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工作特性與職能角色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係針對研究主題進行資料的蒐集,因人事為一條鞭管理,人事人員由 上級人事機關派任服務機關,為服務機關之幕僚單位,編制少且高度專業;擬根 據相關文獻先行探析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工作特性與職能角色,並將人事人員的 工作困境以及面對工作困境因應之策略進行探究,分別論述如下。
第一節 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工作特性與職能角色分析
張潤書(1983)指出人事行政即是政府機關為推行其工作,對所需用人員所 作的選拔、任用、培訓與管理的一套制度。本節將經由國民中小學人事機構的設 置、工作職掌與角色的探討,以期瞭解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的工作特性及職能角 色。
壹、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的工作特性探析
一、國民中小學人事單位設置的現況(一)人事單位設置的依據
我國中央及地方機關之人事管理,依據民國 72 年 7 月 22 日修正公布之「人 事管理條例」第二、三條規定,設置人事處、人事室或人事管理員等人事機構。
另依據歷經 21 次修訂,於民國 98 年 8 月 11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頒布之「行政 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第四點規定:各級人事機構、員額設置 標準,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標準表」(附表 二)及「行政院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學校、事業機構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標準表」
(附表三)之規定設置。(行政院人事行政局,2009)
故地方公立學校人事機構之設置,依據「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標準 表」設置標準二之規定,所轄人數 30 人以上者,得設人事室或人事管理員。未 滿 30 人者,得設兼任人事機構。
(二)各級學校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標準
茲依據「行政院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學校、事業機構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標準 表」之各級學校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標準,茲彙整如表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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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公立各級學校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標準
5 0 人 以 下 5 1 人 以 上
機關員額
未滿 30 30-50 1-200 201-500 501-1000 1001-2000 2001 以上 人事人員
設置比例 或人數
兼任 兼任或
1 人 1.5% 1% 0.8% 0.7% 0.6%
說 明
一、學校員額數以預算員額數為計算人數,其中工友、技工、駕駛、
駐衛警、清潔隊員人事管理事項,如非全部由人事單位辦理者,
以三人折算一人。
二、本標準以機關員額數多寡為計算基礎,但五十人以下採定額標準 計算;機關總員額遞增,其人事人員員額設置比例依次遞減。
三、本表人事人員之配置,係採最高標準為原則。
四、本標準有關人數計算,計至小數點一位後採取四捨五入。
資料來源:依據「行政院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學校、事業機構人事人員員額設置 標準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2009),研究者整理作成。
(三)臺東縣國民中小學人事單位及人事人員員額設置現況
茲依據臺東縣政府(2009)函頒 98 學年度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員額編制一 覽表內之人事單位及人事人員員額設置現況彙整如表 2-1-2:
表 2-1-2 臺東縣 98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人事單位及人事人員員額設置表
人 事 室
機 構 名 稱
主 任 助 理 員人 事 管 理 員 備 註
臺 東 縣 所 屬
國 民 中 學 5 2 3
案內之人事管理員 1 人,該員額 俟他機關留用人員出缺後移撥 進用
臺 東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0 0 4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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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民中小學人事單位之工作職掌
人事人員之業務,就其範圍而言,實乃包含人力運用及行為管理措施;人事 管理機構的工作職掌內容,依據人事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包括:(行政院人事 行政局,2009)
(一)關於本機關有關人事規章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本機關職員送請銓敘案件之查催及擬議事項。
(三)關於本機關職員考勤之紀錄及訓練之籌辦事項。
(四)關於本機關職員考績考成之籌辦事項。
(五)關於本機關職員撫卹之簽擬及福利之規劃事項。
(六)關於本機關職員任免、遷調、獎懲及其他人事之登記事項。
(七)關於本機關職員俸級之簽擬事項。
(八)關於本機關需用人員依法舉行考試之建議事項。
(九)關於本機關人事管理之建議及改進事項。
(十)關於所屬機關有關人事案件之依法核辦事項。
(十一)關於人事調查統計資料之搜集事項。
(十二)關於銓敘機關交辦事項。
據此分析國民中小學人事單位的業務職掌,除人事管理條例規定者外,實務 上,尚且因學校組織成員之身分類別不同於行政機關,其業務職掌可謂不盡相 同,須加諸熟諳教育人員體制的人事法令規定,質言之,學校人事人員除了扮演 多重角色以外,甚且必須承受多樣的角色期望。
綜觀上述人事管理條例的工作內容,大多屬於管理、服務、幕僚的性質,惟 隨著現代化國家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以及社會環境的快速變遷,傳統人事行政 功能已由管制性、消極性趨向創新性、人性化;尤其在面對環境變遷與組織功能 之演變,人力資源的重心已逐漸由單純的組織內部活動,轉變為積極創造組織績 效價值活動,所以人事行政管理同時亦以人力資源管理的發展為主軸內涵;故而 人事人員亦將從保守的行政幕僚轉型為組織的「策略夥伴」。因此,人事人員在 工作上必須重新定位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以提昇人事行政專業知能的服務效能。
貳、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職能角色探析
國民中小學專任人事的角色職能,係基於人事人員依法行政的職責,在規範 的約制下,做出最正確的價值判斷,提供周延完善的人事服務,與學校教職員之 交互關係,引發表現的行為。
人事工作最大的價值在於提供服務,依據國民中小學人事機構的設置、特性 和工作職掌,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的角色分為四類(李麗素,2004):
(一)人事幕僚角色
此角色乃指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對校長、各處室及全校教職員工提供與人 事行政有關的資訊諮詢和建議,並在校長之監督授權下,對學校各處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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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職員進行溝通協調,以協助校長解決人事相關問題。
(二)法令執行角色
此角色乃指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依據各項政策、教育法令與人事法規辦理 學校的人事行政業務,謹守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本分。
(三)人力資源管理角色
謝文全(2007)認為人力資源管理是以科學的方法,透過計畫、執行與評 鑑的過程,將組織內之所有「人」的資源做最適當之保護、開發、維持與 活用,來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其包括人力資源的取得、績效管理、薪酬 管理與人力發展等四個層面。
因此本研究之人力資源管理角色乃指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依法定程序辦 理教職員的人力規劃、任免核薪銓審、考核獎懲、訓練進修、差勤管理、
待遇福利、退休撫卹、人事資料、人事資訊管理等工作,本於人事專業的 精神,照顧同仁的心態,積極主動,擢優拔能,對於人力資源的運用及人 員行為的管理做最完善且人性化的規劃執行。
(四)服務變革角色
此角色乃指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負責處理與全體教職員工個人有關的人 事權益業務,必須本著熱忱負責、和善親切的態度,主動即時提供全方位 的各項人事服務。
國民中小學人事人員在民主化、資訊化、全球化的快速變遷社會中,其角 色職能已由傳統的靜態消極管理走向人性的動態積極服務,因此要如何扮 演具備前瞻性、變革性的人事人員角色,當是首要的職能知覺。
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社會,身為學校人資管理核心角色的人事人員亦有責 任提供員工有關遭遇工作瓶頸、家庭或個人問題、生涯規劃壓力等的協助 措施。此外,配合學校的發展目標,在組織的變革創新改造中,國民中小 學人事人員也要負起策劃宣導推動之責,並致力於拓展自己的人事專業素 養,與時俱進,主動積極,求新求變,講求走動式管理,進行互動式溝通,
建立顧客為導向的多元服務理念,以增進學校同仁的向心力,共同為學校 的教育願景而努力。
依據「人事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人事管理人員應遵守各機關之處務 規程與其他通則,並秉承原機關主管長官依法辦理其事務」,因此就人事室與 學校的隸屬關係而言,係屬學校之輔助性幕僚單位其工作性質為(林揚傑,
1998):
(一)人事室是事務單位非實作單位:
其地位是承上啟下的承轉單位,協助首長知人善任,人事相稱的工作。
(二)人事室是輔助單位而非權力單位:
人事單位是配屬於機關首長以增進其工作效率,其目的在貫徹人事法令,
促進人員的協調合作,無發號司令權威,均須受校長的指揮,不能踰越權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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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事室是協調單位非管轄單位:
人事室是在協調各單位或個人之間的職掌,以合理的分工合作。
(四)人事室是參贊單位而非決策單位:
人事室是在提供資料、計畫,以便於校長作正確的決定。
由此可知,人事室在學校中的地位是以幕僚角色,提供資訊以輔助首長,並協調 促進學校成員間的互助合作,秉承服務學校首長依法辦理事務的參贊單位。
所以人事人員在學校中應扮演的角色歸納如下(黃明寬,1987):
(1)優質服務的提供者
(2)良好的諮商者
(3)能依法、公平公正處理人事業務
(4)能兼顧學校與同仁的權益
(5)促進員工良好的關係
(6)學校中的溝通協調者
(7)政府政策的宣導者
(8)員工士氣的激勵者
(9)資訊的提供者
(10)人事相關事務的決策者
(11)行政革新的推動者與執行者
(12)員工權益的保障者
總之,學校人事單位之職責,係在法令規章所規範的範疇前提下,站在機關
總之,學校人事單位之職責,係在法令規章所規範的範疇前提下,站在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