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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化程作業流程與可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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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鐵路改建工程之風險辨識

3.3 鐵路工程作業流程與可能之風險

3.3.2 地下化程作業流程與可能風險

鐵路改建地下化工程包含明挖覆蓋支撐工程,以地下化整體工程類型分析,

並依地下化工序作業流程中發現可能的危害情形,作為產生施工風險因子之因 素,如表3.3 所示[46]。

表3.3 地下化工程施作流程及危害情形

作業流程 可能的危害情形

安全設施工程 同表3.1。

臨時排水工程 同表3.1。

假設 工程

管線遷移工程 同表3.1。

建物調查工程

1.施工前未做鄰近民房及設施調查,可能因不了解 附近建物情形,造成民房龜裂及傾倒。

2.未建物調查,施工後可能因引起建物龜裂或破損。

地質改良工程

1.地質未確實依現場設計改良,影響道路地面或鐵 路路基隆起及下陷。

2.施工設備鄰近鐵路測未接地時,有感電之虞。

3.灌漿管如未注意高度,施工時可能遭受 2.5KV 高 壓電感電。

4.機具擺放位置之墊脚基礎鄰靠鐵路側時,伸撐座 未全伸時,可能傾倒造成鐵路感電及電力設備損 壞行車延誤。

大 地 工 程

道路工程

1.路基未確實夯實,可能造成路基下陷。

2.開挖四周區域,未設安全防護欄杆措施,容易發 生人員墜落及機具掉落之虞。

3.挖土機未設置旋轉警示燈,施工區域應派人員管 制機具迴轉半徑時,可能造成機具碰撞人員及設 備損壞。

4.機械操作人員不得擅離操作位置,如機具未熄火 造成其他人碰觸時或駕駛時,易造成侵入鐵路淨 空或損壞鄰近民房。

5.開挖超過 2 公尺以上之地區,未設警示、防護設 施或設置防護欄杆時,可能發生墜落及刺傷。

表3.3 地下化工程施作流程及危害情形(續)

作業流程 可能的危害情形

放樣測量 同表3.1。

土方工程 同表3.1。

連續壁工程

1.機具(吊臂)未與鐵路垂直擺放,當迴轉未派專職瞭 望員及指揮人員時,可能侵入鐵路淨空造成感電 及遭致列車碰撞。

2.施工設備鄰近鐵路測未接地時,有感電之虞。

3.吊放鋼筋籠時未採三點吊法,又未使用 U 型鎖扣 之防滑脫落設備時,又無配合使用牽引繩,可能 造成侵入淨空及物件滑落。

4.套管堆置未依鐵路側規定安全據距離堆放時,容 易產生套管滑落鐵路淨空。

5.連續壁土方鑽掘時鄰近鐵路側污泥未清除時,可 能造成道碴污染軌道下陷。

6.特密管混凝土灌漿未注意高度,施工時可能遭受 2.5KV 高壓電感電。

7.使用電焊時,人員未配戴電焊面罩、電焊絕緣防 護手套等防護具,容易造成施工人員職業傷害。

8.鄰軌側嚴禁堆置物料,如未依規定保持到中心 1.9 公尺以上,可能發生侵入鐵路淨空,造成列車狀 擊。

土 木 工 程

隧道結構主體工程

1.挖土機未設置旋轉警示燈,施工區域應派人員管 制機具迴轉半徑時,可能造成機具碰撞人員及設 備損壞。

2.機械操作人員不得擅離操作位置,如機具未熄火 造成其他人碰觸時或駕駛時,易造成侵入鐵路淨 空或損壞鄰近民房。

3. 開挖四周開挖深超過 2 公尺以上之地區,未設適 當之警示、防護設施或設置防護欄杆時,可能發 生墜落。

4.上下作業未使用合格樓梯設備,容易造成墜落及 摔倒。

5.開挖作業區域,未設置鐵路沉陷點或傾斜管監 測,容易造成軌道路基流失及坍崩。

6.開挖區擋土支撐與擋土支撐之圍令,如背填未密 合完整時,恐有地基坍崩造成鐵路路基下陷及民 房傾斜之虞。

表3.3 地下化工程施作流程及危害情形(續)

作業流程 可能的危害情形

土 木 工 程

基礎工程

1.露天開挖場所其開挖深度在 1.5m 以上,如反循環 樁、連續壁、邊坡保護工程未設設置擋土支撐(除 開挖計畫許可外)、可能墜落、地面崩塌及土石飛 落之虞。

2.擋土支撐作業主管現場指揮作業,如未現場監督勞工 作業,決定作業方法、指揮工作,檢查安全防護器具 時、恐造成人員墜落。

3.開挖四周區域未設置防護措施時,恐發生墜落之 虞。

4.開挖作業前,未設置鐵路沉陷點或傾斜管監測 時,容易造成軌道路基流失及坍崩。

5.上下作業未使用合格樓梯設備,容易造成墜落及 摔倒。

6.開挖區擋土支撐與擋土支撐之圍令,如背填未密 合完整時,恐有地基坍崩造成鐵路路基下陷及民 宅傾斜之虞。

7.材料堆置於鬆軟土堆或圍令上,可能發生物體飛 落。

8.開挖邊緣施工機具設備與車輛停放於基礎開挖 旁,容易產生滑落危險之虞。

9.挖土機未設置旋轉警示燈,施工區域應派人員管 制機具迴轉半徑時,可能造成機具碰撞人員及設 備損壞。

10.開挖作業前,未設置鐵路沉陷點或傾斜管監測 時,容易造成軌道路基流失及坍崩。

11.臺鐵既有電纜、線路及設施未保護(號誌、電務及 電訊)時,可能發生號誌故障。

12.既有電力設施未做好保護措施(回流線保護),

有感電之虞。

一般機電工程 同表3.1。

通訊工程 同表3.1。

電 務 工

程 監視系統工程 同表3.1。

表3.3 地下化工程施作流程及危害情形(續)

作業流程 可能的危害情形

電 務 工 程

通風工程

1.侷限空間區域之勞工,人員未確實登記或點名作 業,當全數未撤離時,不可解除通風換氣及安全 監事作業等措施,可能發生造成人員窒息。

2.箱涵內,未設置通風抽排換氣設備時,容易造成 窒息。

3.設備未使用具證照之專業電工負責維護時,可能 發生感電之虞。

電纜槽工程 同表3.1。

號 誌 工

程 行車號誌系統工程 同表 3.1。

電力桿基礎工程 同表3.1。

電 力 工

程 電車線架設工程 同表3.1。

道碴工程 同表3.1。

軌道

工程 無道碴工程

1.臨鐵路側未設置瞭望員,施工機具及人員容易侵 入鐵路淨空,可能造成撞擊及感電。

2.吊車未顯著標示和設置警報及過捲揚預防裝置,

容易產生物體掉落或鋼索斷裂,造成下方人員及 機具受損。

3.作業區未依規定設置警告標示及安全警戒區域禁 止人員進入,恐有物體飛落之虞。

4.舖設軌框及定位調整時,未依作業程序派員指 揮,可能造成施工人員遭受撞擊受傷。

5.道床混凝土澆注及拆模,混凝土輸送管必事先固 定牢固,以免因輸送時造成震動過劇,固定輸送 管用之橡膠墊圈,可能物體有掉落之虞。

6.鋼軌應力解除及最終之鋼軌焊接時,人員應依規 定離開,以免產生鋼軌彈出及火花傷擊施工人員。

7.焊接人員及研磨人未依規定合格證照操作員時,

可能對機具操作不熟產生人員燒傷。

8.鋼軌需切斷時,使用瓦斯或乙炔等切斷,軌道因 銜結處未密合下陷,造成列車出軌之危險。

透過地下化工程施工流程圖,可分析各施工工項可能產生風險因子,如圖 3.5 所示。

圖3.5 地下化工程施工流程及風險因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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