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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訪談結果及回饋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118-125)

第四章 鐵路改建工程之風險分析

4.8 專家驗證

4.8.2 專家訪談結果及回饋

1.軌道偏移:要求承商加強巡查軌道線型。

也一致認為本研究之風險及因應對策,均符合鄰鐵路改建工程提供之發生災害分 析,因此也提出專家提出建議因應對策,如表4.28 所示。

表4.28 專家建議因應對策事項

工程構面 建議因應對策事項

臨時軌工程

1. 夜間斷電封鎖施工時間有限,施工前應先確認再確認,給 承商下達指令須明確,避免感電事件等情事發生。

2. 施工前先確認現場是否有障礙物或臺鐵行車設備影響施 工(包括施工區域上方電車線、號誌、機電等相關設施及 地下纜線) ,預先辦理會勘因應對策,避免影響路基點交 時程。

3. 曲線月台之施工方式,其淨空計算施工方式均須事先共同 研究、教育訓練,避免月台邊緣敲除修補之問題發生。

平面化 工程

引道工程

1. 施工前先確認現場是否有障礙物或臺鐵行車設備影響施 工(包括施工區域上方電車線、號誌、機電等相關設施及 地下纜線) ,預先辦理會勘因應對策,避免影響路基點交 時程。

2. 鄰鐵路側加強安全阻隔措施(警示旗等),施工範圍前、後 應加派瞭望人員並配戴警示紅旗,應受鐵路安全教育訓練 合格。

3. 派員定期或不定期依鐵路沿線安全檢查表逐項查驗。

4. 定期舉辦鐵路安全教育訓練並要求人員回訓提昇觀念。

地下化 工程

明挖覆蓋支撐 工法

1. 詳細記錄連續壁開挖超音波及灌漿紀錄,於開挖前依據記 錄進行接縫處高低壓灌漿減少壁體滲漏或砂湧狀況發生。

2. 監測支撐應變計變形量,千斤頂壓力及檢查型鋼角隅處補 強。

3. 每日至少一次搭乘臺鐵列車進行鐵路沿線軌道、施工淨空 及安全檢視。

4. 吊車(一機三證),鋼索每日上工前檢查及以不同顏色噴 漆識別。

5. 地下連續壁施工機具發電機應加裝隔音設施,避免噪因擾 民。

6. 鄰鐵路側,施工範圍前、後應加派瞭望人員並配戴警示紅 旗,應受鐵路安全教育訓練合格。

表4.28 專家建議因應對策事項(續)

工程構面 建議因應對策事項

場撐全面場撐 工法

場鑄逐跨架設 工法 高架化

工程

平衡懸臂工法

1. 鄰鐵路側,施工範圍前、後應加派瞭望人員並配戴警示紅 旗,應受鐵路安全教育訓練合格。

2. 上工前要求個人及配戴必要之防墜落設備、並進行酒精檢 測以確保人員安全。

3. 吊車(一機三證),鋼索每日上工前檢查及以不同顏色噴 漆識別。

4. 場撐施工架嚴禁整組吊至下階段直接使用,避免吊掛時鬆 脫造成事故。

5. 施工架支撐基礎之結構穩定性及設沈陷點隨時檢測。

6. 鄰鐵路及橋下安全防護網。

7. 施作工作車及鋼軌錨定檢驗,以確保結構設計符合實際。

8. 檢驗節塊間抗拉應力及抗壓應力是否足夠。

9. 舉辦鐵路安全教育訓練及各工項施工安全作業講習。

10. 鄰鐵路側之鋼構及型鋼須以接地線(線徑 80mm 以上)

接至每50 公尺之接地匯流排(須接至迴流軌),定期檢 查有無脫落確保安全。

11. 鄰鐵路側與鐵路迴流線衝突時可加裝黃色高壓電防護套 或將迴流線降至地面保護,降低感電發生。

綜整本研究三大構面(平面化工程、地下化工程及高架化工程)之因應對策,

於各工項應確實注意安全等相關問題,以確保人員及機具安全,如下所示:

一、 平面化工程因應對策

1.夜間斷電封鎖施工時間有限,施工前應先確認再確認,給承商下達指 令須明確,避免感電事件等情事發生。

2.施工前先確認現場是否有障礙物或臺鐵行車設備影響施工(包括施工 區域上方電車線、號誌、機電等相關設施及地下纜線) ,預先辦理會 勘因應對策,避免影響路基點交時程。

3.曲線月台之施工方式,其淨空計算施工方式均須事先共同研究、教育 訓練,避免月台邊緣敲除修補之問題發生。

4.感電(25KV):施工機具鄰近電車線半徑 5 公尺範圍內需強制接至接地 匯流排(須與迴流軌聯結);緊鄰鐵路沿線考量加設挑高型防護網。

5.號誌故障:機具開挖時,先辦理會勘並進行試挖,施工時派設指揮手 引導機具操作手並留意開挖處是否有纜線設備,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 帶緊急聯絡電話,以啟動緊急應變措施。

6.軌道沉陷:要求承商制定沉陷監測頻率和請台鐵局加強巡查軌道線型。

7.人員、機具或材料設備侵入淨空:距軌道中心 2.3 公尺內施工,承包 商需提送鐵路沿線施工計畫於監造單位轉送業主及臺鐵單位審查同意 後,並指派列車瞭望員或於鐵路沿線加設挑高型防護網;對行車安全 有顧慮時,須提出申請辦理夜間非鐵路營運時段進行斷電封鎖後施工。

8.人員墜落、物體掉落:構台上設置安全護欄和圍設警界區,除派作業 主管監督作業外,並禁止非相關作業人員進入警界範圍;構台上物料 禁止堆放於開口邊緣,其安全護欄確實裝設踢腳板。

9.施工架、模板支撐架倒塌、開挖崩塌:每日檢查支撐之組件、構件是 否損壞、變形、移位或鬆動;於水平支撐附近禁止堆放材料、物料,

另使用機具作業時派引導員指揮,避免碰撞毀損。

10.電車線設施故障:機具移動或迴轉時,派設指揮手引導機具操作手並 留意電車線等設施,以預防災害發生。

11.道碴污染、軌道偏移:要求承商將污染部份道碴更換並加強巡查軌道 線型。

12.鄰鐵路側加強安全阻隔措施(警示旗等),施工範圍前、後應加派瞭望 人員並配戴警示紅旗,應受鐵路安全教育訓練合格。

13.派員定期或不定期依鐵路沿線安全檢查表逐項查驗。

14.定期舉辦鐵路安全教育訓練並要求人員回訓提昇觀念。

15.物體掉落:構台上設置安全護欄並確實裝設踢腳板,作業主管每日確 實檢查物料禁止堆放於開口邊緣。

16. 吊車傾倒、開挖崩塌:應先確認作業環境,依規定在作業範圍有地 盤軟弱、埋設脆弱地下物或路肩崩塌等情形,致其翻覆之虞者,不得 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作業;開挖深度在 1.5 公尺以上且有崩塌之虞 應設擋土支撐,另為防止地面之崩塌,作業前、大雨後,應指定專人

確認作業地點及其附近之地面有無龜裂、有無湧水、土壤含水狀況,

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17.材料設備侵入淨空:距軌道中心 2.3 公尺內施工,需指派列車瞭望員 或於鐵路沿線加設挑高型防護網。

二、 地下化工程因應對策

1.詳細記錄連續壁開挖超音波及灌漿紀錄,於開挖前依據記錄進行接縫 處高低壓灌漿減少壁體滲漏或砂湧狀況發生。

2.監測支撐應變計變形量,千斤頂壓力及檢查型鋼角隅處補強。

3.每日至少一次搭乘臺鐵列車進行鐵路沿線軌道、施工淨空及安全檢視。

4,吊車(一機三證),鋼索每日上工前檢查及以不同顏色噴漆識別。

5.地下連續壁施工機具發電機應加裝隔音設施,避免噪因擾民。

6.鄰鐵路側,施工範圍前、後應加派瞭望人員並配戴警示紅旗,應受鐵 路安全教育訓練合格。

7.人員墜落:構台上設置安全護欄和圍設警界區,除作業主管監督作業 外,並禁止非相關作業人員進入警界範圍。

8.施工架倒塌、開挖崩塌:每日檢查支撐之組件、構件是否損壞、變形、

移位或鬆動;於水平支撐附近禁止堆放材料、物料,另使用機具作業 時派專員指揮,避免碰撞毀損。

9.物體掉落:起重機具應具備檢查合格證(三機一證),且裝設過捲防止 器及吊鉤應裝設防滑舌片;構台上設置安全護欄並確實裝設踢腳板,

派人確實檢查物料禁止堆放於開口邊緣。

10.模板支撐架倒塌:派員檢查及監督支撐架頂端是否與模板固定、橫 向、縱向加設水平繫條防止側向位移,基腳沉陷和強度等應依載重負 荷設計。

11.機具侵入淨空:距軌道中心 2.3 公尺內施工,承包商需提送鐵路沿線 施工計畫於監造單位轉送業主及臺鐵單位審查同意後,並指派列車瞭 望員或於鐵路沿線加設挑高型防護網;對行車安全有顧慮時,須提出 申請辦理夜間非鐵路營運時段進行斷電封鎖後施工。

12.吊車傾倒、感電(25KV):應先確認作業環境,依規定在作業範圍有地 盤軟弱、埋設脆弱地下物或路肩崩塌等情形,不得使用移動式起重機 從事作業,並避免吊車懸臂仰角過大;施工機具鄰近電車線半徑 5 公 尺範圍內需強制接至接地匯流排(須與迴流軌聯結),緊鄰鐵路沿線考 量加設挑高型防護網。

13.電車線設施故障、號誌故障:機具移動或迴轉時,派設指揮手引導機 具操作手並留意電車線等設施,以預防災害發生;派設指揮手引導機 具操作手留意開挖處是否有電路設備,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緊急聯 絡電話,以啟動緊急應變措施。

14.道碴污染、軌道沉陷、軌道偏移:要求承商將污染部份道碴更換、制 定沉陷監測頻率並加強巡查軌道線型。

15.人員、材料設備侵入淨空:距軌道中心 2.3 公尺內施工,承包商需提 送鐵路沿線施工計畫於監造單位轉送業主及臺鐵單位審查同意後,並 指派列車瞭望員或於鐵路沿線加設挑高型防護網;對行車安全有顧慮 時,須提出申請辦理夜間非鐵路營運時段進行斷電封鎖後施工。

三、 高架化工程因應對策

1.鄰鐵路側,施工範圍前、後應加派瞭望人員並配戴警示紅旗,應受鐵 路安全教育訓練合格。

2.上工前要求個人及配戴必要之防墜落設備、並進行酒精檢測以確保人 員安全;舉辦鐵路安全教育訓練及各工項施工安全作業講習。

3.吊車(一機三證),鋼索每日上工前檢查及以不同顏色噴漆識別。

4.場撐施工架嚴禁整組吊至下階段直接使用,避免吊掛時鬆脫造成事故。

5.施工架支撐基礎之結構穩定性及設沈陷點隨時檢測。

6.施作工作車及鋼軌錨定檢驗,以確保結構設計符合實際。

7.檢驗節塊間抗拉應力及抗壓應力是否足夠。

8.鄰鐵路側之鋼構及型鋼須以接地線(線徑 80mm 以上)接至每 50 公尺 之接地匯流排(須接至迴流軌),定期檢查有無脫落確保安全。

9.鄰鐵路側與鐵路迴流線衝突時可加裝黃色高壓電防護套或將迴流線降 至地面保護,降低感電發生。

10. 吊車傾倒:應先確認作業環境,依規定在作業範圍有地盤軟弱、埋 設脆弱地下物或路肩崩塌等情形,不得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從事作業,

並避免吊車懸臂仰角過大。

11. 人員、物體墜落:構台上設置安全護欄和圍設警界區,除作業主管 監督和宣導外,並禁止非相關作業人員進入警界範圍;構台上物料禁 止堆放於開口邊緣,其安全護欄確實裝設踢腳板。

12. 施工架、模板支撐架倒塌:派專員每日工作前檢查支撐之組、構件 是否損壞、變形、移位或鬆動;於水平支撐附近禁止堆放材料、物料,

另使用機具作業時派專員指揮,避免碰撞毀損。

13. 感電(25KV):施工機具鄰近電車線半徑 5 公尺範圍內需強制接至接 地匯流排(須與迴流軌聯結);緊鄰鐵路沿線考量加設挑高型防護網及 安裝電車迴流線絕緣保護套。

14. 人員、機具侵入淨空:距軌道中心 2.3 公尺內施工,承包商需提送 鐵路沿線施工計畫於監造單位轉送業主及台鐵單位審查同意後,並指 派列車瞭望員或於鐵路沿線加設挑高型防護網;對行車安全有顧慮 時,須提出申請辦理夜間非鐵路營運時段進行斷電封鎖後施工。

15. 開挖崩塌:開挖深度在 1.5 公尺以上且有崩塌之虞應設擋土支撐,為 防止地面之崩塌,作業前、大雨後,應指定專人確認作業地點及附近 之地面有無龜裂、有無湧水、土壤含水狀況,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16. 電車線設施故障、號誌故障:機具移動或迴轉時,派設指揮手引導 機具操作手並留意電車線等設施,以預防災害發生;派設指揮手引導 機具操作手並留意開挖處是否有電路設備,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緊 急聯絡電話,啟動緊急應變措施。

17. 道碴污染、軌道沉陷、軌道偏移:要求承商將污染部份道碴更換、

制定沉陷監測頻率並加強巡查軌道線型。

18. 材料設備侵入淨空:距軌道中心 2.3 公尺內施工,承包商需提送鐵 路沿線施工計畫於監造單位轉送業主及臺鐵單位審查同意後,並指派 列車瞭望員或於鐵路沿線加設挑高型防護網;對行車安全有顧慮時,

須提出申請辦理夜間非鐵路營運時段進行斷電封鎖後施工。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頁 1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