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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就業促進案例介紹與影響力評估作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國際就業促進案例介紹與影響力評估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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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ition Demonstration Project)等,針對不同對象透過不同面向 促進青年就業。

以下提供與我國國際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計畫屬性相 近,關鍵字為「高齡者」、「社區」之方案介紹。

在年長者就業服務方面,ETA 依據美國老人法編列經費實施

「老人社區服務就業計畫(Senior Community Service Employment Program, SCSEP)」。美國國會根據 1965 年美國老人法案(Older Americans Act, OAA) Title V 授權資助缺乏就業機會的 55 歲或以 上低收入者、不易就業者接受社區服務半在職培訓,其目標係協 助他們在社區的非牟利機構或政府部門的在職培訓獲得工作經 驗並克服求職障礙。一方面使這些人在經濟上自給自足,一方面 藉由計畫參與的過程協助其過渡至無需政府補助的就業僱用。每 年約可提供 6 萬個部分工時工作機會,參與者每週薪資約為 135 美元。

SCSEP 方案目的:

培育社區服務中的半職培訓機會

促進個人經濟上自給自足

增加長者於公私部門從事非政府資助的就業雇用之人 而這具有雙重目標,一方面可以提供社區服務,同時亦可以 改良參加者的工作技能,從而使他們可以獲得非政府資助的全職 或半職工作。符合以下條件者優先參加:

年滿 65 歲

退伍軍人及家屬

弱勢族裔

弱勢殘障人士

英語程度不佳或教育程度較低的長者

無業或具高風險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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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會接受平均每週 20 小時的培訓,並根據聯邦、各州及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中的最高一項進行支付。參與者將要提供各種 社會服務工作,包括日間護理、兒童看護、老人中心、公共圖書 館、社會服務機構及政府部門的工作。這些社會服務工作的目的 在於減少移民老人所面對的孤立問題,並為他們提供高於最低工 資標準的工作機會。

為使參與者能朝向經濟上能自給自足的目標,受補助單位須 積極開拓無需政府經費補助之就業機會,甚至可包括受補助單位 內的補助就業,包括直接與私營或公營雇主聯絡,或透過 one-stop center 找出適當的無補助就業機會。

SCSEP 方案現況及特色說明 :

SCSEP 針對參與者雖有優先參加順序原則性之規範,但 如果面對優先序位相同之參與者,而就業機會又有限時,

受補助單位有權力依據評估結果決定由誰優先參加。因 政府的資源及預算有限,目前美國各項就業促進津貼補 助工具適用對象之認定方式,主要係採「身分」之方式認 定;但隨著社會快速變遷,就業弱勢者之態樣多且複雜,

採身分別之認定方式有其侷限性,在訂定行政規則及其 相關條件限制時難以周全。因此,對於就業弱勢者定義,

「身分」可考慮作為原則性規範之基準,部分聲音提出 應增加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個案就業服務員的評估權限及 強化其評估能力,使政府的資源能分配給最需要幫助之 就業弱勢者。

SCSEP 主要提供部分工時之工作機會,每週以工作時間 20 小時為規劃原則。 因此如果以每天工作 8 小時之方 式計算,則每月工作日數約為 10 日。

SCSEP 所提供之工作地點並不限於公部門及非營利組 織,甚至包括營利組織,並且認為參與營利組織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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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有利於後續安置至一般性無補助就業。

1. 促進就業方案評估案例

關於 SCSEP 的評估方法,2012 年及 2018 年都有非營利研究 單位針對此方案,刊出一份評估報告,分別是 2012 年的社會政策 研究協會 SPR(Social Policy Research Associates) 以及 2018 年 Public Impact,用新的架構及評估方法來評估 SCSEP 方案。

(1) SCSEP 就業方案的評估作法 A. 2012 年 SPR 的方案評估

由美國勞工部就業和培訓管理局(ETA)委託社會政 策研究協會(Social Policy Research Associates,SPR)進行評 估的方案,主要以兩組質化數據進行分析(2009-2010 年 的參與者的個人進程報告,以及 2009 年由 ETA 設計的一 份客戶滿意度問卷),以了解方案的在地成效,方案成果,

以及參與者的心得。

SPR 主要以電話及碰面方式與 21 個地方政府部門進 行訪談,並於 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2 月)實際訪視 29 個 在 美 國 各 地 方 案 。 而 SPR 也 使 用 資 訊 蒐 集 訪 談 (information interview)以及焦點團體法(focus group)與 參與者進行個案研究。

評估結果:

SCSEP 方案成功達到幫助低收入的年長者的使命。參 與方案的人士中,有 88%是低於貧窮線,平均年齡為 64 歲,年齡中位數是 62 歲。

許多方案參與者有就業障礙,15%的參與者有殘疾,

20%的參與者教育程度較低,而 10%的參與者英語程 度不佳。此外,31%的參與者住在郊區。

三分之二的社區服務工作是由非營利機構提供,其餘 則是由政府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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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平均每季投入 236 小時的工作,每位參與者平 均接受了 13 個小時的培訓。

根據 2009-2010 之間的計算,平均最長的參與計畫時 間是 19 個月,其中,有 25%的參與者參與方案少於 6 個月,而參與超過 4 年的則有 8%。

除了數據的評估外,在評估過程也發現有下列問題:

若欲求助此方案的弱勢者其就業障礙愈多,這些人欲 獲得非公共補助薪資型的工作就愈困難,因而使得方 案績效不易達標。

雖然方案可僱用較優秀的人成為計畫內行政人力,但 這些人力缺乏在工作指導技能、職業諮商的相關培訓,

且對於社區社會服務或教育訓練資源並不熟悉,因此,

將參加 SCSEP 方案的就業者納為計畫人力仍需要 提供足夠的專業訓練,方能勝任。

支給最低薪資和部分時間工作的所得,通常無法使一 些參與者維持生活基本開銷。

許多參與者獲得 SCSEP 的有酬工作機會後,其他的 福利支助可能依個別計畫規定被削減,反而阻怯參與 者尋找非公共補助的一般性工作。

當參與者離開 SCSEP 的支助後,通常進入的是一般 勞動市場的工作屬於低薪和未有健康保險,反而導致 這些人經濟自足目標無法獲得實現。

並非所有參加 SCSEP 的人在離開 SCSEP 方案後 會願意進入一般勞動市場就業,例如有些因已退休,

或者個人健康因素不願再投入一般性工作,因而失去 了 SCSEP 希望協助參與者投入職場的目標。

這也是 SCSEP 協助參與者投入職場的目標完成後,後續 可能面臨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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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018 年 Public Impact 的方案評估

Public Impact 是一套用來檢測政府方案的成效評估 架構,檢測面向主要就立法(Legitimacy)、政策(Policy)及 行動(Action)三大架構做為評估依據,該機構於 2018 年發 表了一份將此評估架構用於檢測 SCSEP 就業方案的報告 Senior Community Service Employment Program in the United States,以下簡述之。

Public Impact 的報告架構,主要將以下三個項目從四 個程度別中 Strong(強)-Good(佳)-Fair(尚可)-Weak

(弱)得出一個評分。各項目皆有供查核的清單,以下一 一列出:

(A) 合法 Legitimacy

倡 議 具 合 法 性 , 背 後 需 要 公 眾 信 任 (Public Confidence)、利害關係人參與(Stakeholder Engagement) 以及政策承諾(Political Commitment)為新的政策背書。

a. 公眾信任

大眾支持計畫及其目標。

大眾信任與計畫相關的各機構能勝任其內容,

並與更廣大的公眾利益一致。

b. 利害關係人參與

利害關係人支持此計畫。

利害關係人參與政策制定的過程。

c. 政策承諾

政治家與其他領袖支持此計畫。

(B) 政策 Policy

從倡議到一個政策的產生,需要一個清晰的目標 (Clear Objectives)確保設定的問題能被解決,並藉由 合理的資料佐證(Evidence)和可行性(Feasibility),可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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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在法律、人事方面及財務方面的阻擾而影響預期成 果。

a. 清晰的目標

有明確的目標陳述。

b. 資料佐證

計畫已將可取得的最合適資料納入考量。

c. 可行性

就資源與時間考量,計畫是可行的。

計畫沒有重大之技術性、實務操作面、或法律 上的挑戰。

(C) 行動 Action

從最初倡議的想法到具體行動的落實,需要有合 適的管理(Management)及評量(Measurement)確保實 施計畫能進行並檢測評估,實施過程中各方行動者的 目標亦須保持一致,達成合作結盟(Alignment)。

a. 管理

擁有管理方法與系統。

b. 評量

能評估計畫之影響力。

將評估結果用於改善計畫。

c. 合作結盟

計畫的施行者/單位其利益與計畫目標達到一 致。

(2) SCSEP 就業方案的社會影響力

下表是 Public Impact 針對老人社區服務方案 SCSEP 的 評 估 結 果 。 研 究將 立 法 (Legitimacy) 、 政 策 (Policy) 及 行 動 (Action)三大架構下的三個子項目,共九個面向個別評分,更 將成果圖像化(圖 6)。圖中九邊形各代表九個面向,並依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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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深淺區分三大架構類型。透過此視覺化圖表能更迅速檢視 各面向中需加強的部分,以及計畫整體表現優劣程度。

表 4 SCSEP 利用 Public Impact 評估之結果呈現

立法(Legitimacy) 政策(Policy) 行動(Action) 公眾信任 (佳)

在 SCSEP 方案輔實 施的前十年在公眾信 任方面有很正面的迴 響,尤其是從 1966 至 2016 的 50 年間,

美國 65 歲以上的貧 窮率跌至超過

19%,公眾看到方案 改善了社會現象。

清晰目標(佳)

SCSEP 的方案目標清 晰,使 55 歲以上低收 入、不易就業者透過 社區服務工作經濟上 自給自足,且開拓無 需政府補助之就業機 會。然而於 2013 年的 一項評估中,有地方 主管提出在同時符合 資格的申請者中,有 優先順序的困難。

管理(佳)

SCSEP 是美國聯邦政府計畫,負 責通過全美及各州的財務預算,

管理工作由各州負責,州政府若 連續三年未達核心目標,則需要 重新申請。為達計畫運作及責信 標準,政府每一年進行一次地方 參訪,常態性的管理則有每季繳 交的報告,幫助其在財務做管 控,確保不超出預算。

利害關係人參與

(強)

1961 年於白宮召開 的老齡化研討會議,

超過 300 個志願組織 和 2500 位相關制策 制定者代表參與了這 項這項政策建議,而 後並立法成為一項聯 邦政府計畫。

證據 (強)

於 1950 及 1961 年召 開的老齡化研討會議 中成立委員會。而於 參與過計畫的社區中 蒐集的個案發展證明 此計畫能拓展至全美 各地。

評量(佳)

SCSEP 過去使用的評量工具,是 在 2012 年由社會政策研協會進 行評估,主要以面對面及電話訪 問進行,包括 17 位聯邦及 4 位 州代表負責發款項的政府人員,

以及對 29 個州計畫做個案研 究,以焦點團體及正式訪談方式 進行。

政策承諾 (尚可)

美國國會於 1965 年 通過美國老人法

(OAA)後,歷年 來 SCSEP 方案一直 得到歷屆政府支持。

但隨著 2017 年川普 上任,2018 年的預 算中 SCSEP 預算已 被砍除大部份,受到 極大影響。

可行性(尚可)

預算不足將是此計畫 日後一個很大的隱 憂。2010 年 SCSEP 尚 有 825 百萬美金,但 從 2011 至 2017 年七 年間已被砍至一半達 434 百萬美金。至 2018 年已被砍除 SCSEP 所有預算,此 計畫未來可行性將受 到極大考驗。

結盟(尚可)

曾與 SCSEP 合作過的相關組織如 勞動力投資法案(WIA)及

American Job Centers 表示,並未 與此計畫達成協同效應,因 SCSEP 多半尋求半職工作但其他 組織較多全職工作。然而,該計 畫與在地的工作機構就有較好的 合作與利處,如參與者從社區獲 得工作經驗後亦增加其日後或非 政府補助的就業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