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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文化因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在地文化因素

另外,就在地文化的定義來看,國內對於在地文化有不同的解釋,大都介 於產業與藝術層面來解釋,余清鋒(2003)認為在地文化,就是指「在某特定空間 裡,經過時間的演變與居民投入情感作用後,形成與其他地方不同的文化特質」。 王上銘(2006)對「在地文化」的解釋認為「是某地的居民從歷史、文化因素對所 處環境投入情感,並產生認同,展現出不同於其他地方的文化、活動、產業等文 化特質與生活經驗」。研究者將上述的定義與「文化」的概念相結合,認為所謂 的「在地文化」指的是某一特地區域中的居民,透過「族群關係」、「宗教精神」

及「產業特色」的傳承方式,所形成有別於其他地方的生活知識、觀念、態度與 價值等特有文化體系。

因為本研究範圍為臺東縣延平鄉,其人口數約為 3549 人,其中原住民人數 約 3243 人(延平鄉戶政,2013),故可將延平鄉列為原住民地區,因此,研究者將

「部落教育」也納入其中來討論。歸納上述,本研究所指的在地文化,就是在某 一部落,透過其「部落教育」、「族群關係」、「宗教精神」及「產業特色」所形成 的特有文化體系。本節分成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探討部落教育、第二部分為族群 關係,第三部分為宗教精神,第四部分為產業活動。

以地理位置來看,延平鄉位於台東縣北部,在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境 內多山,海拔平均四百公尺以上,地勢西高東低,東接東河鄉、西以中央山脈為 界接連高雄縣、南鄰卑南鄉、北與鹿野鄉相鄰,面積 455.9 平方公里(臺東縣延平 鄉公所,2013)。其地理位置可參考圖 2-2-1 延平鄉位置圖:

圖 2-2-1:臺東縣延平鄉位置圖 資料來源:取自國家圖書館台灣鄉土書目資料庫 http://localdoc.ncl.edu.tw/tmld/browse_map.jsp?map=1913

延平鄉位處山區,雖緊鄰花東縱谷,但主要交通要道並沒有經過此處,屬於 交通不便之區域。

圖 2-2-2 臺東縣延平鄉行政區域顯示,延平鄉共有五個村落,清嘉慶年間,

原居於南投郡社和巒社的布農族,陸續進入新武呂溪的上游建社,是今日延平鄉 原住民的祖先。後日治時期,布農族不服日本人管理而導致許多衝突發生,最後 日本政府採取強硬政策,為方便管理,安排其遷移下山,才聚集成為今日的村落 型態。「延平」是由國民政府所命名,為祥和之意。

圖 2-2-2:臺東縣延平鄉行政區域圖

資料來源:取自臺東縣延平鄉公所 http://www.ttypg.gov.tw/

以人口統計,臺東縣延平鄉至 2013 年 6 月為止總人口數為 3549 人(延平鄉 戶政,2013)。綜合上述,臺東縣延平鄉實屬交通不便之山區,加上人口數少,

顧符合本研究偏遠地區條件。

壹、 部落教育定義與發展

一、 部落教育的定義

本研究所指部落教育,指在部落之中,原住民教育傳承方式與概況,也可以 稱其為原住民教育,因為研究範圍偏重於原住民所處之部落,因此研究者較偏向 採用部落教育之稱法。劉從義(2005)就原住民地區學校探討其文化衝突與認同相 關議題時曾提到教育的功能性必須透過文化的方式來傳承,突顯了教育在文化傳 承上的重要性。早期部落教育的發展,為了迎合主流教育,使得其原有的規範制 度遭到破壞,而原住民也為了迎合這樣的教育,於是改變自己生活體系中原有的 價值觀,這樣的結果,導致部落教育逐漸瓦解。1988年,政府成立「原住民委員 會」,才強調維護原住民傳統文化並推廣相關課程,各部落學校才開始注意當地 的族群文化特色。

探討部落的教育,其傳遞方式、學習場所、語言的不同,使得其對教育的重

民對於教育的重視、傳遞方式、場所都與漢人有明顯差異,各族之間,也會因為 (1945~1962)

蕃童教育所改成國民學校。

山地教育回歸一般化教育。

同化為主要目標,企圖將部落教育回 歸於主流教育。

社會融和時期 (1963~1987)

提出「山地行政改革方案」。 置淪為「黃昏民族」。周德禎(1999)與劉佑彰(2002)認為新制教育與原住民傳統教 育設計不同,原住民學童日後所要經歷的社會,和當初他們父母所熟悉的社會是

臺東縣延平鄉族群人口統計

漢人人口總數488人 布農族人口總數2904人

其他原住民族人口總數 157人

貳、 族群關係的定義與內涵

圖 2-2-3 顯示,延平鄉族群人口數中,其中以布農族為最大宗,而就族群定 義與布農族的族群關係來做探討。

圖 2-2-3:臺東縣延平鄉族群人口統計圖

資料來源:整理自臺東縣延平鄉戶政(2013 年 5 月 31 日)。

http://gsh.taitung.gov.tw/files/11-1001-392.php

一、 族群關係的定義

張素莉(2007)認為,相同的族群類別、社會階級地位等等,會有所謂的「物 以類聚」的情形。而對於「族群」,有學者認為,應該是擁有共同的種族、語言、

宗教或者歷史經驗等共同價值的一群人,所形成的團體(吳祖田,1995)。另外,

也有學者認為,族群應是國家內部一群群不同的共同體,在客觀上,他們擁有共 同的血緣、語言、宗教、文化或者歷史經驗之外,在主觀上,也應該具有禍福與 共的集體認同(施正鋒,1998)。

由以上綜合可知,族群關係是由一群具有同一種族、血緣、語言、文化、宗 教或歷史經驗的人,藉由聚在一起生活,在共同的價值或認同感之下,所產生之 互動關係。

二、 布農族的族群關係

就布農的族群關係來看,可分成家族與社會兩部分來探討,布農族是由父系 血緣為主的大家族所組成,他們沒有所謂的「頭目」制度,各家族成員均有自己 的責任與工作,強調男主外、女主內(胡祝賀,2007)。就社會關係來看,首重個 人能力與對社會之貢獻,因此重視個人能力對社會帶來的貢獻與幫助。如此看 來,布農族群的形成,仍與之前學者所認為相同,以種族、血緣、文化等等關係 構成。

參、 宗教精神的發展與內涵

宗教精神涵義甚廣,而各宗教隨著地區、種族及歷史的脈絡,衍生出來之教 義,祭祀也有所差異。釋慧開(2005)認為,宗教精神就是一種對天地神祇與自然 神祕力量的信仰與崇拜。孫效智(1999)認為宗教精神本身含有道德之約束力量。

研究者認為宗教精神指的是人們對於神祉與自然的崇拜,其背後所代表之具有教 化世俗的教義。

一、 布農族宗教精神與內涵

黃應貴(1988)認為布農族的信仰觀,相信世界是由天神所統治,而天神的能 力無所不在,祂支配著布農族生活中所有周遭事物,任何福善或是災難,都是天 神的旨意。此外,布農族認為對於弱勢的人,族人應給予協助,不該袖手旁觀,

有這樣的想法主要的原因是為了避免遭到鬼靈報復。萬物皆有靈的宗教觀,使得 他們在狩獵時,為了免於遭屠宰生靈的迫害,而衍生出許多祭祀活動。由此可知 萬物皆靈、祖靈崇拜與善惡因果論為布農族主要宗教精神(田哲益,2002)。

而在傳統布農族社會中,相信世界是由天神、精靈與人所組成,而為了取得 三者之間的平衡以祈求平安,所以布農族人特別強調祭祀的重要,而祭祀也變成 他們生活中的一部分(霍斯陸曼˙伐伐,2002)。而布農族祭祀的主要目的為祈福 與感謝(田哲益,1998)。田哲益(2003)也指出,在臺灣原住民中,布農族是祭儀種 類最多的民族,但是祖靈並不是其主要祭祀對象,僅在舉行各項儀式時,才對祖 靈表達祈求協助與庇祐(張慧端,2004)。所以在布農族的宗教精神中,強調與自 然萬物的和諧,所以對於周遭事物皆能表達感恩之意。而這樣因果論加深了彼此 之間的互助,對於弱勢族群能給予協助,本研究欲探討這樣的族群關係對當地國 小學童學業成就會帶來什麼樣之影響。

二、 現代原住民宗教發展與內涵

從歷史的脈絡來看,戰後國民政府開放宣教人員可以入山傳教,在當時封閉 的環境之下,西方宗教成為山區原住民的選擇;而就宗教的功能來說,西方宗教 的引進,提供他們心靈上新的支持,並解決當地貧窮、糧食不足以及疾病等問題 (陳韋豪,2012)。原住民信仰西方宗教的比例,顯示了他們對西方宗教的接受程 度,在上述的的背景之下,處於偏遠地區的原住民,其信仰大都為西方宗教為主 (如:天主教、基督教與長老教會),而本土的道教,佛教則信奉的人口較少,以 下就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以及道教精神來做分析。

(一)、基督教:主要思想核心為聖經之內容,藉由生活去體會聖經,而這樣 的實踐,才能與上帝建立實在的關係,強調上帝與人之間的和諧關係。

(二)、天主教:基督為中心,天主的愛為宗旨,以傳播基督福音為最終目標。

關注與教徒有關的生活、工作、生存狀況等。

(三)、佛教:強調「佛法」的觀念,指的就是由做人進而成佛。學習佛法必 先皈依三寶:佛、法、僧。「佛」指的是福德、會圓滿之人;「法」指的是成佛的 方法與道理;「僧」指的是修習佛法的過程。佛教相信,皈依三寶,可以增強意 志與信心。

(四)、道教:以道為基本信仰,而「道」指是事物運動變化所遵循的規律或 萬物的本體。而「道」的信仰核心,發展出一套具有系統的的倫理道德與社會道 德觀,這樣的規範,後來在中國傳統中發酵,廣受大眾思維所接受。

就國內原住民宗教相關研究,大都著重在各族宗教精神以及現代宗教對其之 影響。少部分則著重在現代宗教對部落的影響,黃澤洋(1994)發現,宗教對於離 鄉就學的原住民青年,教會提供平地行為生活之規範,並給與原住民青年們各項 輔助及資源以幫助他們適應;郭李宗文、吳佩芳(2011)針對原住民隔代家庭來做 研究,曾發現,宗教有助於部落居民屏除不良習慣,但宗教精神與部落教育確有 很多的衝突。陳如觀(2009)認為在原住民部落中,教會兼顧家庭與學校的功能,

對隔代家庭的影響更大。歸納以上文獻,偏遠地區的部落,其宗教大都以西方宗 教為主,其中教會在部落中的功能,不單只是傳播教義而已,透過各式各樣的活 動,教會也兼具家庭與學校的角色。

對隔代家庭的影響更大。歸納以上文獻,偏遠地區的部落,其宗教大都以西方宗 教為主,其中教會在部落中的功能,不單只是傳播教義而已,透過各式各樣的活 動,教會也兼具家庭與學校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