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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高年級學童的人權認知與人權實踐之預測情形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國小高年級學童的人權認知與人權實踐之預測情形

本節旨在探討屏東縣國小高年級學童的人權認知與人權實踐各層面之預測情 形,茲以簡單迴歸分析統計法,將以人權認知為預測變項,人權實踐整體為效標 變項,以檢驗研究假設四:屏東縣國小高年級學童的人權認知對人權實踐有顯著 的預測力。

壹、屏東縣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對人權實踐之簡單迴歸分 析

茲以人權人權認知各層面,即以「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

「人權分類」等層面為預測變項;以「人權實踐整體」、「尊重自我人權」、「尊重 他人人權」、「權利責任認同」、「維護人權意願實踐」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多元 迴歸分析,將統計分析結果闡述如下。

一、 人權認知各層面對人權實踐整體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

以「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人權分類」等層面為預測 變項,以「人權實踐整體」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統計分析結果 如表 4-14 所示。

表 4-14

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各層面對人權實踐整體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表 投入變項 多元相關 決定係 增加解釋 標準化迴歸 順序 係數(R) 數 R2

量(R2) F 值 係數(β) 容忍度 VIF

人權核心 .314 .098 .097 58.439** .314 .928 1.091 權利責任 .340 .116 .112 34.944** .137 .916 1.148

理解

人權發展 .352 .124 .119 25.175** .101 .821 1.227 人權分類 .361 .130 .124 19.953** .256 .812 1.232

**p<.01

98

由表 4-14 得知,容忍度(允差)值大於.10,變異數膨脹係數 VIF 值小於 10,表 示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預測變項間沒有多元共線性問題(吳明隆,2008)。分析結果 顯示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四個層面對人權實踐整體之預測力不高,依進入迴 歸方程式順序依次為「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人權分 類」,其共同解釋變異量為 12.4%,四個預測變項的迴歸係數

β

值均為正數,分別 為.314、.137、.101、.256,顯示「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

「人權分類」四個層面對於人權實踐整體均為正向影響,亦即屏東縣高年級學童 在人權認知表現情形愈佳,其在人權實踐各層面行為表現情形也會愈佳。

二、 人權認知各層面對尊重自我人權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

以「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人權分類」等層面為預測 變項,以「尊重自我人權」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統計分析結果 如表 4-15 所示。

表 4-15

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各層面對尊重自我人權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表 投入變項 多元相關 決定係 增加解釋 標準化迴歸 順序 係數(R) 數 R2

量(R2) F 值 係數(β) 容忍度 VIF 人權發展 .300 .090 .096 29.379** .262 .864 1.158 人權分類 .315 .099 .088 52.921** .103 .864 1.158

**p<.01

由表 4-15 得知,容忍度(允差)值大於.10,變異數膨脹係數 VIF 值小於 10,

表示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預測變項間沒有多元共線性問題(吳明隆,2008)。分析結 果顯示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四個層面對「尊重自我人權」具有顯著預測力的 變項共有兩個,依進入迴歸方程式順序依次為「人權發展」、「人權分類」,其共同 解釋變異量為 9.0%,兩個預測變項的迴歸係數 β 值均為正數,分為.262、.103,顯 示「人權發展」、「人權分類」兩個層面對於人權實踐整體均為正向影響。

三、 人權認知各層面對尊重他人人權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

以「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人權分類」等層面為預測 變項,以「尊重他人人權」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統計分析結果 如表 4-16 所示。

表 4-16

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各層面對尊重他人人權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表 投入變項 多元相關 決定係 增加解釋 標準化迴歸

順序 係數(R) 數 R2 量(R2) F 值 係數(β) 容忍度 VIF 人權分類 .132 .018 .016 9.577 .152 .951 1.052 人權核心價值 .157 .025 .021 6.783 .132 .951 1.052

由表 4-16 得知,容忍度(允差)值大於.10,變異數膨脹係數 VIF 值小於 10,

表示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預測變項間沒有多元共線性問題(吳明隆,2008)。分析結 果顯示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四個層面對「尊重他人人權」沒有顯著預測力的 變項共有兩個,依進入迴歸方程式順序依次為「人權分類」、「人權核心價值」,其 共同解釋變異量為 2.5%,兩個預測變項的迴歸係數 β 值均為正數,分為.152、.132,

顯示「人權分類」、「人權核心價值」兩個層面對於人權實踐整體均為正向影響。

四、 人權認知各層面對權利責任認同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

以「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人權分類」等層面為預測 變項,以「權利責任認同」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統計分析結果 如表 4-17 所示。

表 4-17

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各層面對權利責任認同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表 投入變項 多元相關 決定係 增加解釋 標準化迴歸

順序 係數(R) 數 R2 量(R2) F 值 係數(β) 容忍度 VIF 人權發展 .336 .113 .110 34.077* .178 .821 1.218 人權分類 .292 .086 .084 50.119* .292 .829 1.206 權利責任理解 .361 .130 .125 26.595* .140 .871 1.148

*p<.05

100

由表 4-16 得知,容忍度(允差)值大於.10,變異數膨脹係數 VIF 值小於 10,

表示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預測變項間沒有多元共線性問題(吳明隆,2008)。分析結 果顯示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四個層面對「權利責任認同」具有顯著預測力的 變項共有三個,依進入迴歸方程式順序依次為「人權發展」、「人權分類」、「權利 責任理解」其共同解釋變異量為 13%,三個預測變項的迴歸係數 β 值均為正數,

分為.178、.292、.140,顯示「人權發展」、「人權分類」、「權利責任理解」三個層 面對於人權實踐整體均為正向影響。

五、 人權認知各層面對維護人權意願實踐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

以「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人權分類」等層面為 預測變項,以「維護人權意願實踐」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統計 分析結果如表 4-18 所示。

表 4-18

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各層面對維護人權意願實踐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表 投入變項 多元相關 決定係 增加解釋 標準化迴歸

順序 係數(R) 數 R2 量(R2) F 值 係數(β) 容忍度 VIF 人權發展 .186 .033 .031 18.265* .145 .853 1.172 人權分類 .216 .047 .043 13.108* .142 .839 1.192 人權核心價值 .232 .054 .048 10.123* .126 .939 1.065

*p<.05

由表 4-18 得知,容忍度(允差)值大於.10,變異數膨脹係數 VIF 值小於 10,

表示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預測變項間沒有多元共線性問題(吳明隆,2008)。分析結 果顯示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四個層面對「權利責任認同」具有顯著預測力的 變項共有三個,依進入迴歸方程式順序依次為「人權發展」、「人權分類」、「人權 核心價值」其共同解釋變異量為 54%,三個預測變項的迴歸係數 β 值均為正數,

分為.145、.142、.126,顯示「人權發展」、「人權分類」、「人權核心價值」三個層 面對於人權實踐整體均為正向影響。

貳、 綜合討論

本段旨在探討屏東縣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對人權實踐之預測力情形。以人權 認知各層面,即「人權核心價值」、「權利責任理解」、「人權發展」、「人權分類」

等層面為預測變項;以人權實踐整體及其各層面,即「尊重自我人權」、「尊重他 人人權」、「權利責任認同」、「維護人權意願實踐」等層面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 多元迴歸分析,茲將分析結果整理如表 4-19 所示。

表 4-19

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結果摘要表

效標變項 投入變項順序 解釋力 聯合解釋力 β 尊重自我人權 人權發展 9.6% 9.9% .262

人權分類 8.8% .103 尊重他人人權 人權核心價值 2.1% 25% .132

人權分類 1.6% .152 權利責任認同 人權發展 11% 13% .178 人權分類 8.4% .292 權利責任理解 12.5% .140 維護人權意願

實踐

人權發展 3.1% 5.4% .145 人權分類 4.3% .142 人權核心價值 4.8% .126 整體 人權發展 11.9% 13% .101

人權分類 12.4% .256 權利責任理解 11.2% .137 人權核心價值 9.7% .314

102

由表 4-19 得知,將人權認知各層面設為預測變項,人權實踐整體極其各層面 設定為效標變項時,會有 2~3 個層面達到顯著預測變項,迴歸係數 β 值均為正數,

但是由於解釋力過低,因此,本研究假設四:屏東縣國小高年級學童人權認知對 人權實踐有顯著之預測力,未獲得統計上的支持,是故,屏東縣國小高年級學童 人權認知情形愈佳,並不能預測其在人權實踐行為方面表現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