壹、國小特教班之安置情形

根據教育部(2013)修正公布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第 5 條提到,集 中式特殊教育班,指學生全部時間於特殊教育班接受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其經 課程設計,部分學科(領域)得實施跨班教學。目前國內國小特教班招收的對象 以中、重度或多重障礙的學生為主,包括智能障礙類、視覺障礙類、聽覺障礙類、

肢體障礙類、情緒障礙類、自閉症、多重障礙類、不分類之集中式特教班。

近年來國小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特教班的比例逐年降低,而安置於資源班的 比例則逐年上升,吳武典(2010)指出近年來因為醫療科技的進步,再加上融合 教育趨勢的影響,國中小智障類集中式特教班從早期的招收輕度智能障礙學生逐 漸轉變為招收中、重度智能障礙學生為主,各類型的集中式特教班,如聽覺障礙 類別、肢體障礙類別等亦逐漸轉型。

研究者根據特殊教育通報網 2012 年至 2016 年國小階段集中式特教班班級數 與人數之統計資料,整理為表 2-4。班級數上可明顯發現,近五年來,除了不分類 集中式特教班由 2012 年的 43 班到 2016 年擴增到 105 班外,其餘的智障類集中式 特教班、聽障類集中式特教班、肢障類集中式特教班之班級數皆是逐年遞減,視 障類集中式特教班、情緒障礙類集中式特教班、自閉症集中式特教班近五年來更 是從未設置;集中式特教班中班級數最多的智障類集中式特教班由 2012 年的 673 班到 2016 年降至 507 班,減少了 166 班,最為明顯、聽障類集中式特教班亦從 2012 年的 17 班到 2016 年降至 8 班、肢體障礙類則由 2012 年 3 班降至 2016 年未設班、

多重障礙類集中式特教班雖於 2013、2014 年有擴增的跡象,但於 2016 年亦是逐 漸降低至只剩 10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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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 2013 年公布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中對智能障 礙的認定標準,有關致力功能部份,僅描述「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 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並未對智能障礙之嚴重程度加以區分類別,但 我們仍習慣根據各項不同的智力測驗,對學生的智力程度進行分類,如表 2-7。

表 2-7

我國特殊教育法規對智能障礙之分級標準 障礙類別 智商標準差

之範圍

魏氏兒童智力量表

(WISC-IV)得分 比西量表得分 極重度 -5.00(含)以下 24(含)以下 19(含)以下

重度 -4.01~-5.00 39~25 35~20 中度 -3.01~-4.00 54~40 51~36 輕度 -2.01~-3.00 69~55 67~52 資料來源:王文科(主編)(2000)。特殊教育導論。臺北市:心理。

根據上述資料,可得知安置於集中式特教班之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

無論在學習與生活方面,皆需要他人大量的提示與協助,而特殊教育法(2014)

第一條即明確的指出:「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 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故對於中、

重度障礙學生的教育目標,王文科(2000)認為:

一、養成生活自理能力。使其能靠自己的能力處理自己的生活事務,不必長期依 賴他人,增加社會負擔。

二、增強團體生活能力。為了達到社會適應能力,應教導學生要尊重他人、培養 合作習性,使其成為團體中受歡迎的成員。

三、學習生活基本知能。使其能有效運用所學的知識,運用習得的經驗去處理日 常生活中的事務與問題。

四、準備將來的職業生活。訓練他們一技之長,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性與服務態度,

使其將來具有獨自謀生的能力,對社會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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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過去集中式特教班課程,主要是根據 1997 年公布之「國中小教育階段啟 智類課程綱要」為主軸,發展六大領域課程,包括職業生活、休閒教育、食用玉 文、實用數學、社會適應、生活教育,啟智課程綱要之教學與設計的基礎為-個別 化、功能性、調整、生態取向四個原則,教師配合學生之生理年齡、能力、需求 和興趣來設計、編選教材(鈕文英,2003)。

近年來因應融合教育的趨勢,教育部於 2008 年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 育中心主任盧臺華教授完成「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 要總綱」,主要是參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之語文、數學、自然與生活 科技、社會、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及綜合活動七大領域學習領域能力指標,

針對認知功能嚴重缺損之學生進行調整設計,透過評量學生的學習需求與身心特 質, 進而了解學生起點行為與先備能力,分析普通教育課程能力指標和認知障礙 嚴重缺損學生學習需求之適配性進行能力指標的調整,包括採用原指標,或採簡 化、減量、分解、替代等方式進行調整,再根據調整過後之指標撰寫教學重點和 教學資源。期能透過由低至高逐步設計與調整課程層次,以漸進方式協助學生達 成能力指標,並重視特殊需求學生與普通學生之交流與互動,國民教育階段特殊 教育課程的學習領域如表 2-8(教育部,2011)。

上述無論是一開始的啟智教育課程或是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揭示以 身心障礙學生能夠適應社會、融入社會為最終目標,而近年來制定的「國民教育 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在內容上更是強調與普通教育的接軌,由此可知,

集中式特教班學生參與普通班課程或活動的機會逐漸被重視,特教班教師在設計 課程上除了考量到學生能力、專業團隊的意見外,也須將融合教育及九年一貫能 力指標考慮進去。

26 要總綱。取自 http://sencir.spc.ntnu.edu.tw/site/c_principle_001/index/process_t_key /212/mode_t_key/-1/data_t_key/-1/code/001/kind_code/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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