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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化工程作業流程與可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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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鐵路改建工程之風險辨識

3.3 鐵路工程作業流程與可能之風險

3.3.3 高架化工程作業流程與可能風險

透過地下化工程施工流程圖,可分析各施工工項可能產生風險因子,如圖 3.5 所示。

圖3.5 地下化工程施工流程及風險因子圖

表3.4 高架化工法施作流程及危害情形(續)

作業流程 可能的危害情形

土方工程 同表3.1。

大地

工程 道路工程 同表3.2。

放樣測量 同表3.1。

基樁工程

1.機具(吊臂)未與鐵路垂直擺放,當迴轉未派專職瞭 望員及指揮人員時,可能侵入鐵路淨空造成感電 及遭致列車碰撞。

2.機具擺放位置之墊脚基礎鄰靠鐵路側時,伸撐座 未全伸時,可能傾倒造成鐵路感電及電力設備損 壞行車延誤。

3.吊鉤損傷、末端結頭異常及防滑舌片脫落,套管 或鋼筋籠滑落吊放時,可能發生倒塌侵入鐵路淨 空及感電。

4.樁孔、沈澱池四周及樁鑽孔開口未設置安全警告 標誌及防護欄杆,可能發生墜落之事。

5.吊放鋼筋籠時未採三點吊法,又未使用 U 型鎖扣 之防滑脫落設備時,又無配合使用牽引繩,可能 造成侵入淨空及物件滑落。

6.套管堆置未依鐵路側規定安全據距離堆放時,容 易產生套管滑落鐵路淨空。

7.基樁孔開挖附近污泥未清除,可能產生軌道污染。

基礎工程 同表3.2。

土 木 工 程

橋墩工程

1.鐵路側未設置專職瞭望員時,可能造成人員侵入 鐵路淨空,並遭致列車撞擊。

2.臨軌側施工機具未確實接至接地匯流排時,容易 造成感電。

3.作業區未設置警告標示及安全警戒區域,人員可 能遭致機具及物件受傷。

4.高空工作車之構造進場時,如安衛人員未先行檢 驗及管制,恐發生機具故障產生危險。

表3.4 高架化工法施作流程及危害情形(續)

作業流程 可能的危害情形

橋墩工程

5.作業前作業人員未依規定先行勤前教育時,容容 意發生侵入淨空、感電及墜落之事件。

6.高空工作車外伸撐座未完全伸出,可能造成翻倒 或翻落危害勞工。

7.高空工作車在地盤不均勻沉陷地點,未加固地基 及載重負荷能力超出,恐發生機具傾倒之虞。

8.施工機具開口未設置防護措施時,恐發生墜落之 虞。

9.上下作業未使用合格樓梯設備,容易造成墜落及 摔倒。

10.施工架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他構造連接,可能 造成施工架倒塌及模板支撐架倒塌。

11.施工架地面基礎未平整且夯實度不夠緊密時,恐 有滑動或不均勻沉限造成倒塌。

12.固定施工架時於施工架內側未架設高 1.1m 安全 母索(3 分鋼索或 6 分尼龍繩)及勞工佩帶安全帶 時,可能造成墜落之虞。

13.吊裝時作業區未淨空、未設置警告標示及安全警 戒區域,人員可能遭致物體掉落人員受傷。

14.臨鐵路側施工未依規定申請夜間申請斷電封鎖 施作,可能有影響鐵路行車及感電。

土 木 工 程

橋面版場撐工程

1.作業區未指派專人管制,可能造成進出之人員被 撞之危險。

2.人員未配戴安全帽及正確扣安全帽頤帶時,恐遭 物體飛落砸傷或墜落造成人員頭部受傷。

3.未穿安全反光背心等安全防護用具,容易遭致施 工機具及車輛撞傷。

4.臨軌側施工機具未確實接至接地匯流排時,容易 造成感電。

5.鐵路側未設置專職瞭望員時,可能造成人員侵入 鐵路淨空,並遭致列車撞擊。

6.機具(吊臂)未與鐵路垂直擺放時,並施工區域迴轉 方向又未派專人指揮,容易發生侵入鐵路淨空。

表3.4 高架化工法施作流程及危害情形(續)

作業流程 可能的危害情形

橋面版場撐工程

7.機具擺放位置之墊脚基礎鄰靠鐵路側時,伸撐座 未全伸時,可能傾倒造成鐵路感電及電力設備損 壞行車延誤。

8. 高空作業時,物體容易飛落及物料堆置未綁紮固 定,鄰近鐵路側區域,可能造成人員砸傷及物體 侵入鐵路淨空。

9.電焊易掉落焊渣臺鐵境空上方區域,未採隔離防 護措施時,容易造成電車線故障之事件。

10.高架作業區域,未設立欄杆、安全網或安全母 索,可能有墜落之虞。

11.吊放鋼筋等材料未採三點吊法,未使用 U 型鎖扣 之防滑脫落設備時,造成侵入淨空及物件滑落。

12.夜間施工時,工作場所如未設置充足照明設備,

可能發生墜落、感電、侵入淨空及物體飛落砸傷 等事件。

13.電力設施、施工材料、機具之施作範圍在鄰鐵路 側最近鐵軌中心 5 公尺內,未加裝接地線引至鐵 路旁之匯流排接地,恐有感電之虞。

14.未設置橋面及鐵路沉陷點,可能造成模板師工架 倒塌。

土 木 工 程

帽梁工程

1.高空工作車外伸撐座未完全伸出,可能造成翻倒 或翻落危害勞工。

2.高空工作車在地盤不均勻沉陷地點,未加固地基 及載重負荷能力超出,恐發生機具傾倒之虞。

3.施工機具開口未設置防護措施,發生墜落之事件。

4.上下作業未使用合格樓梯設備,易造成墜落之虞。

5.施工架與混凝土模板支撐或其他構造連接,可能 造成施工架倒塌及模板支撐架倒塌。

6.施工架地面基礎未平整且夯實度不夠緊密時,恐 有滑動或不均勻沉限造成倒塌。

7.吊裝時作業區未淨空、未設置警告標示及安全警 戒區域,人員可能遭致物體掉落人員受傷。

8.臨鐵路側施工未依規定申請夜間申請斷電封鎖施 作,可能有影響鐵路行車及感電。

表3.4 高架化工法施作流程及危害情形(續)

作業流程 可能的危害情形

一般機電工程 同表3.1。

通訊工程 同表3.1。

電 務 工

程 監視系統工程 同表3.1。

電纜槽工程 同表3.1。

行車號誌系統工程 同表 3.1。

號 誌 工

程 平交道設施工程 同表3.1。

電力桿基礎工程 同表3.1。

電 力 工

程 電車線架設工程 同表3.1。

軌 道 工 程

無道碴工程 同表3.2。

透過地下化工程施工流程圖,可分析各施工工項可能產生風險因子,如圖 3.6 所示。

圖3.6 高架化工程施工流程及風險因子圖

綜整上述,得知平面、地下化及高架化工程等立體化工程,可能造成危害 之情形,因此施工時將應確實注意事項為:

一、軌道旁施工挖掘土方時應有堅固之擋土設施,施工時甲、乙兩方監工 人員是否駐守工地監視工程進行。

二、施工時地下管線之確認保護及號誌設備防護措施。

三、施工時是否指派列車瞭望員。

四、大型施工機械或工程用汽車操作時有否派員引導指揮。列車慢行區段 是否按規定設立臨時慢行警告標誌。

五、未封鎖路線施工之路段,施工單位之施工機械、工具、車輛等不得侵 入距最近軌道中心3 公尺範圍內。

六、臨時設施或建築物應堅固可靠,且應距最近軌道中心5 公尺以上。

七、地下管線穿越鐵路施工時檢視軌道是否沉陷。確認是否依照路線封鎖、

電車線斷電申請單內之申請地點施工。

八、軌道旁施工其靠軌道側應設立標示帶或其他警告標示。

九、收工後留置現場之機械、工具、材料應有妥善之安全固定措施,是否 會影響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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