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研究資料分析
質性研究本身就是一動態剖析的歷程,研究者同時進行收集資料、整理資料 和分析資料的工作;整個研究的過程,就是不斷以資料來測試問題和研究主題的 適當性(范麗娟,2004:98)。
研究者訪談資料的分析,採取質性研究的觀點在現象學研究中,從了解受訪
者如何看個人工作的角色,和輔導實務之間的關聯性蒐集並建立訪談資料,經由 第一層次分析—開放編碼分析:研究者將訪談文本逐句逐段的標記內容主題,保 存住每位受訪者所陳述之內容的完整性,以事件作為編碼單位,再將整理所得的 各類的事件進行綜合歸類;第二層次分析—主軸問題分析:研究者根據受訪者所 陳述的資料內容,整理出一些的問題藉由這些的問題的呈現與受訪者的回應,有 助於研究者了解教學巡迴輔導員角色認定上的意義。第三層次分析—議題分析和 詮釋:經過前兩次的分析整理,有助於對訪談文本內容的熟悉程度,也可以掌握 住一些的重要事件,再次重複的閱讀所有受訪者的文本資料,試著找尋隱含在各 類事件、各種情境中的一些議題,推敲出對於事件背後的意義,並嘗試重新建構 出對文本資料新的理解。
在蒐集龐大的資料之後,須加以篩選組織,只保留與主題契合的相關資料
,這個去蕪存菁的過程塑造了研究結果的呈現(孫敏芝,1996:207)。因此,
研究者在資料的搜集當中,不是一昧的記錄資料,而是同時分析和整理資料;
進行資料整理以期獲得初步的研究發現。
一、訪談方面
反覆並仔細閱讀逐字稿的內容,將有意義的資料與概念分析出來,輔以訪談 過程中研究者所觀察到的情境因素,及受訪者肢體語言等訊息,作為資料分析的 參考最後將概念歸納為通則,以作為詮釋國幼班教學巡迴輔導員,角色認定與輔 導實務的現況問題與建議事項。本研究訪談資料編碼表中之編碼:以受訪年月日
+受訪者英文字母代號之形式編碼,例如編碼「訪談 990402B」,代表於民國九 十九年四月二日訪談代號 B 受訪者,在辦公地點接受訪談後所做的紀錄;編碼「
訪談 990411A」代表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一日訪談代號為受訪者 A,在家中接 受訪談所做的紀錄。編碼「訪談 990428C」代表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十八日訪 談代號為 C 的受訪者,在辦公室中接受訪談所做的紀錄。另外,本研究中所引用 逐字稿內容均以標楷體表示;訪談資料編碼表如表 3-5-1。
表 3-5-1 訪談資料編碼表 990411A
A
A 受 訪 者
16:00~19:02
訪談時間共計:3 小時 02 990402B
B B 受訪者
16:30~18:56
訪談時間共計:2 小時 56 990428C
C C 受訪者
15:30~17:21
訪談時間共計:2 小時 51 記 990408」,代表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八日之研究者的省思手札記錄;「輔導日 誌 98011B」則為受訪者 B 在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之輔導日誌中的省思;「月輔導 報告 9809A」即是 A 教學輔導員民國九十八年九月輔導報告中的引用資料;「會 議紀錄 9901」即是教學輔導員民國九十九年一月輔導會議紀錄中所引用的資料。
至於其他文件則仔細閱讀內容,將有意義的資料與概念分析出來,對於有疑問的 地方則加以註記;確定需要再補問或是需再深入的問題進行澄清。此外,藉由相 關文獻的收集與檢核,以增強其他文件資料來源的證據,將文獻蒐集的資料和訪 談所得的結果做檢證,來補充訪談資料的不足與缺漏。
第六節 研究倫理
每個研究者必須考慮三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保護參與者不受傷害、確保研究 資料的機密性、及欺騙參與者的問題。其中,研究者盡自己最大的能力,確保研 究參與者不因研究過程而受身體或心理方面的傷害、不適或危險,是每位研究者 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最重要的倫理考量(楊孟麗、謝水南譯,2008:56-58)。學 者范麗娟提到「研究倫理」除了基本的保密外,在訪談中還須考量受訪者的感受
,情緒、反應和本研究可能產生的影響,這是針對「人」做研究時應有的考量(
笵麗娟,2004:101-102)。本研究主要透過訪談的方式蒐集資料,因此研究者在 研究過程中必須對研究倫理特別重視;以下呈述本研究之研究倫理:
一、研究前
研究者儘可能地讓其研究對象充分暸解研究的目的和性質,是在質的研究中 經常被強調的一個倫理課題(黃瑞琴,2008:157)。研究之前先向參與研究者說 明本研究的性質、目的、及相關權益,訪談前徵求其同意之後才進行訪談及錄音
。研究者並與參與訪談者建立相互尊重與信任的良好關係。
二、研究過程中
訪談進行之前除徵得受訪者的同意之外,應告知受訪者於訪談進行中若有感 覺不適、有壓力、權益受損、及隱私受到侵犯時,有拒絕繼續接受訪談的權利,
研究者也必須尊重他人拒絕繼續參與的自由,以保障參與研究對象的權益。
三、研究資料的分析與撰寫
對於研究資料的分析,研究者應盡量呈現研究參與者的原意,將訪談時的錄 音紀錄繕打成逐字稿,不刻意扭曲參與研究者的語意,以顧及參與研究者的感受 與權益。保護研究對象的最重要倫理責任,應是盡力地蒐集資料和仔細地分析資 料,避免誤解或扭曲研究對象的觀點(黃瑞琴,2008:165)。研究者在研究過程 中,必須確保參與研究者個人資料的機密性,在研究論文中都以匿名及代號的方 式處理,不公開參與研究者的姓名,以確保受訪談者的個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