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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國際物流

2.2.3 國際物流成員

在瞭解了國際物流與國內物流的差異之後,接下來來探討國際物流參與成 員,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整個國際物流作業所包含的參與者很多,各成員之作業 內容分述如下:

(1)國際運輸運送人

國際運輸運送人是指自有或租賃運具,提供貨物運送服務的公司。在此的運具包 括海運、陸運、空運等等。近年來國際運輸強調戶對戶(Door To Door)直接運送服 務,所以業者已發展到國際複合運輸或聯合運輸等方式來提供服務。

(2)貨運承攬業者

貨物承攬業者本身不經營運具,主要是幫助廠商選擇運輸公司、運輸工具,並代 辦貨運之相關文件手續。因國際物流強調「少量、多樣」的配送服務,承攬業可 針對客戶的貨量,有效的進行拆櫃與併櫃,以降低運輸成本。

(3)報關行

報關行代辦進出口廠商之報關、貨物檢查等工作,有時亦負責協調貨物進口後之 貨物集散、或目的地之貨物運輸安排等,從中收取報關費及服務費者。

(4)內陸運輸運送業者

提供本國內陸運輸服務業者,此類業者具有數輛拖車,或著與其他拖車公司結盟,

負責廠商與貨櫃場間以及港口與貨櫃集散站間之內陸運輸。

(5)物流中心或內陸倉儲

指在買賣雙方之間,提供物流服務之公司。近年來許多國內第三方物流公司,將 其服務範圍擴展至全球,結合運輸業者、承攬業者、倉儲業者等相關行業,提供 整體運輸服務。

(6)貨櫃集散站

貨櫃集散站是貨櫃存放與管理的地點,使貨櫃船本身只需負責貨櫃的裝卸與載 運,事前及事後的手續,均留待貨櫃集散站辦理,使船舶滯港時間減到最低。

而國際物流的運作須包括陸、海、空結合的運送與倉儲內的運作二部分。海 空運承攬運送業者結合此二部份,達到將貨物從製造商的手中,依買方的要求,

運到最終消費者手上,甚或包含廢料的回收處理,產品外包裝的更改重包或退貨 的回收或運回等的運作。其主要實際的運作範圍包含以下幾點:

(1)可節省運送時間的轉口服務

國外產品先由原製造商所委託的承攬運送業者,以較低廉的海運做較大量的運送 至保稅倉庫存放。當原製造商接到其他國家的訂單時即可立即要求其承攬運送業 者將所需產品由保稅倉庫以海運或空運運至買方,以節省由原產地到下訂單國家 的耗時運送時間。

(2)國內交貨服務

將上述暫存保稅倉庫的產品,其原製造商亦可應買方的訂單,由買方付完進口稅 捐後,由承攬運送業者將貨送到買方指定的地點。

(3)製造商多國零組件的存儲與轉運

具全球性或多國性行銷的製造商,可將其所生產的零組件,由其委託的承攬運送 業者自生產零組件地區先行運到保稅倉中。再依該成品製造商的指示將此些零組 件重新分類、包裝運至指示的國內或國外的目的地。

(4)倉儲內的加值(value-added)服務

承攬運送業者可依委託客戶的要求,將存儲在保稅倉的貨物做檢驗、測試、整理(如

更換包裝或加貼標籤等)、分類、分割、重新包裝或產品維修再出口等服務。

(5)加工性的加值服務

承攬業者依國外委託的製造商指示,安排儲存的零組件,配送到保稅工廠加工之 後再出口。

(6)多國性貨物的分類併裝

承攬運送業者,可以以某地為併櫃貨(Consolidation)中心,將國外各地的併櫃(即 俗稱 LCL 或 CFS),不分其目的地先併入一個貨櫃中,運至某地由業者再依其內各 不同目的地的貨與本地出口貨重新組合後再送至相關地區。

(7)以轉運點做海/空或空/海的聯運安排

(8)買賣雙方的出/納人

買賣雙方因處在不同的國家,當買賣雙方達成協議時,必有即將提貨與須即時付 款的情況。但買(賣)方可透過賣(買)方所委託的本業業者,在提(交)貨與付(收) 款上,達金錢與貨物兩訖的目的。

在硬體建設上,國際物流需要有完善設施的港口、航空站、保稅區、鐵/公 路系統、通訊系統及各行各業與政府各部門的高度電腦化;在人才上,也需要有 世界一流水準的國際性海空承攬運送業者,即目前所謂「國際物流業者」或「國 際物流運籌」,只要提供一貫作業與無滯礙的環境,配合法令法規的修正,將有 利於提昇國家的經濟發展,促成國際地位的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