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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幼班教學巡迴輔導員角色認知

一、角色意涵

「角色」(role)原是社會心理學的概念,近二十多年來行為科學的發展,使 這個概念廣泛應用於社會學、人類學、人格心理學及精神醫學的研究領域,建立 了不少重要的理論,影響教育學理者為數不少,特別在學校輔導上的應用已逐漸 普遍;「角色」一詞最初係應用於戲劇上,指演員所扮演的人物,可是這個字會在 通俗的意義中,往往被應用於社會生活的角色扮演。莎士比亞在「皆大歡喜」劇 中說過:「世界是一個舞台,所有男男女女不過是演員,他們台上又台下進進出出

,一個人在其一生要扮演多重角色」(郭為藩,1971:1)。人的一生若以戲劇來比 擬,確實宛如一齣從小演到大的「連續劇」,現時社會生活就是一個真實的舞台;

置身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同時扮演著多重的角色。在舞臺上角色行為模式係由劇本 原作者所規定;在實際的生活中則由社會習俗及文化規範所制約。因此,個人角 色扮演的成功與否,與扮演者對角色之體認與了解程度、以及觀眾的反應就是角 色行為的一種「反饋」(feedback),足以增強或影導其行為傾向,個人在社會生活 中亦需對自身被指附的角色有深切的認識,於社會文化環境對角色所期望的行為 模式有所悟解,才能達到良好的生活適應(郭為藩,1971:3)。學者林清江認為 角色是一種雙途的觀念,包括他人的期望也包括本身的行為及期望,他曾引述社 會學家沙賓(T.R.Sarbin)為角色下定界說謂:對處某一社會地位者所期望的行為 稱角色;角色具有兩方面的特徵:一、某些人對於居於某一地位者所持的期望。

二、居於某一地位者的實際行為(引自林清江,1971:2)。

角色概念的豐碩內涵早在十九世紀時就已經被發現,在歐洲法國社會學家涂 爾幹(Emile Durkheim 1858-1917)是最早應用角色概念的學者,在一八九三年所 發表的「社會分工論」的博士論文,不時以「角色」一詞表示「職務」的意義。

美國學者米德(George H.Mead.1863-1932)算是最有系統地發掘角色概念的學者,

在其遺作「心靈、自我與社會」中曾特別強調在社會行動中取替他人角色的重要 性,且指出「自我只有當個人當個人能取替他人的角色時才存在」(引自郭為藩

,1971:2)。

角色的意涵為何?從古至今學者們曾提出諸多見解,對於角色概念之意義解 析亦不盡相同,因此綜合學者對角色的定義,茲歸納列舉如下:

(一)角色是一種身分與地位的表徵

美國社會學家帕生思指出,社會系統的概念單位(conceptual unit)乃是「角 色」,因為凡是角色必然是互補的,總是牽涉到人我之相對關係。角色代表個人 在社會團體中的地位、身分及職位,同時包含一組社會所期待個人表現的行為模 式(引自郭為藩,1969:154)。

學者陳奎熹提到關於角色的意義,由於各家的觀點不同很難有一致的看法,

但是一般而言,角色的概念可包涵個人行為表現,常決定於當時所承擔的角色;

個人在社會化過程中,由於角色範圍與性質的改變,必須隨時學習其角色,以取 得提供個人在社會中的身分(陳奎熹,2000:59-60)。

人類學家林頓(Ralph Linton,1893-1953)一再的強調角色與身份如一體之兩 面,不可截離,認為是一個「身份」(status)的概念,將身分區分為歸屬身分(

ascribed status)及成就身分(achieved status)兩種,歸屬身分係個體生下後,社會 就加以指定無條件地付諸於身,與個人的品質及努力成果無關,例侞:性別、年 齡、社會階級、血緣…等;成就身分為個人能力及後天成就所獲得,如職業、學 歷、社團活動,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個人不僅應學習期角色以保有其附屬身分;

還要努力去認定並學習社會價值階層上較高的角色,以提供其成就身分;由於角

色行為的表現往往與某一社會職位有關,所以學者通常從社會身分(social status

)來說明角色的意義(引自郭為藩,1971:11)。

學者林清江提到,角色是分析個人地位及職分的重要觀念;角色的旨意是在 不同的時空環境下,個人在人生過程中能夠居於不同的地位,實踐不同的職責,

個人在社會團體之中所佔的位置稱為「地位」,個人或是團體對於某一特殊社會 地位的行為,所形成的一系列的觀念;構成角色的觀念(林清江,1991:46)。

「角色代表個人在社會團體中的地位、身分及職位,同時包含一組社會所期望於 個人表現的行為模式,角色必然是互補的」,所以角色是由個人主體意志與他人 期望角色的綜合表現(陳奎熹,1993:27)。

(二)角色是一種行為模式

在二十世紀中之後,許多學者對於角色的定義認為角色是由個體行為,演變 為群體行為的呈現,由於角色的定義迄今尚無較一致的看法,畢得勒(B.J.Biddle

)與湯瑪斯(E.J.Thomas)合編的「角色理論—概念與研究」一書中,下了一個簡 明確極為抽象的定義,「角色是個人行為的模型」。係由一套結構性的行為或一 組型為模式所表現;涉及某一類別的人共同的行為特性而不是個人行為特性;通 常角色代表具有某種社會地位或身分的人共同的人格屬性或行為特質;係在社會 互動情境中表現涉及的行為期待,代表社會結構的一部分;也就是社會團體期許 於某一特定類別的人所應表現的行為模式(引自郭為藩,1971:5)。角色理論認 為每一個角色都存再著一些被期望完成的工作與責任,因此會表現出某一些的特 定行為(許玉齡,2003:6)

學者黃昆輝從系統理論的角度解讀,認為角色是「系統內外有關人員,對居 於某一社會職位者應表現何種行為所懷的期望」(黃昆輝,1988:258)。學者陳 浙雲認為角色係指在社會系統裡、互動情境中的社會成員所感知,與期許居於某 一特定身分者,所應表現的行為模式,其意涵包含四項要義,從靜態觀點而言,

角色代表特定的身分、地位或職務每個人在社會中均會扮演一些特定的身分和職

務,個人就是一些「角色」的聚合體;從動態觀點而言,角色是規範某種地位者 的行為模式個人的角色係被某種職位或身分的權利義務規準所界定,社會對角色 所表現的行為有強制性的義務行為也有嚴格禁止的行為;從心態觀點而言,角色 包含他人的期望與個人的知覺角色是由角色期望所定義而成,角色期望可來自他 人、社會或行為者本身,個人置身於社會中,必須了解社會對他的期望,並表現 出符應他人期待的行為,他的角色才算「扮演」成功;從生態觀點而言,角色存 在於社會系統的交互關係中一個角色並不能獨立存在,而是與其他社會角色互補 並產生交互作用之後的產物;人與人的互動,實際上就是角色與角色的互動(陳 浙雲,2004:19)。

二、角色的相關概念

角色的理論係建立在與角色有關的複合式名詞(角色扮演、角色期望、角色 知覺、角色踐行)等,相關研究均以這些名詞作為探討的主題。角色理論為現代 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用以解釋人類複雜的行為﹙引自 陳浙雲,2004:20﹚。

(一)角色理論

根據郭為藩(1971)在其著作「角色理論在教育學上的意義」,對於角色的 相關理論有詳盡的闡述,以下就研究者的對其理解整理如下:

1.角色的社會學習

角色理論在教育學上的第一個貢獻是「社會化」方面。廣義的教育是一個社 會化的過程。換句話說社會化是角色學習與身份承受的過程,教育的目的在協助 角色學習,並提高個人的身分以顯示其價值;也就是說社會化需透過學習,學習 如何在社會生活中承擔各種的角色,教育也就是社會化的過程。

2.角色與自我概念的符應關係

人格構成的主要部份是角色與自我觀念。個人的行為表現就是角色,自我觀 念會影響個人對自己的看法與態度,而塑造出一個人的人格特質。自我觀念與角

色有著密切的關係,當自我觀念與角色期待相應合時,角色行使必較為成功,這 些行動目標的實現也正是社會所期許的,然而角色的踐行自然有較為出色的表現

;例如傳統社會寄望於每一位教師有教無類、春風化雨,然而所被期待的教師能 以因材施教、勤奮教學自許,如此不但能成為一位好老師,且能如魚得水般接受 賦予的職業角色實踐其角色;反之若是個人的自我概念與其所欲扮演的角色無法 配合時,總是格格不入、相互排斥,則角色的行使便無法成功的表現甚至產生角 色衝突。學者郭為藩同時提到所謂的「角色衝突」,可分為兩類型:角色間衝突(

inter-role conflict)與角色內在衝突(intra-role conflict)。前者為個人同時具有兩個 以上相互衝突的角色,無法順利協調來符合生活需求;例如職業婦女的職業角色 與家庭角色的無法兼顧,就是這種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顧此失彼的情況,形成 一種心理衝突。

3.角色與人格結構

著作中提到角色理論的另一個貢獻正在題是人格發展的具體方針,使 教育工作者能更明確的把握發展健全人格的實質;認為人格與角色的關係 為,角色構成人格的一部份卻不等於人格,認為人格是角色與自我觀念交 互作用的結果。當中提及奧爾波特就是持有這種的觀點,他曾以圖示(如 圖 2-1-1)的方式呈現角色與人格的關係,在角色的四個層次中,角色構想 與角色接受滲透於人格,構成人格的一部分,人格除了角色之外,尚包括

著作中提到角色理論的另一個貢獻正在題是人格發展的具體方針,使 教育工作者能更明確的把握發展健全人格的實質;認為人格與角色的關係 為,角色構成人格的一部份卻不等於人格,認為人格是角色與自我觀念交 互作用的結果。當中提及奧爾波特就是持有這種的觀點,他曾以圖示(如 圖 2-1-1)的方式呈現角色與人格的關係,在角色的四個層次中,角色構想 與角色接受滲透於人格,構成人格的一部分,人格除了角色之外,尚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