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軍專業音樂教育
電影電視節目多有主題曲或配樂,球賽暖場、船隻啟用典禮等活動也少不 了音樂,許多人明白音樂在生活中的價值,卻未必思考到音樂教育的必要性
(Hoffer, 1993);姚世澤(1996)認為音樂教育的本質是「功能論」及「美學 論」兩者並存,功能論是藉由音樂移風易俗、教化人心、陶冶性情、敦品勵 學,也是我國音樂教育的最高理想;若從美學觀點出發,音樂是一項具情感成 分的藝術,能喚起人類內心深層的感受,強調音樂教育對美感經驗的培養,引 導學習者藉由對音樂的反應,進而形成音樂行為(Reimer, 1970)。
臺灣音樂教育之演進,與文化交流及政經環境有密切關係;十七世紀來臺 傳教士帶入西方音樂概念,並設立教會學校;1895 年臺灣成為日本殖民地後,
殖民政權在臺普設西式學校,開始發展系統化的音樂教育,建立學校制度,且 正式將西方音樂列為必修科目,使西方音樂成為臺灣音樂教育的主流;國民政 府遷臺後,推行現代化的教育制度,全面接受及推廣西方教育思想,奠定西方 音樂教育在臺之權威性(陳郁秀,1999;楊麗仙,1986;辜淑禎,2014)。為 深入瞭解音樂教育之內涵及國軍專業音樂教育,本節先討論音樂教育的意義、
目的與功能、再討論國軍專業音樂教育發展情形。
一、音樂教育的意義、目的與功能
專家學者對於音樂教育的意義看法多元,有的認為是為了獲得音樂知識及 技巧(吳幸如,2003;陳淑瑜,2003),也有認為其不在音樂本身,而是透過 音樂讓學習者體驗美的感受,是一種美的教育(姚世澤,2000;萬玟妤,
2006)。范儉民(1980)對音樂教育的意義提出兩種看法,首先,他認為音樂 教育是有目標及周密計畫的音樂活動,以音樂為媒介實施教育,經由欣賞、歌 唱、演奏、創作等經驗,達到美的培育;其次認為音樂教育主要在訓練音樂技 能、學習音樂知識,且有深廣的文化教養,期能培育音樂家,負擔音樂文化的 創造表現,達到專門教育的目標;王恩芳(2004)則認為音樂教育不單指學習 音樂常識,更是在培養學生處理音樂的能力,而完整的音樂教育應以人本為出 發點,主動接觸、行為操作、感覺體認,最後再歸納於抽象的知識,必須具有 多元智慧及激發內在音樂性的能力。
西方歷史上多位智者、宗教、政界人士或教育家,多以音樂的本質、經驗
校、國光劇藝實驗學校等,但隨著國防組織的變革,目前國軍專業音樂教育單
2001;鄭國男,1995;劉燕當,1987)。
(三)政治作戰學校音樂學系(現為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應用藝術學系音樂
神、促進部隊團結、健康官兵身心為宗旨,成立「政工幹部學校音樂組」,開 始系統化的專業音樂教育;1957 年調整為專科學制,將「音樂組」改為「音樂 科」,於 1960 年改為四年制大學教育,正式成立「音樂學系」,1970 年國防 部核定校名為「政治作戰學校」,系所改名為「政治作戰學校音樂學系」;
1999 年與同校影劇學系、藝術學系合併改稱「藝術系音樂組」,但因國防政策 調整,2004 年起停招,2006 年政治作戰學校併入國防大學,該系復招並命名為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應用藝術學系」,下設有音樂組(周世文,2017;劉 燕當,1987)。
從 1951 年的「政工幹部學校音樂組」至今日「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應用 藝術學系音樂組」,軍中專業音樂教育單位為因應國防組織調整及社會變化,
在每一階段皆有不同課程規劃,依體制及發展可分為「音樂組時期」、「音樂 科時期」、「音樂學系時期」、「音樂學系含三年制專科時期」、「音樂學系 含二年制專科時期」、「藝術學系音樂組時期」及「應用藝術學系音樂組時 期」等七階段(周世文,2005,2017),研究者並增列各時期之年代如後(圖 2-2-1):
圖 2-2-1 國軍音樂專業教育單位發展階段圖 資料來源:研究者製圖
1、音樂組時期(1951 年至 1957 年):
1951 年成立「政工幹部學校音樂組」,此時期由音樂教育家戴逸青教授擔 任指導教官,教授軍樂相關知能,同期因其次子戴粹倫教授於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擔任音樂系主任,故能邀請多位專家蒞校指導音樂基礎課程,課程設計上除 一般大專音樂科系基礎科目外,亦考量軍事教育需求(邱瑗,2003)。國軍音 樂教育單位成立之初並無完整制度,當時音樂組僅是為期一年半的訓練班隊,
結訓後並無授予學位,學制為三個學期,每學期十七週,從當時音樂專業課程 學分配當表(如表 2-2-1)中可見,專業課程包括聲樂、鋼琴、視唱練耳、音樂 史、和聲學、對位法、樂理、作曲法、配器學、指揮法、欣賞法、音韻學、合 唱等課程。
表 2-2-1
音樂組音樂專業課程學分配當表
科 目 第 一 學 期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學 期 學 分 合 計
聲 樂 2 2 2 6
鋼 琴 6 2 2 10
視 唱 練 耳 3 3 3 9
音 樂 史 1 1
和 聲 學 2 1 3
對 位 法 1 1
樂 理 2 2
作 曲 法 1 1
配 器 學 1 1
指 揮 法 1 1
欣 賞 法 1 1 2
音 韻 學 1 1
合 唱 2 2 2 6
合 計 16 14 14 44
資料來源:周世文(2017)。國軍在臺音樂史(頁 448)。桃園市:周世文自 行出版。
2、音樂科時期(1957 年至 1960 年):
此時期為政工幹部學校音樂科,學制為兩年,但因課程修習時數標準超過 規定之二年制專科目標,且已達三專程度(音樂專業課程時數配當如表 2-2-2),故教育部同意此時期畢業學生授予三年制專科學歷;在課程方面除保留基 礎科目外,增加了歌詞作法、國樂、軍中音樂、畢業創作、體育常識、影劇常 識等課程,期能符合軍事需求。
表 2-2-2
音樂科音樂專業課程時數配當表
科 目 第一學期 第二學期 第三學期 第四學期 時 數 合 計 聲 樂 64 64 64 64 256 鋼 琴 64 64 64 64 256 視 唱 練 耳 32 32 32 96
音 樂 史 32 32
和 聲 學 54 42 96
歌 詞 作 法 40 40
樂 理 32 32
作 曲 法 32 32 32 96
配 器 學 32 32
指 揮 法 32 32
欣 賞 法 24 24 48
合 唱 32 32 32 96
國 樂 32 32
軍 中 音 樂 24 24
畢 業 創 作 24 24
體 育 常 識 24 24 48
影 劇 常 識 20 28 48
合 計 320 326 310 332 1288 資料來源:周世文(2017)。國軍在臺音樂史(頁 448)。桃園市:周世文自
行出版。
3、音樂學系時期(1960 年至 1975 年): 資料來源:周世文(2017)。國軍在臺音樂史(頁 448)。桃園市:周世文自
行出版。
4、音樂學系含三年制專科時期(1975 年至 1994 年): 資料來源:周世文(2017)。國軍在臺音樂史(頁 448)。桃園市:周世文自
行出版。
5、音樂學系含二年制專科時期(1994 年至 1999 年): 資料來源:周世文(2017)。國軍在臺音樂史(頁 448)。桃園市:周世文自
行出版。
表 2-2-6 資料來源:周世文(2017)。國軍在臺音樂史(頁 448)。桃園市:周世文自
行出版。
7、應用藝術學系音樂組時期(2006 年迄今):
前述藝術學系音樂組於 2004 年停招,2006 年政治作戰學校併入國防大
目標,並期望畢業生能將所學運用於部隊中,而在課程上更增加「藝術療
國軍音樂教育旨在培育音樂推廣者、提升音樂水準及保存軍中藝術文化,
國防部自「軍樂研究會」後,系統化地規劃音樂教育制度,創辦多個專業音樂 教育單位及訓練班隊,但隨國防組織調整,目前國軍專業音樂教育單位僅存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應用藝術學系音樂組」,此單位早於 1950 年開始萌 芽,隨後為因應社會變遷,在學制及課程上有所調整,但學習宗旨皆以發揚民 族正氣、振奮戰鬥精神、促進部隊團結、健康官兵身心為目標,並期學子能將 所學之音樂知能運用於軍事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